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天津外國語大學濱海外事學院分數線2023(天津外國語大學錄取分數線2023)

时间:2024-05-19 09:09:10 编辑: 来源:

天津外國語大學錄取分數線2023

2023年天津外國語大學錄取分數線:內蒙古,一批文最高分535分最低分488分,一批理最高分523分最低分457分。

1.學院簡介

天津外國語大學(簡稱“天津外大”、“天外”)是一所主要外語語種齊全,文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教育學、藝術學、工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特色鮮明的高等學校。學校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秉承“中外求索,德業競進”的校訓精神,為黨育人、為國育才,著力培養高素質復合型國際化人才。

2.校區狀況

學校現有五大道和濱海兩個校區,總占地面積464218.7平方米。五大道校區三個院落分布在天津市歷史風貌建筑文化旅游區內(馬場道、睦南道、鄭州道)。濱海校區坐落在濱海新區大港高教生態園區內,湖光映翠,景色秀麗。

3.學科專業

學校現有58個本科專業。其中,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33(外語語種31個),中文、新聞學等文學類其他專業以及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教育學、藝術學、工學門類專業25個。有國家級特色專業、國家級本科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5個,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6個、天津市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5個。

4.人才培養

學校堅持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為核心,全面推進專業教學與外語教學的深度融合,大力推廣輔修、雙學位、項目班、“外語+”與“專業+”等形式多樣的復合型人才培養模式。

積極組織學生參與各種大型國際會議的翻譯和外事接待服務,選派優秀學生出國留學研修,不斷拓寬學生接受多元文化的渠道,突出具有天外特色的語言訓練和復合專業教育。

2022年天津外國語大學濱海外事學院招生章程

2022年 天津 外國語大學濱海外事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準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天津外國語大學濱海外事學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章程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天津市教育委員會有關2022年普通高等學 校招 生 工作 的規定,以及我院教育資源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章程作用。本章程是社會各界了解我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形式,是我院開展招生買粉絲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我院情況

1.我院名稱:天津外國語大學濱海外事學院,代碼:13658;

2.我院校址:天津市濱海新區學府路60號,郵編:300270

3.辦學類型與層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四條  我院體制。我院是2004年經教育部批準,由天津外國語大學與天津天外教育投資有限公司合作舉辦的 獨立學院 。

第五條  專業設置 。我院具有招生資質的專業有19個,包括:英語、翻譯、商務英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日語、朝鮮(韓)語、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法學、國際事務與國際關系、學前教育、漢語國際教育、新聞學、護理學、行政管理、酒店管理。

我院今年招生的專業及各專業招生計劃指標,詳見《天津外國語大學濱海外事學院2022年招生簡章》和我院招生宣傳材料。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六條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我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分配招生計劃,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并決定招生的其他重要事項。

第七條  招生辦公室。我院常設招生辦公室,負責我院日常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的制定與分配

第八條  招生計劃的制定。根據社會需求、我院學科專業布局以及我院資源情況,預報我院2022年招生計劃,經天津市教育委員會批準,形成今年實際招生計劃指標。

第九條  招生計劃的分配。招生計劃經教育部核準并下達給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向考生公布我院今年在該省的分專業招生計劃指標,同時,我院還通過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布今年招生計劃指標。

第十條  預留計劃指標的使用。預留計劃不超過我院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將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狀況。

第四章   錄取及專業安排規則

第十一條  錄取依據。我院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 考試 的成績及考生 志愿 為錄取的主要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報考我院的考生,從德、智、體、美、勞五方面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 平行志愿 ”的錄取。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區,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105%。凡已投檔的考生,符合錄取條件并服從專業志愿調劑的,我院將全部錄取,不做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  “順序志愿”的錄取。對實行“順序志愿”的省區,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如第一志愿考生投檔數不足,則錄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類推。

第十四條  專業安排。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安排考生專業。即將考生實考分數由高到低排序,按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依次安排專業。同分條件下,優先安排專業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文學類專業的相關科目依次為英語、語文、數學;非文學類專業的相關科目依次為英語、數學、語文)。

第十五條  專業調劑。如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安排到計劃指標未錄滿的專業,額滿為止;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六條  加分政策。對享受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政策加分的考生,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規定加分進檔,但進檔后排序以實考分為準如實考分相同,優先錄取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并優先安排其專業。

第十七條  有關省市錄取規則。對于 北京 、天津、 浙江 、 山東 、 海南 、 河北 、 遼寧 、 江蘇 、 福建 、 湖北 、 湖南 、 廣東 和 重慶 等省市的考生,錄取時執行本省市2022年錄取工作方案的相關規定。我院在以上13省市招生專業(類)對考試科目的要求、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以當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和我院官方網站的公示為準。

對于 內蒙古 自治區的考生,實行“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序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外語語種要求。我院外語類專業一般招收英語語種考生,但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日語、朝鮮(韓)語專業也招收相應語種的考生。非外語專業不限應試外語語種。

第十九條  體檢標準。按國家有關部門相關政策和標準執行。

第五章   錄取通知、入學與 學費

第二十條  錄取通知。被我院錄取的考生,經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招生辦公室直接將《錄取通知 書 》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給考生。同時,考生也可登陸我院招生網站,查詢錄取結果。

第二十一條  報到入學。被我院錄取的 新生 ,持《錄取通知書》,按我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我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入學審查。我院在新生報到時對其入學資格進行復核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中,如發現有違反 高考 、高招有關規章制度的考生,嚴格依法依規處理,直至取消其學籍。

第二十三條  入伍生學籍。應征入伍的學生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我院為其保留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學費標準。學費,我院外國 語言 文學類專業,每生每學年18000元;護理專業,每生每學年20000元;其他專業每生每學年15000元。住宿費,根據學生 宿舍 房間內人數多少,收費標準為四人間1200元/學年·生,六人間1000元/學年·生,八人間800元/學年·生。各專業學費和住宿費標準,詳見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說明和我院2022年新生報到須知。學費不包含自愿參加國際交流項目的費用。

第二十五條  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考生,可向戶籍所在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部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六章  畢業 與學位

第二十六條  畢業條件。我院本科生標準學制為四年。經審查,德智體美勞各方面考核合格,達到畢業標準的學生準予畢業,頒發天津外國語大學濱海外事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 證書 。

第二十七條  學位授予。對符合《天津外國語大學濱海外事學院學士學位授予工作規定》的 畢業生 ,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天津外國語大學濱海外事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章程效力。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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