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河南工業職業貿易技術學校招生簡章(河南工業貿易職業學院是大專還是中專)

时间:2024-05-20 17:17:48 编辑: 来源:

2021年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條為保證學院2021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1〕1號)、《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招辦〔2021〕50號)精神和教育部及我省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適用于2021年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普通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四條學院全稱: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國標代碼為12581,河南省招生代碼為6191。

省外招生地區:山西、河北、內蒙古、貴州,實際省外招生地區及省外招生代碼以所在省教育考試院批準、公布為準。

辦學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新區801號。

第五條學院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學制三年。

第六條頒發證書:

1.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

2.頒發學歷證書的證書類別: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3.學歷證書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并可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學歷查詢網站“學信網”(買粉絲:買粉絲.chsi.買粉絲.買粉絲)進行查詢。

4.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河南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頒發)。

第七條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隸屬于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是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學院創建于1975年,經歷了河南省煤礦學校、焦作煤炭工業學校、河南工程技術學校等幾個發展階段。2002年,經教育廳批準,省政府同意,與河南理工大學一起舉辦河南理工大學高等職業學院。2013年,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置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

第八條學院現設資源環境系、機械工程系、電氣工程系、土木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財經商貿系、基礎部、思政部、體育部、中專部和繼續教育學院等11個教學系部(院),開辦有電子商務、物流管理、計算機應用技術、建筑工程技術、工程造價、機電一體化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大數據與會計、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寶玉石鑒定與加工、社會體育、音樂表演、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城市軌道車輛應用技術、現代移動通信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等48個專業(方向)。在長期的辦學過程中,學院被授予:“河南省省級優質高等職業院校”、“河南省職業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職業教育攻堅工作先進單位”、“河南省職業指導與就業服務先進單位”、“河南省電子商務職業教育實訓基地”、“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校企合作聯盟秘書長單位”、“河南省職業院校電子商務師資培訓基地”等榮譽稱號。

第九條學院培養的畢業生思想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綜合素質高、適應面廣,深受用人單位歡迎和好評,絕大多數畢業生成為各行各業的骨干,相當一部分成為教授、專家或擔任了各級領導職務,平均就業率連年達95%以上。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條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院成立由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規定和招生章程,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招生就業處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普通專科招生工作。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工作。

第十二條學院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舉報電話:0391-8767017(紀檢監察室)。

第四章招生對象及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招生對象:學院招收參加2021年全國普通高考或河南省對口升學考試的學生,其它政策按照國家教育部及省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十四條學院招生計劃的分配原則和辦法:學院根據各系部、二級學院的專業教師師資隊伍、專業課實訓實習條件等,參照往年的招生報到人數,提出本年度各專業招生計劃分配方案,報上級批準后執行。學院無預留計劃。

第五章錄取規則及要求

第十五條錄取規則:

1.普通類專科批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關文件精神,對進檔考生以投檔成績為依據,由高到低依次安排考生的錄取專業,專業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語文成績、數學成績、英語成績、文科(理科)綜合成績進行排序,若仍相同,則超計劃的同分考生均不予錄取。

2.河南對口專科批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關文件精神,對進檔考生以投檔成績為依據,由高到低依次安排考生的錄取專業,專業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語文(中職類為語文英語合卷)成績、數學成績進行排序,若仍相同,則超計劃的同分考生均不予錄取。

3.河南體育專科批的投檔執行我省統一設定的投檔排序成績計算辦法,對進檔考生以投檔成績為依據進行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安排考生的錄取專業,專業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按專業課總成績、文化課總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英語成績、文科(理科)綜合成績進行排序排序,若仍相同,則超計劃的同分考生均不予錄取。

4.河南藝術專科批(音樂類)在我省招生過程中對投檔考生執行文化考試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雙過線,按照省統考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檔。對進檔考生以投檔成績為依據進行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安排考生的錄取專業,專業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按文化課總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英語成績、文科(理科)綜合成績進行排序,若仍相同,則超計劃的同分考生均不予錄取。

5.其它批次我院沒有招生計劃,無須做出說明。

第十六條我院所有招生專業對考生外語語種不做要求。無相關科目成績和加試課程要求。

第十七條我院執行各省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八條對考生體質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煤礦智能開采技術專業按照國家規定只招男生,其他專業不設定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條錄取結束后,根據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廳的要求,以各省招生辦公室(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的錄取信息為準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網上及時公布錄取結果,接受考生查詢。

第六章收費標準及獎助措施

第二十一條我院2021年各專業及住宿等收費標準為:

學費:3700元/生·年(文科專業)、4200元/生·年(理科專業)、60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

住宿費:800元/年(冷暖空調)、1000元/年(冷暖空調、獨立衛生間)。

第二十二條獎助措施:學生在我院可享受獎、助學金。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年)及學院獎學金。助學金包括國家助學金(平均3300元/年)和學院助學金。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三條新生復查:新生入校后,我院對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對違反招生有關規定的違規入學的學生按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對以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我校與蘇州蘇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就音樂表演、工業機器人技術、智能制造裝備技術專業開展專業共建;與河南產教融合實業有限公司就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城市軌道車輛應用技術、智能交通技術、城市軌道交通機電技術專業開展專業共建;與東軟睿道教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就大數據技術專業開展專業共建;與河南競界影霜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就電子競技運動與管理專業開展專業共建;與中興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就現代移動通信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通信系統運行管理、云計算技術與應用專業開展專業共建;與長沙軍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就市場營銷專業開展專業共建;與北京打造前程互聯網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就數字媒體技術、軟件技術專業開展專業共建;與河南紫光物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就信息安全與管理、動漫制作技術專業開展專業共建;與河南信友集團就智能產品開發與應用專業開展共建,由專業共建合作公司負責加強學生的專業技能培養與就業優先推薦。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招生買粉絲與聯系方式:

買粉絲電話:0391-8767021、8767022

傳真:0391-8767010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新區801號

郵編:454000

郵箱:hngxxyzb@126.買粉絲

買粉絲: 買粉絲://買粉絲.hciit.e.買粉絲

到校路線:焦作市火車站或汽車客運總站乘30路公交車到終點站——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

附件: 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2021年專業信息

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要

第五條  學校全稱: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河南省招生代碼:6262

第六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七條  辦學層次:普通專科

第八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九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十條  辦學地點:河南省南陽市孔明北路666號

第三章  招生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審定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  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第十三條  中共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紀委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組織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院按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批準的2019年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第十五條 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六條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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