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明朝海外貿易活躍的原因(明朝中后期對外貿易特點,在線等,是中后期,也就是哥倫布發現新大陸時期)

时间:2024-05-18 09:56:52 编辑: 来源:

明朝中后期對外貿易特點,在線等,是中后期,也就是哥倫布發現新大陸時期

明朝中后期對外貿易特點

走私海外貿易發展興盛

明代中后期走私海外貿易發展興盛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第一,社會經濟的發展形

成的對外貿易擴張,為走私海外貿易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礎。明代中葉以后

,

社會經濟有了

很大程度的發展,社會分工水平進一步細化

,

民營手工業生產水平顯著提高,規模較大的手

工工場開始出現。

第二,

朝貢貿易不能滿足國家對海外產品的需求,

更重要的是不能滿足海

外對中國產品的需求。在海禁政策下

,

朝貢貿易作為唯一合法的海外貿易形式,受到很多條

件的制約。明代前中期僅設置泉州、明州、廣州三地市舶司

,

到了嘉靖年間因倭患嚴重,又

唯有廣州市舶司得以保留。

而且政府還對朝貢的日期和次數進行了限制,

如琉球兩年才許入

貢一次,安南、占城等國貢期為三年,日本則十年一貢。顯然

,

在這樣的限制下,貿易的需

求不能得到滿足,

走私海外貿易作為替代的貿易方式發展起來也就毫不意外了。

第三,

世界

市場發展的需要。

隨著西方殖民者的東來,

亞洲市場和歐洲市場的隔離狀態消失,

海外貿易

逐漸具有了全世界范圍的意義。雖然這一因素帶來的后果具有雙重性

,

然而殖民者經營的亞

洲內部貿易及跨洲貿易也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中國走私海外貿易的發展。

海寇和海商一體

明代中后期的貿易商人,

都是集海寇海商于一體。

終明一代,

朝貢貿易與施行海禁并行,

相輔相成,

與私人海上貿易對立。總的來說,

朝貢貿易和私人海上貿易是此消彼長,朝貢貿

易由明初的鼎盛到明末的衰落甚至瓦解;

私人海上貿易卻隨著海禁政策的松弛,

由明初的分

散、

小規模的暗中進行而逐步發展,

至明末甚至出現以鄭氏海商集團為代表的大型武裝海商

集團。

私人海上貿易在官方看來是“海盜”

“海寇”

,實際上是商寇難分。嘉靖朝刑部主事

唐樞說:

“寇與商同是人也,市通則寇轉而為商,市禁則商轉而為寇。

”實際上,在傳統社會

中,

只要兩國的邊境有居民存在,

就有商品交換的可能性,

這是私人海上貿易得以長期存在

的根本原因。隆慶元年“部分”開放海禁,私人海上貿易蓬勃發展,但官方對此的管理仍時

松時緊,至明末因武裝海商集團的出現而達到頂峰。

中日走私貿易的擴大

明代中后期,明代和日本的朝貢貿易已經完全斷絕。日本政府,因中國斷絕其貿易

往來,

正常的貿易渠道被堵死,

除以倭寇方式劫掠和走私貿易外,

基本沒有獲取明朝商品的

途徑。

而倭寇又受到明朝軍隊的沉重打擊,

基本退出中國,

因此走私貿易是日本獲得中國商

品的唯一方式。然而,由于往日本的貿易路近利厚人們照樣“舍死趨之若鶩”

。據說“得一

艘我福船價干金,鳥船數百金”

《批點通簽節略》記載,焰硝鐵金行二十倍于土價,而他錦

絢器物;過數倍”

,加之當時日本的白銀生產量增加,白銀在日本的購買力低于中國,如萬

歷四十三年

(1615)

1

兩白銀在日本只能到大米

1

公石

1

3

升,而在中國可以買到

1

公石

7

4

升。天啟前后

(1620

1630

)

,日本的金銀比價為

1

13

,而中國為

1

8

1

10

因此,到日本從事走私貿易一般可獲巨利,如當時福建撫臣所說

“其去也,以一倍而博百

倍之息;其來矣,又以—倍而博百倍之息。

”即正是這種高額利潤的引誘,遂使海外貿易商

無視海禁王法,紛紛往日本從事走私貿易。其實,至萬歷三十八年(

1610

,對日本的誨禁

已經是名存實亡,這從福建巡撫陳于貞的《海防條議》中可以看出:

近奸民以眼日本之利

倍于呂宋,擅給票引,任意開洋,高桅巨舶,絡繹倭國,將來構通接濟之害,始不可言。

自此之后到明亡的

30

多年中.往日本貿易的走私商船數量

般都是直線上升,據《羅山先

生文吏》卷十二載:

南京、福建商舶,每歲波長崎者,自此

(

1610

)

遂多。

歷史上,明朝開放海禁的原因是什么呢?

在現在海上的貿易是最方便快捷的一種運輸方式,因此現在靠海的國家都在發展航運,在我國沿海地區主要就是靠航運金星貿易交流。不過在我國明朝時期卻是禁止海運的,明朝的皇帝是朱元璋,在朱元璋登基之后就下令海禁,直到朱元璋的兒子即位后才得以解除。

明朝當初為什么海禁?

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出身佃農,是中國歷史上出身最為寒微的皇帝之一。而在明朝立國的過程中,朱元璋曾遭遇了兩位強勁的對手,張士誠與陳友諒。其中陳友諒出身漁民,在陳友諒的軍隊里,水軍是其最為強大的一支武裝力量,并且造出了當時世界上體積最大的巨型戰艦。朱元璋幾次與陳友諒交手都戰敗。然而,朱元璋最終還是在鄱陽湖一戰中以火攻的方式摧毀了陳友諒的水軍。但這位小農出身的皇帝也從此對于水上活動產生了天然的恐懼。

等到朱元璋定鼎江南,趕走蒙元之后,便下了一道禁海令,從此禁止民間從事私人海上貿易活動。其中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原因,一是江浙一帶的百姓,甚至當時居住在泉州一帶的外國商團曾經協助過張士誠、方國珍等人與之爭奪天下,使他對海上貿易產生了恐懼;二是朱元璋認為明朝的根本在于農業,而農業的產值足以滿足這個王朝的需求;三是這一時期,日本進入戰國時期,許多日本浪人徘徊于中國沿海,從事海盜活動,頻頻襲擾明朝沿海地區。

這項海上禁令便成為了大明王朝的基本國策。到了明成祖永樂年間,由于永樂皇帝靠武力奪了他侄子建文帝的位,而建文帝又下落不明。于是,永樂皇帝組織了一支強大的航海隊伍,由三寶太監鄭和率領,浩浩蕩蕩七下西洋,向印度洋沿岸各國宣示大明帝國的威嚴,使之不敢藏匿建文帝。

鄭和下西洋,長期以來被認為是中國航海史上的創舉,然而鄭和的七下西洋卻并未給當時明朝帶來多大的經濟利益,反而讓這種厚往薄來的貢賜體系增加了明朝的經濟負擔。

明朝經濟幾乎全部依靠農業,并且朱元璋采取了讓人匪夷所思的財政稅收制度,即讓人民納稅實物不入倉庫,直接供應于軍士的家庭,軍士則不再發給軍餉,并抽派若干稅民與軍士進行對口,以核實納稅情況。黃仁宇就先生認為,這種財政稅收政策與民間經濟發展完全脫節,且在明朝內部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中央結算體系,無法提供準確的統計數據,而在全國又布滿了各種短距離的補給線,造成稅率不一,效率低下。這種財政稅收政策直接導致的一個后果就是農民負擔過重,尤其以江浙地區最為嚴重。如南直隸蘇州府的田賦幾乎占到了農業收入的20%。于是,到了明朝中期,由于禁海令松弛,江浙一帶不堪重負的農民便出現了大量出海謀生的現象。而這一現象,又讓明朝中央政府產生了高度警惕。禁海令又一次成為了皇帝和大臣們處理這一問題的法寶。

嘉靖元年,明朝和葡萄牙在廣東新會爆發了“西草灣之役”。這次戰斗結果讓當時的海上霸主葡萄牙損失慘重。葡萄牙人開始北上,想要在浙江福建一帶從事走私,獲取暴利。與此同時,處在戰國時代的日本,各種生活用品大量依賴于明朝的輸出。日本各藩國大名紛紛派遣“遣明船”來寧波與明朝封貢貿易。這一年,兩個日本使團在寧波為爭奪代表權問題大打出手,爆發了“寧波爭貢”事件。以這兩個事件為契機,給事中夏言給嘉靖皇帝上書建議罷市舶,厲行海禁。于是,朝廷接受建議,封鎖了沿海各港口,銷毀出海船只,斷絕了海上交通。

這一政策讓當時已經活躍在海上的兩大中國商團陷入了“通蕃奸民”的罪責之中。而以徽州府歙縣人許棟為首的商團,不僅與葡萄牙人有過合作,同時也與日本人相勾結。王直是許棟的同鄉,并經由許棟加入了他的商團。

被朝廷視為心腹大患的許棟集團在與明軍的交戰過程中被剿滅,許棟本人也被殺。此后,王直成為了這個集團的首領。在朝廷的追擊之下,王直逃亡日本,并在日本平戶(長崎縣)豎起了“徽王”的旗號,招收明朝流民,并聯合日本浪人發動對明朝的侵襲,造成了明朝中期的“倭寇之亂”。

嘉靖三十五年(公元1556年),朝廷任命胡宗憲出任浙江總督,胡宗憲以徽州老鄉的身份說服王直歸國議和,將其誘捕,三年后處死于杭州。

明朝海禁的后果是什么?

明朝海外政策大致經歷了三個時期:官方海外開放時期——轉折時期——對海外民間社會開放時期,經歷了開放——轉折——開放的歷程.我們可以注意到,明代所謂的禁海大部分時期都是針對日本的帶有經濟制裁性質,經濟封鎖性質的貿易禁運,軍事禁運,無論明初的海禁,還是嘉靖事情打擊海盜倭寇的海禁都是如此。明初是官方壟斷的對外開放,在弊端暴露后,中葉政策調整,平定外來侵擾后,轉向對民間社會的開放,海外政策完成了以政治中心向經濟中心的轉移,也即將官方層面的開放下移到民間層面的開放.

明朝海禁是十四世紀時明朝政府對海事進行的一系列限制政策的統稱。明洪武年間,朱元璋為防沿海軍閥余黨與海盜滋擾,下令實施海禁。早期海禁的主要對象是商業(商禁),禁止中國人赴海外經商,也限制外國商人到中國進行貿易(進貢除外)。 明永樂年間,雖然有鄭和下西洋的壯舉,但是放開的只是朝貢貿易,民間私人仍然不準出海。而后隨著倭寇之患,海禁政策愈加嚴格,雖起到了自我保護的作用,但大大阻礙了中外交流發展。隆慶年間明政府調整政策,允許民間赴海外通商,史稱“隆慶開關”。

明太祖朱元璋實行海禁一部分原因是抵御流寇騷擾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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