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生產企業一般貿易出口退稅計算(外貿出口退稅計算公式)

时间:2024-06-02 04:58:46 编辑: 来源:

外貿出口退稅計算公式

出口退稅分為三種方式:免稅、免退稅、免抵退稅。其中,免稅就是不交稅,根本不用算,也不用管,需要計算和理解的,只有退稅,這也是我們把出口貨物退(免)稅簡稱為出口退稅的原因。

基本概念

1、出口貨物退(免)稅是在國際貿易業務中,對我國報關出口的貨物退還或免征在國內各生產環節和流轉環節按稅法規定交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

2、出口退稅,實際是出口免、退稅。由于增值稅實行的間接計稅法,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應納稅額=銷項-進項,所以在實際操作中,銷項是免的,進項是退的,取得退稅款。值得注意的是,出口退稅的退稅款和其他類型的退稅不一樣,出口退稅,退的是進項稅額;其他退稅,退的是應納稅額。所以在申報表中,免抵退貨物應退稅額,和進項轉出一樣為可抵扣稅額的負數,原因就是,該筆進項已經退還給你了,自然不可以再抵扣,應該從可抵扣稅額中減除。

核心原理

1、對出口產品退稅是一個“國際慣例”而非“政策優惠”。國家將出口貨物出口前在國內生產、流通環節實際承擔的增值稅、消費稅,在貨物報關出口后退還給出口企業,使出口貨物以不含稅價格進入國際市場,有效地避免國際雙重課稅。企業退稅的實質是退國內生產流轉環節已征增值稅,來料加工退國內料件國內勞務已征增值稅。

2、出口退稅是為了將出口貨物的整體稅負歸零。原因很簡單,就是鼓勵出口,降低出口貨物的價格,提高本國貨物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3、公平稅負原則:為了保證各國商品在參與國際貿易時能夠公平競爭,消除因各國稅收政策不同,造成的出口貨物稅收含量差異,要求各國按照國際慣例,退還已征收的出口貨物間接稅,以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

4、零稅率原則:征多少,退多少。國家利用退稅率來實現宏觀調控目標,如調控產業結構設定低退稅率來限制低附加值的產品出口,設定高退稅率來鼓勵高附加值的產品出口。所以,盡管零稅率那退稅率應該全部是17%,國家還要設置不同檔次的退稅率。增值稅的退稅率不一定等于稅率,出口退稅率有17%、14%、13%、11%、9%等幾檔,是為了通過退稅率來控制出口的原因。鼓勵出口呢,退稅率就高點,控制出口呢,退稅率就低點。退稅率為0,就是不免不退了。

主要類型

1、又免又退

一般納稅人,既有銷項,又有進項,為把稅負歸零,自然是銷項免,進項退,又免又退。

2、只免不退

如果出口的貨物沒有進項,自然是只免銷項,進項沒有就不用退了。比如小規模納稅人、免稅產品,都是沒有進項的情況。只免不退,就達到了稅負歸零的目的。

3、不免不退

針對的是不鼓勵出口的貨物。比如原油,自己都不夠用,還得進口,能讓你出口就不錯了,就不要想出口退稅的事了,想想那些禁止出口的貨物。

退稅方式和計算

出口退稅分為三種方式:免稅、免退稅、免抵退稅。其中,免稅就是不交稅,根本不用算,也不用管,需要計算和理解的,只有退稅,這也是我們把出口貨物退(免)稅簡稱為出口退稅的原因。

(一) 外貿企業:免、退稅

案例一:某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外貿企業收購一批貨物報關出口,收購貨物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購貨金額為100000元,增值稅額為17000元,款項已銀行存款支付。該貨物的退稅率為13%,出口銷售價格為15000美元(匯率1:8.30)。

1、采購貨物時:

借:庫存商品 1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17,000

貸:銀行存款 117,000

2、出口銷售免稅,貨款折合人民幣:

借:銀行存款 124,500 (15000×8.3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24,500

3、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100,000

貸:庫存商品 100,000

4、計算不予退還的進項稅額:

100000×(17%-13%)=4,000

借:主營業務成本 4,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4,000

5、應收出口退稅:

借:應收出口退稅 13,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13,000

6、收到出口退稅:

借:銀行存款 13,000

貸:應收出口退稅 13,000

案例二:某外貿企業購進出口貨物一批,含稅貨值人民幣100萬元。貨物以離岸價(FOB)20萬美元報關出口。外匯核算采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將外幣金額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的辦法,貨物報關出口當日的外匯牌價中間價為 16.6。該出口貨物的退稅率為15%。

1、如貨物已驗收入庫,發票已到,貨款已付時:

借:庫存商品—庫存出口商品 854,700.85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45,299.15

貸:銀行存款 1,000,000.00

2、核算出口退稅額時:

(1)核算應退稅額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款 128,205.13(外購價格退稅率)

128,205.13=854,700.8515%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128,205.13

(2)不予退稅進項稅額轉出

借:主營業務成本—一般貿易出口銷售成本 17,094.02(外購價格不予退稅率)

17,094.02=854,700.85(17-15%)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17,094.02

3、出口貨物報關銷售時:

借:應收外匯賬款—XX外商 1,320,0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一般貿易出口銷售收入 1,320,000.00

4、結轉出口商品成本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一般貿易出口銷售成本854,700.85

貸:庫存商品—庫存出口商品 854,700.85

5、收到增值稅退稅款時:

借:銀行存款 128,205.13

貸: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款 128,205.13

6、開戶銀行以1:6.5買入價將該筆外匯全部結匯時:

借:銀行存款—人民幣戶 1,298,700.00

財務費用—匯兌損益 19,980.00

貸:銀行存款—美元戶 1,318,680.00

7、月末結轉損益時:

(1)結轉出口銷售收入

借:主營業務收入—一般貿易出口銷售收入 1,320,000.00

貸:本年利潤 1,320,000.00

(2)結轉出口銷售成本

借:本年利潤 871,794.87

貸:主營業務成本—一般貿易出口銷售成本871,794.87

(二)生產企業:免、抵、退稅

外貿企業日常業務中,大量的常見的貿易類型,主要是一般貿易(出口貿易)和加工貿易(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這兩種。一般貿易是與加工貿易相對而言的貿易方式。指將貨物單邊輸出關境的出口貿易方式。

免:是指對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免征本企業生產銷售環節增值稅;

抵:是指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等所含應予退還的進項稅額,抵頂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

退:是指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在當月內應抵頂的進項稅額大于應納稅額時,對未抵頂完的部分予以退稅。

由于生產貨物所涉及的可抵扣的原材料、水電、運費等眾多,無法準確清分出口部分和內銷部分各自對應的進項,就無法準確核算出口應退的進項稅部分。假設能夠準確核算各自的進項,那么內銷的銷項-進項=應納稅額交稅,出口對應的進項退稅,交給國稅局,國稅局再退給你,雙方豈不是都很累。

所以抵,就是用出口對應的應退進項,抵頂內銷對應的應納稅額,最終確認退稅的部分。抵就是一個計算退稅的過程,其實質就是計算全部的應納稅額。退稅能抵完了,應納稅額就是正的,只交稅就行,如果該退的稅抵不完,應納稅額就是負數,這個數就該退稅。(本文轉自會計網)

生產企業一般貿易出口退稅流程

 一、出口退稅登記的程序

       1、有關證件的送驗及登記表的領取

企業在取得有關部門批準其經營出口產品業務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工商登記證明后,應于30日內辦理出口企業退稅登記。

       2、退稅登記的申報和受理

     企業領到“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表”后,即按登記表及有關要求填寫,加蓋企業公章和有關人員印章后,連同出口產品經營權批準文件、工商登記證明等證明資料一起報送稅務機關,稅務機關經審核無誤后,即受理登記。

       3、填發出口退稅登記證

稅務機關接到企業的正式申請,經審核無誤并按規定的程序批準后,核發給企業“出口退稅登記正”

       4、出口退稅登記的變更或注銷

當企業經營狀況發生變化或某些退稅政策發生變動時,應根據實際需要變更或注銷退稅登記。

       二、辦理出口退稅的報關手續

  1、出口貨物退稅企業應在其出口貨物裝載的運輸工具辦結海關手續后,向其報關的海關申請辦理出口貨物的退稅專用報關單(淺黃色)。出口貨物在口岸海關直接辦理出口手續的,由企業在口岸海關辦理。出口貨物在內地海關報關后轉關至口岸海關出口的,內地海關在收到口岸海關的轉關的通知單回執后,才予辦理出口貨物退稅專用報關單。海關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價格等簽發出口貨物專用報關單,并按規定收取簽證費。海關簽發出口貨物退稅專用報關單的時間為:裝載出口貨物的運輸工具辦結海關手續之日起,至海關放行貨物之日起的六個月內。

      2、辦理出口退稅必須在出口貨物實際離境后,因此,存入出口監管倉庫的出口貨物要待貨物提取出倉庫并裝載運輸工具離境后,海關才能簽發出口貨物退稅裝用報關單。通過轉關運輸方式存入出口監管倉庫的貨物,企業應在貨物裝載運輸工具離境后,向處境地海關申請辦理出口貨物退稅專用報關單。

      3、提取出口保稅倉庫貨物銷售給國內企業或三資企業進行深加工產品復出口的,海關按結轉加工的有關規定辦理,不予簽定出口貨物退稅專用報關單。

      4、企業遺失海關簽發的出口貨物退稅專用報關單可以補辦,補辦時間為自該出口貨物辦結海關出口監管手續之日起6個月內。補辦時,企業應先到主管其出口退稅的地(市)國家稅務局申請,稅務機關經核實出口貨物確實未辦理過退稅后,簽發《關于申請出具(補辦報關單)證明的報告》。企業得到《報告》后,應該到出口貨物原簽發海關去辦理補辦報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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