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匯款方式目前廣泛應用于國際貿易貨款結算(國際貿易的支付方式,匯付,托收,信用證的概念)

时间:2024-05-29 06:19:28 编辑: 来源:

國際貿易中,使用匯款結算方式主要應用于( ) 。

三、匯款

匯款方式應用:

該匯款方式風險大,常在買方和賣方相互信任、信譽足夠或長期有交易的情況下使用,買方和賣方為老客戶且相互信任友好。如今匯款支付已經占國際貿易付款的90%以上。

匯款,又稱匯付,是付款人通過銀行,使用各種結算工具將貨 款匯交收款人的一種結算方式。屬于商業信用,采用順匯法。

匯付業務涉及的當事人有四個:付款人(匯款人 remmitter)、收款人(payee或beneficiary)、匯出行(remittingbank)和匯入行(payingbank)。其中付款人(通常為進口人)與匯出行(委托匯出匯款的銀行)之間訂有合約關系,匯出行與匯入行(匯出行的代理行)之間訂有代理 合約關系。

各種國際貿易結算方式的特點:

(一)匯付(電匯)的特點: 1、風險大 ;2、資金負擔不平衡;3、手續簡便,費用少

拓展

一、信用證結算方式

信用證結算方式流程圖

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簡稱L/C)方式是銀行信用介入國際貨物買賣價款結算的產物。它的出現不僅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買賣雙方之間互不信任的矛盾,而且還能使雙方在使用信用證結算貨款的過程中獲得銀行資金融通的便利,從而促進了國際貿易的發展。因此,被廣泛應用于國際貿易之中,以致成為當今國際貿易中的一種主要的結算方式。

信用證是銀行作出的有條件的付款承諾,即銀行根據開證申請人的請求和指示,向受益人開具的有一定金額、并在一定期限 內憑規定的單據承諾付款的書面文件;或者是銀行在規定金 額、日期和單據的條件下,愿代開證申請人承購受益人匯票的保證書。屬于銀行信用,采用的是逆匯法。

單證員考試:匯款結算方式在國際貿易中運用

匯款結算方式在國際貿易中的運用主要有三種:

1、預付貨款。

預付貨款是進口商(付款人)在出口商(收款人)將貨物或貨運單據交付以前將貨款的全部或者一部分通過銀行付給出口商,出口商收到貨款后,再根據約定發運貨物。

2、貨到付款。

貨到付款與預付貨款相反,它是進口商在收到貨物以后,立即或一定時期以后再付款給出口商的一種結算方式。也被稱為延期付款,或賒銷。包括售定(Be sold out/up)和寄售(Consignment)兩種。

售定是進出口商達成協議,規定出口商先發貨,再由進口商按合同規定的貨物售價和付款時間進行匯款的一種結算方式,即“先出后結”。

寄售是指出口方將貨物運往國外,委托國外商人按照事先商定的條件在當地市場上代為銷售,待貨物售出以后,國外商人將扣除傭金和有關費用的貨款再匯給出口商的結算方法。

3、憑單付匯。

憑單付匯是進口商通過銀行將款項匯給出口商所在地銀行(匯入行),并指示該行憑出口商提供的某些商業單據或某種裝運證明即可付款給出口商。因為匯款是可以撤銷的,在匯款尚未被支取之前,匯款人隨時可以通知匯款行將匯款退回,所以出口商在收到銀行的匯款通知后,應盡快發貨,盡快交單,盡快收匯來源網。

國際貿易中匯款結算方式的特點

1、風險大。

預付貸款或貨到付款依據的都是商業信用。對于預付貨款的買方及貨到付款的賣方來說,一旦付了款或發了貨就失去了制約對方的手段,他們能否收貨或收款,完全依賴對方的信用,如果對方信用不好,很可能銀貨兩空。因而匯款只在國際貿易結算的一些特殊場合和情況下使用*

2、資金負擔不平衡。

對于預付貨款的買方及貨到付款的賣方來說,資金負擔較重,整個交易過程中需要的資金,幾乎全部由他們來提供。對于出口商來說,貨到付款弄不好還會出現錢貨兩空的情況。

3、手續簡便,費用少。

匯款支付方式的手續是最簡單的,就象一筆沒有相對給付的非貿易業務,銀行的手續費也最少,只有一筆數額很少的匯款手續費。因此在交易雙方相互信任的情況下,或者在跨國公司的不同子公司之間,用匯款支付方式是最理想的。因此,匯款方式盡管有不足之處,但在國際貿易結算中還時有運用。

什么是現匯 、電匯?

現匯和電匯:

1、現匯:指以外幣表示的各種支付憑證,能夠在國際市場上流通、轉讓,并能自由兌換成其他國家貨幣的外匯。如美元、英鎊、瑞士法朗、德國馬克等主要西方國家的貨幣。指由國外匯入或從國外攜入的外幣票據,通過轉賬的形式,入到個人在銀行的賬戶中。

2、電匯:是一個貿易術語,指通過電報辦理匯兌。電匯是付款人將一定款項交存匯款銀行,匯款銀行通過電報或電話傳給目的地的分行或代理行(匯入行),指示匯入行向收款人支付一定金額的一種交款方式。現逐漸由電子匯款取代。

擴展資料:

國際貿易的支付方式,匯付,托收,信用證的概念?

第一節 國際貿易結算方式 結算方式:信用證結算方式、匯付和托收結算方式、銀行保證函、各種結算方式的結合使用。

A、信用證結算方式

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簡稱L/C)方式是銀行信用介入國際貨物買賣價款結算的產物。它的出現不僅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買賣雙方之間互不信任的矛盾,而且還能使雙方在使用信用證結算貨款的過程中獲得銀行資金融通的便利,從而促進了國際貿易的發展。因此,被廣泛應用于國際貿易之中,以致成為當今國際貿易中的一種主要的結算方式。

信用證是銀行作出的有條件的付款承諾,即銀行根據開證申請人的請求和指示,向受益人開具的有一定金額、并在一定期限內憑規定的單據承諾付款的書面文件;或者是銀行在規定金額、日期和單據的條件下,愿代開證申請人承購受益人匯票的保證書。屬于銀行信用,采用的是逆匯法。

B、匯付和托收結算方式

匯付和托收是國際貿易中常用的貨款結算方式。

a、匯付(remittance)

匯付,又稱匯款,是付款人通過銀行,使用各種結算工具將貨款匯交收款人的一種結算方式。屬于商業信用,采用順匯法。

匯付業務涉及的當事人有四個:付款人(匯款人remmitter)、收款人(payee或beneficiary)、匯出行(remittingbank)和匯入行(payingbank)。其中付款人(通常為進口人)與匯出行(委托匯出匯款的銀行)之間訂有合約關系,匯出行與匯入行(匯出行的代理行)之間訂有代理合約關系。

在辦理匯付業務時,需要由匯款人向匯出行填交匯款申請書,匯出行有義務根據匯款申請書的指示向匯入行發出付款書;匯入行收到會計示委托書后,有義務向收款人(通常為出口人)解付貨款。但匯出行和匯行對不屬于自身過失而造成的損失(如付款委托書在郵遞途中遺失或延誤等致使收款人無法或遲期收到貨款)不承擔責任,而且匯出對匯入行工作上的過失也不承擔責任。

b、托收(買粉絲llection)

托收 是出口人在貨物裝運后,開具以進口方為付款人的匯款人的匯票(隨附或不隨付貨運單據),委托出口地銀行通過它在進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進口人收取貨款一種結算方式。屬于商業信用,采用的是逆匯法。

托收方式的當事人有委托人、托收行、代收行和付款人。委托人(principal),即開出匯票委托銀行向國外付款人代收貨款的人,也稱為出票人(drawer),通常為出口人;托收行(remitting bank)即接受出口人的委托代為收款的出口地銀行;代收行(買粉絲llecting bank),即接受托收行的委托代付款人收取貨款的進口地銀行;付款人(payer或drawee),匯票上的付款人即托收的付付款人,通常為進口人。

上述當事人中,委托人與托收行之間、托收行與代收行之間都是委托代理關系,付款人與代收行之間則不存在任何法律關系,付款人是根據買賣合同付款的。所以,委托人能否收到貨款,完全視進口人的信譽好壞,代收行與托收行均不承擔責任。

在辦理托收業務時,委托人要向托收行遞交一份托收委托書,在該委托書中人出各種指示,托收行以至代收行均按照委托的指示向付款人代收貨款。

C、銀行保證函

銀行保證函(banker's letter of guarantee),簡寫為L/G),又稱銀行保證書、銀行保函、或簡稱保函,它是指銀行應委托人的申請向受益人開立的一種書面憑證,保證申請人按規定履行合同,否則由銀行負責償付款。

D、各種結算方式的結合使用

在國際貿易業務中,一筆交易的貨款結算,可以只使用一種結算方式(通常如此),也可根據需要,例如不同的交易商品,不同的交易對象,不同的交易做法,將兩種以上的結算方式結合使用,或有利于促成交易,或有利于安全及時收匯,或有利于妥善處理付匯。常見的不同結算使用的形式有:

信用證與匯付結合、信用證與托收結合、匯付與銀行保函或信用證結合

a、信用證與匯付結合

這是指一筆交易的貨款,部分用信用證方式支付,余額用匯付方式結算。這種結算方式的結合形式常用于允許其交貨數量有一定機動幅度的某些初級產品的交易。對此,經雙方同意,信用證規定憑裝運單據先付發票金額或在貨物發運前預付金額若干成,余額待貨到目的地(港)后或經再檢驗的實際數量用匯付方式支付。使用這種結合形式,必須首先訂明采用的是何種信用證和何種匯付方式以及按信用證支付金額的比例。

b、信用證與托收結合

這是指一筆交易的貨款,部分用信用證方式支付,余額用托收方式結算。這種結合形式的具體做法通常是:信用證規定受益人(出口人)開立兩張匯票,屬于信用證項下的部分貨款憑光票支付,而其余額則將貨運單據附在托收的匯票項下,按即期或遠期付款交單方式托收。這種做法,對出口人收匯較為安全,對進口人可減少墊金,易為雙方接受。但信用證必須訂明信用證的種類和支付金額以及托收方式的種類,也必須訂明“在全部付清發票金額后方可交單”的條款。

c、匯付與銀行保函或信用證結合

匯付與銀行保函或信用證結合使用的形式常用于成套設備、大型機械和大型交通運輸工具(飛機、船舶等)等貨款的結算。這類產品,交易金額大,生產周期大,往往要求買方以匯付方式預付部分貨款或定金,其余大部分貨款則由買方按信用證規定或開加保函分期付款或遲期付款。

此外,還有匯付與托收結合、托收與備用信用證或銀行保函結和等形式。我們在開展對外經濟貿易業務時,究竟選擇那一種結合形式,可酌情而定。

第二節 結算票據的種類

國際貿易中使用的票據包括匯票、本票、支票以使用匯票為主。

一、匯票

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簽發的書面無條件支付命令,要求對方(接受命令的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確定的將來時間,向某人或指定人或持票來人支付一定金額。匯票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按出票人的不同──銀行匯票、商業匯票

銀行匯票(banker's draft)是出票人和付款人均為銀行的匯票。

商業匯票(買粉絲mercial draft)是出票人為企業法人、公司、商號或者個人,付款人為其它商號、個人或者銀行的匯票。

按有無附屬單據──光票匯票、跟單匯票

光票(clena bill)匯票本身不附帶貨運單據,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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