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稅收(四川海外高層次人才能夠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时间:2024-05-20 05:33:50 编辑: 来源:

引進外國人才有什么優惠政策

為了大力吸引海外高層人才來來華創新他業,我國制定了完善的人性化的人才政策,包括出入境、長期居留,以及稅收、保險、住房等多方面的福利待遇都給予了很大支持,同時為解決人才來華發展的后顧之憂,對于其子女入學、配偶安置等都有相應的安撫政策,在任領導職務、承擔重大科技項目、參與國家標準制定、參加院士評選和政府獎勵等方面也出臺了相應的特殊政策措施。

當前我國建立海外高層次人才特出專家制度,鼓勵海外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創業或是以其他方式為國服務。進一步加大留學人員創業園區建設,并為其提供創業資助和融資方面的服務工作。

為了有效管理和吸引人才,我國建立了統一的海外高層次人才信息庫,根據需求針對性地提供人才信息,同時加強人才需求信息發布平臺,面向世界各地的優秀人才敞開大門。對于來華發展創業的海外人才實行永久居住權制度,吸引外籍高層次人才來華工作。同時大力引進國外智力工作力度,探索實行技術移民,制定國外智力資源供給、市場準入、發現評價、績效評估、使用激勵、引智成果共享等辦法。

為了學習國外先進的技術經驗,我國擴大公派出國留學以及來化留學規模,積極開發國外優質教育資源,加大力度完善出國培訓管理制定和措施。支持國內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與國外高水平的教育、科研單位聯合建立研發基地,大力推動國內企業在海外設立研發機構。

同時積極支持和推薦國內優秀人才到國際組織任職,推進專業技術人才職業資格的國際化、地區間互認,大力發展國際人才市場,培育國際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制定維護國家重要人才安全的政策措施。

四川海外高層次人才能夠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海外高層次人才來川創新創業

11個方面開辟“綠色通道”

今年我省全面啟動了大力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百人計劃”,配套制定的《四川省“百人計劃”引進人才享受特定生活及工作待遇的若干政策規定》,在出入境與居留、資助、任職、薪酬、創新創業、稅收、醫療和保險、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就學、評價激勵11個方面有一系列突破性政策措施,充分體現了四川特色以及我省在引進人才工作上的決心和力度。

身份:實行四川“綠卡”

堅持“支持留學、鼓勵回國、來去自由”的方針,積極為海外高層次人才來川創新創業提供便利條件。對中國籍引進人才,為其辦理《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身份證明》,作為四川“綠卡”,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又享受四川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及“百人計劃”有關優惠政策。

投入:省上每年投入2000萬元以上專項資金

堅持“人才資本投入是效益最大的投資”理念,我省每年將投入2000萬元以上專項資金,給予批準納入省“百人計劃”引進人才每人100萬元的資助,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配套其他資金。

引進人才回國來川時取得的由省政府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等方面的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政治待遇:可擔任領導職務

引進人才可擔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國有企業、國有商業金融機構中級以上的領導職務或者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以及國家和省重大科技專項、重大工程和建設項目的負責人;引進人才可作為各類政府獎勵候選人,對愛黨愛國、代表性強、貢獻突出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可在政治上作適當安排。

報酬:獎勵比例最高可占成果轉化效益的50%

引進人才可申請國家和省各類科技計劃、科研基金項目、科技資金及產業發展扶持資金;對全省經濟、科技發展具有戰略意義的重點項目,可以特別項目形式給予支持。

引進人才個人專利、發明等科技成果轉讓給企事業單位的,可實行買斷、利潤提成、作價入股等收益分配方式。引進人才職務科技成果由單位轉化成功后,所在單位應按有關規定對成果完成人給予獎勵,獎勵比例最高可占成果轉化效益的50%;經與單位協商同意,職務發明成果由完成人轉化成功的,可按不低於65%的比例享受轉化后的收益。

生活安排:享受特定醫療待遇

堅持一流人才、一流待遇,在醫療保險、配偶安置、子女就學等方面,制定特殊優待政策,努力解除引進人才的後顧之憂。

引進人才憑“百人計劃”批復意見,辦理《特約醫療證》,享受“省優秀專家”同等醫療待遇。

引進人才配偶一同回國(來華)并愿意在我省就業的,由用人單位妥善安排其工作;暫時無法安排的,用人單位可參照單位人員平均工資水平,以適當方式為其發放生活補貼;確有困難的,當地組織、人事部門積極幫助推薦就業。

引進人才的子女就讀中小學,參照我省關於高層次引進人才的子女就讀中小學的特殊優惠政策,在所工作

(居住)市(州)范圍內一次性選擇中小學就讀。引進華裔人才的子女報考國內非義務教育的學校,可予以加分照顧。引進人才的中國籍子女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入學考試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外國籍子女報考國內高等院校的,按照接收外國留學生有關規定優先錄取。

麗水市人才引進政策

麗水市人才引進政策有哪些

一、給予高校畢業生購房補貼。2020年1月1日以后,高校畢業生與市本級、蓮都區、麗水開發區企事業單位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自主創業,并在麗水市區首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五年內在麗水市區(蓮都區、麗水開發區)購買首套商品住房,且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的,給予一次性購房補貼。其中國內“雙一流”高校及海外名校 QS 排名前 100 位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生補貼標準分別為35萬元/人、25萬元/人,其他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生補貼標準分別為25萬元/人、10 萬元/人。對引進的博士研究生,按照麗委辦發〔2019〕54 號給予 50 萬元購房補貼。引進人才享受購房補貼后 5 年內其所購房產限制上市交易,未滿服務期離職的,應按未滿服務期月數退回購房補貼。

二、鼓勵高校畢業生來麗應聘。經人力社保部門認定,對通過邀請來我市參加專場招聘交流活動,并有意愿在麗水工作的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含畢業學年學生),按照每人次不超過1000元的標準給予交通食宿補貼。

三、鼓勵在校大學生來麗實習。鼓勵企業與高校簽訂合作協議,吸納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的在校大學生到麗水參加實習鍛煉,對提供實習崗位的單位參照就業見習基地政策給予實習補貼。

四、支持企業外出引才。對參加組織、人力社保部門統一組織引才活動的企業,給予交通和食宿補貼。補貼標準為:省內每次1000元、華東地區每次2000元、華東以外地區每次3000元、國(境)外每次2萬元。

五、開展典型選樹活動。每年評選 10 家引進高校畢業生示范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每年評選10名“最美高校畢業生”及若干名提名獎,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萬元、0.5萬元。

引進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引進范圍和對象

符合下列情形并同時具備引進計劃中崗位所列相關要求的人員可以報考本次人才引進。主要引進兩類人才:

1.高校畢業生

⑴要求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要求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年齡35周歲以下(1986年5月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畢業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81年5月5日以后出生)。

⑵戶籍地和生源地不限。

2.緊缺專業教育人才

⑴具有省特級教師榮譽或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在編教師,年齡在50周歲及以下(1971年5月5日以后出生);或獲得市級名校長、市級教學名家、市級名師的在編教師,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1976年5月5日以后出生);或獲得市學科帶頭人的在編教師,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81年5月5日以后出生)。

⑵戶籍地不限。

(二)引進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養,能適應所報考崗位的工作要求。

3.具備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和技能要求。要具有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人員,也可報名參加應聘,但要求簽訂《取得教師資格證承諾書》(附件4),須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否則將解除聘用關系。中小學語文2、中小學數學2、中小學英語2、中小學科學2、初中社會2、中小學體育2崗位,報考人員所取得的教師資格證、獲得的榮譽稱號或正高級職稱學科要與所報考的崗位學科相對應。其它要求見《蓮都區教育局2022年人才引進計劃》(附件1)。

4.國有企事業單位在崗在編人員報考須征得現工作單位、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麗水市人才安居政策

1.實現人才安居工程。

未來五年籌集不少于5000套人才住房。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在我市購買商品房的,給予以下購房補貼:國家級100萬元、省級80萬元、頂尖人才350萬元、市級領軍人才65萬元、高級人才50萬元。對畢業3年內大學生來麗就業創業、且無住房的,給予每人每年6000元租房補貼,不超過3年。

2.優化升級公共服務保障。

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牽引,推出麗水人才服務卡2.0版,從“一條龍服務”升級為“定制化服務”,為人才在落戶、工商登記、稅收、子女入學等方面提供服務。建立一批高層次人才療休養基地,吸引院士、省重點引才計劃、“萬人計劃”等專家來麗休閑養生。每年為專家和1-3名隨行人員提供免費食宿一周的待遇。

創新創業人才政策

1.大力集聚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

按A、B、C三類分別進行資助2000萬元、1000萬元、500萬元。此外,對國際一流團隊和頂尖人才領銜的重大項目實行“一事一議”。

2.“綠谷精英·創新引領行動計劃”

創業人才項目:按重大項目、A、B、C四類分別給予1000萬元、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資助。

創新人才項目:按A類、B類、C類分別給予以下補助(企業引才補助)A類70%、B類60%、C類50%。屬于長期項目的每年最高補助不超過80萬元、50萬元、30萬元,補助不超過5年;屬于短期項目的每年最高補助不超過40萬元、20萬元、10萬元,補助不超過3年。

3.加強科技創新平臺建設

對新建成國家級、省級、市級院士專家工作站的建站單位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作為資助,此外,考核合格的每年安排經費10萬元。對新建成國家級、省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此外,每年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員給予每人每年10萬元作為日常經費資助。

4.強化人才創業貸款支持。

設立高層次人才創業企業信貸風險資金池,對為人才企業提供信用貸款及采用股權、知識產權、商標權等質押貸款,給予金融機構或組織風險分擔支持。設立麗水人才服務銀行,對國家、省重點引才計劃專家分別給予以下額度的信用貸款:國家重點引才計劃專家給予最高平價信用貸款1000萬元,省重點引才計劃專家給予最高平價信用貸款500萬元。

5.拓寬創新創業直接融資渠道。

設立市人才創新創業基金,通過股權投資、可轉債等方式,主要投向高層次人才創辦的企業,重點支持種子期、初創期項目。鼓勵高層次人才創辦企業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給予以下獎勵:對企業實現A股上市的獎勵700萬元,實現境外上市的給予獎勵500萬元,實現新三板掛牌的給予200萬元。

6.實行人才動態支持政策。

設立創新創業評價指標體系,對高層次人才創辦企業或核心成果轉化情況進行動態跟蹤支持。企業或成果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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