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海外投資保險制度和一般商業保險制度相比,其承擔(海外投資保險制度和一般商業保險制度相比)

时间:2024-05-16 10:03:56 编辑: 来源:

海外投資保險制度與一般商業保險的區別

第一:總的來說,海外投資保險制度不是一種民間保險或私人保險,而是一種政府保證或國家保證,其保險人即海外投資保險機構不僅具有國家特設機構的性質,而且其保險往往與政府間投資保險協議有密切聯系。

第二要了解

1.海外投資保險制度(Overseas Investment Insurance scheme)指資本輸出國政府對本國海外投資者在國外可能遇到的政治風險,提供保證或保險,投資者向本國投資保險機構申請保險后,若承保的政治風險發生,致投資者遭受損失,則由國內保險機構補償其損失的制度。

2.一般商業信用保險,又叫國內信用保險。是以國內貿易中賒購方的買方信用、接受預付款的買方信用、借貸活動中的借方信用等為保險標的的信用保險。它是指在商業活動中,作為權利人的一方當事人要求保險人將另一方當事人作為被保證人,并承擔由于被保證人的信用風險而使權利人遭受商業利益損失的保險。

第三:區別:從表面看,海外投資保險制度具有一般商事保險制度所具有的射幸性、事后補償性及代位性等基本特點;然而,如果對各國建立海外投資保險制度的動機及該保險制度固有內涵作深層次的考察,不難發現其具有濃厚的國際政治性質和官方性質。

海外投資保險制度和一般商業保險制度相比

請問你是想問:“海外投資保險制度和一般商業保險制度相比有什么區別”這個問題嗎?兩者區別具體如下:

海外投資保險制度主要由資本輸出國的政府機構或國營企業提供,旨在保護本國投資者在海外投資中可能遭受的政治風險,它的主要目的是保護投資者的利益,而不以營利為目的。

相比之下,一般商業保險制度由商業保險公司提供,旨在為企業和個人提供各種風險的保險保障,包括財產損失、責任風險等,以獲得保費收入并實現盈利。

海外投資保險制度和一般商業保險制度相比

營業性、為私人直接和間接投資提供保證。

根據查詢百度題庫試題顯示:海外投資保險制度和一般商業保險制度相比,不具備以下哪些特點?()。A.營業性B.政府保證C.為私人直接和間接投資提供保證D.只承保政治風險,不承保商業風險。答案:AC,所以是營業性、為私人直接和間接投資提供保證。

本試題來自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國際經濟法學》-在線作業(二)。海外投資保險制度又稱海外投資保證制度,是指資本輸出國政府對本國海外投資者在國外可能遇到的政治風險,提供保證或保險。

海外投資保險制度和一般商業保險制度相比

其承保的險別限于政治風險

海外投資保險制度和一般商業保險制度相比,其承保的險別限于政治風險

題目出自《國際經濟法》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莫世健主編

海外投資保險制度和一般商業保險制度相比,不具備以下哪些特點

海外投資保險制度和國內一般的保險制度還是有本質上的不同的

首先,從保險人來看,保險人是一般的商業公司,而海外投資保險機構多是一國的行政機構,如日本是通商產業省貿易局,新西蘭是國家保險署,瑞典是出口信貸擔保委員會,而美國在1969年以前承保機構是國際開發署,在1969年以后才由"海外私人投資公司"承保

最典型的應是多邊投資擔保機構這一具有國際人格的機構對投資者在發展中國家的政治風險予以保險,由此可見海外投資保險制度的特殊性

當然海外投資保險制度也有采用公司制,如美國的私人海外投資公司,但是在美國這個堅持私有制和市場經濟的國家,私人海外投資公司并不是一個完全商業的公司,因為海外私人投資公司是一個在“在美國國務院政策領導下的一個機構”,而德國雖然也是由國營的公司承保,但是該公司也是只負責執行投資保險業務,而是否給予承保等問題是由政府決定的

其次,從承保的內容看,海外投資保險制度承保的是政治風險,而不是商業風險,而一般的保險承保的不是政治風險,也不是商業風險,而是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

政治風險是指與東道國的政治、社會和法律有關的、人為的非投資者所能夠控制的風險,所謂人為的,主要是指由東道國政府行為產生的風險

而自然災害是非人為因素的,意外事故雖有人為的因素,但是損失是由于第三人的個人行為,而不是來自于政府的行為,這是海外投資保險制度區別于一般保險制度的原因

海外投資保險制度承保的是政治風險,是由于他國政府的立法或者行政行為所導致的,使得代位權的行使和一般保險中的代位權的行使不同

依照一般的代位權原則,代位權應向造成損失的第三人主張,在海外投資保險制度中,代位權行使的對象是他國的國家,使得一般的商業機構在索賠時面臨重重困難

一般的商業機構如同一般的私法個體,在向國家主張權利時可通過兩條途徑:第一,通過東道國的救濟形式,但是通過東道國的司法救濟方式,可能會遭遇政府保護主義,因為政治風險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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