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外貿出口增長率與出口退稅增長率不一致(外貿企業出口退稅征稅率與退稅率的差怎么處理,也做進項稅額轉出嗎?)

时间:2024-05-18 02:46:42 编辑: 来源: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征稅率與退稅率的差怎么處理,也做進項稅額轉出嗎?

外貿企業的內外銷收入要分開核算,出口實行免退稅政策,即出口環節銷項稅額免征,進項稅額退稅,出口收入應填到增值稅報表中的免稅收入中,將征退稅率之差填到進項轉出欄次

請問外貿企業出口退稅額和申報退稅額不一致是為什么?

是你申報的沒有全退下來,只退了一部分。

或者是企業申報的有誤,稅務按正確的退了。

一般來說都是一直的,你可問稅務一下。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及生產型企業出口退稅區別

只有生產型企業才實行“免、抵、退”,外貿企業出口免稅,企業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退稅,但不能抵扣進項稅

生產企業退稅額是增值稅報表的留抵稅額與退稅匯總表的免抵退稅額的比對的結果,如增值稅留抵稅額>免抵退稅額,則退稅額為免抵退稅額

如增值稅留抵稅額<免抵退稅額,則退稅額為增值稅留抵稅額

免抵稅額除了作為計提附加稅費基數外,還有就是跟企業稅負有關,其真正的含義是企業進項留抵不能抵扣的稅額,視為已上繳的部分稅額,所以跟企業稅負有關

當企業稅負低的時候,稅管員就會拿這個標準計算稅負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及生產型企業出口退稅區別

生產企業是先“免”后“抵”,出口時不需要先交稅,拿退稅額去抵消應交稅額。

生產型企業出口退稅和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由什么區別嗎?

外貿企業實行免、退稅方法, 即對本環節中的增值部分免稅,進項稅額退稅;所退稅額是國內采購部分發生的增值稅。外貿型企業對于出口商品沒有限制,只要是在國內采購并且開具增值稅發票的產品都可以退,當然商品退稅率不能為0

生產企業實行免、抵、退稅方法,并且生產企業只能出口本企業經營范圍內的產品。

免:對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免征本企業生產銷售環節增值稅;

抵:指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等所 含應予退還的進項稅額,抵頂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

退:指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在當月內應抵頂的進項稅額大于應納稅額時,對未抵頂完的部分予以退稅;

生產企業出口退稅和外貿企業出口退稅

法律主觀:

出口退稅是我國對進行出口貿易的企業進行鼓勵的一種措施,對其所交的出口稅進行一定的返還,增強我國在國際上的商品競爭力。在退稅進行之后就需要會計工作了。一、生產企業出口退稅賬務處理如何(一)應納稅額為正數,即免抵后仍應繳納增值稅,免抵稅額=免抵退稅額,即沒有可退稅額(因為沒有留抵稅額)。此時,賬務處理如下: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二)應納稅額為負數,即期末有留抵稅額,對于未抵頂完的進項稅額,不做會計分錄;當留抵稅額大于“免、抵、退”稅額時,可全部退稅,免抵稅額為0。此時,賬務處理如下:借:應收補貼款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三)應納稅額為負數,即期末有留抵稅額,對于未抵頂完的進項稅額,不做會計分錄;當留抵稅額小于“免、抵、退”稅額時,可退稅額為留抵稅額,免抵稅額=免抵退稅額-留抵稅額。此時,賬務處理如下:借:應收補貼款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四)生產企業出口退稅賬務處理是會計實務中的一個難點,目前,我國對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的增值稅一律實行“免、抵、退”稅管理辦法。稅法上,對“免、抵、退”稅辦法有三步處理公式:1、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售貨物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稅額)-當期留抵稅額;2、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3、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二、出口退稅的條件1、必須是增值稅、消費稅征收范圍內的貨物。增值稅、消費稅的征收范圍,包括除直接向農業生產者收購的免稅農產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稅應稅貨物,以及煙、酒、化妝品等11類列舉征收消費稅的消費品。之所以必須具備這一條件,是因為出口貨物退(免)稅只能對已經征收過增值稅、消費稅的貨物退還或免征其已納稅額和應納稅額。未征收增值稅、消費稅的貨物(包括國家規定免稅的貨物)不能退稅,以充分體現"未征不退"的原則。2、必須是報關離境出口的貨物。所謂出口,即輸出關口,它包括自營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兩種形式。區別貨物是否報關離境出口,是確定貨物是否屬于退(免)稅范圍的主要標準之一。凡在國內銷售、不報關離境的貨物,除另有規定者外,不論出口企業是以外匯還是以人民幣結算,也不論出口企業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視為出口貨物予以退稅。對在境內銷售收取外匯的貨物,如賓館、飯店等收取外匯的貨物等等,因其不符合離境出口條件,均不能給予退(免)稅。3、必須是在財務上作出口銷售處理的貨物。出口貨物只有在財務上作出口銷售處理后,才能辦理退(免)稅。也就是說,出口退(免)稅的規定只適用于貿易性的出口貨物,而對非貿易性的出口貨物,如捐贈的禮品、在國內個人購買并自帶出境的貨物(另有規定者除外)、樣品、展品、郵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財務上不作銷售處理,故按照現行規定不能退(免)稅。4、必須是已收匯并經核銷的貨物。按照現行規定,出口企業申請辦理退(免)稅的出口貨物,必須是已收外匯并經外匯管理部門核銷的貨物。國家規定外貿企業出口的貨物必須要同時具備以上4個條件。生產企業(包括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生產企業、外商投資企業,下同)申請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時必須增加一個條件,即申請退(免)稅的貨物必須是生產企業的自產貨物或視同自產貨物才能辦理退(免)稅。三、出口退稅的一般程序1、有關證件的送驗及登記表的領取企業在取得有關部門批準其經營出口產品業務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工商登記證明后,應于30日內辦理出口企業退稅登記2、退稅登記的申報和受理企業領到"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表"后,即按登記表及有關要求填寫,加蓋企業公章和有關人員印章后,連同出口產品經營權批準文件、工商登記證明等證明資料一起報送稅務機關,稅務機關經審核無誤后,即受理登記。3、填發出口退稅登記證稅務機關接到企業的正式申請,經審核無誤并按規定的程序批準后,核發給企業"出口退稅登記";4、出口退稅登記的變更或注銷當企業經營狀況發生變化或某些退稅政策發生變動時,應根據實際需要變更或注銷退稅登記。

法律客觀:

《企業所得稅法》第53條,企業所得稅按納稅年度計算。納稅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使該納稅年度的實際經營期不足十二個月的,應當以其實際經營期為一個納稅年度。企業依法清算時,應當以清算期間作為一個納稅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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