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明星直播帶貨質量問題(網紅直播帶貨出問題誰擔責?)

时间:2024-05-27 01:46:05 编辑: 来源:

明星帶貨引發爭議,他們帶貨的質量都經過檢測了嗎?

正常情況下,明星直播帶貨的貨物都應該是經過徹底檢驗的,但是在現實社會當中卻是不一樣的,很多明星在帶貨的時候,貨物都沒有經過相當程度的檢測,而且他們一般情況下只是為了賺錢而帶貨,所以對于貨物根本就沒有經過嚴格的篩查,這種做法導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出現任何問題,最快受到損失的就是我們消費者,所以從某種程度上來講,這是一種非常不道德的行為,有的時候也包含著一些欺詐的意思,因此很多監管部門肯定會在不久的將來對明星直播帶貨加以監管,從而保證我們消費者的最大權益。當然很多朋友也都有自己喜歡的明星,那么在購買明星帶貨的時候,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1、一定要看明星的道德標準

一般情況下一個道德標準比較好的明星,做什么事情的時候都給人一種非常有誠信的感覺,比如說劉德華在影視圈里的口碑就非常好,所以劉德華根本就不會做坑人害人的事情,類似于這樣的事情非常多,所以我們在購買貨物的時候,一定要選擇道德標準比較好的明星。

2、注意產品的配料表

任何在市面上售賣的貨物配料表都是不會欺騙人的,因為如果欺騙人的話,他們就會受到監管部門的制裁,所以我們在購買貨物之前一定要觀察物品的配料表,這樣的話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的保證我們個人的利益了。

3、不好的產品堅決退貨

如果我們在直播間購買,到了讓我們不滿意的商品,這個時候我們一定要堅決退貨,千萬不要因為好面子或者怕麻煩而不退貨,因為這種做法只會助長那些不道德的風氣,只有我們大家共同維護個人的利益,才會讓他們越來越重視我們。

黃圣依直播帶貨只賣了5個保溫杯,明星直播帶貨翻車銷售額不理想誰該擔責?

黃圣依直播賣貨,只賣了5個保溫杯,這樣的數據確實太難看了。對于這幾年直播帶貨確實成為了一個風口,很多的商家,很多的網紅,為此都付出了很多,努力有的同樣賺得盤滿缽滿。對于有的銷量不好的商家,想要清庫存的商家,自然就會想到利用直播賣貨來帶動這個銷量,同時也是清理庫存,所以就會出現邀請明星來帶貨的情況,但如果銷量不理想,到底該不該擔責也要看情況而定。

首先看他們是否有簽印相應的合同。

一直以來都有自覺精神,同樣也有合同辦事的相應的規則,如果他們在做這個直播帶貨的時候有相應的合同簽訂,那么要根據合同當中的約定來進行。

畢竟我們都清楚合同法當中有明確規定,有相應義務的,那么都會有責任去履行,如果達不到效果,那么同樣也要承擔相應的不利后果。如果雙方為銷量做出了一定的約定,那么自然要根據他們等約定來進行擔責。對于黃圣依只賣了5個保溫瓶,那么看她是否有簽訂合同。

明星在直播間其實只是屬于一種廣告代言人的性質。

其實根據廣告法相應的規定來說,直播帶貨對于明星來說,他們只是一個廣告代言人,只能作為商業廣告推廣或者說服務做推薦的,并不是責任人。如果銷售額不理想,他們一般也不會因此而承擔相應的責任。那么從這樣的信息量來看,對于銷量不佳或者說直播帶貨翻車,需要承擔責任的最終還是商業主體的本身,對明星來說并沒有受到多大的影響。

當然這也會讓有的商家想請明星直播,帶貨的時候會有各種考慮,要不然翻車了,只能夠自己去承擔相應的后果。

帶貨主播頻頻翻車,是哪幾個因素導致的?

帶貨主播頻頻翻車,主要有五大因素,一是直播帶貨準入門檻低,二是平臺和部門監管不到位,三是主播個人專業程度不夠高,四是虛假宣傳較為嚴重,五是群眾盲目從眾心理強。

第一點直播帶貨準入門檻,這個基本上是沒有門檻的,現在各個平臺都在逐漸開放直播帶貨渠道,只要大家提供自己的個人信息,在平臺上就能夠隨便注冊好一個賬號,隨后進行直播帶貨引導,這些操作整套下來可能不到半個小時就能完成。

第二點平臺監管不到位,對于主播以及商家,平臺往往都傾向于包容的態度,因為貨物賣出去之后,平臺也有一定的分成,所以平臺是比較偏向主播和商家的。

相關的審查機制也幾乎是起不到多大的作用,很多直播帶貨的平臺,甚至完全不會檢查主播以及背后的團隊是否有運營資格,也不會檢查售賣的貨物是否來源正規具有相關的生產許可證。

第三是主播個人專業程度不夠,有很多的主播在直播的過程中經常會出現口誤,甚至會張冠李戴,把A家的產品說成是B家的,這樣就會讓觀眾的接受度降低。

還有的主播是影視劇的明星,但他們對于直播帶貨沒有太多的經驗,所以花了大價錢請來了這位明星,但是貨物賣出去的卻很少。

第四點是虛假宣傳比較嚴重,對于虛假宣傳,網購的各大平臺基本上都是有著嚴厲打擊的,但是直播帶貨是一個新興的渠道,所以監管是很不到位的,而這就讓主播和商家鉆了空子。

第五點是網友的從眾心理比較強,在直播帶貨方面,我們經常會聽到有數據造假的情況。而這些造假的數據就是為了吸引群眾進行購買,大家心里想著別人都買了,這肯定是個好東西,我也必須要買,不買就虧了,這種想法很危險。

上海市消保委稱薇婭帶貨的面包所含能量比宣傳的多出 40%,帶貨產品出問題明星需承擔哪些責任?

最近關于薇婭帶貨問題頻頻登上熱搜,8月30日,上海消保委員會對網紅主播薇婭帶貨的田園主義全麥面包進行了測試,發現這款產品與宣傳真實性嚴重不符。不僅欺騙了消費者,而且還體現了商家不誠信的表現。

薇婭公司很快作出聲明,并對這款產品進行下架,隨后對這款產品進行多個機構進行檢測,目的就是要證明這款產品的真實性。其次,這家公司對自身的產品也進行了下架,同時這款產品也被廠家進行送檢,目的是檢驗結果是否一致。

雖然這件事情已經引起了廣泛關注,但我們也不難看出,網紅主播的安全觀肯定要有待加強,因為很多帶貨產品存在商家不誠信,經營問題,也存在著對消費者欺騙問題,所以主播帶貨一定要嚴格把控產品,這樣才能保證每一個產品的安全。

網紅主播帶貨,我認為應該要對產品做出一定的篩選,只有這樣才能保證產品不會出現問題,而且一旦出現問題將會導致很多負面的影響,主播也要承擔相關的責任。

首先明星要承擔產品的質量問題。因為粉絲來到自己的直播間,購買自己推薦的產品如果自己在選擇產品的時候,沒有把控質量安全觀,我認為損失的不僅僅是自己的利益,更重要的是自己在粉絲心中的地位,因為很多粉絲在購買完這一款產品之后就不會再購買了,那么自己以后再想直播帶貨將會變得很困難,甚至可能面臨被封號的危險。

其次也要積極承擔賠償責任。因為自己選擇的商品沒有嚴格把關,給消費者帶來了傷害,所以自己肯定要選擇賠償消費者,因為這樣才能保持自己在粉絲們心中的一個公信力,有很多主播聽到自己選購的產品出現問題時,往往都會選擇逃避或者是直接把產品下架,但是這樣的一種行為我認為是非常不好的,長期以往下去會讓自己的粉絲數量越來越少,甚至還會讓自己面臨被淘汰的風險。

最后一定要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工作。因為整個消費者的權益受到法律的監管和保護,如果自己推薦的產品或者是帶貨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就要嚴格配合相關部門的監督工作,只有這樣才保重自己,之后的選品更加謹慎,更加專業,有很多網紅主播不配合相關部門的工作,自己明明知道已經出現了法律問題,卻還在一意孤行,那么結果就是自己也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網紅直播帶貨出問題誰擔責?

通過網絡直播方式購物逐漸成為年輕人的一種重要購物方式,一些商家也看中了主播、明星的帶貨能力,通過合作等方式請主播甚至明星為自己的商品進行直播帶貨,那么一旦商品出現質量問題,主播是否要承擔責任呢,這里需要從主播的不同身份分別來看。

對于由商家、經營者的員工直接從事主播活動的情況,此時由于主播屬于商家自身雇傭的員工,與商家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其進行直播應屬履行職務行為,如果因為產品質量問題出現糾紛,相應的法律責任應當由商家自行承擔。

如果主播為自家商品直播帶貨,則主播即是商品經營者,又是銷售者,產品質量存在問題時,主播應依法承擔相應的產品質量法律責任。

目前經常引起網絡熱議的往往是另外一種情況,即由網紅、明星擔任主播,對商家的商品進行宣傳,并通過自身的影響力提高商品的銷售量。

此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條的規定:廣告代言人,是指廣告主以外的,在廣告中以自己的名義或者形象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此時主播的身份容易被認定為廣告代言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六條規定:“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前款規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制作、代理、發布或者作推薦、證明的,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主播如果在直播帶貨時被認定為廣告代言人,一旦其推薦的商品存在質量問題,則應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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