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發展中國家貿易保護政策的理論依據是(發展中國家貿易保護政策的理論依據是)

时间:2024-05-12 10:32:00 编辑: 来源:

學雖然也能提高技術,但畢竟有局限性,畢竟只能縮短與先進技術的差距,一個國家要想技術上領先,就必須有開發型的技術進步,但開發型技術進步是需要有法律和投資來保證的

國際貿易與開發型技術變動有相互促進的關系,貿易對技術創新的影響,不僅通過國際市場的競爭迫使各國努力開發新技術新產品,也通過國際技術外溢給各國互相啟發的機會

新技術的開發不再只是個別國家的行為,而成為各國的共同努力

這里邊也有一個技術開發的規模經濟問題

在某種意義上說,貿易和技術的國際流動可以使開發研究形成“規模經濟”而降低各國的科研開發成本

一項新技術從一國開始后,另一國可以馬上引進,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發展而不應重復同樣一個過程

當然,這樣做需要許多政治條件和技術條件,但從經濟學角度來講,這是一種資源配置的最優方式

另一方面,技術革新也會影響貿易模式

在技術作為外生變量和“干中學”的模型中,最初的貿易模式都是給定的,都假定各國在生產技術上有差距但沒有討論為什么有差距

技術作為內生變量的模型則揭示了產生技術差距的根本原因

綜觀歷史,我們可以看到,盡管技術的國際國內外溢和干中學的過程有可能縮短各國技術上的差距,本國原有的資源和技術條件對于一國的長期發展和在國際分工中的地位仍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

因此,加強對發展研究的投資和不斷開發新的技術,是改善一國的貿易地位和保證經濟長期增長的必要措施

三、國際貿易新理論對我國進一步改革開放的啟示過去十五年來,我們雖然在開放上取得了很大成績,但是貿易政策上仍受許多傳統觀念的束縛

我們在出口方面作了許多努力,但是開放國內市場方面顧慮重重

在申請恢復關貿總協定地位的過程中,我們把擴大進口和開放市場看作是一種進關貿的代價,是為了獲得某種權利而不得不承擔的“義務”,其想法在很大程度上是來源于“保護幼稚工業”的理論

中國仍是發展中國家,對某些產業的保護是必要的,可以理解的

問題是,怎樣選擇保護對象?采用什么方式來保護?保護的前景與代價是什么?我們必須充分估計為保護所付出的代價,并努力以最小的代價來實現我們發展先進或幼稚工業的目標

古典和新古典的貿易理論已經分析了保護給消費者和整個國家福利所帶來的損失

關于技術外溢和干中學的學說又為我們揭示了保護所失去的“外部效應”,尤其是對電腦等高科技產品進口的限制,損失的不只是消費者的利益,更重要的,是拖延了技術外溢和干中學的過程

電腦等科技知識產品與一般消費品不一樣,電腦的使用和普及包含著科學技術的普及和勞動生產率的提高

電腦迅速普及所能帶來的外部效應,是無法用貨幣來衡量的,況且電腦行業發展的關鍵不是硬件而是軟件,只有在普及的基礎上才能有足夠的人力資本和市場需求來促進軟件的開發

通過貿易壁壘的法來保護幼稚產業,其代價和結果都是必須考慮的

規模經濟的貿易學說還為我們的貿易政策提出了許多新思路,新的貿易理論揭示了當代國際市場的壟斷競爭和工業制成品貿易為主的特征,工業產品的多樣性使得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可能有足夠的資源來生產、出口全部的工業產品

國際貿易的空間變得越來越大,即使在同一行業內,也可能既進口又出口

現代的國際競爭并不局限于個別產品的得失,因此,我們沒有必要去限制外國優質產品的進口,不一定非要通過保護來生產國外已占優勢的產品

對外開放某些市場,并不等于國內的同類產業就不能發展了

別人生產了一些種類型號,我們可以集中資源生產別的或新的種類型號,并通過規模經濟降低成本向國外出口

怎樣使某些產業形成規模經濟?規模經濟的貿易學說提出了一個“戰略性貿易保護”的問題

由于國際市場上的不完全競爭和現代企業規模經濟的存在,如何擴大國際市場份額以擴大生產降低成本,成為企業能否在國際競爭中取勝的關鍵因素

如果政府能夠正確地選擇某些有發展前途并能充分發揮本國資源優勢的產業,通過政策支持,幫助其達到一定生產規模的話,對本國利益和發展都會有利的

這種貿易保護著眼于一國長期的戰略發展,被稱為“戰略性貿易保護”

不少國家曾采用過戰略性貿易保護政策,如日本在戰后經濟發展過程中,也對許多產業有過保護

它將一個產業保護一段時期,然后就轉移

保護的目的只是希望在保護期內,讓產業自身產生出一種技術外溢和自行不斷壯大的能力,在短期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競爭力

保護的時間是短暫的,保護的行業是不斷變動的

克魯格曼借用了吉文斯(Givens,1982)的說法,將其稱做“狹窄的、移動的保護帶”(theNarrowMovingBand)

無論是自由貿易的政策還是“戰略性貿易保護”政策,選擇的依據都是如何使本國的利益最大化

這種利益不僅要從靜態上估計,也要從動態上考慮

對什么產業采取什么政策,都要有盡可能精確的利弊分析

國際貿易的新理論并不告訴我們應不應該保護的問題,而是為了我們貿易政策的選擇提供了需要考慮的問題

簡單地利用貿易壁壘來保護幼稚工業是一種被動和陳舊的方式,代價是不小的

而從戰略發展的角度對某些產品(不一定是整個行業)實行保護也許會帶來長期的優勢和利益,但是這些產品不一定是幼稚產業,保護的手段也不一定是貿易壁壘,可以是代價較小的產業政策或消費政策,保護的時期應是短暫的,這種保護是一種積極的,有前途的保護

發展中國家的貿易保護政策

經濟發展史表明,貿易保護是一國經濟走向成熟和發達的必經階段。為了更好地參與國際貿易,享受國際分工的利益,中國經濟必須在適度的貿易保護下求得發展,在適度競爭中獲取比較利益。這是因為,中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綜合國力遠不及發達國家,也比不上一些發展中國家,生產技術和生產效率從整體上看與當今世界先進水平存在較大的差距,大多數產品,特別是技術含量較高的產品與外國同類產品相比不具競爭優勢。在這種情況下,中國目前不可能實行完全的市場開放。不僅如此,中國目前達到世界貿易組織中發展中國家貿易自由化的水平也存在著相當的困難。這樣的基本國情決定了中國在現階段市場開放過程中,必須對特定的產業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采取適度貿易保護措施也是符合世界貿易組織章程的。事實上,在一國國內有相當一部分產業的效率和技術水平與世界先進技術水平存在較大差距時,為了促進民族工業的發展,各國幾乎都在一定時期和范圍內實行貿易保護。

發展中國家貿易保護政策理論的代表人物是

發展中國家貿易保護政策理論的代表人物如下:

除了前面所說的 斯姆特—霍利關稅法還有李斯特的幼稚工業保護理論 建立在三大理論基礎上 :國家經濟學 、社會經濟發展五個階段論及生產力理論 。其中生產力理論是核心。建立在這三大理論基礎上,他提出了如下基本觀點: 

1、提出發展階段論 ,批判比較成本理論忽視了各國歷史和經濟的特點。李斯特認為,斯密和李嘉圖的理論盡管有其長處,但卻只是適合英國的情況,或者說只是從全世界共同發展出發的,而沒有考慮到各國情況不同、利益各異,這不是一種普遍適用于各國的理論。 

李斯特特別強調每個國家都有其發展的特殊道路,并且從歷史學的觀點,把各國的經濟發展分為五個階段:

原始未開化時期、畜牧時期、農業時期、農工業時期、農工商業時期。他認為,各國在不同的發展階段,應采取不同的貿易政策,在經濟發展的前三個階段必須實行自由貿易 ;當處于農工業時期時,必須將貿易政策轉變為保護主義;而經濟進入發展的最高階段,即農工商業時期時,則應再次實行自由貿易政策。

只有這樣才可能有利于經濟的發展,否則將不利于相對落后國家的經濟發展。 李斯特認為,由于英國已進入農工商業時期,它實行自由貿易政策是正確的,但絕不能否認保護貿易政策在英國經濟發展史上所起的重要作用。至于德國,由于它還處在農工業時期,所以必須采取保護貿易政策。 

2、提倡生產力論,指出比較成本論不利于德國生產力的發展。李斯特認為,生產力是創造財富的能力。一個國家的財富和力量來源于本國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提高生產力是國家強盛的基礎。

他說:“財富的生產力,比之財富本身不曉得要重要多少倍;它不但可以使原有的和已經增加的財富獲得保障,而且可以使已經消失的財富獲得補償。”李斯特正是從保護和發展生產力的角度出發,主張在農工業時期的國家必須采取保護貿易的政策。

李斯特認為,在當時,如果英國的自由貿易學說不加區別地應用于各國 , 就會使先進的英國商品充斥落后國家 ,包括李斯特的祖國──德國。從短期來看 ,落后國家可以買到一些廉價商品,似乎占了便宜;但從長遠看,落后國家的工業卻因此發展不起來,社會生產力得不到提高,就會長期居于落后地位和從屬地位。

論述二戰后發現中國家貿易保護的政策特點和理論依據

國際貿易對中國的作用大了,對任何一個國家的意義都非同尋常,增加外匯儲備及提升中國企業的市場空間及市場競爭力,同時也為中國提供了很多資源滿足國內的需要,比如棉花、鐵礦石、大豆、石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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