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甘肅財經貿易職業技術學院代碼(云南財貿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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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職業技術學院學校的代碼是多少啊

九江職業技術學院學校的代碼是11785。

九江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創辦于1960年,前身為九江船舶工業學校,先后隸屬第一、第三、第六機械工業部、中國船舶工業總公司。1994年,成為全國首批舉辦高等職業教育的10所試點學校之一。

1999年,學校由國防科工委劃轉至江西省人民政府管理,并升格更名為九江職業技術學院,是江西省教育廳直屬高職院校。2010年,通過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建設項目驗收,成為江西省唯一一所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基本條件不斷優化:

學校建有濂溪、十里兩個校區,占地面積1400余畝,全日制在校生2.2萬余人,圖書155萬冊,教學儀器設備總值逾2.3億元,總資產逾15億元,實驗實訓室總量達237個,各項辦學指標均處全國先進行列。

設有8個二級學院、66個專業,形成以智能制造、船舶工程、物聯網應用為主要特色,建筑工程、商貿物流、財稅金融等多門類協調發展的十大專業群。

學校是“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試點優秀單位”“全國職業院校數字校園建設實驗校”“江西省文明美麗校園示范校”“第一屆江西省文明校園”“江西省文明單位(連續十屆)”。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九江職業技術學院學校

甘肅財經職業學院電話是多少

甘肅財貿職業學院招生辦電話如下:

0931-8258619 13119306615 13309401010。

甘肅財貿職業學院

甘肅財貿職業學院于2016年2月29日經甘肅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置,由省政府舉辦,隸屬于省教育廳,是全省唯一一所公立財經類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學院是在原蘭州服裝職工大學的基礎上,由甘肅銀行學校、甘肅省經濟學校、甘肅省財貿學校、甘肅省經貿學校、甘肅省商業學校、甘肅省工商行政管理學校、甘肅省藝術設計學校等七所省教育廳直屬學校整合而成。

根據2023年3月學校官網信息顯示,學校有蘭州新區職教園區和蘭州市七里河區兩個校區,校園總面積1200畝,建筑面積30萬平方米,總投入15億多元;設有10個教學機構,30個高職專業;有在編教職工555人。

師資力量

根據2023年3月學校官網信息顯示,學校有在編教職工555人,其中,專任教師530人,二級教授2人,教授32人,副教授171人,博士1人,碩士161人,雙師型教師263人;甘肅省職業教育省級名師工作室4個,省級教學創新團隊2個,甘肅省職業教育名班主任工作室2個;英國劍橋教育培訓師3人,“積極教學法”種子教師180人。

蘭州財經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切實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蘭州財經大學肇始于1952年成立的甘肅省人民政府行政干部學校;1958年升格為甘肅財經學院,隸屬甘肅省人民政府領導,實施本科教育;1981年成立蘭州商學院,先后隸屬原國家商業部、國內貿易部領導;1998年實行中央與地方共建、以甘肅為主的管理體制;2003年增列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開展碩士研究生培養工作;2015年更名為蘭州財經大學;2018年增列為博士學位授予單位,是黃河上游甘青寧三省(區)唯一的財經大學。

學校教學、科研、生活設施齊備,占地面積達1700余畝,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超過8734萬元;圖書館館藏紙質圖書170.84萬冊、電子圖書246.86萬冊,是甘肅省重要的經濟管理類文獻資料信息中心;體育運動場館總面積10.81萬平方米,共有標準田徑場、足球場、籃球場、排球場等訓練場所;校舍建筑面積73.01萬平方米,現有14棟學生公寓樓,分別在和平、段家灘兩個校區;有學生餐廳等,為學生的學習生活、健康成長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學校師資力量雄厚,結構合理。現有教職員工1300余人,其中專任教師1026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職稱教師567人,博士、碩士學位教師838人;在專任教師中,擁有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省部級優秀專家、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領軍人才、教學名師等各類高層次人才。

學校面向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本科專業60個,其中金融學等6個專業獲批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統計學、會計學、市場營銷等3個專業獲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經濟學等7個專業獲批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財務管理等16個專業獲省級特色專業建設點,會計學等35個專業在甘肅省第一批次招生。招生涵蓋普通類、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新疆內高班、少數民族預科、藝術類、專升本等多個類別。現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8萬余人,碩士研究生2000余人,博士研究生25人,留學生72人及繼續教育學員4500余人。

學校圍繞國家西部大開發、“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等重大戰略,形成了以政府決策買粉絲、現代財政、電子、商貿流通、文化產業發展、地方法制建設為特色的研究院(所)等科研機構。學校有省級重點實驗室1個,省級科研平臺3個,有絲綢之路經濟研究院、甘肅省白俄羅斯研究院等11個校級科研機構;有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1個、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6個、國家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1個,獲得甘肅省教學成果一等獎4項。學校現有統計學、應用經濟學2個甘肅省一流(特色)學科,理論經濟學等10個省級重點學科,統計學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應用經濟學等7個一級學科碩士點,工商管理等10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在甘肅省屬高校中最早獲得MBA專業學位培養單位資格,具有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單位資格。近五年來,學校共承擔國家級、省部級科研項目224項,其中國家級科研項目41項、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20項,在國內外核心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1047篇。

學校堅持開放辦學,分別與中央財經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等高校簽訂戰略合作協議。重視挖掘校地合作資源,校院兩級分別同省內外有關機構建立了廣泛的協同創新、合作育人、創業就業戰略合作關系。同時,大力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與英國、法國、美國、白俄羅斯的40余所高校建立了合作辦學關系,與英國胡弗漢頓大學聯合建立了“文化教育研究中心”,組建國內首個全日制“1+2+1”項目中美大學實驗班,榮獲“1+2+1”項目10周年特別貢獻獎,被國家外專局列為“西部中青年干部英語強化項目”重點培訓基地。

學校經過68年的建設和發展,現已形成了以經濟學、管理學、統計學為重點,法學、文學、工學、理學、藝術學等多學科交叉融合、協調發展的學科體系,構筑起了一個能夠滿足西北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財經類應用型人才培養平臺。

第三條 學校現有兩個校區,分別位于蘭州市薇樂大道4號(和平校區)和蘭州市城關區段家灘496號(段家灘校區)。學校名稱:蘭州財經大學。院校代碼:10741。上級主管部門:甘肅省教育廳。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辦學層次:研究生(博士、碩士)、本科。

第三章 招生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 學校成立由校長、分管副校長和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組成的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全面貫徹落實招生工作政策,執行學校招生工作決議,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條 由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負責對招生工作人員的紀律教育和對招生錄取的全程監督。

第六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全面系統地宣傳學校的辦學思想、學科特點和專業內涵;開展招生工作調研;進行人才需求預測;制定招生來源計劃;組織招生錄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

第七條 2020年我校共有60個本科專業面向30個省(市、區)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市、區)招生機構公布為準。

第八條 學校招生工作按照各省(市、區)招生機構的統一安排進行,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九條 按照各省級招生機構確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和投檔管理模式進行錄取,提檔比例一般為100%。

第十條 實行平行志愿錄取原則的省(市、區),依據考生電子檔案錄取新生,堅持分數優先、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錄取。對于投檔考生總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區)相關政策規定錄取。如無相關規定,則文史類按照語文、文綜、數學、外語,理工類考生按照數學、理綜、語文、外語單科成績確定錄取。

第十一條 實行順序志愿錄取原則的省(市、區),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調檔要求的考生,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當控制分數線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不拒絕錄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對于投檔考生總分相同的,文史類按照語文、文綜、數學、外語,理工類考生按照數學、理綜、語文、外語單科成績確定錄取。

第十二條 江蘇省考生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錄取,要求考生選測科目等級為BB(含)以上,技術科目合格;投檔成績相同時,學業水平選測科目等級高者優先排序,后按專業志愿順序進行錄取;投檔成績、學業水平選測科目等級均相同時,文科類考生依次按語文(不含附加分)、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優先錄取,理科類考生依次按數學(不含附加分)、語文、外語分數從高到低優先錄取。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規則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考生須符合專業(專業組)設定的選考科目要求。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相應政策和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中美人才培養計劃”121雙學位項目國際課改實驗班只錄取報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條 對考生錄取專業的安排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各專業無分數級差。對于投檔考生總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區)相關政策規定確定錄取專業。如無相關規定,則文史類按照語文、文綜、數學、外語,理工類考生按照數學、理綜、語文、外語的單科成績確定專業。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均已錄滿時,對于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調劑到未錄滿相關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 認可各省(市、區)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降)分招生錄取政策。對于各種增加分數和降低分數線投檔的考生,在錄取和確定專業時按標準分數同等對待。

第十五條 按照生源所在省(市、區)規定的程序,按時完成調檔、閱檔、退檔、審核等各環節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的正常周轉和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十六條 做好對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和其它遺留問題的處理工作。

第十七條 對錄取的新生通過網絡和媒體向社會公布,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考生家長和社會輿論的監督。

第十八條 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九條 學校以英語為公共外語教學,小語種考生慎報。英語、商務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考生。所有招生專業均無男女比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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