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語研究生要求(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时间:2024-05-29 08:01:56 编辑: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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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馬克思主義學院    (030501)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    46    69    335    

(018)馬克思主義學院    (030503)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    46    69    335    

(018)馬克思主義學院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46    69    335    

(018)馬克思主義學院    (030506)中國近現代史基本問題研究    46    69    335    

專業學位類分數線    

(001)國際經濟貿易學院    (025100)金融    52    78    378    

(001)國際經濟貿易學院    (025300)稅務    52    78    367    

(001)國際經濟貿易學院    (025400)國際商務    52    78    373    

(002)金融學院    (025100)金融    52    78    378    

(003)國際商學院    (125100)工商管理    42    84    170    

(003)國際商學院    (125300)會計    50    100    239    

(003)國際商學院    (025700)審計    50    100    194    

(005)法學院    (035101)法律(非法學)    46    69    363    

(005)法學院    (035102)法律(法學)    46    69    358    

(006)英語學院    (055101)英語筆譯    56    84    381    

(006)英語學院    (055102)英語口譯    56    84    377    

(007)外語學院    (055106)日語口譯    56    84    370    

(007)外語學院    (055112)朝鮮語口譯    56    84    370    

(007)外語學院    (055120)意大利語口譯    56    84    367    

(008)政府管理學院    (125200)公共管理    45    90    178    

(009)保險學院    (025500)保險    52    78    362    

(014)統計學院    (025200)應用統計    52    78    370    

(015)中國語言文學學院    (045300)漢語國際教育    51    77    365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分數線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單科30-30-45-45,報考金融碩士(025100)總分不低于330分,報考國際經濟貿易學院其他專業、金融學院其他專業、國際商學院總分不低于320分,報考其他學院總分不低于310分(初試滿分500分)。報考會計碩士的總分不低于224分,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審計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的總分不低于160分。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分數線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報考所有專業考生單科線不低于相應學科國家線對B類考生的基本要求,報考國際經濟貿易學院、金融學院、國際商學院總分不低于320分,報考其他學院總分不低于310分(初試滿分500分)。報考會計碩士的總分不低于224分,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審計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的總分不低于160分。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20年5月22日校長辦公會批準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規范學校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質量、保證招生工作正常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教育部和商務部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首批“雙一流”學科建設高校,注冊及辦學地址為北京市朝陽區惠新東街10號,學校代碼為10036。英文譯名: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買粉絲nomics(簡稱UIBE)。

第三條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創建于1951年。1953年至1999年,由原外經貿部管轄。2000年6月,原中國金融學院與原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合并成立新的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劃歸教育部主管。

第四條 學校憑借鮮明的學科特色和專業優勢,培養包括普通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內的各類人才。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實行招生工作委員會統一領導、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決策、招生就業處具體執行的三級管理模式,重大事項經校長辦公會審定。

第六條 招生就業處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執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章制度;向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和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并執行相關決議。

2.收集、統計本科生招生重要事項決策所需信息,擬出本科生招生各項工作方案。

3.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4.全面、客觀地向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宣傳介紹學校情況和招生政策;建立定期向培養單位和相關部門通報招生信息的反饋機制;做好信息及時發布、公開公示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5.組織實施學校招生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學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6.組織協調對已錄取新生入學復查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生數量、生源質量以及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學校生源計劃執行情況、學生就業情況,科學合理編制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學校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省級招考部門監督、招生就業處落實”的工作原則,在教育部領導下,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進行錄取。

第九條 經教育部審核,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預留少量計劃,用于均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質量。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投放到國家政策要求及優質生源集中的省(自治區、直轄市)。

第四章 招生類型及錄取規則

第十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4號)》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美勞綜合考核,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類型包括普通本科生和各種特殊類型招生。特殊類型招生包括:外語類保送生、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國家專項計劃、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新疆協作計劃(民考漢)、港澳臺聯招、香港文憑考招生、澳門保送生、臺灣免試生。

第十二條 學校除英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意大利語、日語、阿拉伯語、俄語、葡萄牙語、朝鮮(韓)語、希臘語、波斯語、越南語語言類專業限招英語考生外,其他所有專業不限外語應試語種。學校不單獨為高中階段學習非英語語種學生開設英語課程,要求該類學生在校期間取得學校規定的英語學分,并達到學校在其他方面的英語學習和技能要求。

第十三條 投檔錄取時,學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全國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項政策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最高加分不得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四條 確定錄取專業時,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按照分數優先原則,由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至專業,不設專業志愿級差(浙江、內蒙古等對高考錄取有特殊規定的省市除外)。投檔成績相同情況下,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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