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江西省引進海外留學人才的意見(南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下屬機構)

时间:2024-05-15 07:34:29 编辑: 来源:

業培訓。

2、為全市有志創業人員提供免費創業實訓;

3、通過多種途經收集、發布創業項目,為有志創業人員提供創業項目;

4、提供融資輔導、小額擔保服務;

5、提供創業自我測試平臺,綜合評估創業能力;

6、提供創業專家預約買粉絲、指導服務;

7、提供創業見習崗位服務;

8、提供開業辦證、后續跟蹤服務;

9、多種途徑全面宣傳成功創業者事跡及創業優惠政策。

大學生自主創業可享受哪些優惠?

給你從國家就業指導中心網站找了相關資料,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各地大學生自主創業優惠政策匯總

國家對于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靈活就業推出的優惠政策

凡應屆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包括建筑業、娛樂業以及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門批準其經營之日起,1年內免交登記類和管理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有條件的地區由地方政府確定,在現有渠道中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創業小額貸款和擔保。

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免交的具體收費項目主要包括:

(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收費項目,國務院以及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含原國家計委、原國家物價局、下同)批準的收費項目。

1.工商部門收取的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費(包括開業登記、變更登記、補換營業執照及營業執照副本)、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經濟合同鑒證費、經濟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費。

2.稅務部門收取的稅務登記證工本費。

3.衛生部門收取的民辦醫療機構管理費、衛生監測費、衛生質量檢驗費、預防性體檢費、預防接種勞務費、衛生許可證工本費。

4.民政部門收取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費(含證書費)。

5.勞動保障部門收取的勞動合同鑒證費、職業資格證書費。

6.公安部門收取的特種行業許可證工本費。

7.煙草部門收取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費(含臨時的零售許可證費)。

8.國務院以及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批準的涉及個體經營的其他登記類和管理類收費項目。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涉及個體經營的登記類和管理類收費項目。

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應當向工商、稅務、衛生、民政、勞動保障、公安、煙草等部門的相關收費單位出具本人身份證、高校畢業證以及工商部門批準從事個體經營的有效證件,經收費單位核實無誤后按規定免交有關收費。

同時,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可將人事關系存放在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勞動或人事部門人才服務機構,這些服務機構將為其辦理人事關系接轉、人事檔案管理、轉正定級、黨團關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社會保險金繳納等服務,實行全方位的人事代理服務,以解除自主創業、靈活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的后顧之憂。

各地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匯總

蘇州大學生創業的優惠政策

第一條 蘇州新區從2000年底,區財政每年按可用財力的3%設立科技發展基金,支持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和科技創新,用來作為對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的貼息、補助;扶持重點產業(如軟件產業)及重點項目的引導資金;引進大院、大所及科研機構;引進高科技人才、增加對科技孵化器的扶持等。具體由科技局會同財政局實施。

第二條 充分發揮風險投資公司在高科技產業化過程中的風險投資和投融資擔保功能,加快高科技成果的產業化進程。

第三條 經認定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及軟件企業,從認定之日起五年內,其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的地方收入部分,由財政按規定列收列支返還;之后五年,由財政按規定列收列支發還50%。企業高新技術成果、專利、專有技術的轉讓,經稅務部門審核批準,免收營業稅和所得稅。

第四條 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應該當年銷售額提取5%以上作為技術開發費用,企業用于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購置關鍵設備、測試儀器,所發生的費用,比上年實際發生額增長10%(含10%)以上的,經稅務部門審核批準,可再按實際發生額的50%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

第五條 高新技術企業購買國內外先進技術和專利所發生的費用,可按法定有效期限或受益期限,分次攤入管理費用。

第六條 積極鼓勵軟件產品出口,軟件企業生產自營式委托出口的軟件產品按規定享受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出口軟件產品的價值按出口合同認定其價格。

第七條 企業開發屬于國家、省、市鼓勵發展的高新技術領域產品(含軟件產品),可自行決定其開發人員的工資發放水平,不受工資總額的限制,并可全額列支成本。

第八條 進入孵化基地(蘇州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蘇州國際企業孵化器、蘇州留學人員創業園)的科技型企業,從第一次銷售開始三年內其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和增值稅地方所得部分由財政按規定列收列支返還。孵化期原則上為三年。

第九條 從孵化基地畢業、并在新區內擇址發展的高新技術企業繼續給予財政支持。企業所得稅重新享受"二免三減半"的優惠,由財政按規定列收列支返還,實際上繳的營業稅和增值稅的地方所得部分,通過財政渠道第一年返還80%,第二年返還50%,第三年返還20%。

第十條 高新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專利、商標可作為無形資產參與項目投資,其價值占注冊資本比例可達35%。合作各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高新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專利、商標作為無形資產參與項目投資的價值,需經具有資質的評估機構評估,也可經各投資方認可并出具書面協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

第十一條 進入孵化基地的科技型企業:海外留學生可以1萬美元注冊企業;6.1萬美元以上(含6.1萬美元)可注冊擁有自營進出口權的企業;海外留學人員既可注冊外資企業,也可注冊內資企業。內資企業資本金在3萬元人民幣以上(含3萬元)可注冊獨立法人企業。

第十二條 進入軟件園的軟件研發企業及在孵化基地內由國內外著名院所所創辦的研發、工程中心及海外留學生創辦的科技型企業所租用的研發辦公用房第一年免租,第二年按市場價減半征收。從孵化基地畢業的高新技術企業在蘇州新區租用生產辦公用房自租用之日起二年內,按市場價格的五折的優惠。

第十三條 由國內外著名院所創辦的研發中心和工程中心、從孵化基地畢業的高新技術企業、以及軟件企業在新區購置生產辦公用房按成本價八折出讓;在蘇州新區批租土地按市場價格的五折的優惠。

第十四條 對進入軟件園和孵化基地的科技型企業,可免費通過蘇州新區軟件園和孵化基地專設的局域網進入英特網,免收網絡服務費三年。

第十五條 鼓勵和支持國內外著名院校、科研院所到蘇州新區建立研發中心、工程中心、中試基地和創辦高新技術企業,蘇州新區從每年的科技發展基金中拿出專項費用給予支持。所創辦的研發、工程中心或高科技企業享受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政策。

第十六條 設立蘇州新區人才發展基金,用以資助高新技術企業引進優秀人才,幫助高新技術成果轉化主要實施者解決特殊困難;對在科技成果轉化中成績突出者及人才引進單位實行獎勵,并授予榮譽稱號。

第十七條 在新區內進行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工程中工作業績突出者,可不受學歷、資歷和崗位等條件的限制,破格評定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第十八條 外省市來蘇從事高新技術成果項目轉化、科技創新的科技人員和本科或中級以上職稱的經營管理者,給予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蘇州市戶口指標,其戶糧關系準予遷入,免交城市建設費;優先安排其子女就讀區內重點學校。

第十九條 凡攜帶科技成果或重大課題來蘇州新區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和生產的科技人員和留學人員購買自用住房,按成本價八折出售;租用蘇州新區自有房產作為自用住房,三年內按市場價格的五折優惠。

第二十條 凡享受本意見所規定的財政補貼的企業,所減免、補貼的資金,60%須列入企業資本公積金,40%專項用于研究、開發。

第二十一條 凡在新區租、購用房、土地享受減免、折扣的,中途改變所租、購用房、土地用途或轉租的,須全額補充所免金額。

第二十二條 原為事業法人的科研機構,轉制為企業法人并在新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的,可享受本意見中所及相關政策。外資企業合資或獨資建立的工程或技術研發中心、軟件企業,除享受國家有關規定外,也可享受本意見中所及政策。

蘇州滄浪創業園若干優惠政策規定

一、技術含量與附加值高,在滄浪區新辦的科技型企業,經申請均 可入園注冊。

二、入園企業的注冊登記,經營銷售和繳納稅金等,執行國家、省市相關的政策規定。

三、入園企業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享受滄浪區區域經濟發展基金(籌)提供的融資擔保,貸款貼息和創業資助等政策。

四、入園企業按當年實際入庫稅金享受滄浪區地方財政所得部份的政府獎勵。

1、具有國際先進水平、國內領先水平,社會效益、經濟效益雙高的企業享受當年100%政府獎勵,第二年80%政府獎勵,第三年50%政府獎勵。

2、具有國內先進水平、社會效益、經濟效益較高的企業年入庫稅金在5萬元以上可享受當年80%政府獎勵,第二年65%政府獎勵,第三年40%政府獎勵。

3、具有較好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的企業,可享受當年50%政府獎勵,第二年40%政府獎勵,第三年25%政府獎勵。

4、每年由蘇州滄浪創業園,視入園企業納稅情況,政府獎勵評議分配而定,通過區財政渠道返還。

五、入園企業納稅大戶,可安排滄浪區省級實驗小學,省、市級示范幼兒園的入學名額,并可減免捐資助學費。

六、企業提交入園申請,簽定租房合同后,由蘇州滄浪創業園協助辦理工商登記,稅務登記,銀行開戶,法律買粉絲服務,檔案管理,人事代理,勞動合同管理,社會保險等服務性工作。

七、入園企業可免費享受通過蘇州滄浪創業園專設的局域網進入英特網,租用期內免收網絡服務費。

無錫太湖新城科教產業園入園創業優惠政策

無錫太湖新城科教產業園是一個以發展軟件和服務外包、動漫制作、工業設計、高端研發、教育培訓等產業為主的高新技術產業研發孵化區,園區一貫支持大學生自主創業,對入園區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了一系列優惠政策。

一是畢業生在畢業兩年內自主創業,到創業實體所在地的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注冊資金在50萬元以上的,允許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資金不低于注冊資本的10%(出資額不低于3萬元),1年內實繳注冊資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內分期到位。二是畢業生新辦的企業根據不同的行業可以免征企業所得稅一到兩年。三是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且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的日期是在其畢業后兩年以內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自工商部門登記注冊之日起三年內免交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四是園區為入園創業的大學生提供不少于人均10平方米的辦公場所,費用第一年全免,第二、第三年減半收取;為大學生創業提供一定的辦公設施,每個企業不少于二臺電腦。五是為大學生創業設立了創業投資基金。

近年來,已相繼有12家大學生創業企業在該園區落戶,其中數字城市、中競體育、麥梯創意等一批企業脫穎而出,園區多家高新企業已成為學生的實習基地,多名企業負責人被高校聘為客座教授。2008年,園區與江南大學合作承辦了第五屆江蘇省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并被團省委與省學聯聯合授予“江蘇省大學生創業示范基地”稱號。

搜索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