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中國糧食貿易現狀及發展趨勢(中國農業發展現狀)

时间:2024-05-24 00:51:40 编辑: 来源:

際市場價格,因而沒有關稅,對農產品的進口限制,主要采用如進口配額、許可證等非關稅措施,并通過國家進出口公司進行壟斷經營。加入WTO以后,我國需要進行關稅削減和相關政策改革,各種非關稅措施將被禁用,即要么轉化為世貿組織所允許的關稅,也就是關稅化,要么實行關稅配額管理,。進口方式的改變,意味著我國將按國際規則逐步開放國內市場,因此,國內農產品市場面臨著國際市場的沖擊和挑戰。

2、對農業生產結構的影響。我國農業生產與發達國家相比,存在著很多不利因素:(1)小生產與大市場的矛盾。我國資源結構嚴重不合理,人多地少,我國農戶生產規模,平均只有0.4公頃左右。小規模生產導致我國農產品生產效率低下,交易成本高,而入世后,我國的農產品生產不僅面臨國內市場的需求,而且還面臨著國際市場的需求,迫使我們要調整農產品生產結構。(2)我國的農產品自然生產條件較差,即使具有比較優勢的農產品,品質問題也限制了出口。我國農產品質量、品種結構不適應市場需求的矛盾比較突出,近幾年來國內市場上結構性短缺與過剩交替出現,我國農產品由于品質問題失去國際市場就是一個很好的證明。如果我國不能盡快地實行按市場需求和國際質量標準調整農業生產結構、品種結構,提高產品質量檔次,我國的農產品不僅難以打入和占領國際市場,即使是國內市場也必然受到國外農產品的沖擊。

3、政府對農業生產的調控空間和力度將受到影響。我國的農業管理體制是在計劃經濟條件下形成的,農業生產的管理權在農業部,農業生產資料供應和農產品流通權在商務部,而農產品國際貿易的管理權又在外貿部門。這種分割的農業管理體制,造成農業生產與市場脫節、生產與消費脫節,嚴重影響了政府在農業國際化進程中對農業的宏觀調控能力。總體上說,我國現行的農業管理體制不適應加入WTO后農產品國際、國內市場一體化的需要,也不適應農業國際化后對農業進行靈活、有效的宏觀調控的要求,并且在農產品價格保護制度、生產資料價格補貼等方面的支持也將受到限制。

4、加入WTO不是農產品市場的簡單開放,它蘊涵著更深層次的改革的壓力和挑戰。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擁有占人口50—60%的農業就業人口,70%多的人生活在農村,任何一個開放的承諾都要充分考慮到這種利益格局。我國在加入WTO后承諾開放農產品市場,但決不僅僅是開放市場,還涉及在國內的農業政策上、農產品的出口競爭上、出口補貼上、有關企業的進出口經營權上、深層次的管理上等很多方面。因此,我們一定要全面考慮加入WTO以后對中國農業帶來的全面挑戰。如:《農產品協議》對國內支持有一系列的規定,我國要提高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就要加大國內支持,但現在國內支持空間又受到限制,包括我國的糧食政策及其他宏觀政策都要做出調整,這對我國農業來說是十分危險的,我們只有通用的“綠箱政策”可以用來扶持農業發展。再如,國民待遇會導致國內市場競爭更趨激烈,進入中國的外資企業獲得貿易權后將影響中國整個農產品營銷體系、服務體系,尤其是跨國公司的進入。

三、我國農產品貿易的比較優勢

根據比較優勢理論,各國都應用自己比較成本較低的產品換取比較成本較高的產品,然而,各國產品的比較優勢并非是靜態的,而是隨著環境的變化而變化。因此,若要對我國農產品貿易保護政策進行選擇,僅了解各種農產品的靜態比較優勢遠遠不夠,應對其動態變化趨勢加以分析。在此基礎上,才能針對不同優勢農產品的對外貿易,選擇不同的貿易保護政策。

為識別我國農產品的比較優勢和貿易競爭力,本文采用海關統計分類法。對共22類98章產品中的六大類31章農產品進行分析,進而判斷我國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六大類農產品包括:第一類的01~05章、第二類的06~14章、第三類的15章、第四類的16~24章、第九類的44~46章、第十一類的50~53章 。根據時間序列資料的可得性,選取1995年~1999年作為分析的時間區間。

借助于貿易競爭力指數的計算和分析,可以較為準確地考察我國農產品的比較優勢狀況和競爭力。貿易競爭力指數可以通過以下公式計算:

Ci表示i類產品的出口競爭比較優勢指標,Zi與Mi分別表示i類產品的出口值與進口值。顯然-1≤Ci≤1。一般認為Ci>0表示產品具有比較優勢,Ci越接近1,表示比較優勢越大;Ci<0表示產品具有出口比較劣勢,Ci越接近-1,表示越具有比較劣勢;Ci= 0表示出口競爭力為中性。由于世界市場并不是完全競爭市場,各國存在著鼓勵出口和限制進口的貿易保護主義政策,尤其是在農產品國際市場,造成貿易競爭力指數不能準確反映農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比較優勢及競爭力的實際情況。但是作為一種靜態的分析方法,貿易競爭力指數可以考察在一定的市場條件下和特定時間內的農產品的出口競爭力。運用上述公式,

測算我國1995~1999年6大類31章農產品的貿易競爭力指數,結果如表2:

總體上看,1995~1999年我國農產品貿易競爭力指數在0.17以內,年均0.127(凈出口占農產品貿易總額的12.7%),說明我國農產品貿易在國際市場上具有微弱的比較優勢。1998~1999年的指數比1995~1996年稍高,表明我國農產品的比較優勢具有上升的趨勢。從六大類農產品看,貿易競爭力指數為正數的有第一類、第二類、第四類的部分農產品,表明這些農產品具有比較優勢;貿易競爭力指數有正有負的有第九類、第十一類,表明這兩類農產品存在比較優勢與劣勢;貿易競爭力指數為負的有第三類,表明該類農產品具有比較劣勢。

我國農產品貿易的競爭力狀況基本符合中國資源稟賦所決定的比較優勢格局,即中國勞動力密集型的農產品及其加工品具有比較優勢和競爭能力,而土地及水資源密集型的農產品的貿易處于比較劣勢,在國際市場上不具有競爭力。

四、我國農產品對外貿易政策調整的建議

根據入世后我國農產品貿易環境條件的分析,我國農產品對外貿易政策的選擇應實現以下目標:第一,充分利用我國農業資源稟賦,使出口農產品生產轉移到比較優勢上來;第二,依托動態比較優勢,促進農業生產結構升級,提高我國農業和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第三,充分利用國際資源,緩解我國人均自然資源相對短缺的壓力。

入世后我國農產品對外貿易政策的選擇,必須要以制度創新為前提,以科技創新為動力,以農業國內支持為重點,以提高農業素質、農產品品質和農產品競爭力為中心,圍繞農業增效、農民增收這個主題,適度開放與有效保護相結合,充分利用國內、國際兩種資源、兩個市場,提高資源配額效率,優化農業結構,轉變農產品貿易戰略,主動參與經濟全球化進程,促進我國農產品貿易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按照《農產品協議》的規定,各成員國將逐步消除和廢除市場準入的保護,通過各國實施的關稅、進口數量限制等措施來降低保護水平,建立公平的、市場導向型的農產品貿易體制。我國在加入WTO后,已承諾對農產品進口采取約束關稅方式,實行關稅配額管理,國內市場準入程度將逐步提高,國內農產品市場國際化趨勢加快,因此,面對機遇和挑戰,我國應加快農產品貿易政策的調整,盡快適應WTO體制的要求。

(一)積極調整農業生產結構,大力發展具有比較優勢的農產品。我國農業生產結構調整如果以經濟效益最大化為原則,就應當選擇發展有比較優勢的產業,并依照比較優勢原則,合理配置土地、水、資金、技術等資源。(1)從宏觀上看,要適當減少糧棉油糖等土地資源密集型農產品的生產,增加具有比較優勢農產品的生產。如我國具有比較優勢的前12種農產品依次為:生絲、天然蜂蜜、活豬、茶葉、花生油、玉米、黃麻和類似纖維、罐頭肉及肉制品、蓖麻油、鮮肉及冷凍肉或冷卻肉、大米、皮棉。其中有5種產品的出口競爭力系數大于0.90,具有強出口競爭力,即生絲0.93,活豬0.99,天然蜂蜜0.95,茶葉0.94,罐頭肉及肉制品0.99;有三種產品出口競爭力系數在0.60—0.90之間,即花生油0.86,鮮肉及冷凍肉0.73,罐頭菠蘿0.62,,具有中等出口競爭力;有2種農產品的出口競爭力系數在0—0.6之間,即亞麻纖維0.41,玉米0.08,具有弱出口競爭力;有一種農產品的出口競爭力系數小于0,即皮棉,沒有出口競爭力 。 (2)從地區結構上看,沿海地區經濟實力強,外向經濟程度高,應發展資金和技術密集型、附加值高的農產品生產。以開拓國際市場,獲取國際比較利益;中西部地區工業化程度較低,勞動力價格相對較低,應通過技術進步降低農業生產成本,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產品的生產(如畜產品、水果等);(3)從品種結構上看,我國應引進國外優良品種,不斷提高農產品品質,加強和完善檢疫工作,嚴格按國際規范和慣例操作,使之符合國際通用標準,使農產品向多元化、高質量、高附加值發展,提高農產品的出口創匯能力。(4)從政府角度看,政府應充分利用加入WTO的過渡期,制定投資、技術、價格、稅收等各種優惠政策措施,支持和幫助農民調整農業產業結構。

(二)調整和改革農業國內支持政策

1、調整農業“綠箱”支持政策。入世后,我國應充分利用WTO農業協議的“綠箱”政策條款,進一步擴大農業投資規模,調整投入結構,尤其要借鑒國際經驗,改革財政管理體制,提高投資效率,把農業國內支持的重點逐步轉到“綠箱”政策,從根本上提高農業和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1)加大農業服務體系建設。繼續加大對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科研、教育和技術標準推廣、動植物疫病控制體系、質量標準和市場信息等服務體系建設的支持粒度,提高農業的競爭力。(2)逐步建立農業收入支持體系。為適應WTO農業協議的要求,許多國家已逐步減少農業價格支持,轉向通過建立農業收入支持體系來穩定農業生產者的收入。建議首先從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結構入手,向農業生產者提供保險,并逐步擴大農業保險范圍,增加保險險種。與此同時,應該建立農民收入保險制度、直接收入補貼制度,逐步使之成為保證農業生產者最低收入水平的保障手段,(3)建立農業結構調整支持體系。通過提供優惠信貸等支持措施,解決我國農業參與國際化進程后,結構性矛盾日益突出、市場競爭力下降的矛盾,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農產品加工業、農村中小企業和小城鎮的發展。(4)建立農業可持續發展支持體系。以生態環境建設為中心,有步驟地退耕還林、還草,加大農村能源和生態農業示范工程建設的投資力度,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保護生態環境。

2、改革農業“黃箱”支持政策。目前中國農業“黃箱”支持尚有一定的空間,應積極研究和借鑒各國農業支持結構調整的經驗,將對部分“黃箱”支持措施轉到“綠箱”支持的合法名義下來。同時,由于各國雖然對“黃箱”支持和特定農產品支持總量進行了大孤獨削減,但對部分重點農產品卻加強了保護 。因此,我國在進行農業支持結構調整時也可借鑒國際經驗,加強對糧、油、糖等重點農產品的支持。(1)建立健全農產品價格支持體系,保證競爭性農產品的 市場穩定。根據WTO國內支持“微量允許標準”條款,我國農產品的價格支持與補貼還有一定調節空間。應成分利用這一有利的條件,對那些競爭性農產品建立靈敏、高效的價格支持體系。(2)改革農業稅收制度。一是要對農產品實行低稅政策,如免征農業稅等;二是利潤率水平大大低于同類工業和農用工業的,可以實行低稅和免稅政策,并逐步降低農用資料的價格;三是堅定費改稅改革,切實減輕農民負擔。(3)建立和完善對農業生產資料、信貸以及主要農產品儲運、流通、市場信息等的支持服務體系。

(三)構建農產品進出口的新體制。我國加入WTO后,就必須從市場準入、國內支持、出口補貼、衛生與食品檢驗等方面對農產品貿易政策進行系統設計,逐步實現農產品對

搜索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