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歐盟和印度或簽自由貿易協議的區別(歐盟最早簽訂3個共同條約的六國之名)

时间:2024-05-06 23:33:41 编辑: 来源:

歐盟與東盟的區別

歐盟是在冷戰時期成立的,主要有歐洲發達或中等發達國家參加,其性質是經濟一體化。而東盟是東南亞國家的地區組織,主要由發展中國家參加,而后搞了個10+1,即中國作為貿易對話國參與,后有日本和韓國參與。

歐洲聯盟簡稱歐盟(EU),總部設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Brussels),是由歐洲共同體發展而來的,創始成員國有6個,分別為德國、法國、意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現擁有27個會員國,正式官方語言有24種。

1990年4月,法國總統密特朗和聯邦德國總理科爾聯合倡議于當年底召開關于政治聯盟問題的政府間會議。同年10月,歐共體羅馬特別首腦會議進一步明確了政治聯盟的基本方向。同年12月,歐共體有關建立政治聯盟問題的政府間會議開始舉行。

經過1年的談判,12國在1991年12月召開的馬斯特里赫特首腦會議上通過了政治聯盟條約。其主要內容是12國將實行共同的外交和安全政策,并將最終實行共同的防務政策。此外還實行了共同的漁業政策、建立歐洲貨幣體系、建設經濟貨幣聯盟等措施。

東南亞國家聯盟,簡稱東盟(ASEAN)。1967年8月8日成立于泰國曼谷,現有10個成員國:文萊、柬埔寨、印度尼西亞、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總面積約449萬平方公里,人口6.54億(截至2018年)。秘書處設在印度尼西亞首都雅加達。

1967年8月7-8日,印度尼西亞、泰國、新加坡、菲律賓四國外長和馬來西亞副總理在曼谷舉行會議,發表了《曼谷宣言》(《東南亞國家聯盟成立宣言》),正式宣告東南亞國家聯盟成立。2018年11月12日,東南亞國家聯盟各國在新加坡簽署東盟電子商務協議。

印度和哪些國家簽訂了自由貿易協定

截至2019年年底,印度與文萊、岡比亞、印度尼西亞、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簽訂了自由貿易協定

東盟和歐盟是什么關系,有什么區別和聯系?%2

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英語: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ASEAN,港臺譯名:東南亞國協(東協)、新馬譯名:亞細安),又稱東南亞合作組織(東合),是一個集合了東南亞區域國家的國際組織;預訂2015年成立“東盟共同體”

東盟成立初期,成員多數獨權專制國家,主要任務之一為防止區域內共產勢力擴張,合作側重在軍事安全與政治中立,冷戰結束后各國政經情勢趨穩,開始轉向加強區域內經濟環保等領域的合作,并積極與區域外國家或組織展開對話與合作[來源請求]。

東盟最知名的特點,就是在談判協商時采取東盟模式(The ASEAN Way,或稱亞洲方式),也就是對成員國內政、領土和主權采取不干涉的原則。而許多具爭議性的議題,往往因東盟模式而無法取得共識而遭擱置

歐盟

歐洲聯盟(簡稱歐盟,歐盟的正式官方語言有23種,參見歐盟官方語言名稱列表),是根據1992年簽署的《歐洲聯盟條約》(也稱《馬斯特里赫特條約》)所建立的國際組織,現擁有27個會員國。規范歐盟的條約經過多次修訂,目前歐盟的運作方式是依照《里斯本條約》。歐盟是世界上最有力的國際組織,在貿易、農業、金融等方面趨近于一個統一的聯邦國家,而在內政、國防、外交等其他方面則類似一個獨立國家所組成的同盟。歐盟的政治體制因與世界其他大規模的國際組織不同,應把它視作一個獨特的實體(拉丁語:ens sui generis)。

歐盟的歷史可追溯至1952年建立的歐洲煤鋼共同體,當時只有六個成員國。1958年又成立了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1967年統合在歐洲共同體之下,1993年又統合在歐洲聯盟之下,歐盟已經漸漸地從貿易實體轉變成經濟和政治聯盟。同時,歐共體和后來的歐盟在1971年至2007年期間進行了六次擴大,成員國從6個增至27個。

根據《歐洲聯盟條約》,歐盟共由三大支柱組成:

* 歐洲共同體,其中包括關稅同盟、單一市場、共同農業政策、共同漁業政策、單一貨幣、申根條約等諸多部分;

* 共同外交與安全政策

* 刑事事件之警政與司法合作

此外,歐洲原子能共同體也在歐洲共同體的管轄范圍之內,但在法律上是獨立于歐盟的國際組織。

歐盟的主要機構有歐洲理事會、歐盟理事會、歐盟委員會、歐洲議會、歐洲法院、歐洲中央銀行等。歐元是歐盟的官方貨幣,目前已經由27個成員國中的16個采納為流通貨幣;申根條約取消了部分成員國之間的邊境管制,目前已有22個歐盟成員國和3個非成員國實施。

目前有關歐盟的主要議題是歐盟的擴大、落實里斯本條約、全球暖化、及非歐元區成員國加入歐元區的事宜。

起初推動歐盟建立的動機,是渴望重建二戰后損失慘重的歐洲,以及擔憂歐洲會再度陷入戰爭泥潭。

政治上所有成員國均為民主制的國家(2008年《經濟學人》民主狀態調查),經濟上為世界上第一大經濟實體(其中英國、法國、德國、意大利為八大工業國成員), 軍事上絕大多數歐盟成員國為北大西洋公約成員。

《紐倫堡宣言》涉及如何進一步加強和深化歐盟-東盟在政治安全、經濟社會和發展合作各個領域的合作。施泰因邁爾說,《紐倫堡宣言》是歐盟和東盟“開始更緊密合作和發展更深入關系的一個信號”。會議兩主席之一、東盟輪值主席國柬埔寨副首相兼外交大臣賀南洪承諾,不久將著手制訂行動計劃,貫徹《紐倫堡宣言》。

本次會議就東盟和歐盟的地區問題,包括東盟憲章和東盟地區一體化進程進行了討論,歐盟承諾將在制訂東盟憲章和推動地區一體化方面向東盟提供幫助。瓦爾德納表示,歐盟愿意利用其在推進地區一體化方面的經驗幫助東盟實現其目標。

對于恐怖主義,聯合主席聲明說,大會重申支持亞洲為應對全球恐怖主義威脅而開展的地區合作,尤其是今年1月東盟首腦會議通過的東南亞地區第一份反恐公約。聲明強調歐盟-東盟伙伴關系對雙方在反恐領域合作的重要性。在《紐倫堡宣言》中,歐盟和東盟承諾加強在政治和安全領域的合作,其中包括打擊恐怖主義、販賣人口、毒品走私、海盜、武器走私、洗錢和網絡犯罪等跨國犯罪行為。

在經濟合作領域,《紐倫堡宣言》支持啟動歐盟和東盟有關自由貿易區的談判,并強調多哈發展議程的重要性。聯合主席聲明說,會議重申了使世貿組織多哈回合談判取得成功的必要性,并呼吁所有世貿組織成員表現出建設性的意愿。在自由貿易協定問題上,歐盟委員會已經表示,愿意與東盟簽署一項自由貿易協議。瓦爾德納說,在東盟與歐盟達成自由貿易協議這一最終目標下,她支持首先與印度尼西亞等一些東盟國家展開談判,締結雙邊合作協議。

歐盟最早簽訂3個共同條約的六國之名

法國、前聯邦德國、荷蘭、意大利、比利時和盧森堡

(一)歐盟公司法立法背景

歐盟是建立在歐洲的歐洲煤炭與鋼鐵共同體(EuropeanCoalandSteelCommunity,簡稱“歐洲煤鋼共同體”),歐洲經濟共同體EuropeanE買粉絲nomicCommunity,簡稱EEC:歐共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EuropeanAtomicEnengyCommunity,簡稱:Euratom)之上的。建立歐盟的建立是鑒于各國歷經了二戰,歐洲經濟急待各國政府攜手合作,以便重振經濟。1950年,當時的法國外長羅伯特·舒曼(RobertSchuman)提出一項由歐洲各國政府聯合管理煤炭與鋼鐵生產的計劃。這個計劃得到了歐洲一些國家的響應。1951年4月18日,法國、前聯邦德國、荷蘭、意大利、比利時和盧森堡等6國在巴黎簽署了《歐洲煤炭與鋼鐵共同體條約》(又稱《巴黎條約》),正式成立了歐洲煤鋼共同體。隨著形勢的發展,上述6國又于1957年3月25日在羅馬簽署了《歐洲經濟共同體條約》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條約》(統稱《羅馬條約》。在第一個《歐洲煤炭與鋼鐵共同體條約》這個條約的緒言中,還就建立該共同體的目的問題明確指出:條約是“通過建立一個經濟共同體來維系他們的基本利益,以取代長期的敵對,并作為在長期以來被血腥沖突而分裂的人民中確立更為廣泛和更為深入的共同體的基矗”1973年1月1日,丹麥、愛爾蘭和英國首批加人了上述3個共同體。其后,1981年1月1日,希臘又加入了上述3個共同體。西班牙與葡萄牙是于1986年1月1日第三批加入上述3個共同體的。1990年,前東德地區作為統一后的聯邦德國的一部分當然地成為3個共同體的成員。至1995年1月1日,又有奧地利、芬蘭、瑞典等3個國家加入了3個共同體,以后荷蘭、比利士、盧森堡也加入共同體,從而使成員國總數已經達到目前的15個國家。1992年2月7日,當時的12個成員國又于荷蘭的馬斯特里赫特簽署了《歐洲聯盟條約》(簡稱《馬約》,或簡稱《歐盟條約》)。這個條約重申了“在歐洲人民中建立更為緊密的聯盟”的宗旨,并且提出在3個共同體的基礎上建立歐洲聯盟。《歐盟條約》又在1997于荷蘭的阿姆斯特丹作了修改。

現在捷克共和國、匈牙利及波蘭三國也在作加入歐盟的準備,其磋商談判早于1998年3月開始,2002年12月,哥本哈根的歐盟峰會標志�談判過程圓滿結束。正因為多國聯盟統一的行動備受國際重視且過程錯綜復雜,故邁向雅典條約的過程,對現有的歐盟成員國或正在申請加入的國家都不容易。2003年4月16日在雅典簽署的歐盟成員加盟條約,使歐洲再統一的進程踏入最后階段。整個加盟過程仍有許多內部準備工作,包括法律的配合、憲法的制訂等,特別是區域政策和農業政策。加入歐盟申請核準過程完成后,這些國家將于2004年5月1日正式加入歐盟。現時三國已成為北約(NATO)三個新加入公約國,亦積極參與VisegradGroup的協作。歐盟的25個盟國未來仍將繼續保持強勁,加盟國會出席即將舉行的政府間的國際會議(IGC)。匈牙利、捷克及波蘭三國政府和商界都十分注重經濟多元化,包括積極和歐盟以外的國家建立關系,尤其是大中華地區,包括澳門和香港,三國政府已準備好為澳門公司和其國內公司進行商業配對。此外,三國加入歐盟后,產品標準、技術、衛生和安全規則將與歐盟國家統一,澳門的出口產品早已符合歐盟標準,故澳門出口的電子、電器產品可更容易進入捷克、波蘭、匈牙利三國。波蘭駐港總領事米羅斯瓦夫‧加耶夫斯基(MiroslawGajewski)在澳門談到該國的投資環境時表示,波蘭是進入東、西歐的橋梁,該國的勞動力平均每小時工資為2.6美元,遠低于法國的19美元和德國的22元。且該國正式加入歐盟后,投資者可以無條件地進入5億人口的市場,以及享有其它方面的投資優惠。

在歐盟除了《馬約》、《羅馬條約》(1957)、《歐洲中央銀行章程》(1992)、《保護人權與基本自由的公約》(7.8.1952)外,在經濟法領域主要集中在公司法(在下節論述)與競爭法上,而競爭法是市場經濟的憲法:

一九八五年六月,歐委會正式提出了關于完成內部統一大市場的白皮書,提出在歐共體內建立"無國界"的統一大市場,真正實行人員、商品、資本、服務的自由流通。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委員會的"白皮書"得到理事會批準。為推進"白皮書"的實施,一九八六年二月歐洲理事會簽署了法律性的《歐洲單一文件》,文件對《羅馬條約》進行了第一次重要修改,以"有效多數"取代"一致同意"的決策條件,從而有助于歐共體部長理事會和委員會更有效地開展內部統一大市場的建設。"歐洲一體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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