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歐盟對外貿易政策評價(歐盟所實行的對外貿易政策在具體內容上與其他發達資本主義國家有何不同)

时间:2024-05-25 06:51:06 编辑: 来源:

、葡萄牙各24名,丹麥16名,愛爾蘭15名,盧森堡6名。議長任期2年半 ,議員任期 5 年。議會秘書處設在盧森堡。每月一次的議會例行全體會議在法國斯特拉斯堡舉行,特別全體會議和各黨團 、委員會會議在布魯塞爾舉行。④歐洲法院。歐共體的仲裁機構。負責審理和裁決在執行歐共體條約和有關規定中發生的各種爭執。⑤審計院。歐共體審計院成立于1977年10月,由12人組成,均由理事會在征得歐洲議會同意后予以任命。審計院負責審計歐共體及其各機構的帳目,審查歐共體收支狀況,并確保對歐共體財政進行正常管理。其所在地為盧森堡。

此外,歐共體還設有經濟和社會委員會、歐洲煤鋼共同體買粉絲委員會、歐洲投資銀行等機構。

經濟實力 歐共體是世界上一支重要的經濟力量。12國面積為236.3萬平方千米,人口3.46億。1992年歐共體12 國國內生產總值為 68412 億美元(按當年匯率和價格)。歐共體是世界上最大的貿易集團,1992年外貿總額約為 29722 億美元,其中出口14518.6億美元,進口15202.7億美元。

主要活動 在內部建設方面,歐共體實行一系列共同政策和措施。①實現關稅同盟和共同外貿政策。1967年起歐共體對外實行統一的關稅率,1968年 7 月 1 日起成員國之間取消商品的關稅和限額,建立關稅同盟(西班牙、葡萄牙1986 年加入后,與其他成員國間的關稅需經過10 年的過渡期后才能完全取消)。1973年,歐共體實現了統一的外貿政策。馬約生效后,為進一步確立歐洲聯盟單一市場的共同貿易制度,歐共體各國外長于1994年2月8日一致同意取消此前由各國實行的6400多種進口配額,而代之以一些旨在保護低科技產業的措施。②實行共同的農業政策。1962年7月1日歐共體開始實行共同農業政策。1968年 8 月開始實行農產品統一價格 ;1969年取消農產品內部關稅;1971年起對農產品貿易實施貨幣補貼制度。③建立政治合作制度。1970年10月建立。1986年簽署,1987年生效的《歐洲單一文件》,把在外交領域進行政治合作正式列入歐共體條約。為此,部長理事會設立了政治合作秘書處,定期召開成員國外交部長參加的政治合作會議,討論并決定歐共體對各種國際事務的立場。1993年11月 1 日馬約生效后,政治合作制度被納入歐洲政治聯盟活動范圍。④基本建成內部統一大市場。1985年 6 月歐共體首腦會議批準了建設內部統一大市場的白皮書,1986年 2 月各成員國正式簽署為建成大市場而對《羅馬條約》進行修改的《歐洲單一文件》。統一大市場的目標是逐步取消各種非關稅壁壘,包括有形障礙(海關關卡、過境手續、衛生檢疫標準等)、技術障礙(法規 、技術標準)和財政障礙(稅別、稅率差別),于1993年1月1日起實現商品、人員、資本和勞務自由流通。為此,歐共體委員會于1990年 4 月前提出了實現上述目標的282項指令。截至 1993 年12月10日,264 項已經理事會批準,尚有18項待批。在必須轉化為12國國內法方可在整個聯盟生效的219項法律中,已有115項被12國納入國內法。需轉化為成員國國內法的法律,平均已完成87%。1993年1月1日,歐共體宣布其統一大市場基本建成,并正式投入運行。⑤建立政治聯盟。1990年 4 月,法國總統密特朗和聯邦德國總理科爾聯合倡議于當年底召開關于政治聯盟問題的政府間會議。同年10月,歐共體羅馬特別首腦會議進一步明確了政治聯盟的基本方向。同年12月,歐共體有關建立政治聯盟問題的政府間會議開始舉行。經過 1年的談判,12 國在1991年12月召開的馬斯特里赫特首腦會議上通過了政治聯盟條約。其主要內容是12國將實行共同的外交和安全政策,并將最終實行共同的防務政策。

此外還實行了共同的漁業政策、建立歐洲貨幣體系、建設經濟貨幣聯盟等措施。

在對外關系方面,歐共體同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區建立和發展了關系。至1993年,已有 157 個國家向歐共體派駐外交使團,歐共體委員會也已在 107 個國家及國際組織所在地派駐代表團。歐共體同其中的絕大多數國家締結了貿易協定、經貿合作協定或其他協定,并與一些地區性組織建立了比較密切的關系。歐共體于1975年 5 月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正式關系。

歐盟的主要出版物 有:《歐洲聯盟公報》、《歐洲聯盟月報》、《歐洲文獻》、《歐洲新聞—對外關系》和《歐洲經濟》等。

歐盟的會旗 :1986年5月29日正式懸掛,會旗為天蘭色底,上面有12顆金黃色的星,表示歐洲聯盟12個成員國。制作會旗的目的是表示要建立一個統一的歐洲,增強人們對歐洲聯盟和歐洲同一性的印象。

歐盟的會徽:1988年1月開始使用,會徽的底呈蘭色,上面12顆星圍成一個圓圈,象征著歐共體12個成員國,圓圈中間為各成員國國名。

補充簡史:

歐盟(The European Union)的前身是歐洲共同體(簡稱“歐共體”)。

1951年4月18日,法國、聯邦德國、意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6國在法國首都巴黎簽署關于建立歐洲煤鋼共同體條約(又稱《巴黎條約》),1952年7月25日,歐洲煤鋼共同體正式成立。

1957年3月25日,法國、聯邦德國、意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6國在意大利首都羅馬簽署旨在建立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的條約(又稱《羅馬條約》)。1958年1月1日,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正式組建。

1965年4月8日,法國、聯邦德國、意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6國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又簽署《布魯塞爾條約》,決定將歐洲煤鋼共同體、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合并,統稱“歐洲共同體”。

1967年7月1日,《布魯塞爾條約》生效,歐共體正式誕生。

1973年英國、丹麥和愛爾蘭加入歐共體。

1981年希臘加入歐共體,成為歐共體第十個成員國。

1986年葡萄牙和西班牙加入歐共體,使歐共體成員國增至12個。

1993年11月1日,根據內外發展的需要,歐共體正式易名為歐洲聯盟。

1995年奧地利、瑞典和芬蘭加入歐盟。

2002年11月18日,歐盟15國外長在布魯塞爾舉行會議,決定邀請馬耳他、塞浦路斯、波蘭、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等十個國家加入歐盟。

2003年4月16日,在希臘首都雅典舉行的歐盟首腦會議上,上述十國正式簽署加入歐盟協議。

2004年5月1日,十個新成員國正式加入歐盟。

2007年1月1日,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加入歐盟。

目前歐盟有27個成員國,人口4.55億。成員國有:

法國、聯邦德國、意大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英國、丹麥、愛爾蘭、希臘、葡萄牙、西班牙、奧地利、瑞典、芬蘭、馬耳他、塞浦路斯、波蘭、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羅馬尼亞、保加利亞。

近五年,美國和歐盟在貿易領域的對外限制的分析 2000字左右

導讀:淺析近五年來美國和歐盟在貿易領域的種種限制,貿易限制分為關稅壁壘和非關稅壁壘,貿易壁壘的表現形式繁多,各國適用的貿易壁壘也層出不窮,歐美各國對于其他國家的貿易限制不斷升級,隨著與歐美等國的貿易聯系不斷加強,貿易保護主義在歐美發達國家有愈演愈烈的趨勢,拉美與亞洲國家不斷遭受歐美發達國家貿易制裁,世界貿易組織(WTO)今年7月16日發布的一份報告中顯示,歐盟在2011年——2012年共執行112次

摘要

貿易限制分為關稅壁壘和非關稅壁壘。貿易壁壘的表現形式繁多,各國適用的貿易壁壘也層出不窮。近五年,歐美各國對于其他國家的貿易限制不斷升級,尤其對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的中國,隨著與歐美等國的貿易聯系不斷加強,各種矛盾也隨之出現。自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以來,貿易保護主義在歐美發達國家有愈演愈烈的趨勢。拉美與亞洲國家不斷遭受歐美發達國家貿易制裁。在過去5年間,針對亞洲國家的反傾銷措施數量占比高達74%。世界貿易組織(WTO)今年7月16日發布的一份報告中顯示,歐盟在2011年——2012年共執行112次反傾銷措施,主要針對亞洲國家特別是中國。

一. 近五年美國對華貿易限制

近年來,美國對華發起貿易壁壘的手段不斷升級,不僅利用世貿組織規則的“灰色區域”筑起合法性的壁壘,而且出現了向高附加值產品蔓延的趨勢,技術壁壘已經成為美國限制中國等發展中國家出口的重要手段。為限制中國貿易品流入,美國頻繁使用“337調查”中的專利和知識產權保護來制裁中國輸美產品。

上半年,美國對華發起了9項“337調查”,其中3項涉及手機電子產品。5月1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發布2013年“特別301報告”,繼續將中國列入重點觀察名單。此外,美國還以威脅“國家安全”為由,阻止中國產品進入美國市場或者中國企業赴美投資,試圖利用知識產權和“國家安全”等非關稅措施提高對華貿易壁壘。中興和華為的案例,已足以說明其保護手段的隱蔽性。

下面是近幾年美國對中國的幾個貿易限制:

1. 美國通過“337調查手段”,以保護專利打壓中國產品。

2. 2012年上半年,美國對華再次發起超過20起“雙反”調查。如3月19日裁定

中國輸美鋼制輪轂存在傾銷和補貼行為,美國商務部20日又連出3項涉及中國的貿易裁決,分別涉及中國太陽能電池及組件、光學增白劑和鍍鋅鋼絲三類產品。

3.

在2012年10月10日,美國商務部更是對華太陽能電池反傾銷反補貼調查作出終裁,中國企業反傾銷稅率從18.32%到249.96%不等,反補貼稅率從14.78%到15.97%。

二. 近五年歐盟對華貿易限制

歐盟對華貿易管制方面與美國也是大同小異,自2008年以來,雙邊的貿易摩檫不斷增加。歐盟對華出口產品發起“雙反”調查,從2008年的6起,到2009年7起,再到2010年的11起,雙邊貿易摩擦愈演愈烈。雖然進入2011年,歐盟委員會先后終止了對我國輸歐無線數據卡產品的反保障措施調查和對該案的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但是,歐盟卻在2011年5月14日,宣布對中國出口的銅版紙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這一跡象表明,歐盟的這種轉變不僅與美國的示范作用有關,也受其經濟復蘇緩慢和各成員國失業率居高不下的狀況所影響。

下面是近幾年歐盟對中國的幾個貿易限制:

1.

歐盟反傾銷委員會09年7月28日在布魯塞爾投票表決,支持歐盟委員會對產自中國的無縫鋼管征收為期5年的正式反傾銷稅的建議,以取代此前為期6個月的臨時反傾銷稅。就在

此前一天,歐盟部長理事會在沒有舉行討論的情況下決定對中國產鋼線材(也稱鋼盤條)征收為期5年的正式反傾銷稅,稅率高達24%。于09年24日決定,對產自中國的無縫鋼管和鋁箔征收為期5年的正式反傾銷稅,稅率分別高達39.2%和30%。

2.

為了緩解全球溫室效應,歐盟委員會于2012年10月出臺了一項旨在大量減少含氟氣體排放的法規修訂提案。提案規定,自2005年起,歐盟境內生產或者進口含氟氣體的企業都將實行配額制度,并且在2018年1月1日以后,企業需要根據其使用的配額數,按照30歐/1t

碳排放量繳納費用。

3.

2012年9月6日,歐盟啟動對中國產光伏產品反傾銷調查;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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