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外貿條款DDU(貿易條款中有ICD嗎?ICD是什么?)

时间:2024-05-19 21:23:23 编辑: 来源:

外貿訂單條款cpt、ddu辨析求助

如上所述情況,屬于貿易條款的CPT。DDU已從《INCOTERMS2010》中被替代了。

 報關合同中的貨物清單、報關用商業發票中的貨物清單與實際貨物(即包裝箱內的實際貨物清單)三者之間 要求一致。產品如果不復雜,在報關文件中可以列出。或者用統稱、總之,如果要退稅,必須與退稅單要求的內容一致,否則稅務局不認可就啰嗦。

貿易術語與退稅無關。一般報關和退稅按FOB價報關,即報關單上要填FOB價格。

外貿術語條款最近是不是有變化啊,是不是DDU沒有了?詳細是怎樣?

DDU現在還是可以用的,只是被DAP代替了,DAP囊括了DES,DAF,DDU,其實DDU和DAP美什么差別

外貿術語CIF,DDU,FOB,DDP有什么區別?

謹以2000通則的相關內容來分析:

1、采用CFR,CIF和FOB成交的合同是裝運合同,而DDU和DDP是到達合同。通俗的講,裝運合同賣方在指定地點裝運后即完成交貨,而到達合同則要貨物到達目的地才完成交貨。比如FOB和CIF風險劃分以船舷為界,越過船舷就是買方的責任了,運輸途中的風險需要買方承擔。而DDU和DDP下,賣方要承擔運輸途中的風險和費用。另外,CIF和FOB一般只適用于海運和內河航運,而DDU和DDP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

2、DDU是指未完稅交貨,DDP是完稅后交貨。對賣方來講,DDP項下需要承擔最大責任。

3、所以馬來西亞出口商不同意采用DDU或者DDP,只愿意簽訂裝運合同,即采用CIF或者FOB,他就可以不用承擔運輸途中的風險,這是最關鍵的一點。至于FOB和CIF的選擇,一般出口商應爭取CIF成交,負責租船訂艙并投保。你們作為買方,還需要警惕賣方指定并和船公司勾結,出具假的或對你們不利的運輸單據,。

外貿中-TRADE TERM CIF,DDU,DDP-外貿高手進!

CIF ,DDU,DDP如下解釋:

(1)CIF:到岸價即"成本、保險費加運費"是指在裝運港被裝上承運人船舶時即完成交貨。

也就是說CIF是起運港的費用+海運費+保險費發貨人承擔,上船后包括到達目的港承擔都由收貨人承擔

(2)DDU:由賣方將貨物直接運至進口國國內指定地點, 而且須承擔貨物運至指定地點的一切費用和風險(不包括關稅、捐稅及進口時應支付的其他官方費用)

也就是說起運港的費用+海運費+送到買方指定地點的運輸費都由賣方承擔,只是不包括清關,也簡稱之未完稅交貨

(3)DDP: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辦理完進口清關手續,將在交貨運輸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貨物交與買方,完成交貨。

簡稱之完稅交貨,在交到買方手里的所有的費用都是你承擔。

貿易條款中有ICD嗎?ICD是什么?

ICD是一個衍生的貿易條款。ICD 是指內陸港口 這種寫法和CIF NEW DELHI沒有什么本質區別。印度的習慣。

ICD應該是指內陸運費由客戶承擔. 我們公司一般都是這么做的CIF ICDNEWDELHVIANEVESHEVA,也就是我們付到NEVESHEVA的海運費,從NEVESHEVA到新德里的運費由客戶方承擔。

不同國家對貿易術語的多種解釋引起的誤解阻礙著國際貿易的發展,基于便利商人們使用,在進行涉外買賣合同所共同使用的貿易術語的不同國家,有一個準確的貿易術語解釋出版物是很有必要的。

擴展資料:

原則:

本規則在1936年1月開會討論時,雖曾遭英國委員的反對(理由為:其中部分解釋與英國習慣不同),以及意大利委員的聲明保留,但本規則實際上大部分是以英國習慣為依據的,所以在同年6月理事會會議時以絕大多數通過,并以 In買粉絲terms 1936之名,由巴黎總部公布。

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后,鑒于國際形勢的變化,有必要對貿易術語重新整理,以及對各貿易術語內容進行修訂。

于是國際商會于1953年5月在奧地利維也納召開會議,審議 In買粉絲terms的修訂案.同年10月修訂完成,并頒布新修訂的In買粉絲terms。

定名In買粉絲terms 1936為基礎整理及歸納的,將很少用的Free…(name port of shipment)及 Free or Free Delivered。

(named point of destination)兩條件刪除,并將剩下的9種條件的內容,參照各國委員的意見,加以充實或修訂。此次修訂,是根據以下3大原則進行的:

1、旨在盡可能清楚而精確地界定買賣雙方當事人的義務。

2、為期獲得商業界廣泛采用本規則,以現行國際貿易實務上最普遍的做法為基礎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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