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買粉絲發布流程 三審怎么寫(為什么人教版數學教材插畫問題會引發這么多人的關注?)

时间:2024-05-20 04:11:27 编辑: 来源:

的。那么,這么“丑”的圖片,審核人員是如何達成“美的共識”?這樣的教材,如何能夠經過這么多流程,遞到學生的課桌上?采購和過審等環節,都需要徹查。

對此,多家媒體發表評論:

人民日報:教材里有真理,有家國,也有靈魂塑造,哪怕配圖也要契合大眾審美、符合民族氣質。一字一句、一圖一畫都應精益求精。

@人民日報評論:教材插圖不只關系審美培育,更關乎價值養成。健康、陽光的插圖設計,才能引導孩子們形成積極、向上的精神世界、價值追求

紅星評論:教材插圖,不僅是對知識的具象,還是一種審美的存在。這種審美既是身份認同,也是文化共建。

央廣網評論:在對設計方案進行審核時,也不能局限于內部,還可廣泛征求大眾意見,多考慮社會影響、社會價值,做好法律與社會道德的風險評估,再做最終定奪。

東方網評:對于教材,我們要給予尊重,要保證其科學性,要保證其水準。同時,不妨聽聽學生的意見,也可以選取一部分學生的作品放入教材,讓教材也接接地氣。

資深出版人:教材類出版一般不缺錢

此事“跟錢關系不大”

5月26日,多名職業插畫師和資深出版從業者接受大河報·豫視頻記者采訪時稱,此事在圈內影響較大。有論者認為,教材出版不太可能因為成本去找特別差的插畫師,“這事跟錢的關系不大”;也有插畫師表示,網友把一些東西放大化了,不過涉事畫作確實不符合大眾審美,此事應引起教材出版業反思。

職業插畫師觀點不一

一名職業插畫師告訴大河報·豫視頻記者,用于兒童的插畫應接近孩子的審美,觀察涉事教材的畫風,可能是作者的個人風格,但成人和小孩的眼神表現手法一致,沒有展現出孩子的純真。

“審美本身是多少會有主觀性的,也是會隨著經歷和眼界的變化逐漸變化的。這種風格是十幾年前很流行的一種兒童插圖風格。”職業插畫師阿風表示。

阿風就此事也和同行進行了討論,一位做兒童插畫的插畫師表示:“整體還行,人物上丑了一些,這類出版物(插畫)價格不高,如果讓我畫也可能畫的不是很好。”

空空是一名自由插畫師,她從網上看到了這個話題,覺得圖片確有一點奇怪,“不是一個特別有美感的水準”。

“我覺得它作為一種風格,可能也沒有什么問題。但是它用于教科書,還是應該在合情合理合規的狀態下,發揮出行業水平,體現插圖的魅力,讓學生在學習的同時喜歡課本上的內容,并且能很好地接受和欣賞。”空空說。

插畫博主“烏合麒麟”在社交平臺發表了自己的看法。“烏合麒麟”認為,插畫審美差別可能與畫手價格提升而出版社報價太低有關。“烏合麒麟”舉例他12年前入行時,500到800元人民幣就能找到還不錯的畫手畫一張精度不錯的封面插畫,而現在八千一張都很難找到人畫。“烏合麒麟”指出出版社的價格沒有跟著市場水漲船高,現在的報價跟20年前差別不大,20年前這些錢能找到熟練高手來畫,20后這些錢只能在一些畫室藝考班找一些學生來畫。

在后續發布的內容中,“烏合麒麟”表示:現在市場化之后,很多畫手在其他領域的收入都還是比較可觀的;但是在相關機構或部門的概念中,在傳統出版行業中,對于美術的認知和重視程度沒有跟著時代的進步提升,而錢沒有給夠只是個表象,因為不夠重視所以才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包括什么審核松懈等。

也有插畫師表示畫手水平應該不低,因為作品線條流暢,應該畫得很快。畫手可能就是這種風格,只是不適合畫小朋友。他推測畫手應該是時間緊任務重,最重要的可能是審核的問題。

一名業內人士告訴大河報·豫視頻記者,封面和插圖是內容的一部分,出版社一般不會在這方面太節約成本,一方面報價太低不會有人愿意畫,另一方面為了書本的質量也不會讓畫的質量太差。

數字遺產:死后再“社死”一次

來做個選擇題吧:

假如有一天你死了,你會讓人繼承你的數字遺產,還是一鍵清空全部數據?

近日,蘋果正式啟動 “數字遺產計劃”,再次把這一話題送上了風口浪尖:

假如你用的是蘋果手機,又恰好將系統更新到了iOS15.2版本,你就會看到一個全新的功能——“遺產聯系人”。

在這里,你可以指定5個人成為你的“遺產聯系人”,并在設置完畢后向他們發送短信:

“小黑,我已將你添加為我的遺產聯系人。在我去世后,你可以訪問我賬戶中的數據。我已和你共享訪問密鑰,它會自動存儲在你的 ‘賬戶’設置中。我若不在了,你可以使用此密鑰訪問我的 iCloud 數據。”

正如這條短信所說,在你去世后,他們只要出示你的死亡證明和訪問密鑰,便可以查看你手機里的iCloud數據,包括照片、視頻、備忘錄、文稿、個人信息等。

那么問題來了:你會設置嗎?

恭喜你,

死后再“社死”一回

當我告訴媽媽“蘋果推出了數字遺產計劃”時,她表示還得花時間想想讓誰來繼承,而我不是她的第一人選——

可見,對一個分配者來說,數字遺產不僅有死后泄露隱私的風險,還可能在生前加劇家庭的分崩離析。

開個玩笑。不過,一個流行多年的互聯網段子,或許可以概括大部分人對數字遺產的態度:

“如果有一天我出了車禍,走在馬路上不幸被車撞飛,我也一定要在空中先清除手機里的聊天記錄,才能放心地昏倒在地上。

畢竟古話說得好,‘粉身碎骨渾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

其實,數字遺產并不是什么新鮮的話題。

早在2003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便在《保存數字遺產憲章》中提出:數字遺產是特有的人類知識及表達方式,它包括文化、教育、科學、管理信息、技術、法律、醫學以及其他以數字形式生成的信息。

通俗地說,我們可以把數字遺產分為兩大類:

一類是“財產類”遺產,那些肉眼可見“很值錢”的東西。

比如你的支付寶余額、王者榮耀的絕版皮膚、有效期還剩一周的網X云會員、NFT虛擬藝術品;除此之外,創作者們的數字專輯、攝影作品、設計圖、個人專利等“虛擬資產”,也可歸入這一分類中。

一類是“精神類”遺產,大部分賣不了錢,卻對當事人有特殊的意義。比如你的各大平臺賬號(買粉絲、QQ、微博、豆瓣、虎撲),以及這些賬號里的聊天記錄、個人日記、瀏覽 歷史 等。

顯而易見,人類最想銷毀的數字遺產,是后者。

不少人表示,比起“遺產聯系人”,人們更需要的是“一鍵清空”功能——

在你死后,一旦有人試圖訪問你的手機內容,系統就會自動格式化手機,一鍵清空你在互聯網留下的所有痕跡。

社交軟件Snapchat的“閱后即焚”功能,就是吃準了注重個人隱私的社交需求,才在社交網絡中風靡一時;大熱日劇《人生刪除事務所》中,主角團也為死者們提供著相似的服務:

作為一個將死之人,你可以委托人生刪除事務所的工作人員,讓他們在你死后,刪除/保留你在手機、電腦等設備上的數據——事實上,日本確實有公司提供過此類服務。

至于為什么人們執意要清除數字遺產,人生刪除事務所給出了一個答案:

社會 總是期望每個人都只有一個人格,表里如一。但實際上,每個人都有不如意的時刻,也有不為人知的秘密。而這些難以啟齒、不便分享的事情,往往都被隱藏在電子設備里——

在公眾面前閃閃發光的優質偶像,翻開他們的聊天記錄,或許也能找到偷稅漏稅、出軌嫖娼的證據;

朋友圈里的你,可能是個熱愛生活、積極向上的人,微博小號中的你,卻可能每天都在吐槽領導、釋放戾氣。

可想而知,沒有什么事情,能比死后暴露隱私更“社死”了。

要知道,這類人最想瞞住的一批人,往往就是身邊的人(朋友、親人);而這一批人,偏偏又最有可能成為他們的遺產繼承人。

換作是你,你會愿意讓他們繼承你的數字遺產嗎?

支持數字遺產的人,

都在想些什么?

一個事實是,盡管還存在諸多爭議,但不少人已經對數字遺產持開放態度:

早在2012年,南都周刊的一項調查結果就顯示:有52.19%的人希望自己的親人能夠繼承自己的數字遺產。

而2021年發布的《中華遺囑庫白皮書》顯示,越來越多人將買粉絲、QQ、 游戲 賬號等條目列入遺囑,有21.35%的90后希望自己的數字遺產能被繼承。

為什么有這么多人“支持”繼承數字遺產?

我們不妨從幾個經典案例說起。

2004年,美國男子艾斯沃斯在伊拉克執行任務時不幸身亡,他的父母希望能進入兒子的雅虎郵箱,以保留與兒子相關的回憶。

因為被雅虎公司拒絕,他們將后者告上了法庭,最終法院的判決為:不提供密碼,但會將郵件內容刻錄在一張光盤上,送給當事人的父母;

2011年,中國遼寧的王女士,因為丈夫在一場車禍中不幸喪生,希望騰訊能提供丈夫的QQ密碼,以從中獲取與兩人相關的信件和照片留念。

但騰訊方的回應是,要拿到密碼,只能通過“找回被盜號碼”的方式進行操作。

從這兩個案例中,我們不難看出數字遺產存在的必要性和爭議性:

對艾斯沃斯的父母和王女士來說,逝者留下的數字遺產,為他們提供了追思的渠道:不論是親人的合照,還是往來郵件,都可以成為后人的一種寄托——

現在很多人的朋友圈都是僅三天可見,試想一下,一旦你死了,親人哪怕想從朋友圈中尋找回憶,也將成為一種奢望;

另一個關鍵問題在于,互聯網企業每年光是儲存用戶信息,都需要花費極大的運營成本,所以如果一個社交賬戶長期處于無人使用的狀態,就會面臨被注銷的結局。

因此,大部分人對數字遺產的爭取,并不是為了窺探他人的隱私,而是為了保留親人在這世上留下的最后一點痕跡。

但數字遺產,也不是這么一兩句話就能讓人繼承的。

如果仔細閱讀過各大平臺的用戶條款,你就會發現,用戶實際上擁有的,是社交軟件的使用權,而所有權在公司手上。

“未經我司許可,不得贈與、借用、租用、轉讓或售賣賬號”——能不能讓人繼承你的數字遺產,你說了不算;

與此同時,你應該也留意到,各大平臺都與用戶簽訂了“隱私保護”條款。

因此,平臺是有法律責任和義務保障用戶個人隱私的,而一旦允許他人繼承數字遺產,就意味著平臺將用戶隱私交給他人,首先就違背了通信秘密保護原則——

同時,這也意味著平臺需要負責審核繼承人的真實身份、明確他們可使用的遺產范圍,這不僅要消耗大量的技術與人工成本,還得承擔審查過失可能導致的民事損害賠償風險。

因此,這也讓數字遺產的發展之路“阻礙重重”。

2018年的Facebook一案,則將數字遺產這一話題再次推向高潮:

2012年,德國的一位未成年少女在地鐵站不幸身亡,但根據僅有的現場監控和目擊者證詞,警方查不出具體的事故原因。

于是,女孩的父母希望能登錄女兒的Facebook賬戶,看看上面有沒有什么線索,但Facebook以保護個人隱私為由,拒絕提供相關內容。

于是女孩的父母起訴了Facebook,此案經過三審三判,終于在2018年有了結局:

根據德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Facebook需要向女孩的父母提供相關信息。

其中討論到了一個很有意思的點:

讓死者的親人繼承數字遺產,會不會侵犯他人的隱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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