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清朝前期只允許哪一機構從事對外貿易(唐朝和清朝前期在對外貿易表現各有什么不同表現?)

时间:2024-05-16 08:52:19 编辑: 来源:

指出清朝前期外貿機構名稱,概述清朝對外貿易政策及其直接后果

清朝前期外貿機構為“十三行”。

政策:對外貿易進行了嚴格的限制,規定一口(廣州)通商,對外貿易必須通過官方壟斷的代理商“十三行”進行。

直接后果:清朝的外貿政策束縛了中國民間對外貿易的發展,阻擾了中外正常的貿易進行,對社會經濟的發展產生了不利的影響。

清朝前期的對外貿易政策是什么

清朝前期基本實行的是閉關鎖國的貿易政策,只有在廣州有一個通商口岸,還是受到官府嚴格管制的

一直到1840年第一次鴉片戰爭結束后,才被迫開啟了五個通商口岸與英國及其他西方列強貿易

唐朝和清朝前期在對外貿易表現各有什么不同表現?

唐朝對外開放

唐朝時期,政府采取開放的外交政策,鼓勵各國商人到中國貿易,與中國同上往來的國家發展到70多個。唐朝擁有一個更包容的胸襟,不僅是經濟,還有文化和宗教,促進了中國經濟文化的繁榮,也促進了中外經濟文化的交流。官方設置的交易(交流)成本比較低,此外唐當時是世界上在各方面的都處于領跑者的水平,且交易各方都有收益,作為中心的唐朝其收益(對內)是為正的。唐朝是主動的。商品涉及各個方面。

清朝 閉關自守

清朝前期對外貿易政策具有閉關性。其打開國門,睜眼開世界是被動的。其為一個內生循環被外部干擾的打斷,為千年未有之格局。農業國與工業國(殖民主義)之間,被動的和多為傾銷型,還包括諸如由國家政府鴉片的非正常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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