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國際貿易實務課程論文選題(國際貿易實務的術語 案例分析 論文 2000字 急!!!!!!!!!!!!!)

时间:2024-05-17 15:11:31 编辑: 来源:

國對外貿易代理制度的變革與我國外貿公司發展前景探討 49. 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問題研究 50. 國際貿易合同中的欺詐脅迫與重大誤解問題探討

國際貿易實務的術語 案例分析 論文 2000字 急!!!!!!!!!!!!!

案例一(貿易術語的具體要求)

中方某公司按每公噸584美元FOB Vessel New York 進口100公噸鋼材。中方如期開出58400美元的信用證,但是美商來電要求增加信用證金額至60000美元,不然,有關出口稅捐及簽證費用應由我方另行電匯。請問,賣方的要求合不合理?為什么?

分析:賣方的要求合理。在對美按照上述的價格術語洽談進口交易和而簽訂合同時,還應明確買方應負責辦理各種出口證件和負擔一切有關簽證費用。即對于出口稅及因出口而征收的其他稅款也應注明須由買方負擔。按照《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正本》中的有關解釋FOB Vessel 項下,買方責任中:支付出口稅及因出口而征收的其他稅捐費用;支付因領取由原產地或裝運地國家簽發的,為貨物出口或在目的地進口所需的各種證件而發生的一切費用,但清潔的輪船收據或提單除外,上述費用皆有買方負擔。所以賣方要求增加金額的要求是合理的。

案例二(風險劃分問題)

有一份CIF合同,貨物已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和裝運港裝船,但受載船只離港一個小時后,因觸礁沉沒。第二天,當賣方憑提單、保險單、發票等單證要求買方付款時,買方以貨物全部損失為由拒絕接收單證和付款。試問:在上述情況下,賣方有無權利憑規定的單證要求買方付款?

分析:賣方是有權向買方要求付款的。因為以CIF條件成交,風險劃分以裝運港船舷為界,其后的風險由買方負責,貨物在運輸途中滅失,應由買方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因此,雖然貨物在離港一小時觸礁沉沒,賣方仍有權憑合同中規定的單據要求買方付款,買方不能拒付。

搜索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