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對外貿易結算風險是什么意思(什么是進出口貿易?)

时间:2024-05-29 15:53:25 编辑: 来源:

還表現在政府與私人保險商的關系變化上。在私營保險商出現初期,政府出口信用保險機構與其的關系是一種純競爭的關系。隨著私營保險商的發展,政府逐步認識到他們存在的合理性與必要性,開始盡力避免競爭,進行合作。這種合作關系通常是按風險性制裁來劃分的。一般而言,政治風險與中長期風險由政府機構承擔,短期商業風險則由政府授權給私營保險商承擔。在涉及到多個國家的出口而需要相互給予融資時,政府與私營保險商也常常成為合作者。政府與私營保險商之間的合作范圍越來越廣,已經發展到由組織良好的機構來為其進行統一安排的格局了。

3.出口信用保險服務的國際化

在貿易全球化與金融全球化的大趨勢下,出口信用保險服務也在實現著國際化。歐盟的出口信用保險業務在20世紀80年代以前幾乎完全限制在本國市場,在認識到出口信用保險的特殊性后,歐盟委員會單獨頒布了一條法令,并把它作為1992年單一市場改革的一部分。該法令允許成員國內注冊的信用保險商在歐盟范圍內經營業務。現在,歐盟信用保險市場已經成為運作良好的區域保險市場。

我國出口信用保險的現狀與發展思考

1.我國出口信用保險的現狀

我國的出口信用保險是在20世紀80年代未發展起來的。1989年,國家責成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負責辦理出口信用保險業務,當時是以短期業務為主。1992年,人保公司開辦了中長期業務。1994年,政策性銀行成立,中國進出口銀行也有了辦理出口信用保險業務的權力。出口信用保險業務開始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和中國進出口銀行兩家機構共同辦理。

當前我國規定出口信用保險必須采用";統保";的方式。所謂統保,就是說承保出口商所有的出口業務。出口企業在一定時期或一定區域市場上所有業務都要一次性辦理出口信用保險。從承保人的角度來看,這一規定使承保面擴大,有利于分散風險。但從出口商的角度來看,對于風險不大的出口業務,如老客戶或信用證結算方式的貿易則沒有必要進行投保。統保方式不被出口商認同,這是我國出口信用保險發展緩慢、沒有和對外貿易同步發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我國的出口信用保險有了近20年的發展,承保金額大為增多。1999年當年的承保金額比1989年增長了213倍,年增長速度達到46.9%。即便如此,我國的出口信用保險仍然處于較低的水平,與外貿的大幅增長不相符合。在我國出口總額中,大概只有1.1%左右投保了出口信用險,還有相當于我國出口總額98%左右的出口貿易并沒有辦理出口信用保險。我國投保出口信用保險的企業僅占我國出口企業的3%左右,有的企業甚至不知道出口信用保險的存在。

2.發展我國出口信用保險的思考

(1)對出口信用保險性質的思考

出口信用保險是繼續以政策性保險的方式來發展,還是考慮到國際上出口信用保險發展的新趨勢,走私有化發展的道問題:什么是出口信用保險?出口信用保險是什么意思?

路,抑或是把二者相結合7在這個問題上,筆者認為,應該把出口信用保險作為政策性保險開辦下去,只是要針對現存的問題作出一定的改進。

在保險市場上,我國的保險公司數目不多,起步晚,還不具備辦理像出口信用保險這樣風險大、要求高的保險險種。即便允許有條件的保險公司開辦出口信用保險,從保險人的角度來看,該險種的風險復雜、要求保險人對國際局勢下環境變化反應敏銳,在擁有巨大的國內市場的情況下,保險人對涉足國際市場熱情不高。另外,國外的私營保險商往往擁有強大的開發能力,能夠在出口信用保險方面開發新險種、不斷創新,這一點我們的保險公司就很難做到。政府在出口信用保險中的地位不容動搖、也不會動搖。而且,國外的私人保險商在保險市場上,尤其是出口信用保險方面還沒有壯大到足夠取代政府角色的地步,確切地說,它是通過補充政府信用保險業務而發展起來的。在我國當前需促進國際貿易、加大出口信用保險作用的背景下,出口信用保險需要政府的扶持,這一點不容懷疑。

(2)對出口信用保險承保機構的思考

在確定我國的出口信用保險是政策性保險的前提下,當前出口信用保險的承保機構安排就出現了問題。同時存在兩家承保機構(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和中國進出口銀行)是不合理的,并且,由非政策性的保險公司承保政策性保險業務也不合理。兩家都有責任辦理出口信用保險,但兩家都有可能沒有全力辦理。而人保公司作為非政策性保險公司,追求的是利潤最大化。責成人保公司辦理出口信用保險是受當時的條件限制,在1989年,保險復業經營也不過十年時間,人保公司是最大、創辦時間最久的保險企業。國家理所當然地會把開辦出口信用保險的任務交給人保公司。為協調二者之間的關系,理順我國出口信用保險的發展,筆者建議成立政策性保險公司,把出口信用保險業務交由政策性保險公司完成。政策性保險公司的業務除了包括出口信用保險這一塊之外,還包括農業保險、存款保險。負責出口信用保險業務的人員可以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原來的工作人員組成。這樣,既能避免二者的重復工作,又可以加強管理、提高效率。

(3)對出口信用保險承保方式的思考

既然是政策性保險,國家就沒有必要規定企業對所有的貿易出口業務都要進行投保,因為出口信用保險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促進一國的國際貿易。在統保方式規定下,有的企業考慮到費用、手續的問題,就干脆不再投保了。可以說,外貿界要求改變現有統保方式的呼聲還是很高的。當然,實行統保也有其優點,能使承保公司的業務風險分散,降低保險費率。如何解決這個矛盾呢?

考慮到出口信用保險的特殊性,我們應努力督促企業投保,減少風險與損失。這不是說就一定要采用統保的方式,因為實踐已經表明,這種求全的方法并不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如果實行企業自主選擇性地投保,出口信用保險的承保金額就會大大地上升。與此同時,風險也會急劇上升,因為企業可以選擇投保,那么他所投保的業務必然會是企業自認為風險較大的業務。這就對保險公司的業務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加強風險管理,政府還可適當地讓保險公司制訂與風險相適的費率。在原來的費率厘定中,保險機構是根據各國各地區的資信等級、風險狀況及進口方的情況實行差別費率,在外貿出口利微且全部業務都要投保的情況下,投保的費用就略高了些。

除了以上提到的三個方面,要大力發展我國的出口信用保險,還應加快出口信用保險立法,加大對企業的宣傳力度,使出口信用保險深人人心,保險機構應改善服務、開發新險種,使出口信用保險為我國的外貿出口保駕護航發揮更積極的作用。

對外貿易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有利于我國企業規避匯率風險怎么理解

匯率是波動的。

對外貿易中拿出口來說吧。 從簽訂合同定下價格到收回貨款中間的時間是比較長的。

比如你出口的貨物貨值是62000元,匯率是6.2 那你報價是一萬美金。但當你一個月后收到貨款后匯率可能變為6.1.你收到的一萬美金就只能兌換61000元損失1000元。人民幣結算就不會出現這種問題。

什么是進出口貿易?

問題1:什么是進出口貿易?

問題2:進出口貿易是什么意思?

進出口貿易融資是指圍繞國際貿易進出口結算的各個環節發生的資金及信用融通的經濟活動,即為從事進出口貿易(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客戶提供融資的行為。

國際貿易亦稱“世界貿易”,泛指國際間的商品和勞務(或貨物、知識和服務)的交換。它由各國(地區)的對外貿易構成,是世界各國對外貿易的總和。國際貿易在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就已發生,并隨生產的發展而逐漸擴大。到資本主義社會,其規模空前擴大,具有世界性。 各國對外貿易的總和構成了世界貿易。

進出口貿易也叫“對外貿易”或“國外貿易”,是指一個國家(地區)與另一個國家(地區)之間的商品和勞務的交換。這種貿易由進口和出口兩個部分組成。對運進商品或勞務的國家(地區)來說,就是進口;對運出商品或勞務的國家(地區)來說,就是出口。這在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就開始產生和發展,到資本主義社會,發展更加迅速。其性質和作用由不同的社會制度所決定。

進口貿易是指從國外購買技術設備、勞務和國內需要的商品;出口貿易是指將國內生產的商品銷售給其它國家和地區。

國際貿易基本概念

對外貿易值和與對外貿易量

(一)對外貿易值(Value of Foreign Trade)

對外貿易值是以貨幣表示的貿易金額。一定時期內一國從國外進口的商品的全部價值,稱為進口貿易總額或進口總額;一定時期內一國向國外出口的商品的全部價值,稱為出口貿易總額或出口總額。兩者相加為進出口貿易總額或進出口總額,是反映一個國家對外貿易規模的重要指標。一般用本國貨幣表示,也有用國際上習慣使用的貨幣表示。聯合國編制和發表的世界各國對外貿易值的統計資料,是以美元表示的。

把世界上所有國家的進口總額或出口總額用同一種貨幣換算后加在一起,即得世界進口總額或世界出口總額。就國際貿易來看,一國的出口就是另一國的進口,如果把各國進出口值相加作為國際貿易總值就是重復計算。因此,一般是把各國進出口值相加,作為國際貿易值。由于各國一般都是按離岸價格(FOB即啟運港船上交貨價,只計成本,不包括運費和保險費)計算出口額,按到岸價格(CIF即成本、保險費加運費)計算進口額。因此世界出口總額略小于世界進口總額。

(二)對外貿易量(Quantum of Foreign Trade)

以貨幣所表示的對外貿易值經常受到價格變動的影響,因而不能準確地反映一國對外貿易的實際規模,更不能使不同時期的對外貿易值直接比較。為了反映進出口貿易的實際規模,通常以貿易指數表示,其辦法是按一定期的不變價格為標準來計算各個時期的貿易值,用進出口價格指數除進出口值,得出按不變價格計算的貿易值,便剔除了價格變動因素,就是貿易量。然后,以一定時期為基期的貿易量指數同各個時期的貿易量指數相比較,就可以得出比較準確反映貿易實際規模變動的貿易量指數。

總貿易與專門貿易

(一)總貿易(General Trade)

總貿易是“專門貿易”的對稱,是指以國境為標準劃分的進出口貿易。凡進入國境的商品一律列為總進口;凡離開國境的商品一律列為總出口。 在總出口中又包括本國產品的出口和未經加工的進口商品的出口。總進口額加總出口額就是一國的總貿易額。美國、日本、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中國、原蘇聯、東歐等國采用這種劃分標準。

(二)專門貿易(Special Trade)

專門貿易是“總貿易”的對稱,是指以關境為標準劃分的進出口貿易。只有從外國進入關境的商品以及從保稅倉庫存提出進入關境的商品才列為專門進口。當外國商品進入國境后,暫時存放在保稅倉庫,未進入關境,不列為專門進口。從國內運出關境的本國產品以及進口后經加工又運出關境的商口,則列為專門出口。專門進口額加專門出口額稱為專門貿易額。德國、意大利等國采用這種劃分標準。

直接貿易與間接貿易

(一)直接貿易(Direct Trade)

直接貿易是“間接貿易”的對稱,是指商品生產國與商品消費國直接賣買商品的行為。

(二)間接貿易(Indirect Trade)

間接貿易是“直接貿易”的對稱,是指商品生產國與商品消費國通過第三國進行賣買商品的行為。其中,生產國是間接出口;消費國是間接進口;第三國是轉口。轉口貿易(Entrepot Trade)是指生產國與消費國之間通過第三國所進行的貿易。即使商品直接從生產國運到消費國去,只要兩者之間并未直接發生交易關系,而是由第三國轉口商分別同生產國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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