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明星代言產品粉絲買單(愛豆代言的東西就要買,這種追星行為理智嗎?)

时间:2024-06-02 22:43:31 编辑: 来源:

商業代言讓明星藝人賺得盆滿缽滿,翻車的責任,誰來買單?

這種情況下代言的藝人需要承擔一部分責任,大部分還應該由翻車的商家來買單。明星代言產品頻頻翻車,商家無力承擔的情況下只能由消費者來買單。畢竟這些明星依然憑借著廣告已經賺得盆滿缽滿,但是出了事卻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這對于消費者確實不公平。

首先,明星代言并不是沒有任何責任的,在我國《廣告法》當中有明確規定,代言人不能為沒有使用過或沒有接受過服務的產品進行證明推薦,如果因為虛假廣告而給消費者造成損害,代言人也需要承擔連帶責任。如果代言人在明知其虛假作假的情況下,依然堅持代言,同樣需要承擔責任。可見明星代言之前一定要先對這款產品有足夠的了解,不然他們也要跟著倒霉。

其次,之前曾經有某明星代言了一款理財軟件,粉絲們本著對偶像的信任,選擇無條件從APP上購買,但是沒想到理財軟件居然翻車了,不僅涉嫌欺詐,而且金額高達300多億。眾多消費者們損失慘重。某明星雖然及時出面道歉,但卻不能為消費者挽回任何損失。如果這位明星做到了依法守法,確實不用為翻車的產品買單,如果他違反了《廣告法》當中的規定,自然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最后,雖然一些明星不需要為翻車買單,卻不能白白承擔損失,必須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合法權益。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法院也會站在消費者的這一方盡力幫他們挽回損失,所以具體的責任還是應該由商家來承擔。不管如何,我們在消費之前千萬不要輕信明星的話,要有自己的想法主見。而且那些違反規定的明星,也不可能因為一句道歉就擺脫身上的責任。

愛豆代言的東西就要買,這種追星行為理智嗎?

一些人追星追到了瘋狂的地步,他們覺得明星代言的東西他們都要去買。我覺得這種追星的方式已經失去了理智。

明星代言的東西跟明星本身沒有多大的關系。購買明星代言的東西很不理智。

明星代言產品他們也只是為了掙錢。明星代言那個東西,有可能明星自身連那個東西都沒有用過,追星的人看到明星代言的東西就覺得要和明星用一樣的東西。其實這種想法大錯特錯,其實明星用的東西比那個高級多了,他自身根本沒有用過那個東西,甚至連試用都沒有。

有些明星做代言的時候,只是商家把他們的照片拿去用,這就算代言了。我覺得如果連這樣的產品都要買,那這些追星人真是失去了理智,這種行為簡直就是為自己的智商買單,也是在為商家賺錢。

二、明星代言的東西就要買,有些東西本身根本不需要用到,這種行為是非常不理智的。

我覺得如果喜歡明星,購買他代言的東西是可以,但是買的東西一定是要自己需要用到的,例如洗發水或者其他各種生活用品等。如果明星代言的產品是自己這輩子都用不著的東西,卻因為明星代言而去購買它,我覺得這種行為很傻很天真,也非常的不理智。

喜歡明星,大可以用其他的方式去追星,例如去聽明星的演唱會,例如在機場接機,或者參加明星出席的各種活動等。這些方式總比買明星代言的產品好,因為那些西方式還可以真真切切的見到明星本人,而購買明星代言的產品卻是看不到、摸不著,只能看到明星代言的頭像而已,根本一點用處也沒有。

明星代言的東西你都會去買嗎?歡迎在下方留言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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