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海外工作工齡計算的文件(新勞動法關于計算工齡的文件)

时间:2024-05-30 23:19:45 编辑: 来源:

,才批準退出現役,填發證件時間û有什ô間隔。因此我們認為仍維持原定以批準退出現役之日為準計算軍齡為好。軍隊干部確定復員,一般先由上級組織批準,然后再正式辦理離隊手續,赴地方安置。在批準至辦理離隊手續之前,他們仍屬部隊干部,享受部隊待遇,有的仍繼續在工作。因此,復員干部軍齡的截止時間,應以正式辦理離隊手續時為準。

民政部民[1988]安字19號文件規定:退伍軍人“待分配的時間”,是指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退伍軍人回到原征集地后等待分配的時間。待分配的時間從報到之日起原則上不超過一年。因組織造成的原因和其他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不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農村籍退伍軍人,退伍回原籍參加農業生產后又由勞動部門安排就業或者是自行找到工作列入正式編制的,其軍齡亦應與參加工作后的工齡合并計算為連續工齡(在企業單λ的,即為本企業工齡)。退伍后至參加工作前從事農業生產期間不計算工齡。

新勞動法關于計算工齡的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關于計算工齡的文件是《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新修《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工齡計算從實際入職時起算、至離職時結束。如當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單位被安排到新單位工作的,原單位的工齡應當合并計算到新單位的工齡之中。

      計算工齡的方法具體如下:

      1、連續計算法,也叫工齡連續計算;

      2、合并計算法,也叫合并計算連續工齡;

      3、工齡折算法。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境工作的工人,連續工齡可進行折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三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第七十八條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當兵5年,但公司不算我工齡,,國家的哪些法律規定的第幾條規定了軍?

      根據《國務院關于服兵役取得軍齡的人員轉業后計算工作年限和工齡問題的決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服兵役取得軍齡的人員,復員轉業后參加國家機關、事業部門和企業部門工作的,軍齡應當計算為工作年限或工齡。

有沒有相關法律規定?有沒有相關法律規定,工齡和班組長費要算進基本

      法律沒有這個規定,是公司自己的工資標準定的。

工齡工資國家有規定嗎?

      有的。工齡工資的分配標準因應企業的具體情況而異,但應遵循"企業工齡工資標準高于社會工齡工資標準"、"企業工齡工資標準與員工邊際貢獻率掛鉤"兩項原則。

企業關于年休假的規定

      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5天年休假、春節、清明節、團體、國際勞動節。國家法定休假日、民辦非企業單位、端午節、中秋節:元旦。 機關、國慶節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是國家根據勞動者工作年限和勞動繁重緊張程度每年給予的一定期間的帶薪連續休假。我國有哪些法定假日、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

新勞動法關于計算工齡的文件

計算工齡的方法

1.連續計算法,也叫工齡連續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

2.合并計算法,也叫合并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后兩段工作時間合并計算。如精簡退職的工人和職員,退職前和重新參加工作后的連續工作時間可合并計算。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等有關部門以及工會等組織,應當采取措施,推動勞動合同法的貫徹實施,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

第三條依法成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合伙組織和基金會,屬于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

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四條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托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第五條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六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搜索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