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專業錄取分數線2022(對外經貿大學2023分數線)

时间:2024-05-19 05:04:04 编辑: 来源: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22分數線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22年考研分數線分院系具體如下:

1、國際經濟貿易學院國家貿易學(單獨考試)專業考研分數線最低,為290分;西方經濟學、金融學和能源與低碳經濟學專業考研分數線最高,都為384分。

2、金融學院金融工程專業考研分數為365分,金融學為384分。

3、國際商學院技術經濟及管理專業考研分數為354分,企業管理專業為365分,會計學專業為388分。

4、信息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考研分數為353分。

5、年法學院考研分數最低為335分,該分數專業有法學理論、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法學和訴訟法學;考研分數最高的是民商法學,為370分。

6、英語學院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考研分數為383分,英語語言文學考研分數為387分。

7、外語學院考研分數最低為367分,該分數專業有德語語言文學、日語語言文學、歐洲語言文學和亞非語言文學(越南語方向);考研分數最高的是法語語言文學和亞非語言文學(朝鮮語方向),為380分。

8、政府管理學院教育經濟與管理、社會保障及海關管理專業考研分數為353分,行政管理、公共經濟管理和文化產業管理考研分數為358分。

9、保險學院勞動經濟學專業考研分數為360分,金融學專業為365分,精算學專業為375分。

10、中國世界貿易組織研究院世界經濟專業考研分數為368分,國民經濟學專業考研分數為380分。

11、國際經濟研究院世界經濟專業考研分數為376分。

12、國際關系學院的政治學理論和中外政治制度專業考研分數最低,為335分;國際關系和外交學專業分數最高,為365分。

13、統計學院兩個統計學專業分數線分別為360分和375分。

14、中國語言文學學院三個專業的考研分數都為367分。

15、全球價值鏈研究院全球價值鏈專業考研分數為360分。

16、馬克思主義學院的五個專業考研分數都為335分。

對外經貿大學2023分數線

對外經貿大學2023分數線介紹如下: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本一A)2023年在吉林省理科最低錄取分為601分,錄取位次1835。其中金融學類609分,金融數學604分,經濟學類603分,錄取分數線最高的是金融工程專業,最低為618分,也是本校報考最熱門的理科專業。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本一A)2023年在吉林省文科最低錄取分為571分,錄取位次461。其中法學類575分,金融學類574分,工商管理類573分,錄取分數線最高的是經濟學類專業,最低為577分,也是本校報考最熱門的文科專業。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位于上海市,是教育部“高層次國際化人才培養創新實踐基地”首批建設高校、教育部“全國普通高校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基地”、亞太培訓中心、WTO講席院校、中國WTO事務卓越中心,博士學位授予單位,上海市干部教育培訓高校基地。

入選上海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示范基地、上海市高校A級創業指導站、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上海市卓越新聞傳播人才教育培養基地、上海市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地方高校行列,是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虛擬學院聯盟成員、聯合國亞太經社理事會亞太貿易研究和培訓網絡成員。

學校前身為上海對外貿易學院,創建于1960年。1994年9月,學校由原國家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劃歸上海市人民政府管理。2013年4月,經教育部批準,學校更名為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截至2022年5月,學校有松江、古北、七寶三個校區,占地面積1003畝。

建筑面積32.37萬平方米,紙質藏書158.93萬冊、電子圖書218.95萬冊、中外文數據庫87個、全文電子期刊5.77萬種;有學院(教學部)13個、本科專業35個;有一級學科博士點1個,7個一級學科碩士點、36個二級學科碩士點和13個專業學位授予領域;有教職工1200余人。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學科建設:

截至2022年5月,學校建有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6個、上海市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5個,國家級一流本科課程4門,上海高校一流本科建設引領計劃項目1個、上海高校課程思政重點改革領航學院1個、上海市屬高校應用型本科試點專業2個。

學校獲評2019年度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2018-2021年度上海市A級高校創業指導站、2020-2021年度和2022-2023年度上海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示范基地,入選教育部2019年全國普通高校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基地和教育部2020年高層次國際化人才培養創新實踐基地。

河北對外經貿學院2022分數線

河北對外經貿學院2022分數線還沒有公布。

預測如下:

根據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2021年高考招錄數據,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21年在河北錄取分數線為:

1、歷史類(最低分+最低位次):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21年在河北省本科歷史類的投檔分數線為627分。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近三年在河北省本科歷史類的最低錄取位次在380至635名之間。

2、物理類(最低分+最低位次):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21年在河北省本科物理類的投檔分數線為635分。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近三年在河北省本科物理類的最低錄取位次在3271至4051名之間。

學校介紹:

河北對外經貿職業學院前身是1906年建立的師范傳習所;1961年8月更名為河北撫寧太和寨師范學校,1962年8月停辦;1979年,經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學校得以恢復,定名為河北撫寧師范學校,后更名為河北撫寧太和寨師范學校。

2002年5月24日,經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升格為秦皇島外國語職業學院,面向全國招生;2015年8月11日,省政府批準更名為河北對外經貿職業學院。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河北對外經貿職業學院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23分數線

2023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分數線在山西理科最低分600,文科最低分565。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本一A)2022年在吉林省理科最低錄取分為601分,錄取位次1835。其中金融學類609分,金融數學604分,經濟學類603分,錄取分數線最高的是金融工程專業,最低為618分,也是本校報考最熱門的理科專業。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本一A)2022年在吉林省文科最低錄取分為571分,錄取位次461。其中法學類575分,金融學類574分,工商管理類573分,錄取分數線最高的是經濟學類專業,最低為577分,也是本校報考最熱門的文科專業。

2022年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在重慶物理類的錄取分數線為621分,歷史類的錄取分數線為614分。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在河南理科類的錄取分數線為618分,文科類的錄取分數線為602分。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在浙江綜合類的錄取分數線為644分。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簡稱貿大(UIBE),位于北京市,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211工程”建設高校、教育部和商務部共建高校,入選國家“2011計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辦學條件:

截至2022年9月,學校有教職工1744人,其中專任教師1027人,教授309人,副教授412人,具有博士學位者862人,正高級職務327人,副高級職務529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獲得者39人,國家級教學名師2人。

學校46人次入選國家級重大人才項目;40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擁有國家級、北京市優秀教學團隊14個,其中會計與財務管理教師團隊入選“全國高校黃大年式教師團隊”。

學校10人次擔任國務院學科評議組成員、教育部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4人入選財政部會計名家、2人榮膺中國金融學科終身成就獎。

2022年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準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規范學 校招 生 工作 ,提高生源質量,保證招生工作正常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教育部和商務部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 雙一流 ”建設高校。學校注冊及辦學地址為 北京 市朝陽區惠新東街10號,學校代碼為10036。英文譯名: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買粉絲nomics(簡稱UIBE)。

第三條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創建于1951年。1953年至1999年,由原外經貿部管轄。2000年6月,原中國金融學院與原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合并成立新的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劃歸教育部主管。

第四條  學校具有鮮明的學科特色和專業優勢。培養普通本科生、碩士 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等各類人才。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經學校黨委常委會審定,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實行招生工作委員會統一領導、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決策、招生 就業 處具體執行的管理模式。

第六條  招生就業處主要職責是:

1.執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章制度;

2.制定和完善學校本科招生章程和制度,向學校黨委常委會、校長辦公會、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和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并執行相關決議;

3.收集、統計本科生招生重要事項決策所需信息,擬出本科生招生各項工作方案;

4.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5.協調學校各職能部門、各學院和各招生工作組,牽頭完成學校本科招生宣傳工作的組織實施,全面、客觀地向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宣傳介紹學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6.建立定期向培養單位和相關部門通報招生信息的反饋機制;做好信息及時發布、公開公示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7.組織實施學校招生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學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學校特殊類型招生 考試 工作及對已錄取 新生 的入學復查工作;

8. 承擔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委托的評卷等工作,支持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根據考生或者其法定監護人的申請,對高校有關招生錄取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并給予答復。

第三

搜索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