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朝貢貿易的歷史概念(歷史上,互市以及朝貢貿易的開展,怎么構筑中央與邊疆民族的和諧關系?)

时间:2024-05-25 12:09:41 编辑: 来源:

朝貢貿易的內涵

定義1:

一、是指藩國在朝貢過程中,由于官方參與或授權下組織的對入貢國的商品貿易,它以獲利為目的

定義2:雖然朝貢貿易和海禁所涉及的同是明朝外交和外貿的領域,但是朝貢貿易是指明朝對外采取的與海外各國在朝貢形式下友好交往和通商貿易往來的政策,它涵蓋的是海外政策對外態度的一面

定義3

另外,當時鄭和船隊的貿易雖然規模很大,但實質上是政府行為,這類貿易被學界稱為“朝貢貿易”1.從上述馬歡等人的書中可知,中國當時出口的物品種類很多,主要有絲綢、瓷器、貴金屬等

朝貢貿易的歷史延伸

唐朝廷對來朝貢的國家一般都有相當豐厚的回賜。這種貢和賜的關系實際是不等價的,對朝廷來說是得不償失的。朝廷之所以明知虧本而樂此不疲。

唐代安史之亂后,唐朝元氣大傷,已經無力再做這種虧本生意,朝貢貿易萎縮不振。于是改變經營方式,產生了市舶貿易。市舶貿易是社會的一大進步。

但是到了明朝,推行閉關鎖國政策,絕對禁止私人對外貿易,所有的外貿又以朝貢形式進行。隨朝貢而來的船舶,稱為貢舶。朝廷并規定,東南亞國家一西洋諸國在廣州登陸,日本在浙江寧波登陸等。廣州是指定貢舶靠岸最多的港口。這種朝貢貿易制度,從明代后到清代,又延續了一百多年。

唐中后期,市舶貿易已經取代了朝貢貿易。

什么叫市舶貿易?市舶貿易就是中外商人的商業等價交換,相當于今天的市場經濟,不再是朝廷說了算的不等價的貿易經營。這種貿易,朝廷和地方都要賺到錢。要管好,必須設立一個專門機構朝廷管理。

唐開元二年(714年),在廣州首次設立了市舶使,管理對外貿易。

市舶使的職責有四條:一是向前來貿易的外國船舶征收關稅;二是代表朝廷采購一定數量的舶來品;三是代表朝廷管理海外各國朝貢事務,管理外國商人向皇帝朝貢的物品;四是總管海路通商,對市舶貿易朝廷監督和管理。

唐代廣州海外貿易的最大成就是,確立起一套全新的市舶管理制度與經營方式,并為后世所沿用,在中國外貿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

廣州是唐代惟一設置市舶使的城市,為整個國家履行對外貿易的管理職能,具有特殊的地位,在海外享有聲譽。當時各國到唐朝進貢,都必須先到廣州,廣州再選擇首領一人隨員兩人進京,其余隨員留在廣州。那時,外國人稱長安為摩訶支那,梵文意思是大中國,稱廣州為支那,意即中國。

唐代是中國古代海外貿易的重要轉折點,唐朝廷在廣州設立了市舶貿易制度,由海道來廣州貿易的國家大為增加。

到了宋代,與廣州貿易往來的國家和地區不少于五十個。廣州成了萬國衣冠,絡繹不絕的著名對外貿易港。大批船舶貨物從海外運到廣州,再從廣州運送全國各地。廣州的舶貨物從海外運到廣州,再從廣州運送全國各地。廣州的舶貨除了部分朝廷直接北運外,其余全部在廣州貿易,形成廣州巨大的舶貨市場。中外商人在這舶貨市場中獲得高倍利潤。

1080年,宋朝廷正式修訂了《廣州市舶條》,并向全國推行。條文主要是關于海舶出入港的管理,征稅的新規定,專賣專買的規定等。

優待外商是廣州市舶貿易發達的一個因素。如長居廣州的阿拉伯船主蒲希密父子和一阿拉伯一百三十歲老人,先后受到宋朝高官的友好接待。

廣州市舶貿易量最大的仍是阿拉伯,其次是蘇門答臘島和爪哇。

元代,中國海上絲綢之路大發展,同中國貿易往來的國家和地區由原來的五十多個增加到一百四十多個。

朝貢貿易的內涵是什么?

朝貢貿易的定義

定義1:

一、安南并沒有將朝貢貿易作為官方的正式貿易所謂朝貢貿易,是指藩國在朝貢過程中,由于官方參與或授權下組織的對入貢國的商品貿易,它以獲利為目的

源自: 明朝與安南朝貢及民間貿易問題探析 《江蘇商論》 2005年 陳文源,吳青

來源文章摘要:朝貢貿易作為中國古代一種重要的貿易形式,在當時的政治、經濟領域具有重大意義。安南即今越南,與我國的交往源遠流長,在政治和經濟上受到我國的深遠影響,之間發生的外貿行為很值得探討。

定義2:雖然朝貢貿易和海禁所涉及的同是明朝外交和外貿的領域,但是朝貢貿易是指明朝對外采取的與海外各國在朝貢形式下友好交往和通商貿易往來的政策,它涵蓋的是海外政策對外態度的一面

源自: 明前期海外政策簡論 《學術月刊》 1995年 萬明

來源文章摘要:對于明朝的開放和閉關問題,多年來史界爭論不休,聚訟難下,成為明史研究的重大課題。雖然產生論點分歧的因素有多種,但重要因素之一是對明朝海外政策整體理解的差異。實際上朝貢貿易與海禁構成明代海外政策的兩大支柱,二者相輔相成,不可孤立看待;卻又判然有別,不應混淆為一。以往的研究中卻多忽略了這一點,以致許多問題解釋不清,看法分歧,造成歷史的誤解,應予澄清。 明代前期,即明開國至正德初年的一百多年間,明朝海外政策定型于茲,調整于茲,在面臨前所未有的西方歷史性沖擊的前夜,中國社會內部已經涌動變革潛流,這時封建王朝海外政策的變化趨向,對中國社會的發展具有重大影響,尤當引起足夠的注意。 政策的制定是一個動態的過程。明代前期以朝貢貿易和海禁為兩大支柱的海外政策,實際含有頗具特征的三個發展階段。下面試從政策的動態性及其互動作用分階段進行論述,以期有助于我們對明朝海外政策整體的理解和認識。

定義3

另外,當時鄭和船隊的貿易雖然規模很大,但實質上是政府行為,這類貿易被學界稱為“朝貢貿易”1.從上述馬歡等人的書中可知,中國當時出口的物品種類很多,主要有絲綢、瓷器、貴金屬等

源自: 紀念鄭和下西洋六百周年 《當代亞太》 2005年 薛克翹

來源文章摘要:20 0 5年是鄭和下西洋六百周年。本文回顧了六百年前這一偉大壯舉的起因與過程 ,分析了這一事件在中國航海史、外交史、科技史上的意義 ,并重點闡述了這一事件的深遠影響和現實意義。

定義4:

認為朝貢與回賜以及隨使團行動的商隊大規模的貿易活動合稱為“朝貢貿易”.“朝貢貿易”有嚴格的程式,雙方不可能通過這種方式來形成統一的大市場,其對宗主國經濟的影響力十分微弱,但對藩屬國則是非常重要的對外經貿渠道

有學者對朝貢、朝貢體制、朝貢貿易體制等概念進行了辨析,探討了明清時期朝貢體制的差異,認為朝貢體制不等于朝貢貿易體制,強調貿易在朝貢關系中的核心地位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而不能一概而論;明朝是朝貢貿易的極盛時期,清朝則是衰落時期;清代朝貢關系的實質是政治,而非貿易,即清代雖然延續了明代的朝貢制度,但實質已經轉化為一種處理與周邊國家關系的政治方式,剔除了明代中原王朝與邊疆民族之間、中國與外國之間形成的藩屬關系。

歷史上的朝貢貿易之所以能延續千年,最根本原因是什么?

(朝貢圖)

朝貢制度是中國古代對外交往的主要制度。歷史上,由朝貢制度引申出的朝貢貿易,在中國與周邊國家關系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各位看官若想了解其起源、創立與發展,就隨爛柯人君一起來看看吧!

一、朝貢制度的起源

一般認為,中國古代的朝貢制度是先秦時期中央天子與地方諸侯之間朝聘關系的延伸與拓展。在古史的傳說時代,就已經有域外的首領來“中國”進行朝貢。《竹書紀年》中有這樣的記載“帝舜有虞氏九年,西王母來朝。……獻白環玉塊”。這雖然有傳說的成分,但無疑顯示出上古時期就已經有邊緣族群向“中國”朝貢,朝貢制度有了雛形。到商滅夏之后,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出現“萬國來朝”的盛況。《詩經·商頌·殷武》記載說:“昔有成湯,自彼氏羌,莫敢不來享,莫敢不來王,日商是常。”不光周邊部族,連氐。羌等族群,也紛紛向商湯來進貢。

后世的西王母畫像

西周建立后,實行對天下進行分封的五服制度。“服”是“服事天子”之意,周天子作為天下的共主,全天下的諸侯必須承認周天子的宗主權,他們對周天子必須履行朝貢的義務。《史記-孔子世家》記載:“昔武王克商,通道九夷百蠻,使各以其方賄來貢,使無忘職業”。從五服制度中諸侯對于周天子的義務來看,此時朝貢制度已經逐漸成熟。

“甸、侯、賓”三服屬于華夏,與周王室關系密切,義務較多。若其不服從周天子。周天子可以對其“征”或“伐”,保持其對王的服從。而“要、荒”二服屬于蠻夷戎狄,往往只需向周天子表示臣服即可。“要”服國家主要為蠻夷,周天子要求他們每年一貢。“荒”服國家主要為戎狄,他們的君主只要在即位后來覲見周天子一次即可。

職貢圖

可見,對于蠻夷戎狄,并沒有實質性的物質要求,最大的要求就是其對王政的歸化。由此可以彰顯天子的聲威遠播,《左傳》講其目的為“先王耀德不觀兵”。正是此制度奠定了朝貢制度重禮儀而輕利益的特質。且由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觀念,華夏統治者認為一切外交關系都是“來朝”,歷代王朝處理對外關系,都會以天朝上國的身份自居。

二、朝貢制度與朝貢貿易

中國朝貢制度的初創,是在西漢時期。而此后,周邊國家朝貢的同時,中央王朝通常回饋予大量的賞賜,因此學者也稱其為朝貢貿易。

漢武帝時期,國力達到鼎盛,發兵大敗匈奴。此后,兵鋒四指,大肆開疆拓土,《漢書》講“武帝攘卻胡、越,開地斥境,南置交趾,北置朔方之州”。隨著大漢王朝的影響力擴大,朝鮮、南越、西域諸國紛紛遣使來朝。各國所獻都是當地的奇珍異寶,例如大宛所獻天馬深得武帝喜愛,為紀念此彰顯大漢天威的物品,特意鑄造了皇家專用金——馬蹄金。南北匈奴分裂后,南匈奴來降,漢朝對其待遇十分優厚。匈奴向漢朝覲見朝貢、納質子(匈奴王子)于朝廷,漢則回饋給匈奴大量賞賜。據余英時先生研究,漢朝對匈奴的朝貢的賞賜遠高于和親時所消耗。但只要條件允許,漢一定會將朝貢放在對外交流的首位。東漢時,朝貢貿易的范圍進一步擴大,日本曾出土漢光武帝時賜予的“漢倭奴國王”印,可見日本在東漢時已納入朝貢體系。

日本進貢船

隋唐繼秦漢之后,開啟了中國帝國的2.0時代,對于朝貢貿易更是不遺余力的支持。唐太宗被周邊各族尊稱為“天可汗”,成為華夷共同的大主宰。此時,向大唐朝貢的蕃國達七十余國,大唐對于朝貢的支持也達到無以復加的地步。對待外來朝貢的使者,大唐為之報銷一切開支,根據各國路途的遠近,大唐會給其不等的交通費用補貼,該補貼實際上比實際支出有盈余。外來使者全程有沿途的驛站驛館盡心招待,并由驛站幫助運送其物品。在到達長安以后,這些使團一般會收到高于自己貢品價值幾倍的回賜。

《長安十二時辰》中的 在華胡人

明清作為帝國的3.0時代,君主集權達到一個高峰,但是由于種種原因,大部分時間限制民間與海外進行的貿易,因此明清時期,域外國家想要與中國進行貿易,一般需借助朝貢貿易。如前代一樣,朝貢貿易同樣會以數額巨大的財物回賜各國。明朝有規定:“四夷朝貢到京,有物則償,有貢則賞。”明代他國使者在進貢時,往往會帶許多隨貢物品,這些物品往往規模巨大,而明政府一般會照單全收,按照高于本價的價格給予回賜。總之,朝貢使者常常是“薄來厚往”。清初,對于這種虧損的行為加以重視,一般等價交換,不予額外賞賜。但康熙后期,清又開始重視回賜,以提高大清的威望。值得注意的是,清代將朝貢貿易附帶的商業交易作為對他國的恩惠,這些商品來華往往會獲得免稅特權。

到了晚清,隨著西方在政治、經濟上的沖擊,天朝觀念、朝貢貿易逐漸被近代的外

搜索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