鵬鵬遺棄在醫院長達500余天。 雖然最終他們夫妻二人最終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是對于小鵬鵬來說這又有什么用呢?
在重組的家庭里,對于孩子最大的傷害莫過于不能公平公正地去處理每件事情,我們不要指望對方對待你的孩子跟對待他自己的孩子一樣,但是我們也不能允許暴力甚至是虐待事情的發生,如果有這個苗頭就必須第一時間堅決的去制止,否則后患無窮。
不管是親生父親還是親生母親,在重組家庭里,你是孩子唯一的依靠,你不作為,受苦受難的只能是自己的孩子。
說句心里話,老穆看完題目后, 內心是憤怒的 ,作為繼母,為何要下手如此殘忍呢?
11歲的孩子,人生多么美好的季節呀!可如今,卻灰暗了,恐怕這一生都會留下心里陰影了!
老穆希望公安機關能夠盡快查明原因,還公眾一個交代!
我們來看一下事件概要,如下:
【時間】3月3日
【地點】安徽阜陽
【人物】一11歲男童
【起因】未知
【經過】據沈先生(父親)稱,在家做作業時,被孩子后媽用水果刀割掉生殖器,后被阜陽120緊急送往合肥救治。——安徽網
【孩子病狀】泌尿外科主任醫師: 孩子是從阜陽轉院過來,治療耽誤了好幾個小時,手術后很難恢復正常功能。
【結果】嫌疑人儲某某已被警方控制,目前案件正在調查中……
老穆有幾個問題,希望能引起大家的思考:
一、究竟是什么樣的仇恨,讓這位繼母做出這樣的殘忍舉動?
二、孩子的身體,能否恢復?他的未來,誰來負責?
三、孩子的心理陰影,誰來解?
四、孩子上學后,如何不被同學嘲笑?
五、孩子今后的婚姻,如何才能幸福?
我想,這些問題都是需要孩子及家人共同面對的……
朋友們,你們對此有何看法?歡迎大家在下方評論區留言!
這個事件近幾天在阜陽很熱,可以說毀了孩子,也毀了家庭。
據說孩子的爸爸和后媽結婚半年左右,天天吵架。3月3日下午孩子的爸爸外出時,孩子的后媽沖進出租屋抓起水果刀,將孩子的下身割斷。
據說孩子的后媽患有精神病。
父母因為感情不和,可以離婚呀。但是不該將怒氣發泄在孩子身上,孩子是無辜的,也是很無助的。面對后媽的瘋狂,孩子也只能任人宰割。感覺到父母離婚了,孩子是非常可憐的。
但是夫妻再怎么生氣,也不該傷害孩子啊?這種事,也只有那些可恨的后媽能夠干得出來。如果孩子的父母沒有離婚,也不會出現這么不幸的事的。
很顯然,孩子的傷已構成了重傷,犯罪嫌疑人構成了故意傷害罪。按照《刑法》234條的規定,是要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雖然犯罪嫌疑人有精神病,這就需要進行法醫鑒定了,看看犯罪嫌疑人在犯罪的時候是否有行為能力?
如果有行為能力,是會被依法追究的;如果沒有行為能力,受到輿論譴責是少不了的,一個再婚的家也可能會破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