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北京臺灣貿易中心(我國的證券交易所有哪些)

时间:2024-05-29 19:10:06 编辑: 来源:

>目前我國有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臺灣證券交易所四家,大陸證券交易所為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所是給證券賬戶的持有人提供各種證券信息,并進行集中證券交易的場所。證券交易所設有各種交易設施,有專門組織和監督①上海證券交易所是國際證監會組織、亞洲暨大洋洲交易所聯合會、世界交易所聯合會的成員。經過多年的持續發展,上海證券市場已成為中國內地首屈一指的市場,上市公司數、上市股票數、市價總值、流通市值、證券成交總額、股票成交金額和國債成交金額等各項指標均居首位。截至2013年3月11日,上證所擁有954家上市公司,上市證券數2214個,股票市價總值16075071億元。上市公司累計籌資達25萬億元。管理交易的法人。在國內的證券交易所,其性質屬于會員制的非營利性法人。

②深圳證券交易所(Shenzhen Stock Exchange,縮寫SZSE,中文簡稱“深交所”)于1990年12月1日開始試營業,是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受中國證監會監督管理。深交所履行市場組織、市場監管和市場服務等職責。

③港交所,即“香港交易所”,全稱“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英文簡稱HKEX),是全球一大主要交易所集團,也是一家在香港上市的控股公司。

④臺灣證券交易所(TWSE),全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TSEC),簡稱臺證所或臺交所,位于中國臺灣省臺北市信義區的臺北101大樓之內,為主掌臺灣股票上市公司交易市場(即集中市場)的商業機構,也是中國臺灣唯一之證券交易所。1961年10月23日臺灣證券交易所正式被批準成立,1962年2月9日起正式對外營業。

中國有哪些證券交易所?

有的。

臺灣證券交易所是主掌臺灣股票市場的商業機構。1961年10月23日臺灣證券交易所正式被批準成立,1962年2月9日起正式對外營業。在成立初期,證交所的辦公場所是向民間企業承租而來,當上市公司數目逐漸增加之后(尤其在1980年代后期尤其激增),交易場所開始不敷使用,使得臺證所被迫在臺北市區各地分散辦公。這個問題在2005年遷入臺北101后才獲解決。臺灣證券交易所的最高決策機構為股東大會,下設董事會,由13名董事組成,從中推舉產生5名常務董事,一名董事長。

臺灣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要求

大陸目前擁有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即將設立的北京證券交易所

在2021年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全球服務貿易峰會宣布,繼續支持中小企業創新發展,深化新三板改革,設立北京證券交易所,打造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主陣地。

繼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之后,作為首都、重要的經濟中心,北京也將迎來自己的證券交易所。

那么,北京證券交易所該怎么建?又將承擔哪些任務?和上交所深交所將有哪些區別?

證監會負責人表示,將統籌協調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布局,推動健全資本市場服務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全鏈條制度體系,著力打造符合中國國情、有效服務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資本市場專業化發展平臺。

該消息相關要點如下:

以現有的新三板精選層為基礎組建北京證券交易所

北京證券交易所牢牢堅持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的市場定位

北京證券交易所與滬深交易所、區域性股權市場堅持錯位發展與互聯互通,發揮好轉板上市功能

北京證券交易所與新三板現有創新層、基礎層堅持統籌協調與制度聯動,維護市場結構平衡

//  一個定位、兩個關系和三個目標  //

建設北京證券交易所的主要思路是,嚴格遵循《證券法》,按照分步實施、循序漸進的原則,總體平移精選層各項基礎制度,堅持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由創新層公司產生,維持新三板基礎層、創新層與北京證券交易所“層層遞進”的市場結構,同步試點證券發行注冊制。在實施過程中,將重點把握好以下原則:

堅守“一個定位”。

北京證券交易所牢牢堅持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的市場定位,尊重創新型中小企業發展規律和成長階段,提升制度包容性和精準性。

處理好“兩個關系”。

一是北京證券交易所與滬深交易所、區域性股權市場堅持錯位發展與互聯互通,發揮好轉板上市功能。

二是北京證券交易所與新三板現有創新層、基礎層堅持統籌協調與制度聯動,維護市場結構平衡。

實現“三個目標”。

一是構建一套契合創新型中小企業特點的涵蓋發行上市、交易、退市、持續監管、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基礎制度安排,補足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普惠金融的短板。

二是暢通北京證券交易所在多層次資本市場的紐帶作用,形成相互補充、相互促進的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成長路徑。

三是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形成創新創業熱情高漲、合格投資者踴躍參與、中介機構歸位盡責的良性市場生態。

1.企業上市的適合范圍。臺灣OTC的規定是“本土的中小型公司”(包括新成立的公司)。可見,此規定是比較寬松的,所以便上市企業的產業領域遠遠超過了高科技范圍。

2.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經兩家以上證券商書面推薦。

3.企業上市的業務記錄。至少有三年的業務發展過程。決算營業利益及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之比率最近年度達4%以上,且其最近一會計年度決算無累計虧損者;或最近平均達2%以上,且最近一年度之獲利能力較前一年度為佳者。

4.企業上市的盈利要求。臺灣OTC規定在上市前兩年內,每年的合并全年收入及除稅前純利必須為資本總額的2%,但符合資格的科技類企業則不受此條例的限制。

5.企業上市的信息公布。臺灣OTC規定每季度進行報告,及時披露重大消息,遵守一系列有關維持上市地位數值的標準。

6.最低公眾持股量。持有股份1000股至50000股的記名股東,人數不少于300人,且其所持股份總額合計占發行總額10%以上或逾500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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