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國際貿易對個人帶來的好處案例分析(一道國際貿易的案例分析)

时间:2024-05-20 08:34:37 编辑: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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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斯密在其代表作《國富論》中提出絕對成本論理論,李嘉圖在此基礎上提出了比較成本論,其核心是兩優取重,兩劣取輕。

5.世界市場的運行機構包括國際貿易中心,世界運輸網,世界市場銷售渠道和信息網絡。

6.產業內貿易理論主要從市場結構的角度,用規模經濟,產品差別和需求差別分析了產業內貿易現象;公司內貿易理論主要用交易成本,內部化理論分析了跨國公司的公司內貿易現象。

7.國家競爭優勢理論從要素條件,國內需求,相關和支撐產業和公司戰略結構和競爭四組基本因素以及機遇和政府兩組輔助因素等六個方面分析了一個國家競爭優勢理論的形成及其變化。

8.國際商品協定通常利用緩沖庫存、限額和多邊長期合同三種方法來調節供求,影響價格。

9.在封閉市場上,價格變動幅度很小,而在“自由市場”價格變動很大。

1.對外直接投資的四種形式是開辦獨資企業,收買并擁有外國企業的股權達到一定比例,同東道國辦合資企業和投資者投資利潤的再投資。

2.對外間接投資主要包括證券投資和借貸資本輸出,后者一般有政府援助貸款,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國際金融市場貸款和出口信貸。

3.跨國公司的母公司所在國稱為跨國公司的母國,子公司的經營所在國稱為東道國。

4.從跨國公司與對外直接投資的關系來看,對外直接投資是跨國公司形成的物質基礎,跨國公司則是對外直接投資的載體。

5.服務貿易在GATT烏拉圭回合談判中被納入談判議題,于1994年簽定了服務貿易總協定,簡稱GATS。

1.對外貿易政策由對外貿易總政策,國別(地區)政策和進出口商品與服務政策構成。

2.對外貿易政策的基本類型有:自由貿易政策,保護貿易政策和協調管理貿易政策。

3.重商主義者認為金銀是財富的惟一形態,財富來源于流通領域。主張采取保護貿易政策來發展對外貿易。

4.19世紀工業革命時期,英國和法國主張實行自由貿易政策,而與此同時,美國和德國則主張實行保護貿易政策,其代表人物是漢密爾頓和李斯特。

5.特別附加稅包括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

6.征收關稅的方法主要有從價稅,從量稅,混合稅和選擇稅。

7.進口配額制主要分絕對配額和關稅配額。

8.“自動”出口配額制是出國在進國的要求或壓力下,“自動”規定一定期限內某些商品的出口配額。

9.進口許可證分為公開(一般)許可證和特種進口許可證。

10.自由港和自由貿易區以發展轉口貿易取得商業收益為主,是面向商業的;出口加工區則是面向工業。

11.根據關貿總協定規定,征收反傾銷稅不得超過傾銷額。

12.普惠制的特點是普遍性,非歧視性,非互惠性。

1.關貿總協定(英文縮寫為GATT)是1947年在日內瓦簽訂的國際多邊協定。

2.關貿總協定至今已完成八輪談判,前五輪談判的主要議題是關稅減讓,肯尼迪回合首次涉及非關稅壁壘。在東京回合達成反傾銷稅,反補貼稅等協議,并給予發展中國家以普惠制。

3.世貿組織首次將服務貿易,知識產權和投資措施納入多邊貿易體制之中,比關貿總協定僅涉及 商品貿易的范圍廣泛。

4.世貿組織協定(英文縮寫為WTO)于1994年4月15日在馬拉喀什召開的部長級會議上通過,并采取“一攬子”方式和“單一整體”形式加以接受。

5.WTO扭轉了GATT在特定“敏感”領域的保護政策,如農產品,紡織品和服裝等。

6.關貿總協定對戰后國際貿易發展起到了一定促進作用,在歷次談判中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得利較多。

7.世貿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部長會議。總理事會可隨時召開會議以履行其解決貿易爭端和審議各成員貿易政策職責。

搜集關于國際貿易專業知識的2個案例,運用所學知識進行分析。

托收單據丟失誰該承擔責任

案情:山東GY公司于2006年4月11日出口歐盟X國果仁36噸,金額32100美元,付款方式為D/P AT SIGHT。GY公司于4月17日填寫了托收委托書并交單至我國SZ銀行,SZ銀行于4月19日通過DHL郵寄到X國SNA銀行托收。5月18日,GY公司業務員小李突然收到外商郵件,說貨物已經到達了港口,詢問單據是否郵寄,代收行用的哪一家。小李急忙聯系托收行,托收行提供了DHL號碼,并傳真了郵寄單留底聯。小李立即發送傳真給外商,并要求外商立即聯系SNA銀行。第二天客戶回復說銀行里沒有此套單據。GY公司領導十分著急,小李質疑托收行沒有盡到責任,托收行業務主管不同意GY公司的觀點,雙方言辭激烈。壓力之下,托收行于5月20日和5月25日兩次發送加急電報。SNA銀行于5月29日回電報聲稱“我行查無此單”。但SNA銀行所在地的DHL提供了已經簽收的底聯,其上可以清楚看到簽收日期和SNA銀行印章。GY公司傳真給了客戶并請轉交代收行。然而,SNA銀行不再回復。外商卻于6月2日告訴小李,X國市場行情下跌,必須立即補辦提單等單據,盡快提貨,否則還會增加各種占港費等,后果將很嚴重。重壓之下,GY公司于4日電匯400元給《國門時報》掛失FORMA證書,同時派人到商檢局開始補辦植物檢疫證等多種證書。困難的是補提單,船公司要求GY公司存人民幣52萬到指定帳戶(大約是出口發票額的2倍),存期12個月,然后才能簽發新的提單。6月9日代收行突然發送電報稱“丟失單據已經找到,將正常托收”。此刻,無論GY公司還是托收行都長出了一口氣,這的確是皆大歡喜的結果,不幸中的萬幸。然而這個灰色幽默讓GY公司亂成一團,花費和損失已經超過本次出口預期利潤。

評析:本案中,究竟誰該承擔單據丟失責任?

《托收統一規則》第四條明確規定“與托收有關的銀行,對由于任何通知、信件或單據在寄送途中發生延誤和(或)失落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或對電報、電傳、電子傳送系統在傳送中發生延誤、殘缺和其他錯誤,或對專門性術語在翻譯上和解釋上的錯誤,概不承擔義務或責任。”由此可以斷定托收行SZ銀行已經善意地履行了義務。那么代收行呢?《托收統一規則》第一條即提出“銀行應以善意和合理的謹慎行事”。簽收的單據找不到了,又無《托收統一規則》第5條所規定的不可抗力來解脫責任,代收行明顯地沒有盡到謹慎義務,應該承擔單據丟失的責任。目前我國出口貿易中采取D/P AT SIGHT成交的越來越多,它是出口商放棄L/C和進口商放棄T/T而互相博弈的最終結果,已成為很多公司首要的成交方式。問題是一旦發生了托收單據丟失如何迅速地解決問題?如何保障進出口當事人的利益?如何防止類似問題的發生?確實值得我們深思。

啟示:

1.要有與風險共舞的意識,切不可放松麻痹。D/P AT SIGHTS是商業信用,有較大的風險,能否收到貨款完全基于進口商的商業信用。在選擇客戶尤其是做大額交易時,一定要先考慮客戶的資信。現實中,由于國際商場競爭激烈,出口商多重成交輕風險,往往忽視資信調查,甚至擔心一旦客戶知道調查其資信,會影響今后合作。其實這是誤解,真正的合作伙伴是不會介意對自己的調查的,只有蓄意行騙的客戶才會反感和阻撓。

2.慎重選擇銀行。業務實踐經驗表明,很多D/P遠期風險的發生和代收行操作不規范或主觀惡意有密切關系,因此要盡可能選擇那些歷史較悠久、熟知國際慣例,同時又信譽卓著的國際大銀行作為代收行,這樣才能有效地避免銀行操作失誤、信譽欠佳造成的風險。如客戶提供了代收銀行,出口商要調查其規模、歷史和信譽,如果是新建私營小銀行,要提高警惕;如果出口商自己選擇代收銀行,要聽取我國銀行的建議,選擇知名的國際大銀行。

3.精心設計交單時間和航程時間的間隔。要事先打聽清楚D/P AT SIGHT在一些國家的特殊規定和習慣,做到知己知彼。例如歐洲國家的進口商習慣于貨船到了才付款贖單。如果船一開,出口商就提交單據托收,單據到了代收行,客戶又不埋單,單據只能睡大覺,少則半月,多則一月多,這樣單據丟失的概率就大大增加。有經驗的業務員多根據航程長短來安排交單時間,一般是船到目的地前一周左右保證單據郵寄到代收行。

4.公司不要只重視L/C,也要研究D/P的特點,建立一套完善的、實用的業務運作流程和風險管理制度,同時聘用熟悉國際貿易慣例、熟悉相關法律知識和具備豐富實際工作經驗的專門人才。重要的是,企業的領導人要認真執行這些制度,不要讓制度流于形式。

5.規范填寫D/P托收申請書。業務人員應盡可能清楚完整地填寫托收申請書的所有委托事項,不要似是而非。要對每一個條款理解準確、深刻,填寫要細心、全面、嚴密、完整,其中的關鍵點是代收行的詳細資料(名稱、地址、SWIFTCODE、電話和傳真等)。現實中,往往是發生了托收風險,業務人員才發覺托收申請書填寫不正確,無法保障自己的利益。但已悔之晚矣。

6.為了防止單據的丟失,可以協商客戶同意后,只提交提單2份,一份留存以防萬一。如本案例中,其他的單據/證書相對來說容易補,而船公司對重簽提單的條件苛刻,往往需要大量的保證金和繁瑣的保證文件,也需要較長的時間,這段時間里貨柜在目的港口可能已經產生了較多的費用,如果貨物再變質,后果會更嚴重。

一道國際貿易的案例分析

1.我方可以接受。

發夾上改用挪威客人的商標屬于使用買方定牌,包裝上不注明“中國制造”是因為某些外國人不喜歡中國貨,所以客戶不要求顯示,這些都是買方合理的要求。

2.既然產品上有客戶自己的商標,所以一旦該貨買方拒收,我方不能將該批貨物直接銷售給同一地區的其他客戶,以免造成侵權。

國際貿易案例分析

1.要看你投保的是什么險種,保險公司要根據情況作鑒定,你要提供相關的資料證明,才能確定是否賠償。你這個就看賠多少啦

2.保險的事我不太清楚,根據我的經驗,如果是因為生產廠家的原因,賠付起來會有問題,因你運輸前貨物就已經存在風險;進口商支付貨款的話,如果是信用證,單證沒有問題的話,又是即期信用證,貨未到而單證先到,進口商會先支付貨款的呀,但是問題是,受損的貨物怎么也不應該讓進口商買單呀,唯一挽回損失的方法就是找生產廠家和保險公司

個人拙見,還望專家出來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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