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朝貢中夾帶的貿易叫做朝貢貿易對錯(為什么鄭和七下西洋后,明清沒能發展為海洋貿易大國?)

时间:2024-05-18 14:47:47 编辑: 来源:

為什么鄭和七下西洋后,明清沒能發展為海洋貿易大國?

我國歷史悠久,文化燦爛。對于世界各國的交流而言,我國從古至今都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在陸地上我們有過“絲綢之路”,而在海洋上,明朝成祖時期的“鄭和下西洋”更是引來“萬邦來朝”,在一定意義上,極大地促進了與亞非拉國家之間的文化交流傳播,為落后地區帶去了東方大國先進的科技和文化。

15世紀可以說對于人類的世界而言是屬于海洋的,因為在這期間發生了三次重大的航海事件:第一件事是我國的“鄭和下西洋”;第二件事是達伽馬繞過好望角到達印度,開拓了印度洋新航線;第三件事是哥倫布穿越大西洋抵達美洲。

但是關于航海的這三件事除了我國的“鄭和下西洋”之外,其他兩次盡管為歐洲人帶來了巨大的財富,同時也給亞非拉美州的原住民帶來了巨大的傷害,從此開始了歐洲人對亞非拉美洲長達三百多年的殖民和侵略,這些行為給當地的原住民帶來了極大的痛苦,尤其是對美洲的印第安人,造成了人口的大量驟減。

言歸正傳,回到題目,咱們一一分解,先來說說“鄭和下西洋”的歷史背景和意義所在。

我國自古以來政權形式盡管分分合合,合合分分,但是“大一統”的封建王朝還是占據歷史的主導,在明朝朱棣時期,我國無論是科技、軍事、經濟等各種領域依然是世界第一,所以我們的大明王朝是絕對有實力進行一次遠洋的。

明王朝在前期雖然經歷了“靖難之役”,但是整體的國家實力在成祖時期還是一步一步的在走上坡路,朱棣的奪位盡管在歷史上飽受世人詬病,但是朱棣治國的能力還是有目共睹的,在他在位時期,依然堅持著朱元璋“以民為本”的治國策略,積極發展經濟,同時加強了中央集權,使國家政權保持高度集中和穩定,在軍事上,朱棣多次親征,維護了國家的領土完整,他重視文化,組織編纂了《永樂大典》,這部書在世界文化史上都是可圈可點的,正因為朱棣做了這些前期工作,才能保證“鄭和下西洋”的順利進行,因為大規模的航海是需要大量的物資和人力的。

“鄭和下西洋”的直接原因應該有兩點:

第一,“靖難之役”朱棣登上皇位,在很多人眼中這個位置其實是“來路不正”的,朱棣派鄭和遠洋,其實也是為了給自己正名,向海外四夷宣布自己的真正的“天下之主”。

第二,建文帝生死不明,在進行友好交流的同時,順便進行搜尋“鄭和下西洋”的根本原因在于朱棣一朝國富民強,朱棣作為“大一統”的封建王朝統治著,他信奉“四海之內,唯我獨尊”的封建社會的天下主義思想,其實這種思想在我國古代非常有利于國防安全,而且這種思想的核心并非是進行戰爭,而是“和平”,所以說“鄭和下西洋”的本質就是以“天朝上國”的物質和文化去進行“和平交流”,其目的是讓天下所有國家都共享“太平盛世”,這是我國歷代封建王朝的傳統思想。

“鄭和下西洋”意義非凡,這七次航海行動促進了我國古代的對外開放,促進了世界各地的文化經濟交流,而且大明王朝在當時的世界上是首屈一指的大國,通過“下西洋”的活動以“天朝上國”的姿態去進行對外交流,不光向海外彰顯了大明的實力,更是起到了一個調和劑的作用,鄭和在出使海外之時,經常調停國與國之間的矛盾,勇于承擔了我國的“大國責任”,這種思想即便放到今天也是非常值得借鑒的。

為什么明清時期的我國沒有發展成海洋貿易大國?

我國雖然有著“鄭和下西洋”的壯舉,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經濟文化交流,但是封建王朝的局限性使得我國古代對于海洋的探索一直都在停留在“朝貢貿易”和“海禁”的怪圈內不能自拔。

所謂的“朝貢貿易”并不是一種平等的貿易行為,貿易的本質是建立在互惠互利基礎上的,但是我國長達千年的“朝貢貿易”實際是以我方損失為主。“朝貢貿易”的主要表現是:

海外國家使臣攜帶進貢皇帝的貢品來我國,將貢品進獻給皇帝,然后皇帝對使臣在進行大量的封賞,而這些封賞要遠遠超過這些使臣所進貢的物品。皇帝將這些進貢的物品擇優自己留下或者賞賜給大臣,而且根據不同時期還有不同的變化,比如有時除了賞賜給海外使臣禮品之外,還將其進貢的物品計算價值,換算成銀兩進行全部購買,而這些海外使臣可以夾帶除了貢品之外的自己的產品進行交易,這種私人帶來的物品叫做“附貢”,而我們的大明王朝為了彰顯“天朝威名”通常都是用遠高于市場價格的錢來將這些“附貢”進行購買,如果有剩余,允許這些使臣通過一定渠道進行售賣。

而對于外來產品,我國的明清政府嚴禁民間商人進行收購,只能是政府行為,政府全額購買,然后由政府進行統一分配,所以說在大的層面上,這種貿易方式對我們的發展是非常不利的。

“海禁”行為也是“朝貢貿易”方式的一種衍生物,由于“朝貢貿易”的一邊倒,使得我國古代很多商人無法進行等價貿易,于是有很多商人私自組織船隊進行“走私”,以謀取暴利,我們都知道的民族英雄鄭成功的家族就是明末清初時期東亞乃至東南亞一代最大的走私集團控制者。

由于在古代走私的行為屢禁不止,而且出于國防的安全,明清兩代一直都在執行“海禁”政策,不過“海禁”的本質還是源于防衛,我國的封建文明是農耕文明,所以從統治者本身來看,就對發展海洋經濟不重視,

而且當時倭寇經常對我國沿海進行襲擾,對于明朝而言,外部的威脅除了北方游牧民族外還有這些倭寇,所以說“海禁”有一定的積極意義,按照當時的社會環境,

起到了一個保境安民的作用,但是隨著大明財政收入的入不敷出和倭寇之禍的解決,大明王朝又解除了“海禁”。

清朝時期的“海禁”要比明朝更為嚴格,其主要目的也是為了維護統治,出于在清朝前期對鄭成功家族的防范,以及打擊海盜走私等行為,即便鄭氏家族已經投降清政府后,清朝統治著仍然堅持“海禁”,甚至不允許外國商船靠岸,僅僅留下了一個口岸。

當歐洲人開始用大船利炮攝取大量財富的時候,我們的明清兩朝的海洋事業不光沒有前進,反而是倒退的,這是由于封建王朝統治者思想的局限性所決定的。

總結:

封建時期的中央集權導致了“朝貢貿易”的存在,以國家為主導進行對外貿易實則是建立在損害底層商人和老百姓利益的基礎上的行為,盡管施行“海禁”阻擋了外來侵略者,可是同樣也封閉了自己。

可是由于“海禁”的存在,使得一些唯利是圖的人淪為了“海盜”,在“海禁”時期的明清兩代,走私行為更加的猖獗,這些政策受傷最大的還是沿海地區的老百姓們,而且這種政策對國家的經濟發展只能是起到消極作用。

基于這些局限性很大的海洋政策,我國明清兩代錯失了很多能夠發展的機會,導致了沒能成為海洋貿易大國,而且最終在清朝也受到了極大損失,到了1840年,清政府的海洋大門終于被歐洲列強的大炮給撬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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