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2025年海南封關,有哪些生活的待遇,工資,免稅,免簽的政策?)

时间:2024-05-22 01:43:13 编辑: 来源:

海南自由貿易港行業緊缺人才需求目錄包括

法律分析:1.旅游業技能技術骨干和管理人才;2.現代服務業技能技術骨干和管理人才;3.高新技術產業技能技術骨干和管理人才;4.農業領域技能技術骨干和管理人才;5.醫療領域技能技術骨干和管理人才;6.教育領域技能技術骨干和管理人才;7.體育領域就業創業的技能技術骨干和管理人才;8.電信領域技能技術骨干和管理人才;9.互聯網領域技能技術骨干和管理人才;10.文化領域技能技術骨干和管理人才;11.維修領域技能技術骨干和管理人才;12.金融領域技能技術骨干和管理人才;13.航運領域技能技術骨干和管理人才;14.物流企業人才;15.海南省機關事業單位人才以及法定機構、社會組織聘用人才;16.符合《外國人來海南工作許可管理服務暫行辦法》相關標準的其他外國人員(C類);17.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執業的港澳臺人才;18.海南其他非限制性準入行業領域急需的技能技術骨干和管理人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

第四十條 海南自由貿易港深化現代服務業對內對外開放,打造國際航運樞紐,推動港口、產業、城市融合發展,完善海洋服務基礎設施,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海洋服務體系。境外高水平大學、職業院校可以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理工農醫類學校。

第四十一條 國家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條件平臺,建立符合科研規律的科技創新管理制度和國際科技合作機制。

第四十二條 海南自由貿易港依法建立安全有序自由便利的數據流動管理制度,依法保護個人、組織與數據有關的權益,有序擴大通信資源和業務開放,擴大數據領域開放,促進以數據為關鍵要素的數字經濟發展。

第四十四條 海南自由貿易港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創新人才培養支持機制,建立科學合理的人才引進、認定、使用和待遇保障機制。

第四十七條 海南自由貿易港放寬境外人員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的限制,對符合條件的境外專業資格認定,實行單向認可清單制度。

2025年海南封關,有哪些生活的待遇,工資,免稅,免簽的政策?

1、企業所得稅政策

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 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旅游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企業 2025 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資取得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對企業符合條件的資本性支出允許在支出發生當期一次性稅前扣除或者加速折舊和攤銷。

2、 個人所得稅政策

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

3、“零關稅”政策

在全島封關運作前,海南自貿港“零關稅”政策通過“一負三正”清單管理實施, 即企業自用生產設備的負面清單,營運用交通工具及游艇、企業生產原輔料和島內居民消費進境商品的三張正面清單。

4、其他政策

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離島旅客每年每人免稅購物額度為 10 萬元人民幣,不限次數。

封關后:

1、簡稅制

全島封關運作時,將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等稅費進行簡并,在貨物和服務零售環節征收銷售稅 ;全島封關運作后,進一步簡化稅制。封關后,稅制簡化只征收銷售稅,同時方案提出,將降低間接稅比例。

2、企業所得稅

對注冊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并實質性運營的企業(負面清單行業除外),減按 15%征收企業所得稅。

3、個人所得稅

不再局限于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而是對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累計居住滿 183 天的個人。按照 3%,10%、15%三檔超額累進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4、零關稅

全島封關運作、簡并稅制后,海南自由貿易港對進口征稅商品實行目錄管理, 目錄之外的貨物進入海南自由貿易港,免征進口關稅。

2023海南稅收優惠政策

2023海南稅收優惠政策主要包括:

1、企業所得稅優惠:對注冊在海南自貿港并實質性運營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2、個人所得稅優惠: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

3、進口稅收優惠:對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口的貨物,減按3%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

4、營業稅優惠:將營業稅改為增值稅,并逐步降低增值稅稅率;

5、稅收洼地政策:在海南自貿港設立的開發區、園區、產業基地等,可以享受一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這一政策可以在支付寶上自助辦理,步驟如下:

1、在支付寶或是買粉絲首頁搜索“跑政通”;

2、選擇“稅收優惠篩查”;

3、與專員取得聯系,提交對應材料即可開始申報。

海南人才引進E類是什么意思

親您好,海南人才引進E類是什么意思,答案如下:E類人才對應原有標準中的其他類高層次人才

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了《海南自由貿易港高層次人才認定辦法》,將高層次人才分為A、B、C、D、E5個類別

依據《分類標準(2020)》認定的A、B、C、D、E類人才分別對應原有標準中的大師級人才、杰出人才、領軍人才、拔尖人才、其他類高層次人才,可以獲得相應優惠政策支持和服務保障待遇

人才認定范圍及條件:1、高層次人才的認定對象,不受國籍、戶籍限制

2、高層次人才認定對象為在海南省全職工作的人才

“銀發精英”匯聚計劃所引進的退休返聘人才可以參與認定

在職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列為認定對象(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柔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認定另行規定

3、高層次人才認定對象年齡一般應當在60周歲以下

A類人才可以放寬至70周歲;B、C類人才可以放寬至65周歲

特別急需緊缺的高層次人才可以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海南稅收優惠政策2023

法律分析:

一、企業所得稅相關。31號文明確了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的企業范圍、類型、稅率以及固定資產攤銷等相關問題。該優惠政策執行期為4年,2020年1月1日起執行至2024年12月31日。(一)對注冊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并實質性運營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1、實質性運營,指企業的實際管理機構設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并對企業生產經營、人員、賬務、財產等實施實質性全面管理和控制。2、鼓勵類產業企業,指以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60%以上的企業。3、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目錄包括《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19年版)》和海南自由貿易港新增鼓勵類產業目錄。4、符合以上條件的企業,如總機構設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僅就其總機構和分支機構的所得,適用該優惠;總機構設在自貿港以外的企業,僅就其設在港內的符合條件的分支機構的所得,適用該優惠。(二)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的旅游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企業新增境外直接投資取得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新增境外直接投資所得應當符合以下條件:從境外新設分支機構取得的營業利潤;或從持股比例超過20%(含)的境外子公司分回的,與新增境外直接投資相對應的股息所得。被投資國(地區)的企業所得稅法定稅率不低于5%。(三)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的企業,新購置(含自建、自行開發)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含)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和攤銷;單位價值超過500萬元的,可以縮短折舊、攤銷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攤銷的方法。二、個人所得稅。32號文主要涉及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該優惠政策執行期為4年,2020年1月1日起執行至2024年12月31日。1、上述所得包括來源于海南自由貿易港的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經營所得以及經海南省認定的人才補貼性所得。2、納稅人在海南省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享受該優惠。該項優惠政策與此前發布的粵港澳大灣區個稅優惠政策類似,廣州市已明確了高端人才、緊缺人才的認定范圍以及各項實施細則,大灣區的試行政策實行到2023年12月31日。三、關稅。33號公告明確了離島旅客每年每人免稅購物額度為10萬元人民幣,不限次數。自2020年7月1日起執行。1、旅客指年滿16周歲,已購買離島機票、火車票、船票,并持有效身份證件(國內旅客持居民身份證、港澳臺旅客持旅行證件、國外旅客持護照),離開海南本島但不離境的國內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2、已經購買的離島免稅商品屬于消費者個人使用的最終商品,不得進入國內市場再次銷售。對違反規定倒賣、代購、走私免稅商品的個人,依法依規納入信用記錄,三年內不得購買離島免稅商品;對于構成走私行為或者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行為的,由海關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范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什么樣子的人才屬于海南人才自由貿易港高人才和緊缺人員?

高層次人才指在人才隊伍各個領域中層次比較高的優秀人才,或處于專業前沿并且在國內外相關領域具有較高影響的人才。一般來講,這類人才素質高、能力強、貢獻大、影響廣。高層次人才常常具有特別旺盛的創造力,在個人素質上表現為具有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合作能力、敬業精神的新型人才。

高端緊缺人才指在社會市場上擁有高學歷、高智商的但又因短缺而供應緊張的頂級人才。其中又包括農業類人才、林業類人才、水利類人才、氣象類人才、地質類人才、礦業類人才、石油天然氣類人才、核工業類人才、軟件類人才、微電子類人才、動漫類人才、現代服務業類人才。

海南自由貿易港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如下:

(一)A類人才

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300萬人民幣的人才。

2. 在海南年度企業納稅總額達到10億人民幣的非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經營管理者(房地產業企業除外)。

(二)B類人才

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100萬人民幣的人才。

2. 在海南年度企業納稅總額達到3億人民幣的非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經營管理者(房地產業企業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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