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浙建集團海外部(試論明清海禁的原因和后果)

时间:2024-05-16 18:13:25 编辑: 来源:

我想求一首李清照詩詞的賞析或者說明

李清照《如夢令》(常記溪亭日暮)

常記溪亭日暮,沉醉不知歸路。

興盡晚回舟,誤入藕花深處。

爭渡?爭渡!驚起一灘鷗鷺。

在李清照詞作之中,歡快愉悅的的作品不多。此首《如夢令》,用自然白描的手法,揭示尋常生活的自然情趣,讀來親切平和,斯請斯景歷歷在目,書寫著清照早年生活的純真與浪漫。

文獻記載, 這首詞先前曾被收入被作蘇軾詞(楊金本《草堂詩馀》前集卷上),或作呂洞賓詞(《唐詩紀》卷五、《古今詞話》卷上),無名氏詞(《詞林萬選》卷四)。但是,亦收入清王鵬運編輯之《四印齋所刻詞》之《漱玉詞》,漢古閣初刻本之《漱玉詞》,并題作“酒興”,《樂府雅詞》,趙萬里本《漱玉詞》等收錄之,今人一致認為為清照作品。

溪亭之說,亦是本詞可以考證的地方。溪亭固然可指水邊的小亭,但也有文獻記載說濟南確有溪亭之地。但如今考證恐怕殊難。依照全詞的意境,此處應當有一片荷塘,在今日的章丘清照故居,與清照故居相連的水脈就有一片百畝和荷塘(現在章丘四中校園內),荷葉郁郁蔥蔥,荷蓮傲然怒放,甚為好看。清照園內亦有溪亭一說,真真假假,只是推論而已。

濟南傍晚的氣候,夕陽西下,晚霞滿天。通常是天的一半被云霞籠罩,紅紅紫紫的色彩隨意潑灑,萬物披上桔紅的輕紗,的景致相當的好看。夏日的炎熱,也會在傍晚消退,會有清風襲來,夾帶著大自然的芬芳。人在泉邊的興致,和湖水河水都不一樣。因為泉水通常非常的透徹清涼,把肢體伸進泉水,那清爽的感覺足以讓人精神振作。還有平滑的石板路,水在石上流,人在石上走,都是別致的感受。

呵呵,為何說我的感受呢?我想傳遞一種心情,大家想想看,一個如此具有詩情才氣的女詞人,經歷這番游歷,拓的心情一定是非常非常不錯的。性情起來,沉醉其中,亦是自然而然的。

清照喜酒,在清照詞中,酒的出現次數很高,應是清照本人好飲。像清照這樣的女子,自有才華出眾,便不同于一般尋常,自然舉止也不同于尋常,沉醉雖然失態,但卻透著詞人喜歡自然,喜歡自有,喜歡表達的真性情。常記之句,應是后來的清照在難尋覓這樣的心情與景致,所以,全詞的基調固然清新有趣,但是如果站在詞人寫詞的角度看,恐怕寫作之時已難有年輕時候的雅致--一般認為此詞是趙明誠生前石后所作,但是個人觀點,竊以為那時的清照雖然比較幸福,但是為綱常束縛,難以沉醉不知歸路了。

就詞的內容而論,小詞以詞人自己的視角,自己的感受出發,動靜結合,平淡雅致。語言樸實無華,但留給人們極大的想象空間。日暮?溪亭?藕花?鷗鷺?到底是什么樣的情形,作者不必多言,從她的興奮之情就可以看出來了。至于你心目中的樣子,那就請你盡情想象吧!

個人認為,此詞的文意,不宜多說,須由讀者自己思量。

試論明清海禁的原因和后果

一 明清海禁始末

嚴行海禁是明代前中期的一項基本國策,起始于明朝之初,朱元璋實行海禁,并采取有力的禁海措施,除朝廷提通過海道的對外交流,對民間則片板不許下海,詔令極嚴,洪武四年(1371年)十二月,宣布“仍禁頻海民不得私出海”,[1]可見在此之前明廷就實行禁海了,洪武十四年(1381年)十月,又頒令“禁頻海民私通海外諸國”,[2]洪武十七年(1384年)正月,“壬戌,命信國公湯和巡視浙江,福建沿海城池,禁民入海捕魚,以防倭故也”,[3]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因兩廣、浙江、福建軍民“往往交通外番,私易貨物”,又詔令戶部申嚴交通外番之禁,若“沿海居民官可縱令私相交易者,悉治以罪”,[4]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正月,又以“緣海之人往往私下諸番貿易香貨,因誘蠻夷為盜,命禮部嚴禁絕之,敢有私下諸番互市者,必寘之重法”并規定“凡番香番貨皆不許販鬻,其見有者限以三月銷盡,民間禱祀,止用松、柏、桃諸香,違者罪之”,[5]禁令對人民的限制到了不近情理的地步。

明成祖朱棣即位后,派遣鄭和六次下西洋,但繼續奉行海禁政策,其海禁政策與洪武時期是一脈相承的。朱棣即位時,得悉“緣海軍民人等近年以來往往私自下番,交通外國”,立即下令,于海禁,“一遵洪武事例禁治”。[6]在鄭和下西洋時期,嚴行海禁一仍其舊,直到隆慶年間,實行了整整兩百年的海禁政策才作出了調整,民間海外貿易特別是中國到西洋各國的貿易出現了前所未有的景象,曾任應天巡撫的福建人周起元稱頌說:“我穆廟時除販夷之律,于是五方之賈,熙熙水國,刳艅艎 分市東西路,其捆載珍奇,故異物不足述,而所貿金錢,歲無慮數十萬,公私并賴,其殆天子之南庫也”,[7]很顯然,開海以后民間前往南洋各國的貿易活動是極為活躍的,公私利賴,對國家,官府和民生都是極有好處的。

然而開放民間海禁的好景并不長,“萬歷二十年(1592年),日本關白豐臣秀吉出兵侵略朝鮮,中國海防吃緊,明廷即于次年下令禁海,萬歷末年,明朝海防日益廢弛,海道不靖,隨著葡萄牙人,荷蘭人的先后東來,橫行海上,掠奪船貨,明廷又出于海防安全考慮,再次禁海”。[8]如此算來,明廷自隆慶年間的開海禁,實際上前后不到五十年,東南沿海民間海上貿易的興盛局面是曇花一現,就在明廷海禁政策的控制下和歐洲人東來的侵擾下,再次步入海外貿易的蕭條境地。

明清易代之初,清廷為辦銅需要,最初并不禁海,后來為了防止沿海民眾通過海上活動接濟反清抗清勢力,才實行海禁,而且較明代更為嚴厲,順治十二年(16655年)六月,下令沿海省份“無許片帆入海,違者立置重典”,[9]順治十八年(1661年),更強行將江、浙、閩、粵、魯等省沿海居民分別內遷三十至五十里,設界防守,嚴禁逾越,直到康熙二十年(1681年)三藩之亂平定,康熙二十二年(1684年)臺灣告平,清廷方開海禁,先后于二十三至二十五年間設立閩、粵、江、浙四海關,分別管理對外貿易事務,康熙年間的開海,是全方位的開海,不但東西兩洋,而且一向嚴禁的赴日貿易也在開放范圍之內,較之明代隆慶年間開始的局部開海范圍和作用都要大的多,但是,僅僅過了三十多年,全面開海的政策就開始收縮,面對日益嚴重的“海寇”活動和西方勢力在東亞海域的潛在威脅,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十月二十五日,康熙召見大臣,提出禁海問題,次年,規定擬定,正式實行禁海,這就是南洋禁海令。南洋禁海雖然并非全面禁海,但對于正在不斷發展的中國民間對外貿易力量無疑是嚴重的打擊。到雍正五年(1727年),雍正在大臣的反復奏請討論下,擔心閩粵地區因洋禁而引發海患,才同意廢除南洋禁海令,隨即開放了粵、閩、江、浙四口通商口岸,“但到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清高宗下令關閉江海關、浙海關、閩海關,指定外國商船只能在粵海關——廣州一地通商,并對絲綢、茶葉等傳統商品的出口量嚴加限制,對中國商船的出洋貿易,也規定了許多禁令,這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閉關政策”,[10]此后閉關政策更加嚴厲,直到鴉片戰爭的爆發,這種不合理的政策成為了矛盾的焦點。

二 明清海禁政策形成的原因

從明清到清前期,準確說是從明中期歐洲人地理大發現到清代鴉片戰爭前這段時間,正是西歐資本主要崛起并向世界擴張從而引發了世界傳統政治格局大變化的時代。在這一時代下那些力爭海權,重視商業和海洋貿易的國家。如早期的葡萄牙、西班牙、荷蘭以及后來的英國,通過這一途徑都走向了世界大國的道路,而反觀中國,這個當時并不具備航海技術和發展海洋貿易內部動力的世界文明古國,卻在這段時間里與時代潮流相悖,采取了固守海岸。某些時期甚至是禁止海外貿易的保守主要政策,其原因何在呢?

(一) 中國封建王朝重農抑商政策的延續

“重農抑商”政策是在先秦戰國時期就已提出并形成了體系的中國傳統經濟思想,秦漢以后,這一思想為歷代統治者所信奉和推行,成為中國封建歷史時代的一項基本國策。封建后期,盡管隨著工商業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增強,傳統的輕商思想受到了挑戰。到明清時期提出了“工商皆本”思想。但是以農立國,重農輕商思想的統治地位并沒有改變。在傳統的輕商思想下,商業是得不到大力提倡,更不能過分發展以致沖擊本業的。這種思想在中國封建時代已根深蒂固了,而這種傳統的重農輕商思想及政策主張與當時同時代其他西方國家的思想潮流是南轅北轍的。地理大發現以后風靡西歐的主流經濟思想的重商主義,各主要航海國家無不強調商品流通和貴金屬的輸入對于國家富強的重要意義。無不用國家政權的力量去積極支持海外商業的發展。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的殖民地貿易,荷蘭人的“海上馬車夫”時代以及英國人“日不落帝國”的建立,都是在重商主義思想和國家政策推動下實現的。中國明清兩代封建王朝在這樣一個時代卻仍在高唱“強本抑末”的老調。當然不可能指望他們實行積極的海外貿易政策了。

(二) 中國封建統治者妄自尊大的心理

傳統的“華夷”觀念也是導致明清時期實行保守主義的海外政策的一個重要原因,“華夷”觀念是以中國為中心看待周圍世界和其他民族。認為中華文明優于其他民族的一種政治文化心態。視自己為世界中心,認為本土文明高于世界其他文明。這種文化傳統上的“華夷”觀,捫閉了封建統治者對于海外世界的視野,妨礙了海權觀念的形成,這種思想的長期演化也就造成了后來“天朝上國”的傳統思想觀念的形成,并出現了與之相關聯的一整套處理自己與外部世界的方式和準則。

在這種傳統的“華夷”觀念中,“禮儀教化之邦”的中國是世界的中心,是“天朝上國”。中華皇帝作為“天子”恭承天命統治天下。“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 ,莫非王臣。”[11]中華皇帝直接統治的地區外,則為“蠻夷”之地,其文明開化程度不能與天朝相提并論。但是中華皇帝“德被四海”。向往教化的“蠻夷”愿與中國來往的,天朝從來都愿意接納并與之建立起宗藩臣屬關系。中華皇帝向他們冊封使其獲得對他們那塊土地的合法統治權,他們則要向中華皇帝進貢以示臣服,古代中國皇帝對世界政治秩序的最高理想——就是建立起以自己為天下共主,四海外夷賓服,萬方來朝的天下大一統的局面。

“華夷”觀念區分中華與外夷,著重點是在維護中國自己內部的統治秩序。在中國封建統治者看來,中國作為禮儀教化之邦的內部統治秩序,即基于儒家傳統的綱常名教及君臣、父子、夫妻、貴賤等一整套宗法封建等級制度和禮儀風俗,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而這些是未受教化的外夷所不具有的。因此,在中外之間劃分一條明確的界限,以避免中國內部的統治秩序受到外夷的影響,是絕對必要,萬萬不可含糊的。“嚴華夷之防”是中國封建統治者在對外交往中一以貫之遵循的準則。它的目的是要維護天朝的“法度”和“規矩”。它也充分顯露出對外政策的內向和保守主義性質。

(三) 通過隔絕人民與外界的聯系,以穩定專制統治。

任何政權制定政策,維護自己統治的安全總是第一位的目標,海禁是朱元璋防御倭寇進犯的措施之一。明太祖初年原不禁海,洪武四年(1371)十二月。“禁頻海民不得私出海。”[12]直接的原因是倭寇侵擾不止,對日交涉又沒有結果,同時也是因為當時亡命海上的方國珍、張士誠余部仍然盤踞島嶼,勾結倭寇,不時劫掠濱海海州縣,對剛建立的明政權構成了威脅。禁止國民出海。切斷張士誠、方國珍舊部與沿海居民的聯系,斷絕其接濟。其在海上將難以生存,也必將不功自破。海禁還使那些想出海勾結倭寇的不法之徒難以得逞。因此無論是防御倭寇,還是消滅張、方余部,防止勾引倭寇。當時禁海都是可取的辦法之一。另一方面:明中期王朝內部各種矛盾尖銳,社會動蕩,朝政腐敗,宦官專權與內閣黨爭不止,國家武備廢弛。與此同時外部“北虜南倭”問題日趨嚴重。內憂外患兩方面的因素,更使明王朝難于推行積極外向的海外政策。

清初禁海乃至“遷海”,首先是剛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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