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帶來的海外利益安全風險(對我國國防安全的認識)

时间:2024-06-07 04:24:44 编辑: 来源:

美日強化軍事同盟,舉行多次聯合演習,將中國作為假想敵。而且,中國的穩定還受“ *** ”的直接威脅。

隨著陸地邊界領土爭端不斷得到解決,海洋安全問題進一步突出, *** 問題、南海問題、 *** 和朝鮮問題等,都存在爆發沖突的危險。除以上問題外,美國,作為全球唯一的超級大國,正成為影響我國周邊安全環境的最主要的外部因素。

美國通過在韓國和日本駐軍、發展同中國臺灣的實質性關系(包括對 *** 售)、加強同東南亞國家的軍事聯盟與安全合作關系,這些都直接影響中國東部海洋方向的安全環境和安全利益。同時,美國在西部對中國不斷進行軍事滲透,尤其是在阿富汗和中亞駐軍。

美國正在中國周邊構筑“滿月形遏制圈”,對中國的戰略壓力不可忽視。 中國作為一個大國,在它崛起的過程中,危機、沖突和戰爭是不可避免的。

國防與國家是緊密聯系的。一個國家如果沒有可靠的國防,就無法抵御外來的侵略和顛覆,就會在政治上、經濟上受制于人,處于被動挨打的地位。

因此,國防建設必須貫徹積極防御的戰略方針,明確我國自衛型的國防性質,明確我國維護和 *** 對霸權的堅定立場。國防建設必須以經濟建設協調發展,因為國防建設需要強大的經濟后盾,而現代國防又是國家綜合國力的體現。

國防還必須努力實現現代化,堅持獨立自主,自力更生,才不至于受制于人。另外,還要實行軍民結合,全民自衛,加強后備力量的建設,并加強國防教育,為進行國防建設和開展國防斗爭作好充分準備。

國家安全基本內容

國家安全基本內容包括: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絡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極地安全、深海安全。

1、政治安全:政治安全是國家安全的根本,經濟、社會、網絡、軍事等領域安全的維系,最終都需要政治安全為前提條件;其他領域的安全問題,也會反作用于政治安全。

2、國土安全:國土安全涵蓋領土、自然資源、基礎設施等要素,是指領土完整、國家統一、海洋權益及邊疆邊境不受侵犯或免受威脅的狀態。國土安全是立國之基,是傳統安全備受關注的首要方面。

3、軍事安全:軍事安全是指國家不受外部軍事入侵和戰爭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這一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軍事安全既是國家安全體系的重要領域,也是國家其他安全的重要保障。

4、經濟安全:經濟安全是國家安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安全的基礎。維護經濟安全,核心是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不動搖,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堅持發展是硬道理,不斷提高國家的經濟整體實力、競爭力和抵御內外各種沖擊與威脅的能力,重點防范好各種重大風險挑戰,保護國家根本利益不受傷害。

5、文化安全:文化是民族的血脈,是人民的精神家園。文化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保障。

6、社會安全:社會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內容,社會安全工作涉及打擊犯罪、維護穩定、社會治理、公共服務等各個方面,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

7、科技安全:科技安全是指科技體系完整有效,國家重點領域核心技術安全可控,國家核心利益和安全不受外部科技優勢危害,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8、網絡安全:網絡安全與各安全領域相互交融、相互影響,已成為我國面臨的最復雜、最現實、最嚴峻的非傳統安全問題之一。

9、生態安全:生態安全是指一個國家具有支撐國家生存發展的較為完整、不受威脅的生態系統,以及應對國內外重大生態問題的能力。

10、資源安全:資源安全的核心是保證各種重要資源充足、穩定、可持續供應,在此基礎上,追求以合理價格獲取資源,以集約節約、環境友好的方式利用資源,保證資源供給的協調和可持續。

11、核安全:核能的開發利用給人類發展帶來了新的動力。同時,核能發展也伴生著核安全風險和挑戰,核武器擴散、核武器國家的對峙和軍備競賽依然存在。

12、海外利益安全:海外利益是國家利益的重要組成部分。海外利益安全主要包括海外能源資源安全、海上戰略通道以及海外公民、法人的安全,其維護方式多種多樣,如開展海上護航、撤離海外公民、應急救援。

13、生物安全:生物安全一般是指由現代生物技術開發和應用對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造成的潛在威脅,及對其所采取的一系列有效預防和控制措施。

14、太空安全:太空領域及其相關太空技術已經成為權力政治追逐的對象,各國競相爭奪,于是太空安全問題日趨嚴重:衛星頻軌資源短缺,尤其是地球靜止軌道越來越稀缺;太空碎片越來越多,影響航天器進出太空,以及在軌運行;太空軍事化、武器化越來越明顯,不僅嚴重影響衛星在軌運行,而且嚴重影響國際戰略的穩定與平衡。

15、極地安全:極地安全是指維護國家和平探索和利用極地,增強安全進出、科學考察、開發利用的能力,加強國際合作,維護我國在外層空間、國際海底區域和極地的活動、資產和其他利益的安全。

16、深海安全:深海安全是指和平探索和利用國際海底區域,增強安全進出、科學考察、開發利用的能力,加強國際合作,維護我國在外層空間、國際海底區域和極地的活動、資產和其他利益的安全。

公民和組織維護國家安全的權利

1、公民和組織支持、協助國家安全工作的行為受法律保護。因支持、協助國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親屬的人身安全面臨危險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請求予以保護。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應當會同有關部門依法采取保護措施。

2、公民和組織因支持、協助國家安全工作導致財產損失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償;造成人身傷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撫恤優待。

3、公民和組織對國家安全工作有向國家機關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國家安全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提出申訴、控告和檢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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