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我國有一家國際投資公司在海外投資房地產(項目融資案例)

时间:2024-05-17 11:06:52 编辑: 来源:

東施效顰之譏,其結果是失去了捷足先登的優勢,所得到的利益遠遠不如始創者。對落后者及被淘汰者則每況愈下,蒙受損失。這種此漲彼消的程序勢必形成貧富差距。當然在整個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同時會帶動上游下游,水漲船高,即使是有先富后富之別以及一蹶不振的。因此,財富盡管趨向集中,同時也在擴散。

由跨國公司對外直接投資情況引發的思考

一、引進跨國公司與適度開放國內市場

跨國公司對外直接投資地點的選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當地市場開放程度。外商特別是一些大跨國公司來華投資,是由于中國有巨大的潛在市場,著眼于隨著中國經濟迅速發展還會拓展的國內大市場,為下一步在中國國內市場占據有利地位作準備。我國在當前吸引外資中,把引進既有較高技術,又有較雄厚資金力量和豐富管理經驗的跨國公司作為一個重點。我們也把我國的巨大市場作為吸引外資的一個有利因素。怎樣利用我國市場的吸引力以吸引外資特別是跨國公司的資金,仍將是需要研究的課題。

我國內市場對來華投資的外商已有一定程度的開放。外商投資企業的產品在國內的銷售曾受到一定限制。近幾年根據“以市場換技術”的方針,對一些技術水平較高的外商投資企業放寬了產品內銷的限制,這對于我國利用外資質量的提高,有一定的作用。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對外向型經濟的依存度的增長,開放國內市場成為發展外向型經濟的重要條件。我國在申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中,在亞太經合組織活動中,都為實現貿易--投資自由化目標作了一定承諾。跨國公司視市場開放度為投資的主要選擇,這與我們承諾的、逐步開放一些市場是有一致點的。開放一些市場是我國積極、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資所必須要做的,也是我國經濟同世界經濟接軌的必要條件。問題在于如何發揮我國在市場方面的優勢,通過有序、逐步、適度地開放來達到我們的目標。在開放過程中,遇到一些問題就采取“保護”、“關閉”市場是不可取的。

現階段對外商投資開放市場,決不是簡單地以市場換取外資,而必須在貫徹外資政策的前提下,根據產業導向,按照國民待遇的原則,放寬外商投資的比例,讓與一定的市場。

最近,沿海某省為吸引外商投資而調整政策,放寬外商投資企業內銷比例。有關規定包括:凡投資于國家鼓勵發展的項目,外方出資占50%以上的,按投資總額的不同,分別給予產品50%--100%的內銷比例;投資農業種植、養殖業項目,產品內銷可放寬至100%;對山區投資鼓勵類項目,外方占50%以上,且達到一定投資額,也可放寬內銷比例直至100%;對已有外商投資企業,除限制發展的以外,累計投資達到一定數額,產品質量達到國際標準,經確認為“先進技術企業”,產品內銷比例可放寬至70%,等等。該省新制訂的規定體現了根據產業、地域適度開放的原則。

外商來投資,是奔著市場來的。外商進來后必然要搶占市場。既然讓外商進來,就是準備外商投資企業與國內企業搶奪市場。當然也要給國內企業創造一定條件,能與外商投資企業平等競爭。

一段時間以來,就外商搶奪國內市場問題有不少爭議。其實,跨國公司無論進入哪個國家,都會有同該國企業爭市場問題。為何在我國“搶占市場”和“擠占名牌”成為兩個突出的問題?這是因為,我國尚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中,我國企業在技術、裝備、工藝等方面還處于較落后狀態,產品結構不合理、質量差,缺乏競爭力,加上經營管理、市場開拓方面觀念更新不夠,適應能力差。特別是我國內企業在開發新產品或改進老產品方面行動較為遲緩。這類問題的產生,包括對外商投資企業管理上的問題,主要是由于我們本身的原因,不能簡單地歸咎于外商的進入。要解決這類問題,需給企業以平等競爭的外部環境,要加快體制改革和經營機制的轉換,同時需要加快技術改造。技術改造又需大量的資金投入,這里仍有利用外資的問題。跨國公司會繼續選擇對其有利的方式,按其所說或兼并、收購,或合資經營方式來介入我企業改造。對我們來說,既要利用跨國公司的投資,又要采用對我有利的方式,引進跨國公司,轉換機制,使產品升級換代,并開拓市場,得以發展。

二、重視開展我國企業的跨國經營

當前,跨國公司對外投資,既為了獲得新的市場,又為了進入主要生產要素市場,許多企業通過業務經營的國際化,建立自己的跨國體系,效益不斷提高。他們體會到,如果局限在國內市場,確保相對利潤的可能性會越來越小。這也是跨國公司發展迅速的重要原因。現在,跨國公司的數量越來越多,不僅有大型企業,還有中小型企業。發展中國家的跨國公司也在不斷增加中。發展中國家對外直接投資占國際直接投資總額的份額,10年間由5%提高到15%。盡管發展中國家一般都面臨資金短缺和外匯拮據的問題,但越來越多的國家認識到,對外直接投資是必須對企業開放的戰略抉擇,通過對外直接投資可以獲得外部資源、擴大市場,推動本國經濟結構的調整。

我國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程中,要利用國內外兩種資源、兩個市場。要做到這一點,不能不考慮加強開展跨國經營業務。

當然,我國是發展中國家,國力有限,目前不可能大規模對外投資,但是可以在一些發展中國家,一些正在進行經濟轉軌的國家有選擇性地投資;可以技術、設備投資,也可以部分資金投資,開辦合資、合營項目,擴大我產品在這些市場的知名度和影響,為占有一定的市場份額作準備。國際市場競爭日趨激烈。有能力的企業尤其應作好準備,走出去。一味認為我國目前資金短缺,不能對外投資的想法、做法是短見的行為。對外直接投資已是我們必須重視的問題。

三、提高人員素質問題

跨國公司在選擇其投資點時越來越注意尋求有高素質勞動力的國家和地區,這也是值得我們注意的。我國利用外資初期引進了不少勞動密集型項目,我國勞動力價格低廉的優勢曾在其中發揮過作用。盡管我們還有許多方面、許多地區,特別是中西部地區可以繼續引進勞動密集型、資源密集型項目,繼續發揮我勞動力價格較低的優勢,但為了提高外資質量,吸引跨國公司來華投資,引進規模大、技術含量高、整體管理水平高的合作項目,勞動力素質問題就突出了。

我國內企業缺乏競爭力,其中一個原因也是由于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等職工隊伍素質不高。我國勞動力價格隨著經濟的發展已在上升,但相比起來仍較低。不過這種勞動力價格低廉的優勢已經并且繼續被勞動力素質不高的劣勢逐漸抵銷。目前,人才問題在我們開拓國際市場時甚至顯得比資金短缺、設備欠先進更為突出。因此,加強培訓各類人員、提高人員素質,是一項重要的基礎工作,必須給予足夠重視。

項目融資案例

項目融資案例

項目融資是近些年興起的一種融資手段,是以項目的名義籌措一年期以上的資金,以項目營運收入承擔債務償還責任的融資形式。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項目融資案例,歡迎大家分享。

項目融資案例 篇1

1 項目背景

波特蘭鋁廠位于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州的港口城市波特蘭,始建于1981年,后因國際市場鋁價大幅度下跌和電力供應等問題,于1982年停建。在與維多利亞州政府達成30年電力供應協議之后,波特蘭鋁廠于1984年重新開始建設。1986年11月投人試生產,1988年9月全面建成投產。

波特蘭鋁廠由電解鋁生產線、陽極生產、鋁錠澆鑄、原材料輸送及存儲系統 電力系統等幾個主要部分組成,其中核心的鋁電解部分采用的是美國鋁業公司20世紀80年代的先進技術,建有兩條生產線,整個生產過程采用電子計算機嚴格控制,每年可生產鋁錠30萬噸,是目前世界上技術先進、規模最大的現代化鋁廠之一。

1985年6月,美國鋁業澳大利亞公司(以下簡稱¨美鋁澳公司¨)與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以下簡稱"中信公司”)接觸,邀請中信公司投資波特蘭鋁廠。經過歷時一年的投資論證、可行性研究、收購談判、項目融資等階段的緊張工作,中信公司在1986年8月成功地投資于波特蘭鋁廠,持有項目10%的資產,每年可獲得產品3萬噸鋁錠。與此同時,成立了中信澳大利亞有限公司(簡稱“中信澳公司”),代表總公司管理項目的投資、生產、融資 、財務和銷售,承擔總公司在合資項目中的經濟責任。

波特蘭鋁廠投資是當時中國在海外最大的工業投資項目。中信公司在決策項目投資的過程中,采取了積極、慎重、穩妥的方針,大膽采用了當時在我國還未采用過的國際上先進的有限追索杠桿租賃的項目融資模式,為項目的成功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項目融資結構

1)波特蘭鋁廠的投資結構

波特蘭鋁廠采用的是非公司型合資形式的投資結構。這個結構是在中信公司決定參與之前就已經由當時的項目投資者談判建立起來了。因而,對于中信公司來講,在決定是否投資時,沒有決策投資結構的可能,所能做到的只是在己有的結構基礎上盡量加以優化:第一,確認參與該投資結構是否可以實現中信公司的投資戰略目標;第二,在許可的范圍內,就合資協議的有關條款加以談判以爭取較為有利的參與條件。 1986年中信公司參與波特蘭鋁廠之后,項目的投資結構組成為:

美鋁澳公司 45%

維多利亞州政府 35%

第一國民資源信托基金 10%

中信澳公司 10%

(1992年,維多利亞州政府將其在波特蘭鋁廠中的10%資產出售給日本丸紅公司,投資結構又發生了變化)

圖9-1是波特蘭鋁廠的投資結構和管理結構示意圖。波特蘭鋁廠的項目投資者在合資協議的基礎上組成了非公司型的投資結構,組成由四方代表參加的項目管理委員會作為波特蘭鋁廠的最高管理決策機構,負責項目的建設、生產、資本支出和生產經營預算等一系列重大決策,同時通過項目管理協議委任美鋁澳公司的一個全資擁有的單一目的項目公司——波特蘭鋁廠管理公司作為項目經理負責日常生產經營活動。 在項目投資結構一章論述項目投資結構時所列舉的非公司型合資結構的特點在波特蘭鋁廠的投資結構中均有所體現。其主要特點有:

(1)波特蘭鋁廠的資產根據投資比例由項目投資者直接擁有,鋁廠本身不是一個法人實體。投資各方單獨安排自己的項目建設和生產所需資金。這種資產所有形式為中信公司在安排項目融資時直接提供項目資產作為貸款抵押擔保提供了客觀上的可能性。

(2)項目投資者在支付了項目生產成本之后直接按投資比例獲取項目最終產品——鋁錠,并且,電解鋁生產的兩種主要原材料——氧化鋁和電力,也是由項目投資者分別與其供應商簽訂長期供應協議,因而每個投資者在項目中的生產成本構成是不盡相同的,所獲得的利潤也不一樣。

(3)波特蘭鋁廠的產品銷售由各個項目投資者直接控制和掌握。

(4)由于波特蘭鋁廠資產由投資者直接擁有,項目產品以及項目現金流量直接為投資者所支配,因而

與一切非公司型合資結構一樣,波特蘭鋁廠自身不是一個納稅實體。與項目有關的納稅實體分別是在項目中的投資者,各個投資者可以自行安排自己的稅務結構問題。

波特蘭鋁廠的投資結構所具備的以上幾種主要特征,為中信公司自行安排有限追索的項目融資提供了有利的條件。

2)中信澳公司在波特蘭鋁廠中所采用的融資模式

中信澳公司在波特蘭鋁廠投資中所采用的是一個為期12年的有限追索杠桿租賃項目融資模式,其融資結構如圖9-2所示。

在圖9-2中的有限追索杠桿租賃融資中有四個重要的組成部分:

(1)股本參與銀團。

由五家澳大利亞主要銀行組成的特殊合伙制結構,以及其所任命的波特蘭項目代理公司——“項目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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