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海外投資政治風險保險(在國際直接投資中企業應如何防范政治風險)

时间:2024-06-03 19:09:50 编辑: 来源:

境外投資的風險防范措施有哪些

境外企業無法決定投資所在國的政治、經濟形勢,因此,對于系統風險只能采用規避的方法,并盡量減少其不利影響:

1、做好對投資所在國政治、經濟形勢的評估,注意借助大型國際投資買粉絲公司的專業力量

企業應在投資前通過實地考察、專家買粉絲等方式,對投資所在國的經濟發展狀況、政局穩定情況和對外國投資的優惠政策進行綜合評估,境外企業設立后也應要求海外經理人員及時提供當地各種政策動向的情報,并由專門的機構進行分析。評估工作專業性較強,由于一般企業實力有限,要注意借助買粉絲公司這類中介機構的專業知識。由于目前國內沒有成熟的海外投資買粉絲公司,對于大的境外投資項目,雖然買粉絲費用比較昂貴,但為減少投資風險,還是有必要委托國外的大型投資買粉絲公司進行評估。

2、改變投資方式,實行海外企業本地化戰略,加強對投資所在國的公關策略

在境外投資中貫徹“雙贏”策略。在投資方式上盡量采用合資形式,以取得一定的本國企業身份,使合資方分擔一部分投資風險;對資源開發等敏感領域的投資根據所在國情況可以債務形式出資,通過產品分成獲得收益,避免直接取得控股權所帶來的國有化風險;如果投資主體具有品牌、技術、管理優勢也可以像麥當勞那樣采取特許經營的形式,做到既節約資金、避免了直接投資風險,又占領了市場。在境外企業經營中采用本地化戰略,一方面多雇用當地員工,另一方面盡量實現采購本地化。境外企業必須注意塑造自己在當地良好的“公眾形象”,對投資所在國有明確的公關策略,并將自身的發展積極地融入投資所在國的經濟發展中。

3、通過保險手段減少系統風險產生的損失

企業可以通過加入保險等方法減少境外投資的風險,如世界銀行于1988年成立了多邊投資保險機構,它和國家之間的多邊條約一起為對外直接投資中的國有化等系統風險提供了條約保證,當跨國公司成為該公約或機構的成員之后,境外投資中的部分系統風險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進行控制,當損失發生時也可以申請國際賠償,為企業的境外投資提供國際保證.

簡述海外投資保險制度的概念及其特征

海外投資保險制度是指,在跨國投資過程中,由國家政府或私人機構提供的一種保險服務,用于保障在海外的直接投資或股權投資所遭受的各種風險,包括政治、經濟、貿易、金融等方面的風險。

海外投資保險制度的主要特征有:

1. 提供綜合性保險服務:海外投資保險制度不僅包括投資風險的保障,也包括海外項目建設、運營等各個階段的保障。

2. 保險形式多樣:根據不同的投資需求,海外投資保險制度可以采用多種保險形式,包括政治風險保險、信用保險、投資損失保險、財產保險等。

3. 面向多種投資主體:海外投資保險制度既服務于國家機構、大型企業的海外投資,也服務于中小型企業和個人的海外投資。

4. 具有國際性:海外投資保險制度可在國際市場上自由交易,投資者可以選擇不同國家的投資保險機構進行投保,也可根據不同國際經濟狀況靈活地選擇保障方案。

海外投資保險制度

法律分析:又稱海外投資保證制度,是指資本輸出國政府對本國海外投資者在國外可能遇到的政治風險,提供保證或保險,投資者向本國投資保險機構申請保險后,若承保的政治風險發生,致投資者遭受損失,則由國內保險機構補償其損失的制度。它是國際投資保護的重要法制之一。海外投資保險是由政府機構或公營公司承保的,它不是以營利為目的,而是以保護投資為目的。海外投資保險的對象只限于海外私人直接投資。而且被保險的私人直接投資必須符合特定的條件。海外投資保險的范圍只限于政治風險,如征用險、外匯險、戰爭險等,不包括一般商業風險。海外投資保險的任務不單是像民間保險那樣在于進行事后補償,而更重要的是防患于未然。這一任務通常是結合兩國間投資保證協定來完成的。盡管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已初步展開海外投資保險業務,但我國尚未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對海外投資保險制度予以法律上的確認,使得我國海外投資保險制度面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保險活動,保護保險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加強對保險業的監督管理,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保險事業的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于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 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在國際直接投資中企業應如何防范政治風險

政治風險指由于東道國政局的變化,導致投資環境的變化,從而給國外投資者的投資活動造成損失的可能性。一般來講,政治風險主要由東道國政局的變動與戰爭、東道國保護主義政策以及東道國的國有化風險引起。所謂國有化是指一個主權國家依據其本國法律將原屬于外國直接投資者所有財產的全部或部分采取征用或類似的措施,使其轉移到本國政府手中的強制性行為。當東道國政局變動或發生戰爭時,會直接影響一國的社會狀況和經濟發展速度,對企業的銷售或利潤水平產生沖擊,甚至危及到企業的生存;東道國政策變動可能直接或間接地影響企業的利潤水平及發展空間;或者由于東道國的法律缺乏對外國投資者的保護,從而使企業的財產安全受到損失的可能性加大;當外國企業危及到本國民族企業時,東道國政府可能對外商投資企業設置各種障礙,施加各種壓力,導致外商投資企業虧損或破產。國際評估機構對政治風險的測算主要有三種方式:歐洲貨幣法,它征求政治風險分析員、保險商、銀行信貸官員等專家對風險測定指標體系的各項指標的意見并計算得分;丹?亨德爾設計的政治制度穩定指數。它設計了一套指標并將其量化,再依據政治穩定程度將各國排序;哈拉爾德?克努森的方法,他認為一旦外國資本相當程度地控制了東道國利益,就可能引發東道國對外國資本的征用、沒收甚至破壞,這時的政治風險最大。對于政治風險常用的防范措施可分為3個步驟:(一)投資前的政治風險防范;(二)投資后的政治風險防范;(三)沒收或國有化的索賠策略。(一)投資前的政治風險防范投資前的政治風險防范措施有:簽訂特許協定,辦理投資保險與擔保項目,與東道國政府進行談判。(1)特許協定特許協定是指跨國公司與投資所在國政府簽訂的有關投資的協定。典型的特許協定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①資金匯出的形式如股息、管理合同費、使用費和專利費:②轉移價格的制訂;③向第三國出口;④要求設立社會與經濟管理費;⑤付費方式:稅率的制訂以及稅前利潤與財產的評估方法:⑥參與所在國資本市場,尤其是長期借款;⑦當地參股的條款;⑧產品在所在國銷售的價格管理;⑨原料與零部件來源的限制;⑩雇員國籍的限制;?在與所在國發生矛盾時避免要求母國政府進行干預;?爭端的仲栽。(2)辦理投資保險與擔保項目通過投資或擔保項目,將政治風險轉移給其他機構。海外投資保險承保的政治風險包括國有化風險、戰爭風險與轉移風險三類。一般做法是:投資者保險機構提出保險申請,保險機構經調查認可后接受申請并與之簽訂保險單。投資者有義務不斷報告其投資的變更狀況、損失發生狀況,且每年定期支付費用。當風險發生并給投資者造成經濟損失后,保險機構按合同支付保險賠償金。(3)與東道國政府進行談判投資者在投資前要與東道國政府談判,并達成協議,以盡量減少政治風險發生的可能。在這類協議中必須明確:第一,子公司可以自由地將股息、紅利、專利權費、管理費用與貸款本金利息匯回母公司。第二,劃拔價格的定價方法,以免日后雙方在劃拔價格問題上產生爭議。第三,公司繳納所得稅與財產參照的法律與法規。第四,發生爭議時采用的仲裁法和仲裁地點。(二)投資后的政治風險防范盡管投資前,投資方可通過與引資方的協商,避免對外投資受政治風險的影響,投資環境卻可能改變,某些環境因素不體現在協定中。這時,在境外投資的公司就必須采取與此相適應的經營戰略與策略來適應不斷變動的國際投資環境。1,生產與經營戰略這種戰略是投資者通過生產與經營方面的安排,使得東道國政府實施征用、國有化或沒收政策后,無法維持原公司的正常運轉,從而避免被征用的政治風險。2,在生產上,控制住3點:第一,控制原材料與零配件的供應。第二,控制專利與技術訣竅。第三,控制商標。3,融資戰略這種戰略是投資者通過對公司融資渠道的有效管理,達到降低政治風險的目的。其中,一種方式是積極爭取在東道國金融市場上融資。盡管在東道國金融市場上融資成本較高,并有可能受到東道國政府緊縮銀根、使籌資成本提高的影響,但這樣做可有效地防范政治風險。因為,如果東道國政府對該公司實行歧視性政策或經營上的限制,必然會影響東道國本身金融機構的利益,因而在采取征用措施時,東道國不得不慎之又慎。4,財務策略:常見的財務策略有:第一,持有較低的權益資本與較高的債務資本,在此情況下,一旦當地資產被沒收,或當地貨幣不可兌換,在該國的公司損失可部分地被當地債務的減少所抵消。第二,子公司選擇適合當地標準的資本結構。這可以滿足所在國的要求,從而避免所在國的政治干預。第三,現金轉移渠道。在境外投資的公司可以利用各種各樣的現金轉移渠道,將資金從高政治風險國家轉移到低政治風險國家。5,組織策略。在境外投資的公司,可采取以下組織策略以降低政治風險。一是進行合資。即在境外投資的公司與所在國企業或個人創辦合資企業。二是發放許可證

。即由公司對所在國企業發放許可證,允許其生產與經營本公司產品。三是簽訂管理合約:與發放許可證相似.管理合約既可為公司對境外投資帶來利潤.又不必在國外大量投資,從而可將政治風險降至盡可能低的水平。四是雇用當地居民。即雇用當地居民作為本公司職員。(三)沒收或國有化后的索賠策略盡管沒收或國有化后的索賠策略是一種被動的策略,但這種策略可以使得中國公司在境外投資所遭受的損失降至盡可能低的水平。一般來講,索賠策略的實施,可分為3個步驟:①運用行之有效的戰術,進行合理談判。②從法律上采取補救措施。中國公司在境外投資可在以下幾方面尋求法律保護:①第一所在國;②第二母國;③第三國際投資爭端仲裁中心。如果以上三個步驟都不能成功,中國在境外投資的公司,只能放棄其資產,尋求其殘值收入,譬如要求保險公司補償損失等。企業境外直接投資政治風險防范的特殊舉措近年來,到境外直接投資的企業與日俱增,遭遇的政治風險也越來越多。這不僅要求企業到境外投資增強風險意識,而且要求政府采取一些特殊舉措,對到境外投資的企業加以引導,并為其營造一個良好的氛圍。1、引導企業走出低成本誤區。2、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方式,對企業到境外投資進行培訓。3、為企業到境外投資營造一個良好的國際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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