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外貿出口會計詳細流程(外貿會計主要做些什么(主要工作流程))

时间:2024-05-24 03:26:32 编辑: 来源:

外貿會計做賬流程,都要交什么稅?

外貿企業會計分錄:

一、會計核算:

進貨時:

借:存貨類科目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金

貸:銀行存款 或 往來科目

申報時,若退稅率是17%則

借:應收出口退稅

貸:應交稅金——-出口退稅

外貿會計主要做些什么(主要工作流程)

外貿會計流程:

1、報關并經海關簽證后退回出口企業兩聯—出口結匯聯(白色)和退稅證明聯(黃色)。報關單須在90天內申報出口退稅,否則會計賬務上按出口轉內銷處理。

2、核銷單向外匯管理局取得,“出口收匯核銷單”指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制發,核銷單為一張三聯式,核銷單左第一聯存根外匯管理局存,中第二聯核銷后企業留存,右第三聯核銷后撕下來做出口退稅聯報稅務局使用。出口單位和受托行及解付行填寫,海關憑此受理報關,外匯管理部門憑此核銷收匯的有順序編號的憑證(核銷單附有存根)。先進入出口收匯/核銷單申領,申領成功后,去外管局領取紙質核銷單。領完核銷單進入出口收匯/口岸備案中進行口岸備案,備案成功后去海關報關,貨物出口海關打印出報關單后進入出口收匯/企業交單中輸入核銷單號碼查找出該核銷單及對應的報關單,然后進行交單,交單成功后5天左右去外管局核銷,交單同時也可以進入出口退稅/數據報送中做報送,報送成功后5天左右可以去國稅辦退稅。(附:1. 進入中國電子口岸,點擊出口收匯,選擇企業交單,輸入核銷單號,選擇交單,報送到外管局, 退出界面。2. 進入出口退稅,選擇數據報送,輸入相應的報關單號,選擇要報送的數據,報送到國稅局。 這是一般出口在電子口岸基本的操作流程)。 出口收付匯核銷單規定“核銷日期”一般不超過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180天(遠期結匯除外)。

3、出口貨物退稅的流程,出口貨物的退稅申請。出口貨物在報關出口并在財務上做銷售處理以及經過退稅機關的退稅鑒定的基礎上,出口企業按退稅期限,可按照“出口退稅申報系統”的要求生成《出口貨物退稅進貨憑證申報表》、《出口貨物退稅申報明細表》、并填寫《出口貨物退稅匯總申報表》,連同有關退稅憑證及申報數據,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退稅。

進出口公司財務流程?

1、報關進口。出口企業應根據進口合約規定,憑全套進口

單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材料采購—進料加工—××材料名稱

貸:應付外匯帳款(或銀行存款)

支付上述進口原輔料件的各項國內直接費用,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材料采購—進料加工—××材料名稱

貸:銀行存款

貨到岸時,計算應納進口關稅或消費稅,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材料采購—進料加工—××材料名稱

貸:應交稅金—應交進口關稅

—應交進口消費稅

2、交納進口料件的稅金。出口企業應根據海關出具的完稅憑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進口關稅

—應交進口增值稅

—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對按稅法規定,不需交納進口關稅、增值稅的企業,不作應交稅金的上述會計分錄。

3、進口料件入庫。

進口料件入庫后,財務部門應憑儲運或業務部門開具的入庫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進料加工—××商品名稱

貸:材料采購—進料加工—××商品名稱

外購出口配套的擴散 協作產品和委托加工產品的核算

現行政策規定,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包括外購的與本企業所生產的產品名稱 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業注冊商標的產品;外購的與本企業所生產的產品配套出口的產品;收購經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認可的集團公司(或總廠)成員企業(或分廠)的產品;委托加工收回的產品。

一 購入。購入擴散 協作產品后,憑有關合同及有關憑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材料采購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驗收入庫后,憑入庫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成品

貸:材料采購

二、委托加工產品會計處理

委托加工材料發出,憑加工合同和發料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委托加工材料

貸:原材料

根據委托加工合同支付加工費,憑加工企業的加工發票和有關結算憑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委托加工材料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三、委托加工產品收回。

可直接對外銷售的,憑入庫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成品

貸:委托加工材料

還需要繼續生產或加工的,憑入庫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

貸:委托加工材料

銷售業務的核算

一、內銷貨物處理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產品銷售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二、自營出口銷售

銷售收入以及不得抵扣稅額均以外銷發票為依據。當期支付的國外費用在沖減收入后,在當期可暫不計算不得抵扣稅額沖減數,而在年末進行統一結算補稅;也可在當期同步計算不得抵扣稅額沖減數

三、一般貿易的核算

1、銷售收入。

財會部門收到儲運或業務部門交來已出運全套出口單證,依開具的外銷出口發票上注明的出口額折換成人民幣后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外匯賬款

貸:產品銷售收入—一般貿易出口銷售

收到外匯時,財會部門根據結匯水單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匯兌損益

銀行存款

貸:應收外匯賬款—客戶名稱(美元,人民幣)

2 .不得抵扣稅額計算。按出口銷售額乘以征退稅率之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品銷售成本—一般貿易出口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 .運保傭沖減。運保傭的沖減有兩種處理方法,下面兩種方法分別進行核算。

A.暫不計算不得抵扣稅額的,根據運保傭金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品銷售收入——一般貿易出口(紅字)

貸:銀行存款

B.在沖減的同時,按沖減金額同步計算不得抵扣稅額的,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品銷售收入——一般貿易出口(紅字)

貸:銀行存款

同時:借;產品銷售成本——一般貿易出口(紅字)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紅字)

進料加工貿易的核算

企業在記載銷售賬時原則上要將一般貿易與進料加工貿易通過二級科目分開進行明細核算,核算與一般貿易相同。只不過是對進料加工貿易進口料件要按每期進料加工貿易復出口銷售和計劃分配率計算“免稅核銷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開具《生產企業進料加工貿易免稅證明》,在進口貨物海關核銷后開具《生產企業進料加工貿易免稅核銷證明》,確定進料加工“不得抵扣稅額抵減額”。

一、出口企業收到主管國稅機關《生產企業進料加工貿易免稅核銷證明》后,依據注明的不得抵扣稅額抵減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品銷售成本——一般貿易出口(紅字)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紅字)

二、收到主管國稅機關《生產企業進料加工貿易免稅核銷證明》后,對補開部分依據注明的“不得抵扣稅額抵減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品銷售成本——一般貿易出口(紅字)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紅字) 對多開的部分,通過核銷沖回,以藍字登記以上會計分錄

外貿會計賬流程

每個財務人員都應該了解此流程,更應該了解相關的財務軟件,目前稍有規模或管理水平高一點的企業均采信息 實際會計實務要求會計人員每發生一筆業務就要登記入明細分類賬中。而總賬中的數額是直接將科目匯總表的數

外貿會計流程

1.外幣進賬保留核銷那聯銀行水單

2.催要核銷單和報關單,這時如果工廠發票如果沒有來也需要催了

3.帶核銷單、報關單的核銷聯、銀行水單核銷聯去銀行蓋章

4.再電子口岸網上辦理核銷單交單

5.帶核銷單、報關單的核銷聯到外管局填表辦理核銷

6.將核銷單退稅聯、報關單退稅聯、形式發票、工廠增值稅發票、發票認證清單、做收入明細做賬裝訂并上擎天科技軟件申報退稅,把相應資料打印。

7.以上資料送到稅務局

退稅注意事項

不是所有國家都可以退稅。建議出國前先到官方網站上查一下。

不是所有購物都可以退稅。許多國家有“可享受退稅的最低金額”的規定,就是說你在同一天、同一個商店購物的金額必須要超過這個限度才可以有資格退稅。所以你最好集中到一家店,和同伴一起買東西比較合適。

確保你的退稅單上的信息完整,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退稅單必須海關蓋章才有效。有時官員會要求申請人展示所購買的物品,所以記得在辦理登機手續之前申請。然后找到global blue的專柜就可以了。

境外購物一般有三種退稅方法:第一退現金(在境外或回國),第二退支票(郵寄回國),第三退到信用卡中。在新加坡等國家,你可以享受銀聯卡退稅。

如果你選擇現金退稅,要記得退稅支票是有期限的,要保證在有效期內辦理手續

出口退稅:

出口退稅(Export Rebates)是指對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國內稅部分或全部退還給出口商的一種措施,這也是國際慣例。1994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稅稅率為零,對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環節不征稅,而且稅務機關還要退還該商品在國內生產、流通環節已負擔的稅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稅的價格進入國際市場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企業貨物出口后,稅務部門應按照出口商品的進項稅額為企業辦理退稅,由于稅收減免等原因,商品的進項稅額往往不等于實際負擔的稅額,如果按出口商品的進項稅額退稅,就會產生少征多退的問題,于是就有了計算出口商品應退稅款的比率--出口退稅率。

出口退稅簡介

出口貨物退(免)稅,簡稱出口退稅,其基本含義是指對出口貨物退還其在國內生產和流通環節實際繳納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和特別消費稅。出口貨物退稅制度,是一個國家稅收的重要組成部分。

出口退稅主要是通過退還出口貨物的國內已納稅款來平衡國內產品的稅收負擔,使本國產品以不含稅成本進入國際市場,與國外產品在同等條件下進行競爭,從而增強競爭能力,擴大出口創匯。

1985年3月,國務院正式頒發了《關于批轉財政部〈關于對進出口產品征、退產品稅或增值稅的規定〉的通知》,規定從1985年4月1日起實行對出口產品退稅政策。1994年1月1日起,隨著國家稅制的改革,我國改革了已有退還產品稅、增值稅、消費稅的出口退稅管理辦法,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稅、消費稅制度為基礎的出口貨物退(免)稅制度。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

出口退稅條件

(1)必須是增值稅、消費稅征收范圍內的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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