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福建省第三人民醫院買粉絲(福建今起推出若干便民措施)

时间:2024-05-15 20:49:25 编辑: 来源:

福建今起推出若干便民措施

福州新聞網訊從今天起,機動車駕駛證和換領行駛證的業務將下放至各縣(市)車輛(駕駛)管理處。同時,駕駛員體檢聯網,醫院可直接將體檢結果傳送至駕駛管理處。昨天,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通報了一些新的便民措施。

據省交警總隊消息,從7月1日起,根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印發的《關于印發的通知》要求,我省將在機動車登記路段開展相關服務措施。

牌照續期業務的分散化

一、從今天起,機動車駕駛證和換領行駛證業務將由所在地(市)車輛管理所下放至縣(市)車輛管理所。其中,駕駛證換證業務不包括四類車輛:進口車輛、危化品車輛、校車和中型及以上客車;駕駛證換證業務,沒有車型限制。記者從省交警總隊獲得了數據。截至今年6月,福建省擁有汽車駕駛證的駕駛人超過261萬人。機動車更換和置換的權力下放無疑將極大地方便公眾。

體檢結果

醫院直接轉到行車管理處。其次,從7月1日起,我省首批福州、廈門13家醫院啟動“駕駛人醫學證明制度”。其中,福州有7家,分別是:福建中醫藥大學附屬人民醫院、福建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二人民醫院、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醫院(馬尾區)、福州市濟南區醫院(濟南區)、福州市第一醫院(臺江區)、福州市鼓樓區醫院(鼓樓區)、福州市第二醫院(倉山區)。也就是說,從今天開始,司機在定點醫院體檢后,不需要再跑司機辦發的“身體狀況證明”,因為定點醫院會通過網絡把司機的體檢單轉到司機辦。

據統計,目前我省有近110萬名B2證及以上的駕駛員。根據規定,持有B證或以上的司機必須每年體檢一次。省交警總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在福州、廈門試點的基礎上,隨著聯網,相關政策將落實到其他區市。

三是嘗試在省內農村地區汽車、摩托車銷售點設立機動車登記服務站,委托車輛銷售單位辦理號牌。同時,因地制宜,組織當地車輛管理所定期組織民警下鄉為農民辦理摩托車登記、檢驗等業務。

(福州晚報記者陳海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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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醫藥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為了規范招生工作,保證我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概況

福建中醫藥大學創建于1958年,是我國創辦較早的高等中醫藥院校之一,兩次入選福建省重點建設高校,是福建省“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學校是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權單位,博士后科研流動站設站單位,有權推薦優秀本科應屆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現有旗山、屏山兩個校區,濃郁的文化和優美的環境使之成為中醫藥學子心目中理想的校園。堅持以人才培養為中心,先后兩次在教育部組織的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中獲得“優秀”,通過教育部組織的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中醫學、中藥學、護理學、臨床醫學先后通過教育部專業認證,康復物理治療(PT)和作業治療(OT)分別通過世界物理治療聯盟(WCPT)、世界作業治療聯盟(WFOT)的認證。師資實力雄厚,擁有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國家中醫藥傳承與創新“百千萬”人才工程(岐黃工程)岐黃學者、“全國中醫藥杰出貢獻獎”獲得者、教育部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國家級名老中醫學術繼承人指導老師、全國百名杰出青年中醫、全國優秀教師等專家學者。學校有20個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學科、2個福建省高峰學科、3個福建省高原學科、2個福建省應用型學科,臨床醫學學科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行列,先后榮獲國家科學技術進步二等獎、教育部科學技術進步獎(科普類)二等獎等科研成果。

二、學校代碼 10393

三、辦學類型 公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

四、學校名稱及學歷學位證書種類

福建中醫藥大學;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臨床醫學專業(定向縣級醫院)畢業生的本科畢業證書內頁中加注“定向縣級醫院”。

五、學校校址

旗山校區:福建省福州市閩侯上街邱陽路1號,郵編:350122;

屏山校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82號,郵編:350003。

六、外語語種要求

不限制考生的外語語種,但僅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報考。

七、身體健康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執行。

八、錄取規則

1.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招生工作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依法招生。

2.堅持德、智、體全面發展的標準,按照擇優錄取的原則,確保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3.成立招生委員會,統一領導全校招生錄取工作。遇重大和特殊事項,由招生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學校招生辦負責處理日常具體工作。

4.進檔考生以投檔分和專業志愿為錄取依據。專業志愿采用“專業清”的模式錄取,“專業清”即專業志愿之間有先后順序,先按第一專業志愿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取,如有未完成計劃的專業,則從未錄取的考生所填報的第二專業志愿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以此類推直到專業計劃完成。考生投檔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高的考生:授予醫學、理學、工學學位的專業及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優先錄取“數學”成績高者,再相同,依次為“理綜/文綜”“語文”“外語”成績高者;授予管理學學位的專業(除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外)優先錄取“語文”成績高者,再相同,依次為“理綜/文綜”“數學”“外語”成績高者。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投檔分從高到低的順序,調劑到未滿額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

5.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九、專業設置

制藥工程(081302)、食品科學與工程(082701)、臨床醫學(100201K)、中醫學(100501K)、針灸推拿學(100502K)、中醫骨傷科學(100513TK)、中西醫臨床醫學(100601K)、藥學(100701)、藥物制劑(100702)、中藥學(100801)、醫學實驗技術(101002)、醫學影像技術(101003) 、康復治療學(101005) 、聽力與言語康復學(101008T)、康復物理治療(101009T)、康復作業治療(101010T)、護理學(101101)、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120102)、市場營銷(120202)、公共事業管理(120401)、健康服務與管理(120410T)。

十、分省分專業計劃

1.統籌考慮各地區考生數量、生源質量、計劃落實情況等因素編制分省分專業計劃,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

2.我校列入教育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首批42所卓越醫生(中醫)教育培養計劃改革試點高校。其中,中醫學專業(“5+3”一體化)列入中醫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項目,中醫學專業列入五年制本科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項目。

3.中醫學專業(“5+3”一體化):培養過程分階段進行專項考核,成績合格方可轉入研究生階段培養。

4.臨床醫學專業(定向縣級醫院)相關事項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相關文件(閩衛科教〔2019〕47號)執行。

十一、學費標準及退費辦法

專業名稱

學制

學費

(元/學年)

收費標準批文

中醫學

5

6200

閩中〔2004〕95號

中醫骨傷科學

5

6200

閩中〔2004〕95號

針灸推拿學

5

6200

閩中〔2004〕95號

中西醫臨床醫學

5

6200

閩中〔2004〕95號

臨床醫學

5

6200

閩中〔2004〕95號

康復物理治療

4

6200

閩中醫〔2018〕76號

康復作業治療

4

6200

閩中醫〔2018〕76號

聽力與言語康復學

4

6200

閩中醫〔2018〕76號

藥學

4

6200

閩中〔2004〕95號

中藥學

4

5800

閩中〔2004〕95號

藥物制劑

4

5800

閩中〔2004〕95號

護理學

4

5800

閩中〔2004〕95號

公共事業管理

4

5000

閩中〔2004〕95號、

閩中〔2010〕73號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4

5000

閩中〔2011〕59號

醫學影像技術(閩臺合作項目)

4

18000

閩發價格函〔2019〕32號

健康服務與管理(閩臺合作項目)

4

15000

閩發價格函〔2019〕32號

制藥工程

4

6200

閩中(2006)29號

康復治療學(閩臺合作項目)

4

15000

閩價費〔2015〕288號

以上學費標準已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其中,中醫學(“5+3”一體化)專業學費在本科生階段按每學年6200元收費(收費標準批文:閩中〔2004〕95號),研究生階段按當年上級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閩臺合作項目專業學生第三年有到臺灣合作高校學習的,學費按臺灣合作高校當年學費標準繳交。

退費辦法:根據文件(閩價費〔2005〕435號)通知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十二、資助體系

以獎學金(含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等)、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減免學費、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社會資助、為新生開設“綠色通道”等為主體的學生資助體系,且學校每年將本科學生所繳納學費總額的20%用于獎學金、助學金、減免學費、勤工助學、學生困難補助等工作。

(一)獎學金

1.國家獎學金:獲獎者每生每年8000元,根據國家每年下達的獎學金分配計劃評審。

2.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者每生每年5000元,根據國家下達的獎學金分配計劃評審。

3.校長特別獎學金:每年獎勵不超過10名,每名獎金30000元。獎勵對象為本科學生中學習表現特別優秀,當學年符合一等獎學金評定條件;且學術成果突出,在學校規定的專業類SCI期刊發表學術論文(第一作者)或在國家各部委(局)組織(以證書印章為準)的競賽(或重大國際競賽)中榮獲三等以上獎項者。

4.入學獎學金:獎勵金額每生5000元。獎勵對象為常規志愿報考并被錄取,高考成績在福建省新生中理科前10名、文科前3名者,在其他各省新生文理科第1名且投檔分數超該省本一線者。

5.普通獎學金:設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四個等級,獎金額分別為3000元、1500元、1000元、600元;閩臺合作項目普通獎學金分別為6000元、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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