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中國國際貿易學會證書有哪些(中國國際貿易學會的組織章程)

时间:2024-05-06 01:15:44 编辑: 来源:

發布的“標準、計量和檢驗局”英文版。根據中國臺灣經濟部的公告,自2005年7月1日起,進入臺灣的產品將受到電磁兼容性和安全法規的監管。中國臺灣的BSMI認證是強制性的,它對EMC和SAFETY都有要求。然而,BSMI目前沒有工廠檢查,但必須按照標準局的規定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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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方面的證書有哪些

一、國際物流職業資格認證(ILT)

1.推行部門:英國皇家物流與運輸學會

2.適合人群:第三方物流、公路與鐵路運輸、郵政、外貿、航運、快遞、貨代、船代、港口、倉儲、配送等企業的操作、業務、策劃及中高層經管人員。

3.證書級別:物流人員基礎證書、物流部門經理證書、物流運營經理證書、物流戰略經理證書

二、物流職業經理認證

1.推行部門: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

2.適合人群:面對物流和生產企業的各級物流管理人員,大、中專在校生及其他希望進行物流職業培訓的人員。

3.證書級別:初、中、高三個級別

三、物流職業資格認證

1.推行部門:中國商業技師協會市場營銷專業委員會

2.適合人群:物流及相關專業的大學畢業生,工商企業、物流企業做物流管理工作的在職人員和有志從事物流工作的人員。

3.證書級別:物流管理員、高級物流管理員、物流經理

四、物流師職業資格認證

1.頒發機構: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國家最高的物流行業組織)

2.使用范圍:全國(包括港澳地區)

3.認證原則:認證堅持"考培分離"和"六統一"原則,統一標準、統一教材、統一培訓、統一考試、統一閱卷、統一認證。學員經認證培訓合格后,頒發蓋有全國物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和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鋼印的培訓合格證書;經認證考試合格后,頒發物流師職業資格證書。證書統一編號,全國通用,可通過網上進行查詢。

4.職業等級:

(1)高級物流師(相當于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2)物流師(相當于國家職業資格二級)

(3)助理物流師(相當于國家職業資格三級)

五、全國物流職業經理管理證書

1.頒發部門:由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推出,僅是資質考核的證明。

2.使用范圍:全國

3.考證時間:考試時間由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來統一安排

4.考證人員:如果有大專學歷或者兩年物流工作經驗可以直接報考中級

5.認證方式:考試認證采用閉卷筆答。一、填空題(10分)二、選擇題(10分)三、名詞解釋(12分)四、解答題(18分)五、論術(20分)六、案例分析(30分)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

6.考試科目:物流考試有三本教材,分別是:物流基礎、企業物流、物流運作案例。其中包括幾個部分:物流系統、流通業物流管理、制造業物流管理、第三方物流、國際物流學、供應鏈管理、物流經濟學、物流案例分析等。

六、采購師資格證

1.頒發機構: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

2.考試時間:每年五月第三個周六和十一月第一個周六,不同等級在同一日期不同時間段內分別進行。(考試每年兩次)

3.考證人員:具備大專以上學歷,并分別具有一、二、三年以上采購與供應鏈管理的實際工作經驗。大專以上在校應屆畢業生可報考見習采購師。

4.級別劃分:采購師。高級采購師。注冊采購師

七、報關員從業資格證

1.頒發機構:中國海關總署

2.考試時間:2010年11月份;考試時限為180分鐘,不分場次。

3.考證人員:(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3)具有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普通高等學校2010年應屆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考試。

4.報名時間:(1)海關網站報名:2010年6月1日至6月25日(2)海關現場報名確認:2010年7月1日—15日

八、國際貿易單證員證書

1.主考機構:中國上海市對外經濟貿易教育培訓中心。

2.證書性質:上海地區國際貿易單證從業人員崗位資格考試。

3.考證人員:具有高中以上學歷。

4.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培訓結束后。

5.考試內容:該考試包括國際貿易單證操作實務、外經貿英語函電兩部分,其中國際貿易單證操作實務又包含國際貿易實務和單證操作實務兩部分。

證書效用:考試合格者可獲得由上海市對外經濟貿易教育培訓中心頒發的《國際貿易單證員證書》,可作為上崗憑證。此外,該證書項目被列入“上海市緊缺人才系列工程”,考試合格者還可申辦上海“緊缺人才證書”。

九、報檢員資格證書

1.主考機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2.考試性質:國家報檢從業人員崗位資格考試。

3.報考人員:具有高中畢業或中專畢業以上學歷,同時具有一定的英語基礎。

4.考試時間:每年5月和11月。

5.報名時間:考試前1個月。

6.考試內容:檢驗檢疫有關法律、報檢業務基礎、基礎英語知識。

7.證書效用:考試合格者可獲得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發的《報檢員資格證書》,該證書全國通用,是從事報檢工作的上崗證明。

十、國際貨運代理員證書

1.主考機構:國家商務部。

2.考試性質:國家貨代從業人員崗位資格考試。

3.報考人員:具有高中以上學歷,有一定的國際貨運代理實踐經驗,或已接受國際貨運代理業務培訓的人員。

4.考試時間:每年9月份。

5.報名時間:每年5、6月份。

6.考試內容:考試包括國際貨代業務和國際貨代專業英語兩部分,其中國際貨代業務包含國際貨運代理基礎知識、國際海上貨運代理理論與實務、國際航空貨運代理理論與實務、國際多式聯運與現代物流理論與實務等內容。

證書效用:考試合格者可獲得由國家商務部頒發的《國際貨運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全國通用,有效期為5年。

7.使用范圍:全國

注:國際貨運代理員的工作是接受進出口貨物發貨人、收貨人的委托,為其辦理國際貨物運輸及相關業務。

十一、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證書

1.主考機構:國家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家人事部。

2.考試性質:國家外貿領域執業資格證書。

3.報考人員:大專畢業,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5年;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取得博士學位;取得外銷員資格,從事專業工作滿8年。

4.考試時間:每年的9月份。

5.報名時間:每年的4月份。

中國國際貿易學會的組織章程

(中國國際貿易學會第七屆會員代表大會2009年11月6日通過)

第一章 總則

中國國際貿易學會(英文名稱:CHINA ASSOCIA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 縮寫:CAIT)成立于1981年7月,是研究國際經濟貿易理論與實踐問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全國性學術團體;是由全國有關外經貿社會團體、科研機構、大專院校、企業和新聞出版單位以及對外經貿學術理論研究與實際工作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組織領導下自愿結成的非營利性社團組織。

第一條 本會的宗旨:略。

第二條 本會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三條 本會會址設在北京。

第二章 任務和業務范圍

第四條 本會的工作任務和業務范圍:

一、組織和推動我國國際經貿理論與實踐問題的調查研究;

二、研究和總結我國發展對外經濟貿易的歷史經驗,探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發展對外經貿的規律;

三、承擔有關部門委托的專題研究任務和決策論證;

四、組織開展學術研討和交流活動;

五、支持、配合兄弟學會和有關單位開展國際經貿的學術活動;突出實踐,積極開展有利于國計民生的經貿實踐活動;

六、加強同海外有關學術團體、國際組織和學者、專家的聯系與合作,進行學術交流和組織開展合作項目;

七、開展買粉絲服務和組織培訓工作;

八、編輯出版會刊和有關圖書資料等。

第三章 會員

第五條 本會會員分為團體會員、個人會員和通訊會員:

一、團體會員:凡承認本會章程并自愿加入本會,在對外經貿領域具有一定影響的學術團體、院校、企業和新聞單位以及各類個體與民營單位、三資企業與機構等,都可申請入會。

二、個人會員:凡承認本會章程、自愿加入本會、熱心研究國際經貿問題并有一定成果的學者、專家和實際工作者,都可申請入會。

三、通訊會員:凡海外、港、澳、臺愿與本會進行學術交流,開展合作項目和保持聯系的國際經貿界具有一定影響的企事業單位以及學者、專家和企業家,都可成為本會的通訊團體會員或通訊個人會員。

第六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常務理事會或會長辦公會討論通過;

三、由本會秘書處發給會員證。

第七條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和執行本會決議,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二、積極支持和關心本會工作,認真完成本會委托交辦的任務;

三、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學術活動,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四、獲得本會編輯出版的書刊資料;

五、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六、對本會工作有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并可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七、按規定交納會費。

八、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八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并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無故不參加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九條 會員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或會長辦公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條 會員代表大會

一、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代表通過協商產生,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選舉和罷免本屆理事;

(二)審議和批準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三)審議和批準理事會的工作計劃;

(四)討論和決定本會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五)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六)決定終止事宜。

二、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三、會員代表大會每屆4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審查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批準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二年。

第十一條 理事會

一、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研究和制定本會的工作方針與任務;

(二)選舉和罷免常務理事,組成常務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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