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刑警海外特別行動電視劇(跳躍大搜查線的作品系列)

时间:2024-05-18 13:26:57 编辑: 来源:

香港警察的CID(刑事偵緝隊),各區重案組的探員裝備短管點38左輪手槍,其特點是便于收藏,而且不容易卡殼,重量輕,其缺點是裝彈量少,只有6發,而且換子彈較慢,威力也一般,如果碰上54式手槍或者M9手槍明顯處于下風。

香港警察的EU沖鋒隊,PTU機動部隊,交通部警員,軍裝巡邏警員在值勤的時候裝備重管點38左輪手槍,

因為象EU沖鋒隊這種最先到達案發現場撲滅罪行的警員會遇上悍匪,所以為了增強火力,他們裝備了重管點38左輪手槍,而且裝備了威力也較大的子彈,每名警員身上除配槍上的6顆子彈外,身上還會攜帶一個裝配6顆備用子彈的快速入彈器。

而資料顯示:

“回歸祖國前的香港警察機關全稱皇家香港警務處,是維護香港社會治安的主要力量,與海關、消防處、懲教署、人民入境事務處并列為港英政府的五個紀律部隊之一,隸屬布政司下的保安司。”

這個回歸前的數據,不知道現在有沒有改變體制!

香港警察的薪水:

香港輔警出勤時間有限制。總督察以上人員每月出勤不得超過60小時,高級督察以下人員雖無限制,但因崗位少、人員多,實際安排每人每周最多不超過3天(24小時)。其薪酬按小時計算,如警員每小時55~83元,警長81~98元,督察、高級督察124元,警司及以上人員176.3元。

按照以上資料來算的話:

一般警察的底薪還不到1萬,

加上福利和津貼,督察每月薪水可以達到2萬一上,普通警員也就一萬多。

香港警察的晉升�

香港警隊晉升的程序是比較嚴格的。警務人員應在紀律方面有良好記錄,才會被考慮推薦升級或晉升。凡警務人員作退休前渡假或合約期滿假期之前的服務時間不足12個月,通常均不被考慮推薦升級。此外,警務人員因進修而放有薪或無薪全日假期,包括正在領取政府訓練獎學金的人員,通常亦同樣不會獲考慮推薦升級。警務人員可被委任署理較高職級,以便評審其是否適合實任該職級。所有升級、晉升、實任及委托事宜均由人事及訓練處副處長(人事)在總部通令頒布。�

各級警察晉升條件(以初級警官為例)�

1.升任警長�

警員或高級警員如具備下列條件,便可獲考慮擢升警長:�

(1)服務4年或以上;�

(2)各項級考試合格。�

至于升任被列為專門職類的職位,人員則須符合規定的額外條件。�

2.升任警署警長�

①出任警長3年或以上的人員,便可獲考慮擢升為警署警長。至于升任專門職類的職位,則須要符合規定所需的額外條件。�

②召開遴選委員會之前,人事及訓練處副處長(人事)會要求各部門呈派所有具備晉升資格的警長的薦升報告。人事及訓練處副處長(人事)的行政指示包括召開總區/科部甄選委員會的程序。薦升報告通常在每年7月提交,而委員會(為專門職類的職位而召開除外)則通常在11月及12月召開。�

3.警署警長獲委任督察�

①警署警長如具備下列條件,便可獲考慮委任為督察:�

(a)受常額及退休金條件聘用;�

(b)出任警署警長一職滿5年;�

(c)第1級中級英文考試合格,或被認為具有同等程度的英文表達能力;�

(d)對警務工作的深切認識,而且具備卓越的領導能力;�

(e)獲主要單位指揮官推薦。�

②人事及訓練處副處長(人事)通常在每年4月要求有關方面提名具備資格的警署警長,以備考慮委任為督察。�

③警署警長獲主要單位指揮官推薦后,會參加延續面試及一項由延續遴選委員會主持的面試。通過面試后,警署警長須在警察訓練學校完成一項特別入職課程,才會正式被委任為督察。在上課期間,警署警長會獲暫授督察職級。根據這項程序委任的督察,須要試任3年時間,而且毋須通過第二級標準考試。獲實授督察職級后,便須具備一般升級和晉升的資格才獲考慮薦升。�

④初級警務人員如具備下列條件,便有資格獲分區指揮官或同等職級人員提名為“具督察潛質人員”:�

(a)服務滿兩年,包括在警察訓練學校接受基本訓練的時間;�

(b)已取得直接入職督察級的學歷,或警察普通教育考試合格,或在其他考試中取得同等合格成績而獲豁免警察普通教育考試。�

⑤候選人根據“具督察潛質人員計劃”而獲委任為督察后須見習3年。�

⑥在見習期間,如果警務處處長認為該人員因某種原因而未能勝任督察職務,可將該人降回原級。�

⑦獲委任為督察的人員,會被派往警察訓練學校接受有關訓練,受訓完畢后須在第一級督察專業測試中考取合格的成績。其后,該人員須遵照程序手冊的規定接受進一步訓練及參加其他考試。�

4.晉升高級督察�

①督察如具備下列條件,便可晉升高級督察:�

(a)通過所有第3級專業考試,同時任職督察滿5年;或�

(b)在所有第3級標準考試中取得“良”等或更佳的成績,同時任職督察滿3年;�

(c)服務記錄令人滿意;�

(d)獲其所屬單位的指揮官推薦。�

②凡有督察符合晉升高級督察的資格,人事及訓練處副處長(人事)會分別通知各有關單位的指揮官。當一名督察循一般途徑,即任職督察滿5年而獲考慮晉升,單位指揮官會就該人員的表現填寫評核報告表。若該名督察同時具資格實任及晉升,則單位指揮官須就這兩項事宜填寫評核報告表。�

③若有督察在任職滿5年之前或之后獲考慮晉升,但其最近的評核報告表并沒有提及有關他/她晉升的事宜,則一名警司須評估該人員是否適合晉升并以便箋形式填寫一份報告。報告須由單位指揮官(總警司或高級警司)批簽。� ④所有關于晉升事宜的評核報告表及報告,均須呈交人事及訓練處副處長(人事)處理。�

5.升任總督察�

①人員如實任督察5年以上,便可獲考慮擢升總督察;如屬海外人員,則他們必須通過中級廣東話考試。�

②人事及訓練處副處長(人事)通常在9月要求有關方面呈派所有高級督察的晉升報告。此外,亦會要求有關方面就那些可望在本財政年度終結前獲晉升高級督察的督察提交報告。�

任命高級警官在程序上與初級警官一樣,每年晉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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