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服務貿易競爭力概念界定(現階段國際服務貿易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

时间:2024-05-17 06:20:31 编辑: 来源:

什么是服務貿易?

從學術上界定,服務貿易是一國的法人或自然人在其境內或進入他國境內向外國的法人或自然人提供服務的交易行為。

服務貿易這個詞聽起來似乎比較陌生,但在我們生活中非常常見,與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像旅游服務、體育健身、教育醫療、信息通信等,都屬于服務貿易的范疇。目前,世界貿易組織將可貿易的服務,即國際服務貿易分為十二大類:商務服務,通信服務,建筑及相關工程服務,分銷服務,教育服務,環境服務,金融服務,健康與社會服務,旅游及相關服務,娛樂、文化、體育服務,運輸服務、其他服務。每個大類又分為許多小類,例如商務服務就包括專業服務、計算機及其相關服務、房地產服務、出租/租賃服務等;旅游及相關服務就包括飯店和餐館、旅行社和旅游經營者服務、導游服務等。

與通過關境交易商品的貨物貿易不同,服務貿易通過以下四種方式交易服務:

一是跨境交付(模式一,M1)。即服務提供者與服務消費者在不同國家,一國的服務提供者通過互聯網發送郵件、文件、影像等向另一國消費者提供的服務。如遠程醫療、在線教育、信息服務等。

二是境外消費(模式二,M2)。即一國服務消費者到另一服務提供者的國家進行的服務消費,如出國旅游、出國留學、國外醫療等。

三是商業存在(模式三,M3)。即一國服務提供者通過直接投資,在另一國設立商業或專業機構為所在國消費者提供服務。如在境外設立金融分支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維修服務等。

四是自然人移動(模式四,M4)。即指一國服務提供者(主要指自然人)到另一國提供服務。如建筑師到國外監督建筑工程、醫生到國外行醫診斷、律師到國外審案等。

目前,商業存在是服務貿易最重要的提供方式。2017年,跨境交付占27.7%、境外消費占10.4%、商業存在占58.9%、自然人移動占2.9%。

服務業是服務貿易交易的產業基礎。因服務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具有自身的獨特屬性:無形性。即服務是無形的,不像產品是有形的;即時性。即服務一般要求生產與消費同時進行,不可分割,不像產品的生產和消費可分離、可運輸、可出口;不可儲存性。即服務不可儲存、不可移動、不可運輸,不像產品可儲存、可移動、可運輸等,現實中并非所有的服務都是可貿易的。

長期以來,我們將制造業視為生產性勞動,將服務業視為非生產性勞動,認為只有生產性勞動創造價值,非生產性勞動不創造價值。但實踐表明,在產品國際化生產的微笑曲線中,制造處于產品價值鏈的低端,以研發、設計為代表的服務處于產品價值鏈的高端,服務創造的增加值明顯高于制造,且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制造業本身也出現了服務化的趨勢。

近年來,在全球價值鏈分工體系下,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與全球經濟深度一體化,世界銀行、世界貿易組織、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等國際組織對服務在全球價值鏈中的作用有了新的認識:服務在全球價值鏈中發揮鏈接作用,金融、運輸、商務等生產性服務作為中間投入,全面參與農業和制造業生產制造,通過前向關聯和后向關聯提升制造業的國際競爭力,在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全要素生產率增長、擴大就業、增強比較優勢中發揮重要作用,不僅有利于一國宏觀經濟穩定,而且有利于推動中小企業的發展、婦女就業,推動全球經濟可持續發展。

目前,全球GDP增長的三分之二來自服務,就業的一半以上來自服務,每年新增的大部分就業來自服務。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各國采取的應對疫情措施,如居家隔離、航空限制、簽證放緩或停止等,使M2與M4幾乎中斷,對旅行、運輸、航空等傳統服務貿易產生重創,但卻引發零售、醫療、教育、商務服務、金融服務、電信服務和視聽服務等線上消費爆發式增長,催生企業加快數字化轉型,推動服務貿易結構高端化發展。物聯網、人工智能、3D打印和區塊鏈等數字技術已深刻改變國際貿易方式、貿易對象和貿易內容。WTO發布的《世界貿易報告2019》預測,到2040年,服務貿易在全球貿易的占比將提高到50%。在全球抗疫背景下,大力發展服務貿易,對穩增長、保就業、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將產生重要影響,不僅能助力中國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也會為全球經濟注入活力。

服務貿易有哪些?

服務貿易有哪些?

⑴以部門為中心的服務貿易分類方法,分為:商業 *** ;通訊服務;建筑服務;分銷服務;教育服務;環境服務;金融服務;健康及社會服務;旅游及相關服務;文化、娛樂及體育服務;交通運輸服務;其他服務。

國際服務貿易有哪些方式

在國際貿易領域里,所謂服務貿易,通常指的 是國際服務貿易。它是一種跨越國境的服務行為,是服務在國際間的輸出和輸入,實際上是國際間 服務的提供與接受。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的界定,國際服務貿易具體有四種提供方式:?第一,跨 境提供方式。跨境提供方式是指從一國境內向另一國境內提供服務。這種服務不構成人員、物資或資金的流動,而是通過郵政、電訊、計算機網路實現的服務,如金融、資訊和視聽等。第二,國外消費方式。國外消費方式是指在一國境內向另一國的服務消費者(自然人或法人)提供服務,如接待外國游客、為國外病人提供醫療服務、接受外國留學生等。第三,商業存在方式。商業存在方式是指一國的服務提供者通過在另一國境內的商業存在(指任何型別的經營企業或專業機構)提供服務,如一國的公司到國外開辦銀行、商店,設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第 四,自然人存在方式。

與貨物貿易對比,服務貿易有哪些特征

貿易的形態:國際服務貿易的標的一般具有無形性;貨物貿易則一般是有形的。

貿易商品的可否儲存性:國際服務貿易所提供的服務往往是生產、銷售與消費同時進行,因此具有同時性、非儲存性、非轉移 性和國際性等特征。而貨物貿易則相反,一般是生產、銷售與消費相分離的,貿易商品具有可儲存性。

貿易數額統計途徑:國際服務貿易數額統計的途徑廣泛,其統計資料在各國國際收支表中顯示,而在各國海關進出口統計上沒有顯示。而貨物貿易數額則可以從海關統計中明確獲得。

貿易的國家保護方式:服務貿易的保護靈活隱蔽、選擇性強,而不是固定公開,統一透明,對其保護不僅以商業利益為目標,還以國家安全政治穩定為目標。主要壁壘形式包括對服務產品移動、人員流動、資本流動、服務提供者開業權的限制。其中關鍵在于,服務貿易保護是以對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經濟組織)的資格與活動的限制為主,而商品貿易保護則是以對商品的數量、質量等為主。此外,商品貿易的保護措施則主要表現為傳統的貿易壁壘(關稅、補貼、配額等)以及非關稅壁壘(環保、人權等)。

貿易保護力度:近年來由于經濟全球化趨勢的加強以及WTO的執行,商品貿易呈現自由化趨勢,保護力度被明顯削弱,傳統的貿易保護措施受到到限制。但由于服務業在經濟安全、競爭力和就業上的敏感性,服務貿易壁壘仍然高。這主要體現在:對商業存在和自然人流動的嚴格限制是市場準入的核心壁壘;承諾的廣度和深度依然有限,尤其是“沒有限制”的部門所占比例較低。

貿易監管方式:國際服務貿易不是通過邊境措施,而是通過國內相關立法和規定來進行監管。貨物貿易。貨物貿易則主要是通過關稅、許可證、進出口配額等措施進行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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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階段國際服務貿易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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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國際服務貿易

第一節 國際服務貿易概述

第二節 國際服務貿易的發展

第三節國際服務貿易壁壘

第四節國際服務貿易協定

服務貿易的概念

服務貿易的分類

服務貿易的特征

第一節 國際服務貿易概述

一,服務貿易的概念

雖然服務業作為一個傳統的產業部門已經有數千年的發展史,但是"服務貿易"(trade in services)這一概念的提出相對于古老的貨物貿易而言,則是一件并不遙遠的事情.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在進行各國國際收支統計時一直把服務貿易列入無形貿易(invisible trade)一欄中,這種情況直到1993年才做出了調整,而中國過去一直把服務貿易稱作勞務貿易.在1986年9月發起的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之前,服務貿易只是在發達國家的有限范圍內展開,還談不上作為國際貿易的普遍問題引起人們的高度關注.

據文獻記載"服務貿易"這個概念,最早出現在1972年9月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提出的《高級專家對貿易和有關問題報告》中.1974年美國在其《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款中首次使用了"世界服務貿易"的概念.

目前,由于服務的界定本來就很復雜,此外不同的國家和研究人員從各自的立場出發有不同的視角,因此關于國際服務貿易,各國統計和各種經濟貿易文獻并無統一的,公認的,確切的定義.下面介紹幾種有代表性的定義:

1,聯合國貿發會議的定義

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是聯合國處理有關貿易和發展問題的常設機構.它從過境這一視角來闡述國際服務貿易.將國際服務貿易定義為:貨物的加工,裝配,維修以及貨幣,人員,信息等生產要素為非本國居民提供服務并取得收入的活動,是一國與他國進行服務交換的行為.

狹義的國際服務貿易是無形的,是指發生在國家之間的符合于嚴格服務定義的直接服務輸出與輸入活動.

而廣義的國際服務貿易既包括有形的勞動力的輸出輸入,也包括無形的提供者與使用者在沒有實體接觸的情況下的交易活動,如衛星傳送與傳播,專利技術貿易等.

一般人們所指的服務貿易都是廣義的國際服務貿易概念.

狹義與廣義

2,《美加自由貿易協定》的定義

國際服務貿易是指由代表其他締約方的一個人,在其境內或進入某一締約方提供所指定的一項服務.

這里所說的 "指定的一項服務"包括(1)生產,分配,銷售,營銷及傳遞一項所指定的服務及其進行的采購活動;(2)進入或使用國內的分配系統;(3)奠定一個商業存在,為分配,營銷,傳遞或促進一項指定的服務;(4)遵照投資規定,任何為提供指定服務的投資及任何為提供指定服務的相關活動."一個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3, 烏拉圭回合《服務貿易總協定》的定義

烏拉圭回合談判在1994年4月簽訂了GAST,該協定第一條第二款將服務貿易定義為通過以下四種形式提供的服務:

1.跨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從一成員境內向任何其他成員提供服務 ;(這種服務不構成人員,物質或資金的流動,而是通過電訊,郵電,計算機網絡實現的服務,如視聽,金融信息等)

這種服務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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