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海外代付是境內銀行以委托行身份,承擔(海外直貸(中國銀行海外分行)代扣代繳所得稅的辦理?)

时间:2024-05-19 02:45:50 编辑: 来源:

海外直貸(中國銀行海外分行)代扣代繳所得稅的辦理?

海外代付業務是不是應該由銀行代扣代繳稅款,應該代扣代繳哪些稅款?是否可以比照“同業拆借”免營業稅?

海外代付,是指銀行根據進口商資信狀況,在其出具信托收據并承擔融資費用的前提下,由境內銀行指示其海外代理行代進口商在信用證、進口代收、T/T付款等結算方式下支付進口貨款所提供的短期融資方式。例:某企業在境外購買原材料,申請其開戶行代付款。其開戶行又委托其海外代理行支付了這筆材料款。

一、營業稅方面: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融業若干征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2000]191號)規定:暫不征收營業稅的金融機構往來業務是指金融機構之間相互占用,拆借資金的業務,不包括相互之間提供的服務(如代結算,代發行金融債券等)。對金融機構相互之間提供服務取得的收入,應按規定征收營業稅。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進一步明確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提交稅務證明有關問

題的通知》(匯發[2009]52號)

二、外匯指定銀行辦理以下項目外匯資金對外支付后,應于每月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

將對外支付有關情況向外匯指定銀行所在地主管國稅和地稅機關報告。

外匯指定銀行其他自身對外融資如境外借款、境外同業拆借、海外代付以及其他債務

等項下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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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同業拆借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7〕第 3 號)中對申請進入同業拆借市場的金融機構設立了明確的條件。

根據以上規定,海外代付業務應當扣繳相應利息的營業稅款。

國家稅務總局也曾經明確過這方面業務。

銀行支付給海外代付行的利息,是否需要代扣代繳營業稅?

【發布日期】: 2010年09月26日

問題內容:

銀行辦理海外代付業務,支付給海外代付行(境外銀行或國內銀行海外分行)的利息,是否需要代扣代繳營業稅?海外代付,是指銀行根據進口商資信狀況,在其出具信托收據并承擔融資費用的前提下,由境內銀行指示其海外代理行代進口商在信用證、進口代收、T/T付款等結算方式下支付進口貨款所提供的短期融資方式。

回復意見:

您好:

您在我們網站上提交的納稅買粉絲問題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第一款規定:“條例第一條所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一)提供或者接受條例規定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

由于進口商在中國境內并承擔了融資費用,則這項金融保險業勞務為境內應稅勞務。由于海外代付行收取了利息,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營業稅扣繳義務人(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受讓方或者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因此銀行在支付利息時應當扣繳相應利息的營業稅款。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有關具體辦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請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稅務機關買粉絲。

歡迎您再次提問。

國家稅務總局2010/09/26

二、企業所得稅方面: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銀行海外分行取得來源于境內利息收入稅務處理問題的函》國稅函[2001]189號

中國銀行:

你行《關于對我海外分行來自于內地貸款的利息收入免征預提所得稅的再次緊急請示》(中銀財[2001]19號)收悉。現就來函所提問題,函復如下:

一、關于你行海外分行從國內取得利息收入納稅問題

你行海外分行雖是在海外的分支機構,在當地不具有居民身份,但也是依照分行所在國法律成立的企業,受所在國法律的保護,其向國內企業提供貸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應作為外國企業來源于我國境內的收入,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九條的規定,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關于重復征稅問題

根據我國稅法和我國與其他國家所簽訂的稅收協定有關規定,你行海外分行向國內企業提供貸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應屬于來源于我國的所得,我國享有優先征稅權。對分行取得的這類由我國已優先征稅的所得,分行所在國稅法通常規定,采取免稅方法或對已征稅款作為費用給予抵扣的方法以消除或部分消除雙重征稅問題。

三、扣繳義務人的確定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十一條 營業稅扣繳義務人: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受讓方或者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對非居民企業取得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應繳納的所得稅,實行源泉扣繳,以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稅款由扣繳義務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時,從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的款項中扣繳。非居民企業取得所得稅法規定的所得稅,適用稅率為20%,減按10%征收企業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銀行海外分行取得來源于境內利息收入稅務處理問題的函》國稅函[2001]189號

三、關于“包稅”條款問題

根據我國稅法規定,外國企業來源于我國境內的所得,以收益人為納稅義務人,境內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外國企業與國內企業所簽訂的合同中,有關稅收問題,不論條款如何表述,不能改變上述稅法所規定的義務。至于合同條款中約定由國內企業在經濟上負擔外國企業的稅款,屬于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一種商業約定,稅務部門將不予干涉。但凡合同中約定由國內企業負擔外國企業稅款的,稅務部門將采取將上述不含稅收入換算為含稅收入后計算征稅。

銀行代付是什么意思

銀行代付業務又稱代理同業委托付款業務,一家銀行的客戶申請融資時,該行以自己的名義委托另一家同業為該客戶提供融資,并在業務到期日由自己歸還代付款項本息。

在銀行國際業務中,如果是委托海外銀行付款,一般稱為“海外代付”業務。此前由于境內美元緊張和成本飆升,美元的海外代付業務是銀行業的一種常見操作,但整體代付規模受銀行外債額度限制。

代付種類:

銀行表外理財是什么?

什么是表外理財產品

銀行推出的理財產品,基本都是把儲戶的錢集中起來,做一個或短或長的投資琺資金被轉移了!本來的存款(負債)少了,銀行做了理財產品后要在表外科目中體現這一業務,而不能在資產負債中體現,因為資金轉移了不在銀行賬上!但是產生的收益卻在中間業務收入中!

銀行理財產品哪些在表內,哪些在表外?

傳統的銀行表內業務主要就是存款、貸款、匯兌業務,理財類嚴格上都屬于表外業務。

不過近幾年隨著銀行業的發展,及表外業務的泛濫導致銀行業錢荒越來越嚴重,銀監會開始加大對表外業務的監管力度,基本上由銀行自己設計自己對外銷售的也歸為表內業務,因為這一部分業務銀監會是可以監管到的;而銀行代理的其他渠道或者公司的產品,銀監會難以監管到的,都屬于表外業務。

資產池理財產品指的是對多個類型的資產(債券、票據、存款、市場貨幣工具等)所組成的 *** 性資產包進行持續募資并進行動態管理的混合型理財產品。有點類似混合型基金,只不多該產品所包含的資產僅限于銀行業務內的資產。

銀行發行理財產品是表內業務還是表外業務

銀行發行理財產品是表外業務。

首先要了解一下表外業務的概念,表外業務是指不體現在資產負債表之內的,銀行不承擔投資風險,但能給銀行帶來收益(例如傭金、手續費)的業務。大部分銀行選擇將債權轉移,實現資產從表內到表外的搬運。

表外業務基本途徑有:

1、委托貸款:委托人是債權人,主要表現為同業買入返售等。

2、銀信、銀證、銀保合作:合作公司是債權人,主要表現為受益權轉讓。

3、發行理財產品:投資者是債權人。

4、資產證券化:投資者是債權人,主要通過SPV將資產打包成標準化產品(一般是債券)并在市場上掛牌出售。可以看出理財就是表外業務的一種。

銀行的表外業務有哪些?什么叫表外業務

表外業務是商業銀行從事的不列入資產負債表內但能影響銀行當期損益的經營活動。

表外業務按其業務內容可分為承諾類業務、擔保類業務、委托代理類業務、衍生金融工具類業務及買粉絲服務類業務。承諾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在未來某一時期按照事先約定的條件向客戶提供約定的信用業務,如承諾貸款業務。擔保業務是指商業銀行接受客戶的委托對第三方承擔連帶付款責任的業務,包括擔保、信用證、承兌等業務。委托代理業務是指商業銀行以收取一定手續費等為目的,接受客戶委托,利用自己的資源優勢為客戶提供代理、分銷、代客理財等金融服務的業務,包括委托貸款、代理債券、代理資金清算、代收代付、代客理財、基金托管等業務。衍生金融工具業務是指建立在基礎金融工具或基礎金融變量之上,其價格取決于后者價格變動的派生產品,是交易雙方通過對利率、匯率、股價等因素變動趨勢的預測,約定在未來某一時間按照某一條件進行交易或選擇是否交易的合約。包括金融期貨、金融期權、金融遠期、互換金融等。買粉絲服務類業務是指以銀行擁有的專營許可權或行業優勢,為客戶提供的純買粉絲服務性質的業務。包括理財顧問、委托代保管等業務。表外業務按業務性質可分為委托代理類業務、衍生金融工具類業務、或有負債類業務和買粉絲服務類業務。其中,或有負債類業務包括承諾、擔保、保函、信用證、承兌等業務。

銀行業務中的表內,表外業務分別是指什么?可以詳細解釋嗎?

按照平時接觸的了解,表內業務是指在資產負債表中有所體現的業務,一般有:各項存款業務(個人/對公活期定期存款,同業存款等),貸款業務,票據融資,貿易融資,各項墊款等;表外業務是不在資產負債表科目中體現的業務,一般有:憑證,有價單證,理財產品,銀行承兌業務,保函業務,信用證,還有這些業務衍生的手續費收入、擔保收入,中間業務收入等。

銀行理財產品到底是表內還是表外

這個問題比較復雜,不好下定論。

銀行的表內理財與表外理財有什么區別?哪些屬于表內哪些屬于表外?

中行的博弈 七日有約屬于海內理財 表內理財屬于銀行的存款 一方面增加存款 另一方面賺中間收入 不需要銀行付給客戶利息

銀行理財是表外業務嗎

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信譽良好且有合法、穩定收入來源的中國境內居民、在中國境內合法居留的外籍人士,均可憑公安部門認可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發卡行規定的其他證明文件或信息向發卡行申領郵儲信用卡個人卡主卡。個人卡主卡持卡人在申領主卡的同時,可為其年滿16周歲的指定人員申領附屬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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