01 外語外貿學院招生辦(2022年福州外語外貿學院招生章程)

时间:2024-05-29 04:43:53 编辑: 来源:

江西外語外貿職業學院招生辦電話

江西外語外貿職業學院招生買粉絲熱線:0791—88352677。地址在南昌市天祥大道291號。

江西外語外貿職業學院的介紹:

1、優質教育資源:學院擁有一支素質較高的師資隊伍,教師多具有豐富的教學經驗和實際工作背景。學院注重通過實踐教學、實習實訓等方式,為學生提供與行業緊密結合的教育資源和實踐機會。

2、專業設置:學院擁有外語系、國際經濟與貿易系、旅游管理系等多個系部。開設了包括英語、日語、德語、法語、國際經貿實務、國際旅游管理等專業,涵蓋了外語、貿易和國際商務等領域。

3、實踐教學:學院注重培養學生的實際操作能力和專業技能。通過模擬實驗、實習實訓、實際案例分析等方式,使學生能夠將所學的知識應用于實際工作環境中,并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和團隊合作精神。

4、實習就業:學院與企業、行業組織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系,為學生提供廣闊的實習和就業渠道。學院努力培養學生的職業素養和就業能力,促進學生順利就業并適應社會發展的需求。

5、辦學特色:學院致力于打造應用型、創新型和國際化的高職院校,強調學科交叉與綜合實踐能力的培養。學院鼓勵學生參與社會實踐、學術競賽等活動,提高綜合素質和創新意識。

江西外語外貿職業學院的特點

1、國際交流與合作:學院積極拓展與國外高等院校和機構的合作交流,推動教師和學生的國際交流項目,拓寬學生的國際視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2、雙證雙學位項目:與國內外知名高校合作,開展雙證雙學位項目,使學生在畢業時能獲得學歷證書以及國際認可的學位證書,增加就業與升學的競爭力。

3、產教融合與實訓基地建設:與相關行業、企業建立緊密的合作關系,開設實訓基地,為學生提供實際工作經驗和技能培訓機會,提高畢業生的就業競爭力。

4、創新創業教育:積極推進創新創業教育,設立創新創業實驗室和創新創業基地,培養學生的創新思維、團隊協作能力和創業精神,引導學生面向未來發展。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教務處電話

一、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教務處聯系電話和聯系方式 北校區 處長36207050 副處長36207051、36207496 招生辦36204310(內線4310)、36206539(內線6539) 教務科36207053 教研及教學評估科36204220 考務科36317667、36207052 學籍科86319391 實踐科86254489(內線4489) 綜合計劃科36209420(內線3763)

南校區

處長室(傳真)39328223 副處長室39328091 教務科39328012 教研及教學評估科39328530 考務科39328013 學籍科39328870 實踐科39328937(內線7937) 綜合計劃科39328937(內線7937)

二、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簡介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是一所具有鮮明國際化特色的廣東省屬重點大學,是華南地區國際化人才培養和外國語言文化、對外經濟貿易、國際戰略研究的重要基地。現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9704人,博士、碩士研究生3370人,各類成人本專科生、進修及培訓生、外國留學生19000多人。

歷史沿革

學校的前身是廣州外國語學院和廣州對外貿易學院。廣州外國語學院于1964年11月設立、1965年7月正式招生,是原國家教委(現教育部)直屬的36所大學之一。廣州對外貿易學院成立于1980年12月,是原國家外經貿部(現商務部)直屬院校,為全國國際經濟與貿易學科的創始單位之一。1995年5月廣東省人民政府將兩校合并組建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2008年10月,廣東財經職業學院劃入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校區情況

學校地處中國歷史文化名城和華南地區經濟中心廣州,轄3個校區,總面積2292畝,其中北校區位于廣州市白云山北麓,占地939畝;南校區位于廣州大學城,占地1095畝;大朗校區位于廣州市大朗,占地258畝。校園內綠樹成蔭,小橋流水,鳥語花香,環境幽雅。

師資隊伍

建校以來,梁宗岱、桂詩春、李筱菊等名師大家薈萃學校,執教治學,為學校積累了豐厚的精神文化財富。學校現有事業編制教職工總數2036人,專任教師132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比例達到54.87%,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比例達到94.87%。教師隊伍中,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成員1人,教育部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14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54人(其中在職10人),入選全國文化名家暨“四個一批”人才工程2人,入選“*”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2人,入選“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4人,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13人,獲國家外專局“高端外國專家”項目資助1人、“引智配套工程”項目資助1人。有國家級教學團隊2個、國家級創新團隊1個、省級教學團隊15個,國家級教學名師1人、省級教學名師7人,廣東省“珠江學者”特聘教授3人、“珠江學者”講座教授3人,“青年珠江學者”5人,入選廣東“特支計劃”4人、廣東省“珠江人才計劃”1人、廣東省理論宣傳青年優秀人才2人、廣東省“千百十人才培養工程”國家級培養對象1人、省級培養對象44人次,入選省優秀青年教師培養計劃23名,(先后)聘用“云山學者”289人。此外,學校還聘有91位客座教授和386位長短期外教。

學科發展

學校形成了外語學科與非外語學科“雙輪驅動”、多學科多語種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學科格局,下轄25個教學單位,1個獨立學院(南國商學院)。開設72個本科專業,分屬文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工學、理學、教育學、藝術學八大學科門類。其中有2個國家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14個省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有8個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含11個專業),20個省級特色專業建設點(含23個專業),5個省級重點專業。共有26個外語語種,是華南地區外語語種最多的學校。學校1981年獲碩士學位授予權,1986年獲博士學位授予權,是中國恢復研究生制度后較早獲得碩士、博士授予權的單位。學校現有1個國家級重點學科和7個省級重點學科。擁有1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2個一級學科博士點和18個二級學科博士點,12個一級學科碩士點和54個二級學科碩士點,11個專業學位碩士點。在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組織開展的幾輪學科評估中,我校外國語言文學學科均位居全國高校前列。4個一級學科入選廣東省“沖補強”提升計劃重點學科建設行列。

人才培養

踐行“明德尚行,學貫中西”的校訓,以培養全球化高素質公民為使命,著力推進專業教學與外語教學的深度融合,培養“雙高”(思想素質高、專業水平高)、“兩強”(跨文化交際能力強、實踐創新能力強),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規則,能直接參與國際合作與競爭、有社會責任感的國際化人才。學校是聯合國高端翻譯人才培養大學外延計劃的中國合作院校,國際大學翻譯學院聯合會(CIUTI)和國際譯聯(FIT)聯席會員,也是全國翻譯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秘書處、教育部高等學校翻譯專業教學協作組秘書處所在單位,世界翻譯教育聯盟(WITTA)的首創單位,是入選中日韓三國首腦倡導的“亞洲校園”計劃唯一一所外語類院校。擁有教育部普通高校外語非通用語種本科人才培養基地——非通用語種教學與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國際化商務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同聲傳譯實驗教學中心、廣東省協同育人平臺——多語種高級翻譯人才協同育人基地和國際服務外包人才協同育人基地。2018年我校本科生和研究生的總體就業率分別為99.92%和99.67%,繼續位居全國高校前茅。學校面向全國20余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港、澳、臺地區招生,招生批次均為第一批。

2022年福州外語外貿學院招生章程

2022年福州外語外貿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準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福州外語外貿學院2022年普通 高考 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 工作 ,保證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 校招 生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福州外語外貿學院(國標代碼13762),英文名稱為“Fuzhou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and Trade”;學校辦學層次為本科;辦學地址: 福建 省福州長樂區首占新區育環路28號。

第三條 學校概況:福州外語外貿學院是教育部批準建立的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校,是全國非營利性民辦高等學校聯盟發起單位、副主席單位和中國民辦教育協會高等教育專業委員會常務副理事單位。學校榮獲“全國高等學校 創業 教育研究與實踐先進單位”“全國民辦高校創新創業教育示范學校綜合獎(全國僅16所民辦高校獲此殊榮)”“2017年度全國創新創業50所典型 經驗 高校”“中國民辦高校教育優秀學校”“全國模范職工之家”“福建省第十、十一、十二屆文明學校”“福建省第一、二屆文明校園”“福建省高校 畢業生 就業 創業工作先進單位”“福建省職業教育先進單位”“福建省五一勞動獎狀”“福建省先進教工之家”、首屆全國青運會“突出貢獻獎”“平安校園”等榮譽稱號。

學校地處福建省會福州門戶、素有海濱鄒魯美譽的福州長樂區。現設有外國語學院、財金學院、經管學院、智能建造學院、大數據學院、 藝術 與設計學院、教育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等8個 二級 教學單位,以及創新創業創造教育學院等教學平臺,37個本科專業,構建文、經、管、藝、工、教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辦學格局。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四條 福州外語外貿學院2022年招生計劃經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門核準,具體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收費標準以各省(區、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門統一向社會公布為準。2022年學校招生專業及計劃以各省級教育招生 考試 機構公布為準。

第三章 專業要求

第五條 學校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

第六條 學校合作辦學項目原則上只錄取有填報相應合作辦學項目專業 志愿 的考生,未填報相應合作辦學項目任一專業志愿的考生將不予錄取該類合作辦學項目。

第七條 體檢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九條 普通類錄取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以及相關規定,確定提檔比例。對進檔考生不設置專業分數級差,普通類專業在按院校志愿投檔的省份或批次和實行院校專業組投檔的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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