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外貿信用證付款方式操作流程(信用證操作流程)

时间:2024-05-17 11:22:40 编辑: 来源:

簡述以FOB貿易術語,即期信用證支付方式成交的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序。

開立信用證,租船定艙,通知船期和催裝,轉運,辦理保險,審單付款,接貨報關,檢驗,索賠等。

拓展資料

一、進出口合同的履行及具體操作程序一,在國際貿易中,買賣雙方通過洽商交易達成協議后,按國際貿易的一般習慣做法,大都需要簽團一定格式的書面合同,以作為約束雙方的法律依據。在交易雙方所訂立的買賣合同中,都規定了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二、由于交易對象、成交條件及所選用的慣例不同,每份合同中規定的當事人的基本義務來看,卻是相同的,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規定:賣方的基本義務是,按合同規定交付貨物,移交與貨物有關的各項單據燕轉移貨物的所有權;買方的基本義務是,按合同規定支付貨款和收取貨物。合同簽訂后,買賣雙方都應受其約束,都要本著“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則,切實履行2事同規定的各項義務,如合同一方沒有或沒有完全履行他在合同中所承擔的義務,致使對方的權利受到損害時,受損害的一方可以采取適當的措施取得補償。這種依法取得補償的方法在法律上稱為救濟方法。

三、為了有利于合同的履行,現將履行進出口合同的基本程序、各環節的基本內容和履行當中的注意事項等,分別介紹和說明如下:第一節出口合同的履行在我國出口貿易中,多數按CIF條件成交,并按信用證支付方式收款,履行這種出口合同,涉及面廣,工作環節多,手續繁雜,且影響履行的因素很多,為了提高履行約率,各外貿公司必須加強同有關部門的協作與配合,力求把各項工作做到粗確細致,盡量避免出現脫節情況,做到環環扣緊,井然有序。履行出口合同的程序,一般包括備貨、催證。

信用證的操作步驟

1、買賣雙方訂立《售貨確認書》

2、買方在進口國銀行開立信用證,關鍵是與《售貨確認書》條款相符,轉出口國銀行

3、賣方按《售貨確認書》裝運,取得裝運單證后,到出口國銀行去贖單,也就是交換單證的意思。

外貿中付款方式為即期信用證(L/C at sight),那在確定了開信用證后,具體操作過程是什么呢?請大俠們指點

外貿中付款方式為即期信用證(L/C at sight),那在確定了開信用證后,具體操作過程:

金流+物流+信息流。

1、買賣雙方簽訂合同(成交方式-價格條款),出口商備貨,并準備相關文件。

2、進口商銀行開立信用證,需正本合同。

3、出口商審核信用證,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最好每一條都要仔細看下,重點是:有效期、貨物明細金額、提交單據、附加條款、不符點條款。如沒有問題,則可安排發貨-(進口商一般指定貨運代理或船公司)。

4、出具正本提單,通知進口商購買保險。

5、備齊信用證議付文件,即可提交通知行(出口商本地銀行)解付。

6、通知行將沒有問題的文件遞交開證行,開證行審核單據無問題后付款。

7、進口商向銀行付款贖單,拿正本提單提取貨物安排進口清關。

擴展資料:國際貿易支付方式

1.付現

前者是指買方須于合同簽訂或訂貨時,或其后指定的時間內,按約定的方式,一般是通過銀行,將全部貨款匯付給賣方。后者是指買方應在貨物裝船前若干天,付清全部貨款,作為賣方裝船的條件。這種支付方式對賣方最為有利,但買方卻要因此承擔較大的風險,并積壓資金,因此使用范圍較窄,大都限于專為買方加工的特種商品或是買方急于求購的暢銷商品的交易。

2.交貨付款

作為一種原則,指買方只有在賣方按指定地點交貨時才承擔付款責任。在這種情況下,賣方交貨和買方付款互為條件。這種原則普遍適用于以實物交貨為特征的各種買賣合同。

3.交單付款

作為一種原則,指買方在賣方按合同規定交付合格的裝運單據,即承擔付款責任。在這種情況下,賣方交單和買方付款互為條件。

4.記賬付款

記賬又稱專戶記賬。賣方將貨物裝運出口后,即將貨運單據徑寄買方,貨款則借記買方帳戶,然后按約定的期限,定期進行結算。結算時既可規定由買方將帳款通過銀行匯交賣方,也可規定由賣方開具匯票向買方收款。實質上記賬是一種賒銷交易。

5.托收支付

指債權人將金融單據或隨附有關貨運單據委托第三者收取款項或取得債務人對匯票的承兌的行為。在國際貿易上,托收一般是指出口人將金融單據等委托銀行向進口商收取貨款的行為(見托收)。

6.信用證支付

一種由銀行作出的有條件的付款承諾。在國際貨物買賣中大量使用的商業跟單信用證,是銀行應進口人的請求和指示,開給受益人承諾在一定期限內,在受益人遵守信用證所有條件下,憑指定單據,支付一定金額的書面憑證(見信用證)。

7.分期付款

全稱為按工程或交貨進度分期付款。這是生產周期長、原材料昂貴或專門為買方加工生產的一些大型機器設備、工程項目等交易中經常使用的一種支付方式。

8.延期付款

是通過提供中長期信貸以推動出口,尤其是機器設備出口的一種支付方式。在許多國家,屬于出口信貸中的賣方信貸的范疇。

FOB交易的幾種付款方式

FOB交易付款方式有信用證、匯付、托收。

FOB指離岸價,是國際貿易中常用的貿易術語之一。按FOB進行的交易,買方負責派船接運貨物,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時通知買方。

FOB中的國內費用包括:

1、加工整理費用;

2、包裝費用;

3、保管費用倉儲/租,火險等;

4、國內運輸費用倉至碼頭;

5、證件費用包括商檢費、公證費、領事簽證費、產地證費、許可證費、保管費等;

6、裝船費裝船、起吊費和駁船費等;

7、銀行費用貼現利息、手續費等;

8、預計損耗耗損、短損、漏損、破損、變質等;

9、郵電費電報、電話、電件、傳真、電子郵件等費用。

因為FOB是買方負責海運定艙,貨代為指定貨代,因此FOB的付款方式最好選擇預付款,或者起碼得爭取到一定的預付,這樣才能保證安全。

有些國家的風險比較高,經常發生買方和指定貨代相互勾結,無單提貨,或者私下放提單給客人,這樣對賣方風險太大,所以要堅持做全金額預付款,因此預付款付款方式和FOB貿易術語是一組常用的組合,可以有效控制該貿易術語下的潛在風險。

FOB交易操作流程如下:

1、貨好前的15天左右要做好自己的裝箱單去跟客人指定的貨代訂倉;

2、訂倉之后要催貨代及時放S/O給個人,以便更好地把握具體出貨時間;

3、拿到S/O之后,在貨好后開倉日之后確定一時間去港口提柜;

4、報關完成就要催貨代將提單的副本發給個人確認;

5、確認提單之后就要給貨代付款;

6、付款之后將匯款水單發給貨代之后,可以要求將正本提單寄給指定的地方。

信用證操作流程

信用證有很多種分類,各個種類的信用證流程又有所不同。

1,最簡單的是“直接信用證”(straight credits)流程是:買方開證申請,開證行開證,受益人交單至開證行,相符交單的情況下開證行付款。

2,常見的信用證一般都會有融資的功能,或者說一般都會有一個議付行(negotiating bank),這是信用證在國際支付中的一大優點。

流程是:開證申請,開證行開證并傳遞給通知行,通知行核對信用證并通知給受益人,受益人向議付行交單賣出單據獲得融資(可能是通知行兼任議付行),議付行議付相符單據,議付行向開證行交單,開證行付款。

3,如果是受益人想獲得雙保險,還可以要求一個保兌行(買粉絲nfirming bank)。流程如上。保兌行的責任和開證行一樣(除開證外),承擔第一性的付款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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