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海外投資移民服務中心(香港)(香港投資移民需要什么條件?)

时间:2024-05-20 07:17:17 编辑: 来源:

香港投資移民需要什么條件?

深勞移民總結:首先,要申請投資移民香港需要滿足以下條件:根據規定,申請投資移民香港的人士,必須具備3個基本條件:1、申請人年滿18周歲,有經濟能力,且在申請前后都沒有不良記錄;2、在提出申請前的兩年擁有不少于650萬港元的凈資產;3、在香港至少投資650萬港元,可投資于房地產、股票、債券、存款證等。連續在香港居住7年以上,便可申請香港居留權。申請者不能在7年內將投資以任何方式抽取離開香港。相關的基本資料,包括有:1,出生證明(主申請人以及其家庭成員)2,結婚證明(已婚人士需要)3,無犯罪記錄證明4,主申請人工作證明文件5,戶口本,護照,身份證,港澳通行證(主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除了準備基本資料,還需要準備辦理第三國身份(如有第三國身份,可以省略這部)和準備資產證明。申請香港需要申辦第三國永久居留權文件(約15個工作日);遞交申請文件后,約需要4-6個月獲取原則性批準通知書;獲得批準后,在港實現投資港幣650萬(金融或房產項目),遞交相關證明文件到香港入境處,約4-8周可獲正式批準,獲得2年香港入境簽證。整個辦理流程約需要6-8個月時間。 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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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投資移民流程是什么?

鑫僑國際專業顧問為您詳細的解答:

1.主申請人在提出申請的兩年前得擁有不少于1000萬港元的凈資產(約合7900000人民幣)。需要申請人取得擁有資產的證明材料(例如:銀行存款證明,房產評估證明,股票基金資產證明等)。

2.由香港執業會計師出具資產報告,結合其他材料向香港入境處提出投資移民申請。

3.取得香港入境處臨時性批準后,在半年內將1000萬人民幣投資到香港,購買股票基金,房產等。

4.投資到位后,提交證明材料到入境處,由香港入境處發放香港臨時身份證。

5.7年后獲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希望可以幫到您!

投資移民香港需要什么條件

法律分析:

根據規定,申請投資移民香港的人士,必須具備3個基本條件:

1、申請人年滿18周歲,有經濟能力,且在申請前后都沒有不良記錄;

2、在提出申請前的兩年擁有不少于650萬港元的凈資產;

3、在香港至少投資650萬港元,可投資于房地產、股票、債券、存款證等。連續在香港居住7年以上,便可申請香港居留權。申請者不能在7年內將投資以任何方式抽取離開香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條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依法申請辦理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

中國公民前往其他國家或者地區,還需要取得前往國簽證或者其他入境許可證明。但是,中國政府與其他國家政府簽訂互免簽證協議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國公民以海員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國外船舶上從事工作的,應當依法申請辦理海員證。

投資簽證移民到香港,具體的操作流程是怎么樣 的?需要什么資料?

一:申請條件

香港投資定居的申請條件如下:

1、申請人必須是18周歲以上。

2、取得第三國居留身份(本公司有一條龍服務,可協助辦理)

3、在提出申請前的兩年,不間斷擁有不少于港幣1000萬元的凈資產。

4、投資不少于港幣1000萬元投資款在獲許投資資產類別:股票、債券等。

5、隨簽人員包括配偶、子女(年齡未滿18周歲)

二:所需文件資料:

A、辦理第三國永久居留所需文件:

1、中國旅游謢照(有效期不少于12個月)

2、彩色照片1.5寸*1寸3張(白色背景)

B、辦理香港投資移民所需檔 (家庭形式)

1、照片三張 (照片大小不超過五十五乘四十五亳米及不少于五十乘四十亳) (每位申請人士)(白色背景)

2、海外永久居民身份證/戶照或能證明該國之永之居民身份之證明文件(每位申請人士)

3、結婚證書及公證 (主申請人)

4、出生證明書及公證 (每位申請人士)

5、無犯罪紀錄公證 (16歲以上申請人)

6、中國戶口簿(全本)復印件一式兩份.

7、中國護照 (每位申請人士)

8、最高學歷及專業資格之證書(主申請人) (如有)

9、過去五年之個人收入證明 (主申請人)及公司信.

10、在申請前兩年的個人(1000萬或以上) 凈資產之證明檔副本 (主申請人)

包括: A. 銀行存款 (儲蓄戶口、來往戶口、定期存款)提供銀行月結單即銀行證明信原件.

B. 房地產提供評估報告,房產證復印件一式兩份.

C. 其他資產(如股票或債券)提供證券公司合約及證明信及月結單.

11、 現時在房地產的投資之證明檔 (投資移民用途) 包括:物業,樓花,土地,

12、現時在金融資產的投資之證明檔 (投資移民用途) 包括:股票,債券,存款證,后償債項,或其他合資格的集體投資計劃

三:具體操作辦理流程:

1、領航移民進行初步評估

2、簽署合同

3、交齊所需材料

4、辦理第三國永久居留證(領航移民代辦)

5、領取第三國永久居留證

6、設計整套申請方案遞交到入境事務處

7、獲得原則性批準

8、完成1000萬港幣的在港投資

9、獲得正式批準

10、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證

如果有什么疑問可以買粉絲領航移民。

投資移民香港,移民監的問題

香港投資移民全攻略

一、初步評估及簽署委托書

(一)第三國永久居留權文件;

(二)整理申請前兩年不間斷擁有不少1000萬港元個人凈資產證明;

(三)遞交申請,獲取檔案號回執;

(四)獲取原則性批準通知書;

(五)完成在港1000萬港幣的獲許投資,遞交已完成投資的證明材料到香港入境處;

(六)獲正式批準通知書,領取2年期香港居留簽證,30天內客戶要持該證與中國護照進入香港一次,并向入境處申請身份證,14天后可領取非永久身份證;

(七)每年向香港入境處做投資資產周年申報,直至7年后可申請成為香港永久居民。

二、定居香港的好處

(一)投資優勢,無需稅單和資產來源證明,即可擁有香港居民身份;

(二)雙重身份,保留內地戶口,不影響在內地的事業和生活;

(三)法制健全,實行英、美法系,保障人權,保護私產和隱私;

(四)低稅率,無遺產稅,無外匯管制,利伯維爾場經濟,“自由港”政策,產品可以零關稅進入中國內地;

(五)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和充足的政府財力,使香港成為令人向往的高福利社會,身居香港,樂而無憂;

(六)高度發達的社會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高品質的生活質量,使之成為全球最佳人居之都;

(七)一人投資,全家受惠,給子女營造一個健康成長的環境和成就未來的平臺;

(八)沒有計劃生育界限,任意生育,不受政府限制,孩子在港出生后既享有香港永久公民權;

(九)移民七年后即可成為香港永久居民,持香港護照通行全球140多個國家和地區無阻梗,享世界公民之便;

(十)移民香港,不同于其它國家,可以向政府申請免坐移民監。

三、辦理香港投資移民費用(基礎費用)

(十一)服務費用

1.顧問服務費約:5萬元人民幣/戶;

2.辦理第三國居留及身份費用:120,000元人民幣/戶(100,000元人民幣/單人;

3.第三方費用:包括公證費、翻譯費、房評審計費等約7,000-15,000元人民幣/戶。

(十二)香港政府規定之投資款(入境處隨時調閱投資現狀)為一千萬港幣/(戶、人)。

四、香港投資移民規定投資資產類別及操作說明

(一)投資者須要把不少于一千萬港幣現金投資于下列的一種或多種獲許投資資產:

1.股票:以港元交易的香港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

2.債券:以港元為單位,包括由以下機構發行或全面保證的定息或浮息工具和可換股債券

(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外匯基金、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地鐵有限公司、九廣鐵路公司、香港機場管理局以及其它指明的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全資或局部擁有的法團、機構或團體或上文1項所指的公司;

(三)存款證:由《銀行業條例》訂明的認可機構發行的港元存款證。

存款證在購買時須距離到期日不少于12個月(購買日期須在入境處原則上批準投資者參與計劃之后。這類票據到期時,應換成距離到期日不少于12個月的存款證或其它獲許投資資產類別的資產);

(四)后償債項:以港元為單位,由認可機構按《銀行業(資本)規則》(第155L章)(《銀行業條例》附屬法例)第42(1)(5)及(7)條的規定發行;

(五)合資格的集體投資計劃:入境處將于網頁公布并定時更新本計劃合資格的集體投資計劃名單的資料。

說明:香港特權政府人民入境事務處境處可隨時更改以上載列的獲許投資資產類別,無須事先通知。就本計劃而言,合資格的集體投資計劃須由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V部獲發牌的法團管理,或由根據《保險公司條例》獲準許經營《保險公司條例》附表1第2部所指定的類別C業務的保險人發行,最少把70%的平均凈資產投資于上文第(I)或(II)(1)至(4)項的資產類別上。

合資格的集體投資計劃可以以香港或其它地方作為注冊地,但必須以港元為單位,并且必須屬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批準在香港售予公眾的集體投資計劃。

(六)自2010年10月14日起,投資門檻(及凈資產或凈資本要求)由650萬港元增至1000萬港元。

(七)自2010年10月14日起,房地產暫停列為獲許投資資產類別。

(八)投資金融產品的規定

1.申請人必須在單一家金融中介機構以其本人名義開立一個指定賬戶,并把指定金融資產的投資存入該賬戶。該中介機構和申請人須就指定賬戶的管理和運作簽訂協議;

2.申請人必須把受其委聘的金融中介機構的名稱和有關詳情,以書面通知入境處處長,中介機構必須是:

(Ⅰ)《銀行業條例》所界定的認可機構;

(Ⅱ)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照進行第1、4或9類受規管活動的持牌法團。申請人不得同時使用超過一家金融中介機構的服務。

(3)除了金融中介機構就其在本計劃的指定金融資產的正常業務運作中所招致但未獲付的費用或開支而設定的留置權外,申請人必須是而且一直是指定金融資產的絕對實益擁有人,并須提供文件證據,向入境處處長證明由其本人或由代理人在指定賬戶進行的重要交易的一切有關詳情,使處長信納。

(4)申請人可隨時轉往另一家合資格的金融中介機構開立指定賬戶,條件是舊賬戶的指定金融資產投資組合須全數轉往新賬戶,但下列項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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