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外貿業務中常見的結算方式(外貿結算方式有哪幾種)

时间:2024-05-16 13:13:45 编辑: 来源:

匯(Demand Draft,D/D)

\x0d\x0a用得最多就是T/T

\x0d\x0a托收:1

付款交單(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D/P)\x0d\x0a 又可分為即期付款交單(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fter sight, D/P at sight)和遠期付款交單(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fter sight, D/P after s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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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兌交單(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D/A)\x0d\x0a當然首選T/T, D/P at sight 在貿易中也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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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貿結算方式有哪幾種

外貿結算方式有:匯付、托收、用證、國際保理,四種。

1、匯付:

又稱匯款,是國際結算方式中最基礎最常見的支付方式,這種支付方式是付款人通過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將錢款匯入收款人的賬戶,銀行對匯付業務只提供類似于轉賬的服務。

因此,匯付對銀行的信用無任何影響,該支付方式的交易過程完全由收款人和付款人自行約定。匯付最常用于國家與國家、企業與企業之間的貸款結算或各種貿易之間的從屬費結算中。

2、托收:

是指出口商將貨物全部運出后,將有效匯票交付給出口地的銀行,再由銀行為進口商收取相應貸款的一種結算方式,跟單托收和光票托收是最主要的兩種托收模式。

跟單托收即出口商根據事先與進口商簽訂好的貿易合同進行發貨,然后開示匯票或有效單據并委托給出口地銀行對進口地的進口商收取相應的貨款,跟單托收也被稱為無證托收。

3、用證:

國際貿易的主體復雜多變,貿易雙方會隨著經濟市場的變化而變化,再加上貿易當事人來自于不同的國家,彼此之前缺乏了解和認識,貿易信用成為了國際貿易中最為嚴峻的考驗。基于上述情況,早在17世紀,西方社會便發明了信用證,信用證是以單據為主。

以銀行信用為基本的國際貿易結算方式,信用證的產生和推廣為國際貿易的平穩運行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信用證是銀行根據申請人的要求向受益人開出的一種有效的書面付款合約。

開示信用證的銀行要確保受益人的付款責任,這種支付方式能夠有效的確保進口方和出口方的經濟安全。

4、國際保理:

是國際保付代理業務的簡稱,是一種綜合性很強的融資結算方式,這種支付方式產生時間較短,但發展卻十分迅速,由于很多涉及到國際貿易的企業不愿采用過于復雜的結算方式。

因此,國際保理利用了這一特點在競爭相當激烈的國際金融市場中,利用為出口方提供保理并承擔保理費用的方式而取得有利位置,該支付方式能夠承擔貿易雙方短期的商業風險,適合中小型的外貿企業。

國際貿易中買方的付款方式有哪些?

一、匯付(remittance)

也稱匯款,是付款方通過銀行將應付款項匯交收款方的支付方式。屬于商業信用,采用順匯法。匯付的優點在于手續簡便、費用低廉。

匯款根據匯出行向匯入行轉移資金發出指示的方式,可分為三種方式:

1、電匯(Telegraphic Transfer,T/T)

電匯是匯出行應匯款人的申請,拍發加押電報或電傳給在另一國家的分行或代理行(即匯入行)解付一定金額給收款人的一種匯款方式。

電匯方式的優點在于速度快,收款人可以迅速收到貨款。隨著現代通信技術的發展,銀行與銀行之間使用電傳直接通信,快速準確。電匯是目前使用較多的一種方式,但其費用較高。

2、信匯(Mail Transfer,M/T)

信匯是匯出行應匯款人的申請,用航空信函的形式,指示出口國匯入行解付一定金額的款項給收款人的匯款方式。信匯的優點是費用較低廉,但收款人收到匯款的時間較遲。

3、票匯(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簡稱D/D)

票匯是指匯出行應匯款人的申請,代匯款人開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為解付行的銀行即期匯票,支付一定金額給收款人的匯款方式。

票匯與電匯、信匯的不同之處在于,票匯的匯入行無須通知收款人取款,而由收款人持票登門取款,這種匯票除有限制流通的規定外,經收款人背書,可以轉讓流通,而電匯、信匯的收款人則不能將收款權轉讓。

二、托收(買粉絲llection)

托收(Collection) 是指債權人(出口人)出具債權憑證(匯票等)委托銀行向債務人(進口人)收取貨款的一種支付方式。

托收一般都通過銀行辦理,故又叫銀行托收。銀行托收的基本做法是:出口人根據買賣合同先行發運貨物,然后開立匯票(或不開匯票)連同商業單據,向出口地銀行提出托收申請,委托出口地銀行(托收行)通過其在進口地的代理行或往來銀行(代收行)向進口人收取貨款。

根據托收時是否向銀行提交貨運單據,可分為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兩種。

1、光票托收

托收時如果匯票不附任何貨運單據,而只附有"非貨運單據"(發票、墊付清單等),叫光票托收。這種結算方式多用于貿易的從屬費用、貨款尾數、傭金、樣品費的結算和非貿易結算等。

2、跟單托收

跟單托收有兩種情形:附有金融單據的商業單據的托收和不附有金融單據的商業單據的托收。在國際貿易中所講的托收多指前一種。

跟單托收根據交單條件的不同,又可分為付款交單(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和承兌交單(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A兩種。

三、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L/C)

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L/C),是指開證銀行應申請人(買方)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開立的載有一定金額的、在一定的期限內憑符合規定的單據付款的書面保證文件。信用證是國際貿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

信用證方式有三個特點:

1、信用證是一項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證不依附于買賣合同,銀行在審單時強調的是信用證與基礎貿易相分離的書面形式上的認證;

2、信用證方式是純單據業務(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信用證是憑單付款,不以貨物為準。只要單據相符,開證行就應無條件付款;

3、開證銀行負首要付款責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信用證是一種銀行信用,它是銀行的一種擔保文件,開證銀行對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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