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宋代管理對外貿易的機構名稱是什么(宋代官階有什么特點)

时间:2024-06-02 06:12:34 编辑: 来源:

、司空、司徒也。”晉陶潛《晉故征西大將軍長史孟府君傳》:“淵明從父太常夔嘗問耽:‘君若在,當已作公不?’答云:‘此本三司人。’”唐張說《和麗妃神道碑銘》:“故坐而論教,則位比三司;動而具贍,則儀型六列者矣。”參見“三公”。

2.唐以御史大夫、中書、門下為三司,主理刑獄。《新唐書·百官志三》:“凡冤而無告者,三司詰之。三司,謂御史大夫、中書、門下也。”

3.唐宋以鹽鐵、度支、戶部為三司,主理財賦。《資治通鑒·唐昭宣帝天_三年》:“_三月_戊寅,以朱全忠為鹽鐵、度支、戶部三司都制置使。三司之名始于此。”《續通志·職官四》:“三司起於唐末,五代特重其職,至宋而專掌財賦,皆以重臣領之。”

4.宋代于廣州、明州、杭州置市舶司,主對外貿易,合稱三司。《宋史·食貨志下八》:“_熙寧_九年,集賢殿修撰程師孟請罷杭、明州市舶,諸舶皆隸廣州一司。令師孟與三司詳議之。”范文瀾蔡美彪等《中國通史》第四編第二章第二節:“九七一年,太宗滅南漢,即在廣州設置市舶司。以后又在杭州、明州置市舶司,與廣州合稱‘三司’,是北宋主要的對外貿易港。”

5.明代各省設都指揮司、布政司、按察司,分主軍事、民政、司法,合稱三司。《明史·職官志一》:“外設都、布、按三司,分隸兵刑錢谷,其考核則聽於府部。”

宋代官階有什么特點

北宋和南宋后期,元豐美國的新系統被追求,但也有變化和補充改革。因為很多被選官員的名字與被派遣官員的名字相同,所以存在兩個名字混淆的問題。有知道云夢郡、安州、為河東效力的,也有從軍于河、監管滁州鹽場的,沒有比這更混亂的了。據說要做成新名字,所以能做成。崇寧二年改為承志郎至將世郎,稱為選人第七階。后來又進行了增改,京朝官職共有37品,完成了整個文官制度中官職名稱的改革。鄭和二年,武官、侍官、醫官等職名改革,均改稱秩官。因此,陸機所有正式名稱與實際正式名稱之間的混淆問題得到了解決。元佑元年,四朝元老文彥博被任命為平章武官,不處理日常政務,地位在宰相之上。元佑三年,呂公著被任命為平章軍官,不再處理日常政治事務,全部是榮譽稱號。此后,元年南宋韓_周被任命為平章軍國務,嘉熙元年喬行健、咸春元年賈思道、德佑元年王,都在平章擔任過重要軍務,職位都在宰相之上,所以都是實職官員。鄭和二年五月,蔡京以太師為丞相,改稱三司太師、太傅、太保三公,由榮譽稱號改為實職,為真理,所謂公關;王符還用太傅救了三個麻煩,權力在丞相之上。后來三公稱號改為榮譽稱號,政事不治。第二年九月,宋徽宗認為以左右仆從為左右相是仆從之基,擔任宰相。于是左仆射改為太宰,右仆射為少宰,仍分別擔任門下侍郎和中書侍郎。他給左夫換了助手,又換了秘書夏侯_令右畢,皆名存實亡,再接著問令。康元年十一月,丞相他的官銜被恢復為元豐首相是左派和右派的仆人。簡言三年四月,丞相改稱中書門下左仆射和平章為左相,右仆射和中書門下平章為右相,以示左右相通以救三患。大道八年二月,左右仆從變更,平章氏成為左右丞相,侍中、中書令、尚書令等偽名被廢除。簡言第三年的4月建文帝時,改中書侍郎、侍郎參政,同時廢商、右丞。南宋初年,他還有權知道三省樞密院事務,是執政官之一。簡言元年五月,設御使、助使,宰相兼朝政,掌管南宋軍隊。樞密院名存實亡。嚴第四年六月建設,欽差大臣和副使被革職,其職權還給了樞密院,樞密院為行政長官,宰相為兼職。有時樞密院被任命主持法院事務。紹興七年正月,改任宰相,宰相兼任。他當過副長官,懂樞密院事,一起懂樞密院事,一起簽樞密院事,簽樞密院affai

吏部其實只有吏部、秘書長、考官部三個科,而刑部只有刑部、官員兩個科。事實上,所有四個部門已經合并為一個部門。除了官員和戶部有大臣和侍郎,其他四部通常只有一個侍郎。如果設置大臣,則沒有侍郎。4.宋代地方政治體制中的道級機構實行的是法院、州、縣三級政治體制。朝廷和郡縣之間設置道路。作為行政監管區和軍區,主要機構有安福部、運政部、體監部和體監昌平部,統稱為帥。其中,統帥部為軍事機構,其他曹、憲、倉三部均有行政監察職責,統稱為監察官。此外,還有其他的路級組織。宋初設置轉運使,作為征伐軍的運輸官,同時也是當地和新征服地區的運輸官財產交給法院。后來演變成了路級財務。該機構被稱為轉運特使,副首席是轉運特使,副特使和法官。這位元帥叫高都勻特使。太平六年詔令交通使,任命交通使為監察官,故又稱監察官。刑事拘留部的職權屬于交通密使部。淳化三年,一度設刑拘官,次年再設。景德四年正式設立提督獄司,成為道一級的正規司法機構。后來一度被廢除,并入交通使司,也有監督官員的職責,成為獄司之一。副長官負責提點和提獄點,權力逐漸擴大,涵蓋治安、軍事裝備、河渠等事項。第二年年底,西寧,設各路促進長平、廣惠倉,主管農田水利、侍從,專事刺官,成為監工之一。這個機構叫促進長平司,那個官叫促進長平商,就是督促各縣執行新法的機構。元佑元年廢止,紹圣元年重建,后定制。南宋初,曾并入提督獄部。政和元年設茶鹽司,南宋紹興五年將茶鹽司并入茶鹽司,改稱茶鹽常平司。合并后稱為茶鹽司,沒有茶鹽的地區只設茶鹽司。北宋末年,設置學務司,管理這條路所屬的州縣的學術行政。浙江、廣南、福建三路,都設立了船務署,管理這一路的對外貿易和稅收。南宋時,浙江道曾一度裁撤船務署,劃歸轉運署。北宋陜西道設置溶鹽署,管理溶鹽生產;此外,還有一個銷售和銷售鹽溶液的部門,管理鹽溶液的專賣事務。都城開封,由殷設,太子掌管;邵寅雖然被任命,但并未上任。其他擔任長官的官員,稱政務公開知情權,簡稱政務知情權和政務公開權。在西羅陽府的陪同下

州級軍事力量設在重要軍事要地,州級督軍設在礦區所在縣。他們通常只對一兩個縣有管轄權。雖然和政府、國家是一個級別,但地位較低。大副們稱之為了解軍隊和了解主管,而且通常沒有副主任。郡、軍、監、尉都是州、府、州一級的軍、監,只有三泉縣是北宋時直屬朝廷的。通常京朝官員稱為縣令,選舉一個縣令稱為縣令。還有相當縣級的軍隊和監獄單位,理由和主官跟國家級的軍隊和監獄單位一樣。縣級軍事單位往往保留縣名,他們有軍事使節也擔任治安官。在縣一級,政權中也有官員、書記、司令,小縣只設一兩個,也擔任非官事務。其他人不不設長官,但由縣丞或主簿、縣尉兼任。縣一級的個人政權,不叫縣、軍、獄,叫尉,只有縣尉,這和應該有縣令的時候只任命縣尉擔任縣令的情況是不一樣的。如永泰縣廢棄為鎮,隸屬鹽亭縣。1077年西寧獨立,設太尉管轄原永泰縣,稱永泰太尉。只設了一個縣尉,負責六部、倉庫、監獄等。后來改稱安泰尉。紹興三十一年升格為安泰縣。宋代政治制度處于隋唐三省制向元代一省制過渡的時期。北宋初期,中書門下實際上取代了中書、門下、尚書三省,行政效率很高。當時官名職分造成的混亂,以及新設政治機構大小不一造成的權責失衡,導致了元豐美國的改制及其對三省六部制的恢復。六部制的恢復協調了朝中各部門之間的關系,為金元明清所沿襲,顯示出適應封建經濟基礎的生命力。然而,復辟的三省系統很快暴露出其行政效率低下和緩慢的弱點。雖經多次改進,但其形式已不能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要求,需要一個行政效率高的集權法院。南宋時,中書、門下兩省合并為一省,宰相、總督、樞密院合署辦公。實際上只是在三省和樞密院設立了辦事處,這就奠定了元朝只有中書省的一省制。道級機構是元代行省的雛形,宋代的很多制度和官員為后人所用等等。這些都是五代兩宋政治制度隨著社會歷史發展而發展的表現。

搜索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