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第三國轉口貿易流程(第三國轉口業務怎么操作和大概費用)

时间:2024-05-24 06:31:32 编辑: 来源:

轉口貿易的操作流程

一、先收后支的轉口貿易

1、合同注明預付款條款

2、進口核銷單注明預計到貨日期(不可早于付款日期)

3、上海企業按上海外管局貿易進口付匯分類管理辦法辦理。A類單位可辦理各種付匯業務;B類和C類單位不可辦理預計到貨期>90天,或者>USD10萬同時>合同比例20%的預付貨款;D類單位不可辦理預付貨款業務 (判斷貴行客戶是哪個等級的,若是上海客戶的化)

4、進口付匯核銷單(進口核銷單交易編碼為"0116其他",交易附言注明“轉口貿易”,付匯性質勾“轉口貿易”。備案表編號填寫999999)

5、營業執照/批準證書(轉口貿易資格)

6、詳細書面說明+公章(詳細書面說明至少包括“收付匯情況、結算方式、裝運口岸、到貨口岸、貨物轉移確認等)

7、購貨合同及發票

8、售貨合同及發票

9、貨權轉移證明,如提單

10、進帳單/結匯水單/買方開來的信用證(在進帳單等單據上簽注金額、日期并注明“轉口貿易”)

11、涉外收入申報單(0202)(涉外收入申報單交易編碼為0202第三國之間轉口貿易,交易附言注明“轉口貿易” )

12. 付匯申報單

進口付匯備案表,( 或需)列入"由外匯局審核真實性的進口單位名

單”的企業(需所在地外匯局在備案表上敲章)/憑備案表支付

二、先支后收的轉口貿易:

1.只有A類進口單位可以辦理“先支后收”的轉口貿易售付匯(上海企業)

2.營業執照/批準證書(轉口貿易資格) 3.詳細書面說明+公章 4.購貨合同及發票 5.售貨合同及發票 6.進口付匯核銷單

7.買方開來的信用證或經銀行核對密押的外方銀行出具的付款保函

8.付匯申報單

進口付匯備案表,( 或需)列入"由外匯局審核真實性的進口單位名單”的企業(需所在地外匯局在備案表上敲章)/憑備案表支付 首先也是合同和形式發票.另外買粉絲當地外匯局轉口貿易核銷對企業資料的要求.可作為付匯審核資料的參考.

轉口貿易業務第三國操作流程和大概費用?

第三國轉口,是轉口貿易的一種特殊的運輸方式!而轉口貿易是在一定條件下(如,政治、經濟、地理,歷史造成的貿易壁壘或其它原因)應運而生的!

它的存在的意義在于大大的減少了成本(突破貿易壁壘),為商品出口贏得相對方便,為商品重新打入國外市場贏得新的希望和機會!

不是所有貨物都適合轉口貿易,比如中美貿易戰的25%或者是反傾銷稅比較低,貨量不大的,貨值低于USD10000的,我都不建議走轉口貿易,畢竟費用成本和運輸時間成本都是會增加的。

還有就是一些特別突出是只有中國才能生產出的產品,也是不行的

當然了,品牌和仿牌的更加不行了。

第三國轉口方式必須是在出口商與進口商充分溝通達成一致意見才可適用,絕對不可能存在其中一方隱瞞另一方而獨自使用第三國轉口方式的情況。

對于出口商而言,必須在產品的包裝方面著手準備轉口貨物,因此,產品的外包裝只能采用中性包裝或注明第三國產地絕不可有中國字眼或者標簽。因為進口商在進口時申報的產品輸出國為出具文件的第三國。他必須明知申報進口時清關文件是來自于轉口國或相鄰國家和地區,但實際貨品出產地是中國,如果以信用證方式結算,在信用證須注明第三方文件可接受的文字表述。

因此,在實際操作中,既有進口商主動要求出口商提供第三國原產地證供其清關的情況,也有進口商向出口商推薦利用第三國文件清關的情況,或進、出口雙方均被配額或反傾銷稅兩大攔路虎阻礙了貿易進程,而不得不求助于第三國原產地的情況。

當然,這種轉口物流方式并不是一種主流的物流方式,只有出口受限產品中的一部分選擇這種出口方式,在如何應對國外的反規避調查方面,出口商或進口商選擇一個合適的中轉國或中轉地區,選擇第三國生產商申報的出口文件,同時,考核第三國出口文件的真實性和完備性,都是有效規避風險的必要做法。

轉口貿易具體操作

轉口貿易是指國際貿易中進出口貨物的買賣,不是在生產國與消費國之間直接進行,而是通過第三國轉手進行的貿易。這種貿易對中轉國來說就是轉口貿易。交易的貨物可以由出口國運往第三國,在第三國不經過加工(改換包裝、分類、挑選、整理等不作為加工論)再銷往消費國;也可以不通過第三國而直接由生產國運往消費國,但生產國與消費國之間并不發生交易關系,而是由中轉國分別同生產國和消費國發生交易。轉口貿易有貨物集散地、倉庫、堆棧之意,它屬于再出口貿易和過境貿易中間接過境的一部分。

轉口貿易的發生,主要是有些國家(或地區)由于地理的、歷史的、政治的或經濟的因素,其所處的位置適合于作為貨物的銷售中心。這些國家(或地區)輸入大量貨物,除了部分供本國或本地區消費外,又再出口到鄰近國家和地區。如新加坡、香港、倫敦、鹿特丹等,都是國際著名的中轉地,擁有數量很大的轉口貿易。它們通過轉口貿易除了可以得到可觀的轉口利潤和倉儲、運輸、裝卸、稅收等收入外,同時也推動了當地金融、交通、電訊等行業的發展。

轉口貿易產生的條件

轉口貿易(Entrepot Trade)是指兩國的進出口貿易是通過第三國的中間商把貨物轉手來完成的貿易方式。這咱貿易方式在生產國為間接出口,在消費國為間接進口,因而是一種間接貿易方式。而對第三國來說,它將進口的貨物再出口,所以是轉口,又稱再出口貿易。轉口貿易已有數百年歷史,倫敦、鹿特丹、新加坡是著名的轉口貿易港。戰后轉口貿易在香港、新加坡、日本、等地發展甚為迅速,并成為這些地區對外貿易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轉口貿易對中間商所在國而言,一般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①自然條件,即中轉國的港口必須是深水港、吞葉能力強,地理位置優越,處于各國之間的交通要沖或國際主航線上;

②人為條件:要求中轉國對中轉地采取特殊的關稅優惠政策和貿易政策,如自由港、自由貿易區等,使中轉費用不致過高。同時,要求該地的基礎設施、交通、金融和信息等服務系統發達且完備,以利于轉口貿易的進行。

自由貿易

自由貿易(Free Trade)是指國家取消對進出口貿易的限制和障礙,取消本國進出口商品各種優待和特權,對進出口商品不加干涉和限制,使商品自由進出口,在國內市場上自由竟爭的貿易政策。它是“保護貿易”的對稱。這并不意味著完全放棄對進出口貿易的管理和關稅制度,而是根據外貿法規即有關貿易條約與協定,使國內外產品在市場上處于平等地位,展開自由竟爭與交易,在關稅制度上,只是不采用保護關稅,但為了增加財政收入,仍可征收財政關稅。

自由貿易政策是西方國家自由竟爭時期的產物。英國實行此項政策達60年之久,對當時英國資本主義的發展起推動作用。二戰以后,盡管聯合國憲章規定了自由貿易的原則,《關稅及貿易總協定》也明文規定降低關稅和消除非關稅壁壘,但世界大部分國家一直盛行貿易保護主義。

WTO在某中程度上說,一直在不遺余力的推進世界市場的自由貿易。相信我國加入WTO后,自由貿易程度會有很大的提高。

轉口貿易的方式

轉口貿易的形式多樣,根據貨物流通渠道的不同,可分為再出口貿易和單所處理貿易方式兩種:

①再出口貿易(Re-export Trade)方式,是指出口商通過中間商與進口商發生買賣關系。而后將貨物直接從出口國運往進口國的貿易方式。在這種情況下,貨物并未在第三國通關進出口,而中間商亦僅涉及交易單據的處理。這種單據處理貿易方式實際上是貨物所有權的再出口。 再出口貿易方式在轉口貿易發展的初期較多發生。人們由于經驗、通訊設備等的缺管,轉口貿易就通過兩交貨物的進出口來完成。隨著轉口貿易的發展,單據處理貿易的方式逐漸發展起來,為種方式可以避免貨物在第三國通關進出口的每秒雜手續,節省運費、保險費和手續費等費用,減少風險,還可縮短交貨時間,有利于進口商抓信貨物銷售良機,從而實現較大的利潤。因而單據處理貿易方式逐漸取代再出口貿易方式,成為當今轉口貿易的主要方式。 轉口貿易根據貨物是否在中轉地加工,可分為純粹轉口貿易和加工轉口貿易兩種:

②純粹轉口貿易。所謂純粹轉口貿易系指中轉的第三國的中間商對進口的貨物未經加工再出口。當然,中間商可以將進口貨物在當地保稅倉庫進行分級、混裝、加包裝、貼標簽等。這些活動并未改變原進口貨物的形態、性質,結構或效用等,所以不屬于加工的范圍。

③加工轉口貿易,指貨物通關輸入到中轉國,紅加工增值后再輸往進口國的貿易方式。貨物經過某種程度的加工,使加工后的貨物與原來未經加工的貨物在形態、性質、結構或交用上發生某此變化,大氣層以這種貿易方式不僅可以獲得轉口利潤,還可獲加工利泣。加工轉口貿易要求中轉地有大量的勞動力,工資水平較低,基礎設施較好,并有保科倉庫或保稅區等,這樣才能使商品加工成本低,具有國際競爭力。加工轉口貿易可以對整批貨物進行加工、裝配等;也可以是從國處采購某些零部件,與原有的設備配套裝配成大型設備出口。

轉口貿易和過境貿易的區別?

過境貿易:別國出口貨物通過本國國境,未經加工改制,在基本保持原狀條件下運往另一國的貿易活動.包括直接過境貿易和間接過境貿易.比如內陸國與不相鄰的國家之間的商品交易,就必須通過第三國國境,對第三國海關來說,就會把這類貿易歸入過境貿易。不過如果這類貿易是通過航空運輸飛越第三國領空的話,第三國海關不會把它列入過境貿易。指別國貨物通過本國國境,未經加工改制,在基本保持原狀的條件下運往另一國的貿易活動。過境貿易有兩種類型,一種稱之為直接過境貿易,即外國貨物到達本國口岸后,在海關直接監管下,通過國內運輸線從其它口岸離境,有時直接過境甚至不需卸貨和轉換運輸工具,承辦過境的國家一般要收取一定的費用。另一種稱為間接過境貿易,即指外國貨物到達本國口岸后先存人海關保稅倉庫,未經加工改制,又從海關保稅倉庫提出,運出國境的活動。

轉口貿易和過境貿易的區別,在于商品的所有權在轉口貿易中先從生產國出口者那里轉到第三國(或地區)商人手中,再轉到最終消費該商品的進口國商人手中。而在過境貿易中,商品所有權無需向第三國商人轉移。

轉口貿易和間接貿易的區別?

間接貿易(IndirectTrade) 間接貿易是“直接貿易”的對稱,是指商品生產國與商品消費國通過第三國進行賣買商品的行為。其中,生產國是間接出口;消費國是間接進口;第三國是轉口。轉口貿易(Entre買粉絲teTrade)是指生產國與消費國之間通過第三國所進行的貿易。即使商品直接從生產國運到消費國去,只要兩者之間并未直接發生交易關系,而是由第三國轉手進行的貿易。

轉口貿易對中轉國來說就是轉口貿易。交易的貨物可以由出口國運往第三國,在第三國不經過加工(改換包裝、分類、挑選、整理等不作為加工論)再銷往消費國;也可以不通過第三國而直接由生產國運往消費國,但生產國與消費國之間并不發生交易關系,而是由中轉國分別同生產國和消費國發生交易。轉口貿易有貨物集散地、倉庫、堆棧之意,它屬于再出口貿易和過境貿易中間接過境的一部分。

轉口貿易的發生,主要是有些國家(或地區)由于地理的、歷史的、政治的或經濟的因素,其所處的位置適合于作為貨物的銷售中心。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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