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服務貿易的四種模式中占比最大(服務貿易總協定中國際服務貿易的四種方式及其含義?)

时间:2024-06-11 03:38:46 编辑: 来源:

gats四種貿易形式中占比最大的是什么模式,為什么

占比最大是跨境交付和商業存在這兩種模式

由于境外消費和自然人流動這兩種模式在實際的交易中所占份額很小,所以國際金融服務貿易的提供方式主要是跨境交付和商業存在這兩種模式

相比而言,一國開放跨境交付的金融服務貿易一般應滿足資本自由流動的需要

而商業存在模式則避開了這一硬性條件,除了穩定資本流動,還能為宏觀經濟帶來一系列直接和間接的利益

但是,從長遠看,要實現金融服務貿易全面開放的最大利益,這兩種貿易模式的開放必須均衡發展

服務貿易的四種模式是什么?

服務貿易的四種模式如下:

第一種、提供模式是跨境服務的交易,即跨境提供。

這種與貨物貿易有點類似,需要跨境國際來實現服務貿易的交易。如打越洋電話、發國際郵件,還包括企業開展跨境服務外包的離岸服務外包業務。

第二種、提供模式是境外消費。

包括出國旅游、購物、接受教育、接受醫療服務,需要消費者走出國門,進行服務,稱為境外消費。

第三種、提供模式是商業存在。

即境外投資,與跨國公司在東道國的銷售經營類似,比如IBM開展的一些通信信息服務、軟件服務,實際就是在當地的生產經營活動。

第四種、提供模式是自然人移動。

比如近年來有很多培訓機構聘請國外的英語老師來授課,這種教育培訓服務。還有馬布里在北京打籃球,這些都是自然人移動服務貿易。

服務貿易對應的是貨物貿易,但賣家賣的不是商品而是服務。比如,出國旅游、觀看進口影片、跟著外教學習英語等等。

服務貿易的內涵遠不止于此,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總協定將國際服務貿易劃分為四種提供模式:跨境交付、境外消費、商業存在、自然人流動。商務部研究院國際服務貿易研究所所長李俊作出了解讀。

生產性服務貿易的四種模式的意義

跨境提供(模式1),自一成員領土向任何其他成員領土提供服務

例如外國工程師在境外向中國國內提供奧運場館的設計圖,以及遠程醫療等

境外消費(模式2),在一成員領土內向任何其他成員的服務消費者提供服務

例如中國人到國外旅游和留學

又如外國人到中國看中醫

商業存在(模式3),由一成員的服務提供者通過任何其他成員領土內的商業存在提供服務,商業存在的形式包括獨資公司、合資公司、分公司、代表處等

如外國商業銀行在中國設合資銀行

自然人移動(模式4),由一成員的服務提供者通過在任何其他成員領土內的自然人存在來提供服務

例如外國醫生來華工作,中國的護士到國外提供護理服務

什么是服務貿易?

從學術上界定,服務貿易是一國的法人或自然人在其境內或進入他國境內向外國的法人或自然人提供服務的交易行為。

服務貿易這個詞聽起來似乎比較陌生,但在我們生活中非常常見,與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像旅游服務、體育健身、教育醫療、信息通信等,都屬于服務貿易的范疇。目前,世界貿易組織將可貿易的服務,即國際服務貿易分為十二大類:商務服務,通信服務,建筑及相關工程服務,分銷服務,教育服務,環境服務,金融服務,健康與社會服務,旅游及相關服務,娛樂、文化、體育服務,運輸服務、其他服務。每個大類又分為許多小類,例如商務服務就包括專業服務、計算機及其相關服務、房地產服務、出租/租賃服務等;旅游及相關服務就包括飯店和餐館、旅行社和旅游經營者服務、導游服務等。

與通過關境交易商品的貨物貿易不同,服務貿易通過以下四種方式交易服務:

一是跨境交付(模式一,M1)。即服務提供者與服務消費者在不同國家,一國的服務提供者通過互聯網發送郵件、文件、影像等向另一國消費者提供的服務。如遠程醫療、在線教育、信息服務等。

二是境外消費(模式二,M2)。即一國服務消費者到另一服務提供者的國家進行的服務消費,如出國旅游、出國留學、國外醫療等。

三是商業存在(模式三,M3)。即一國服務提供者通過直接投資,在另一國設立商業或專業機構為所在國消費者提供服務。如在境外設立金融分支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維修服務等。

四是自然人移動(模式四,M4)。即指一國服務提供者(主要指自然人)到另一國提供服務。如建筑師到國外監督建筑工程、醫生到國外行醫診斷、律師到國外審案等。

目前,商業存在是服務貿易最重要的提供方式。2017年,跨境交付占27.7%、境外消費占10.4%、商業存在占58.9%、自然人移動占2.9%。

服務業是服務貿易交易的產業基礎。因服務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具有自身的獨特屬性:無形性。即服務是無形的,不像產品是有形的;即時性。即服務一般要求生產與消費同時進行,不可分割,不像產品的生產和消費可分離、可運輸、可出口;不可儲存性。即服務不可儲存、不可移動、不可運輸,不像產品可儲存、可移動、可運輸等,現實中并非所有的服務都是可貿易的。

長期以來,我們將制造業視為生產性勞動,將服務業視為非生產性勞動,認為只有生產性勞動創造價值,非生產性勞動不創造價值。但實踐表明,在產品國際化生產的微笑曲線中,制造處于產品價值鏈的低端,以研發、設計為代表的服務處于產品價值鏈的高端,服務創造的增加值明顯高于制造,且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制造業本身也出現了服務化的趨勢。

近年來,在全球價值鏈分工體系下,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與全球經濟深度一體化,世界銀行、世界貿易組織、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等國際組織對服務在全球價值鏈中的作用有了新的認識:服務在全球價值鏈中發揮鏈接作用,金融、運輸、商務等生產性服務作為中間投入,全面參與農業和制造業生產制造,通過前向關聯和后向關聯提升制造業的國際競爭力,在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全要素生產率增長、擴大就業、增強比較優勢中發揮重要作用,不僅有利于一國宏觀經濟穩定,而且有利于推動中小企業的發展、婦女就業,推動全球經濟可持續發展。

目前,全球GDP增長的三分之二來自服務,就業的一半以上來自服務,每年新增的大部分就業來自服務。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各國采取的應對疫情措施,如居家隔離、航空限制、簽證放緩或停止等,使M2與M4幾乎中斷,對旅行、運輸、航空等傳統服務貿易產生重創,但卻引發零售、醫療、教育、商務服務、金融服務、電信服務和視聽服務等線上消費爆發式增長,催生企業加快數字化轉型,推動服務貿易結構高端化發展。物聯網、人工智能、3D打印和區塊鏈等數字技術已深刻改變國際貿易方式、貿易對象和貿易內容。WTO發布的《世界貿易報告2019》預測,到2040年,服務貿易在全球貿易的占比將提高到50%。在全球抗疫背景下,大力發展服務貿易,對穩增長、保就業、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將產生重要影響,不僅能助力中國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也會為全球經濟注入活力。

服務貿易總協定中國際服務貿易的四種方式及其含義?

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的界定,國際服務貿易具體有四種提供方式:� 第一,“跨 境提供”方式

“跨境提供”方式是指從一國境內向另一國境內提供服務

這種服務不構成人員、物資或資金的流動,而是通過郵政、電訊、計算機網絡實現的服務,如金融、信息和視聽等

第二,“國外消費”方式

“國外消費”方式是指在一國境內向另一國的服務消費者(自然人或法人)提供服務,如接待外國游客、為國外病人提供醫療服務、接受外國留學生等

� 第三,“商業存在”方式

“商業存在”方式是指一國的服務提 供者通過在另一國境內的商業存在(指任何類型的經營企業或專業機構)提供服務,如一國的公司到國外開辦銀行、商店,設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

� 第四,“自然人存在”方式

“自然人存在”方式是指一國的服務提供者通過自然人在另一國境內的 存在提供服務,如一國的醫生、教授、藝術家到另一國辦公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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