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報刊訂閱業務的基本制度是什么(圖書館工作要求是什么)

时间:2024-05-20 11:04:02 编辑: 来源:

倍償;底價不足1元按1元計,再賠10倍;

6.多卷書則按以上1-5條內容整套書價加倍賠償;

7.單本期刊,按該刊全年價格的1-3倍賠償;

8.單份報紙,按該報季價的3倍賠償;

9.合訂本報刊,按該報刊全年訂價的3-5倍賠償,另加裝訂費6元;

10.珍貴書刊、報紙、期刊、解放前出版的古舊圖書、線裝書,根據以上各條款內容,再加倍賠償。

(四)讀者如果在一個月內找到了已賠償的原書,可憑收據辦理退款手續,退款時須交手續費2元。用新書抵賠的不能退還。

--------------------------圖書館關于罰款的規定

根據國家教委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圖書館規程》關于“要教育讀者遵守規章制度,愛護文獻資料。對違章或污損、盜竊文獻資料者,應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賠償、罰款以及行政處分等不同處理”的規定,為保護國家財產,保證學校教學和科研的需要,根據學校《關于同意調整圖書賠償、文獻檢索 及查新等收費標準的通知》浙大校辦(2000)5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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