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中外合辦(2023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分數線最低是多少)

时间:2024-05-17 15:59:00 编辑: 来源:

化、土木工程、城鄉規劃、化學工程與工藝、生物工程、輕化工程、服裝與服飾設計、國際經濟與貿易、信息與計算科學等11個專業入選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

學校現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近17000名,留學生2200余名。學校是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畢業生就業率、薪資水平穩居浙江省前列。

學校秉承“崇德、尚用、求真、創新”之校訓,以立德樹人為根本,強化應用型辦學,彰顯國際化特色,實施“多院一體,四輪驅動”的開放強校主戰略,不斷加強內涵建設,改革創新、追求卓越,致力于建設德國模式、中國特色的高水平現代化應用型大學。

第十條 二級學院設置:學校設有機械與能源工程學院、自動化與電氣工程學院、信息與電子工程學院、土木與建筑工程學院、生物與化學工程學院、環境與資源學院、藝術設計學院/服裝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人文與國際教育學院、理學院/曙光大數據學院、外國語學院/中德學院、中德工程師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創新創業學院等14個二級學院。

第十一條 2020年擬招生專業:學校設有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車輛工程、能源與環境系統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機器人工程、建筑電氣與智能化、自動化、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數字媒體技術、電子信息工程、人工智能、建筑學、土木工程、給排水科學工程、城鄉規劃、工程造價、化學工程與工藝、生物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制藥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輕化工程、環境工程、動畫、服裝設計與工程、工業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產品設計、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攝影、表演、國際經濟與貿易、經濟學、工業工程、市場營銷、財務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金融工程、國際商務、物流管理、漢語言文學、信息與計算科學、應用物理學、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英語、德語等50個本科專業。

第十二條 中外合作(聯合)辦學及項目

中德聯合培養本科生項目(簡稱“2+3項目”):自2000年起,學校先后與德國漢諾威應用科學大學、奧斯特法利亞應用科學大學、紐倫堡應用科學大學、肯普滕應用科學大學、艾姆敦雷爾應用科學大學、科堡應用科學大學、奧登堡應用科學大學、德累斯頓技術經濟大學、埃爾福特應用科學大學等9所德國公立大學開展聯合辦學,專業類別為:機械類、電氣類、土木類、生物工程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計算機類、設計學類、信息與計算科學類等。前兩年各專業的項目學生在浙江科技學院學習德語、公共基礎課程、專業基礎課程以及相關實踐實習課程等,各科成績合格,且通過德國合作院校的專業能力選拔考試以及德國德福考試院舉辦的德語德福考試(DaF)的項目學生,可到對應德國的合作院校進行為期三年的留學深造。對未能到或放棄到德國合作院校留學深造的項目學生,可申請轉入浙江科技學院同類專業繼續學習,完成相關專業課程的,符合畢業和學位授予條件者,將授予浙江科技學院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中澳聯合培養本科生項目(簡稱“中澳2+2項目”):自2020年起,學校機器人工程專業與澳大利亞昆士蘭大學開展聯合辦學,國際商務專業與麥考瑞大學開展聯合辦學,學生第一、二學年在浙江科技學院學習,且符合外方合作院校的語言要求和專業成績要求,第三、第四學年到對應外方大學相關專業學習并完成規定的課程和學分。在學習期限內同時達到兩校畢業與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將分別獲得我校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和外方學士學位證書。參加該計劃的學生國內學費標準與我校相應專業普通學生一致,在外學習期間須正常繳納中方學費,在外方交流學習期間的學費、生活費、住宿費、往返旅費及辦理出國過程中的第三方費用由學生自理。涉及辦理本項目學分互認費、項目管理費、銜接課程費等相關服務費用由項目主辦方另行收取。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中德工程師學院是教育部2014年正式批準設立的浙江省首家本科及以上層次非獨立設置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土木工程專業合作方為德國呂貝克應用科技大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合作方為德國西海岸應用科技大學,工業工程專業合作方為德國西薩克森茨維考應用科技大學。學院系統引進了德國應用科技大學的人才培養體系和教學管理模式,三分之一以上的課程由德方資深教授授課;中方教師絕大多數擁有長期留德背景。學制4年,可在浙江科技學院中德工程師學院完成,所有符合條件的學生均可赴德國學習交流,符合雙方學位授予條件者可以獲得中德兩國的學士學位。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土木工程(中法合作辦學)、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中法合作辦學)經教育部批準,學校與法國CY 塞爾齊•巴黎大學(原塞爾齊•蓬多瓦茲大學)合作舉辦,學制4年,共引進21門法方課程,其中15門由法方教師來校授課。畢業時符合條件的授予法方學士學位證書,浙江科技學院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經濟學(中美合作辦學)經教育部批準,學校與美國布里奇波特大學合作舉辦,學制4年,畢業時符合條件的授予浙江科技學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第四年如選擇赴美國布里奇波特大學完成美方課程,符合條件的可授予美方金融學學士學位。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 學校成立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政策,并對相關事項作出決策。

第十四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國(境)內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條 學校監察處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71- 85070100。

第四章 錄取

第十六條 錄取原則: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相關政策規定,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試成績作為主要錄取依據擇優錄取的原則。學校優先錄取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的考生,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教育考試院)關于志愿投檔順序的有關規定。如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不能滿足招生計劃時,則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教育考試院)規定依次進行后續志愿(或者征求志愿)錄取。投檔過程中學校原則上按1:1的比例進行投檔,若上級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則依其規定執行。對江蘇省考生,普通文理科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即兩門選測科目需達到B及以上),必修科目等級是4C1合格及以上;藝術類考生必測科目達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級,必修科目等級中D級不得超過三門(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

1.學校在浙江省實行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浙江科技學院2020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規定執行。

2.學校2020年招收港澳臺學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2020年華僑、港澳臺聯招招生簡章》和《浙江科技學院2020年招收華僑、港澳臺地區學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3.根據省教育廳相關安排,學校部分專業面向浙江省農村學生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29個縣(市、區)招生,實行提前錄取,相關計劃不對應分配至各縣(市、區)。志愿實行“專業(類)+學校”形式,每個志愿包括一個院校和一個專業(類)。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專業志愿順序安排專業,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專業級差。每個專業限招3人,錄取額滿為止。

4.學校2020年招收浙江省專升本學生按照《浙江省2020年選拔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工作實施細則》的規定執行。

5.學校2020年與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溫州職業技術學院、寧波職業技術學院、浙江特殊教育職業學院合作進行兩年制的專升本培養,考生錄取后在對應合作學院就讀,修讀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并成績合格,畢業時頒發浙江科技學院本科文憑。具體按照《浙江省2020年選拔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工作實施細則》的規定執行。

6.學校2020年招收高職單考單招本科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0年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規定執行。

7.學校2020年與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合作,開展四年制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試點的招生工作,具體按《浙江省教育廳關于開展四年制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試點工作的通知 》的規定執行。

8.學校2020年招收中澳聯合培養本科生項目按照《浙江科技學院中澳聯合培養本科生項目簡章》的相關規定執行。

9.具體2020年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十七條 專業確定方法:浙江省按《浙江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中的方式錄取。省外若有建議推薦的專業確定方式,按建議的方式執行;若無,則按“分數優先,平行志愿專業,無專業級差”的方式執行。當專業志愿報考不平衡時,對“服從專業志愿” 的考生按高考成績和德、智、體、美、勞綜合表現進行校內擇優調劑,同分排序規則依照各省(市、自治區)統一公布的規則執行。

第十八條 體檢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九條 外語要求:學校外語公共課為英語、德語或日語(中法合作辦學專業除外)。對部分專業設定外語單科合格線,外語單科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的進檔考生,按高考總分排序。有關專業外語單科成績要求如下:

序號

專 業

外語要求

1

中德2+3聯合培養項目普通類各專業

外語單科成績要求達到110分

2

英語、德語

3

中澳2+2聯合培養項目各專業

4

土木工程(中德合作辦學)、工業工程(中德合作辦學)

5

土木工程(中法合作辦學)、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中法合作辦學)、經濟學(中美合作辦學)

外語單科成績要求達到100分

6

設計學類(中德2+3聯合培養)

外語單科成績要求達到90分

第二十條 浙江省選考科目要求:浙江省內學生報考專業(類)需符合選考科目范圍中的科目之一的要求,范圍不限的不做要求。

序號

專業(類)名稱

選考科目范圍

類中所含專業

1

能源與環境系統工程

物理或化學或技術

2

機械類

物理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車輛工程

3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物理

4

自動化類

物理

自動化、建筑電氣與智能化

5

機器人工程

物理

6

計算機類

物理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字媒體技術、軟件工程

7

電子信息類

物理

人工智能、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8

土木工程

物理

9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物理

10

建筑學

物理或歷史或地理

11

城鄉規劃

物理或歷史或地理

12

工程造價

物理

13

土木工程(中法合作辦學)

物理

14

化工制藥類

化學或物理

化學工程與工藝、制藥工程

15

材料科學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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