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國際貿易方式主要有哪些(國際技術貿易的方式主要包括哪些?)

时间:2024-05-20 05:03:47 编辑: 来源:

形式;(1)獨占許可。它是指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和地域內,被許可方對轉讓的技術享有獨占的使用權,即許可方自己和任何第三方都不得使用該項技術和銷售該技術項下的產品。所以這種許可的技術使用費是最高的。(2)排他許可,又稱獨家許可;它是指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和地域內,被許可方和許可方自己都可使用該許可項下的技術和銷售該技術項下的產品,但許可方不得再將該項技術轉讓給第三方。排他許可是僅排除第三方面不排除許可方。(3)普通許可。它是指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和地域內,除被許可方該允許使用轉讓的技術和許可方仍保留對該項技術的使用權之外,許可方還有權再向第三方轉讓該項技術。普通許可是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權限最小的一種授權,其技術使用費也是最低的。(4)可轉讓許可,又稱分許可。它是指被許可方經許可方允許,在合同規定的地域內,將其被許可所獲得的技術使用權全部或部分地轉售給第三方。通常只有獨占許可或排他許可的被許可方才獲得這種可轉讓許可的授權。(5)互換許可,又稱交叉許可。它是指交易雙方或各方以其所擁有的知識產權或專有技術,按各方都同意的條件互惠交換技術的使用權,供對方使用。這種許可多適用于原發明的專利權人與派生發明的專利權人之間。

許可貿易是國際技術貿易中使用最為廣泛的技術貿易方式。

2、特許專營

特許專營是近二三十年迅速發展起來的一種新型商業技術轉讓方式。它是指由一家已經取得成功經驗的企業,將其商標、商號名稱、服務標志、專利、專有技術以及經營管理的方式或經驗等全盤地轉讓給另一家企業使用,由后一企業(被特許人)向前一企業(特許人)支付一定金額的特許費的技術貿易行為。

特許專營的受方與供方經營的行業,生產和出售的產品,提供的服務,使用的商號名稱和商標(或服務標志)都完全相同,甚至商店的門面裝演、用具、職工的工作服、產品的制作方法、提供服務的方式也都完全一樣。例如,美國的麥克唐納快餐店在世界各地幾乎都有它的被授人,他們所提供的服務同美國一樣,所生產和銷售的漢堡包的味道也完全一樣。

特許專營的被特許方與特許方之間僅是一種買賣關系。各個特許專營企業并不是由一個企業主營的,被特許人的企業不是特許人企業的分支機構或子公司,也不是各個獨立企業的自由聯合。它們都是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企業。特許入并不保證被特許人的企業一定能盈利,對其盈虧也不負責任。

特許專營合同是一種長期合同,它可以適用于商業和服務業,也可以適用于工業。

特許專營是發達國家的廠商進入發展中國家的一種非常有用的形式。由于風險小,發展中國家的廠商也樂于接受。

3、技術服務和買粉絲

技術服務和買粉絲是指獨立的專家或專家小組或買粉絲機構作為服務方應委托方的要求,就某一個具體的技術課題向委托方提供高知識性服務,并由委托方支付一定數額的技術服務費的活動。技術服務和買粉絲的范圍和內容相當廣泛,包括產品開發、成果推廣、技術改造、工程建設、科技管理等方面,大到大型工程項目的工程設計、可行性研究,小到對某個設備的改進和產品質量的控制等。企業利用“外腦”或外部智囊機構,幫助解決企業發展中的重要技術問題,可彌補自身技術力量的不足,減少失誤,加速發展自己。我國“二汽”委托英國的工程買粉絲公司改進發動機燃燒室形腔設計,合同生效半年內就取得了較好的技術經濟效果。

技術服務和買粉絲與許可貿易不同。(1)許可貿易是以技術成果為交易對象的,而技術服務和買粉絲則是以技術性勞務為交易對象的。(2)許可貿易的技術供方所提供的技術是被其壟斷的新的獨特的技術,這些技術屬于知識產權或專有技術。而在技術服務和買粉絲中,服務方所提供的技術多是一般技術,即知識產權和專有技術以外的技術。

在國際技術貿易實踐中,許可貿易特別是專有技術許可中常含有技術服務和買粉絲(如設備安裝調試、人員培訓)的內容。而在技術服務和買粉絲活動小,也有提供服務的供方以其專利或專有技術完成其服務任務的。

許可貿易與技術買粉絲服務是國際技術貿易的兩種基本的貿易方式,其他技術貿易形式一般都是這兩種方式在特殊情況下的運用或是包含了這兩種方式。

4、合作生產

對于合作生產,有多種不同的理解。從國際技術貿易的角度來看,合作生產是指分屬不同國家的企業根據他們簽訂的合同,由一方提供有關生產技術或各方提供不同的有關生產技術,共同生產某種合同產品,并在生產過程中實現國際技術轉讓的一種經濟合作方式。

合作生產中的一方或各方擁有生產某種合同產品的特別技術,在合作生產過程中通過單向許可或雙向的交叉許可的方式,可能再輔以一定的技術服務買粉絲,從而實現國際技術轉讓。

合作生產作為一種國際技術貿易方式,它并不是一種獨立的基本的技術貿易方式,實際上它只不過是建立在各方合作生產目的之上的許可貿易和技術服務買粉絲而已。這種技術貿易的目的與單純的技術貿易不同,它是為各方的合作生產服務的。

5、含有知識產權和專有技術轉讓的設備買賣

在國際貿易實際業務中,在購買設備特別是關鍵設備時,有時也會含有知識產權或專有技術的轉讓內容。這種設備買賣也屬于技術貿易的一種方式。但是,單純的設備買賣,即不含有知識產權和專有技術許可的設備的買賣屬于普通商品貿易,不是技術貿易。

含有知識產權利和專有技術轉讓的設備買賣,其交易標的包含了兩方面的內容:一是硬件技術,即設備本身;二是軟件技術,即設備中所含有的或與設備有關的技術知識。這些技術知識又分為兩部分:一部分屬于一般的技術知識,另一部分是專利技術和專有技術。這種設備的成交價格中不僅包括設備的生產成本和預得利潤,而且也包括有關的專利或專有技術的價值。在這種設備的買賣合同中含有專利和專有技術許可條款以及技術服務和買粉絲條款。

這種方式的技術轉讓在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技術貿易中 占有相當大的比重。它也常用于工程承包中。

除上述五種情形外,許可貿易的做法還常出現在補償貿易中,一方提供的設備中含有專利或專有技術,該方以設備出口和技術許可的綜合方式向對方提供技術設備,對方以該項設備生產的產 品或其他產品補償其技術和設備的價款。許可貿易的做法也常出現在合資經營方式中。或者擁有專利和專有技術的一方直接轉讓其技術,實行技術作價入股;或經過許可方式獲得他人專利或專有技術使用權的一方,經技術產權方的允許后,以分許可的方式向合資企業進行技術的再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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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種國際貿易方式是什么?

國際貿易方式,是一種用于國際間的貿易方式。其范圍擴大化,交易類型復雜化。 貿易方式是指國際貿易中采用的各種方法。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貿易方式亦日趨多樣化。除采用逐筆售定的方式外,主要的國際貿易方式還有包銷、代理、寄售、拍賣、招標與投標、期貨交易、對銷貿易等。

拓展資料:

一、包銷:

包銷是國際貿易中習慣采用的方式之一。在我國出口業務中,根據某些商品的特點和擴大出口的需要,在適當的市場上,選擇適當客戶,也可采用包銷方式。

包銷指出口人(委托人)通過協議把某一種商品或某一類商品在某一個地區和期限內的經營權給予國外某個客戶或公司的貿易做法。盡管包銷也是售定,但包銷同通常的單邊逐筆出口不同。

它除了當事人雙方簽有買賣合同外,還須在事先簽有包銷協議。采用包銷方式,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是同包銷協議所確定的。兩者簽訂的買賣合同也必須符合包銷協議的規定。

二、代理:

代理是指代理人按照本人的授權代本人同第三者訂立合同或作其他法律行為。由此而產生的權利與義務直接對本人發生效力。

三、寄售:

寄售是一種委托代售的貿易方式,也是國際貿易中習慣采用的做法之一。在我國進出口業務中,寄售方式運用并不普遍,但在某些商品的交易中,為促進成交,擴大出口的需要,也可靈活適當運用寄售方式。

“寄售”是一種有別于代理銷售的貿易方式。它是指委托的(貨主)先將貨物運往寄售地,委托國外一個代銷人(受委托人),按照寄售協議規定的條件,由代銷人代替貨主進行,貨物出售后,由代銷人向貨主結算貨款的一種貿易做法。

四、招標:

招標是指招標人在確定時間、地點、發出招標公告或招標單,提出準備買進商品的品種、數量和有關買賣條件,邀請賣方投標的行為。

投標是指投標人應招標人的邀請,根據招標公告或招標單的規定條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招標人遞盤的行為。實際上招標、投標是一種貿易方式的兩個方面。

五、拍賣:

拍賣是由專營拍賣行接受貨主的委托,在一定的地點和時間,按照定的章程和規則,以公開叫價競購的方法,最后拍賣人把貨物給出價最高的買主的一種現貨交易方式。

通過拍賣進行交易的商品大都是些品質的易標準化的,或是難以久存的,或是習慣上采用拍賣方式進行的商品。如茶葉、煙葉、兔毛、皮毛、木材等。某些商品,如水貂皮、澳洲羊毛,大部分的交易是通過國際拍賣方式進行的。

六、期貨:

期貨交易是眾多的買主和賣主要商品交易所內按照一定的規則,用喊叫并借助手勢進行討價還價,通過劇烈競爭達成交易的一種貿易方式。

期貨交易不同于商品中的現貨交易。眾所周知,在現貨交易的情況下,買賣雙方可以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地點和時間達成實物交易。賣方必須交付實際貨物,買方必須支付貨款。而期貨交易則是在一定時間在特定期貨市上,即在商品交易所內,按照交易所預先制訂的“標準期貨合同”進行的期貨買賣。

國際貿易方式主要有哪幾種

一、包銷

出口企業為了在別國推銷自己的產品,不一定通過自己辦銷售店的辦法,可以和國外的某家企業達成包銷或獨家經銷(exclusive sale)協議,把某一種或某一類商品在某一地區的獨家經營權利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對方,即包銷商。

至于具體的買賣合同需要另行簽訂,但要受包銷協議條款的約束。如果出口企業通過協議只是把某一種或某一類商品在某一地區的經營權在一定期限內給予一家企業,并無排他性,則這家出口企業還可以把該經營權給予其他企業,這些企業就是一般經銷商。

二、代理

出口企業也可以通過和國外企業達成代理協議,委托代理商在市場上招攬生意,或從事其他委托的事務。委托商對由此產生的權利與義務負責,代理商只收取約定的傭金。根據代理商職權范圍大小,可分為獨家代理和一般代理。

獨家代理(sole agency)是指代理商在約定的地區和時期內擁有獨家經營權,即委托商不得將該商品直接或間接地銷售給代理區內的其他買主。而一般代理(agency)不享有這種獨家經營權。

三、寄售

寄售(買粉絲nsignment)是指這樣一種銷售方式,出口企業和國外的代銷商訂立寄售協議,把貨物運交代銷商,代銷商出售貨物后,扣除協議規定的銷售費及傭金后把錢交付給寄售商。

四、招標

招標(invitation to tender)是指招標單位需要采購商品或興辦某工程時,說明有關條件,邀請有興趣的企業在指定期限內按照一定程序報價,即投標。然后由招標人開標與評標,選擇最滿意的投標人進行交易。這種方式在國際貿易中經常采用。

五、拍賣

拍賣(auction)是拍賣行接受貨主的委托,按照一定的規則和程序在拍賣場以公開叫價的方法,把貨物賣給出價最高的買主的一種交易方式。不易標準化鮮活產品或藝術品、古董等的國際貿易是通過拍賣來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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